怎样评价徐志摩和他的诗歌?
徐志摩终其一生并没有真正地为诗歌本身迷醉过,狂乱过,所以他没有他的诗歌道路。他内心的诗意最终在和陆小曼的庸俗堕落的斗争中被消解。徐志摩和闻一多一起,提倡了诗歌“格律美”、“建筑美”、“绘画美”的三美主张,并成为实践三美最成功的代表。徐志摩绝对是天才的散文家。徐志摩是一个任性的孩子。徐志摩的一生是传奇的一生,他永远不甘寂寞、永远追寻新鲜热点和新奇活法。在他诗性的骨子里,在他人生的词典里,无聊、平庸与缺乏生命活力的凡夫俗子式的生活是永远地被剔出的,他就是一团鲜红跳蹦的火焰。也许我们会觉得他的人生的确是风景绚烂、奇彩无比且耐人寻味,但是他的人,他自己本身却近乎一种绝对的单纯。志摩用欧洲的浪漫主义传统改造中国的古典主义传统,这使他的诗歌中呈现出了两方面的传统性。 徐志摩诗歌的传统性的最大表征是他的抒情中心主义,而且抒发的是浪漫情怀,而现代诗歌要求的是深刻的思想和复杂的技巧。他号称“诗哲”,但他基本上没有哲学家的思维,诗歌中的思想也是很弱的,简单,单纯,浅显。明喻多于暗喻,直白多于暗示,感情多于理智;正是这些浪漫抒情范畴内的因素,使徐志摩的诗歌满足了老百姓对诗人形象惯有的审美期待。
不过,从现代诗歌历史上说徐志摩是现代新诗史上最引人注目的诗人之一、是新月诗派的代表人物。他的诗歌柔美、清丽、音韵和谐,颂扬理想;表达对爱情、自由、美的追求;擅长细腻的心理捕捉、缠绵的情感刻画,深得青年人的喜爱,影响至今不衰。它的美是涓涓细流,不是长江大河的奔流。他的诗歌,没有能成为时代的传音,没有成为民族集体的抒情,他的诗歌没有指向终极的意义。
徐志摩一生,最有价值的就是写诗,其它方面基本没有贡献。但是,人们对其诗歌太过夸张!徐志摩的诗歌确实比较善于设造意境来抒情,语言也富有辞藻。但是从艺术性来说,其诗歌艺术太单一;从诗歌思想性来说,其诗歌仅仅限于个人情感。徐志摩的全部诗歌中,称得上经典之作的就只有一首:《再别康桥》,意境来自遥远的留学地英国,情缘来自同对林徽因的恋爱。其它作品,一般性的不上十首,其余皆无太大的可读性。
其实有时候 并不需要评价 自己喜欢便去读 不喜欢便放置一边 读书为乐趣才能真正的体味书中乐趣所在 一家之言 仅供参考 不过你若单纯想知道 可以看一些他的文章 自会有你对他的评价 别人的评价永远是别人的观点额。。。
再别康桥算是中华经典诗文么
是的。
《再别康桥》是我国现代著名诗人徐志摩的代表作之一。康桥,即英国著名的剑桥大学所在地。1920年10月-1922年8月,诗人曾游学于此。康桥时期是徐志摩一生的转折点。1928年秋,徐志摩再次到英国访问,旧地重游,勃发了诗兴,将自己的生活体验化作缕缕情思,融汇在所抒写的康桥美丽的景色里,也驰骋在诗人的想象之中。《再别康桥》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宛如一曲优雅动听的轻音乐。诗中那鲜明的意境、流动的画面无不给人以美的享受。
全诗以离别康桥时感情起伏为线索,抒发了对康桥依依惜别的深情。诗人以"轻轻的""走""来""招手""作别云彩"起笔,接着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浓郁、隽永。
诗人避开了一般别离诗的告别对象。这首诗告别的却不是人,是"西边的云彩",告别对象由人间向天空转移,跳出了"执手相看泪眼"或寒暄叮咛的俗套,给人清新飘逸之感。
诗人为离别创造了一种特殊的气氛。一般离别,或执手叮咛,或牵手顿足,其中总带点"伤离别"的味道。而这首诗只着色绘景而不摹声,以"轻轻""悄悄""沉默"造成一种寂然无声的寂静环境,排除了离别中因"伤别"而产生的沉重感,增加了飘逸的成分。
诗中的意象独具特色。照一般情况设想,诗人告别康桥时,当有送行的人,诗人的眼中也会看到高楼大厦、车水马龙,耳中也会听到机械的轰鸣。但这一切,诗人都没有摄入镜头,写入诗中借以寄情的物象是"云彩""金柳""柔波""青荇""青草""星辉"等自然物,这就避开了人间烟火,创造出一种清新优美的意境。
这首诗像一首萧邦的小夜曲。四行一节,每一节诗行的排列两两错落有致,每句的字数基本上是六七字(间有八字句),于参差变化中见整齐;每节押韵,逐节换韵,追求音节的波动和旋律感。此外,"轻轻""悄悄"等叠字的反复运用,增强了诗歌轻盈的节奏。诗的尾节与首节句式相似,遥相呼应,给人一种梦幻般的感觉
诗人闻一多20年代曾提倡现代诗歌的"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建筑的美",《再别康桥》一诗,可以说是"三美"具备,堪称徐志摩诗作中的绝唱。
《再别康桥》是一首写景的抒情诗,抒发的是什么呢?三句话概括:是一种留恋之情,惜别之情和理想幻灭后的感伤之情。意是主观思想感情;境是诗内描写的客观景物。何谓意境?是人物的主观思想情感和客观景物完美的融合,且形成一副具有个性色彩的艺术画面,既称为有意境。
《再别康桥》这首诗充分体现了新月诗派的“三美”,即绘画美、建筑美、音乐美。音乐美是徐志摩最强调的,其中第一句和最后一句是反复的,加强节奏感,且其中的词是重叠的,例如“悄悄”、“轻轻”、“沉默”,再者每句诗换韵,因为感情是变化的,所以不是一韵到底的。再是音尺,“轻轻的我走了”,三字尺,一字尺,二字尺,符合徐志摩活泼好动的性格,再是压韵。所谓建筑美,一、三句诗排在前面,二、四句诗低格排列,空一格错落有致,建筑有变化;再者一三句短一点,二四句长一点,显出视觉美,音乐是听觉,绘画是视觉,视觉美与听觉美融通,读起来才会感觉好。再谈到绘画美即是词美,如“金柳”“柔波”“星辉”“软泥”“青荇”这些形象具有色彩,而且有动态感和柔美感。
这三者结合起来,徐志摩追求“整体当中求变化,参差当中求异”,显示出新月似的特点和个性,所以我概括为:柔美幽怨的意境,清新飘逸的风格。
《再别康桥》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宛如一曲优雅动听的轻音乐。1928年秋,作者再次到英国访问,旧地重游,勃发了诗兴,将自己的生活体验化作缕缕情思,融汇在所抒写的康桥美丽的景色里,也驰骋在诗人的想象之中。
全诗以“轻轻的”“走”“来”“招手”“作别云彩”起笔,接着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浓郁、隽永。
这首诗表现出诗人高度的艺术技巧。诗人将具体景物与想象糅合在一起构成诗的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巧妙地把气氛、感情、景象融汇为意境,达到景中有情,情中有景。诗的结构形式严谨整齐,错落有致。全诗7节,每节4行,组成两个平行台阶;1、3行稍短,2、4行稍长,每行6至8字不等,诗人似乎有意把格律诗与自由诗二者的形式糅合起来,使之成为一种新的诗歌形式,富有民族化,现代化的建筑美。诗的语言清新秀丽,节奏轻柔委婉,和谐自然,伴随着情感的起伏跳跃,犹如一曲悦耳徐缓的散板,轻盈婉转,拨动着读者的心弦。
诗人闻一多20年代曾提倡现代诗歌的“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建筑的美”,《再别康桥》一诗,可以说是“三美”具备,堪称徐志摩诗作中的绝唱。
应该是吧
是
再别康桥诗评,急!!!
徐志摩曾三次来到康桥,
第一次是1921年到1922年,他从美国来到剑桥大学研究院进修。学习期间形成了资产阶级的人生观和文艺观。对于爱、美与自由的单纯信仰,产生了他为之倾心的社会理想。换言之,剑桥所体现的英国式文明,形成了他所向往追求的康桥理想。他把康桥当作他“生命的源泉”“精神的依恋之乡”。兴趣也转向文学,喜爱写诗。回国后写诗《康桥再会罢》。
第二次1925年4月重游,归国后写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
第三次是1928年8月,写下了《再别康桥》。
诗人三次离别康桥时的感情也迥然不同,第一次依恋,第三次再别时心情大不相同,因为回国后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军阀统治下的旧中国,使他痛感康桥理想主义的破灭,以由“单纯的信仰,流入了怀疑的颓废”。所以在《再别康桥》中,已然找不到写《康桥再会罢》时的那种热切依恋。虽然也歌咏了康河的美,但更多流露出自己孤独寂寞的情绪,诗人以缠绵凄婉的笔调,微妙展露了因“康桥幻想”幻灭而无限哀伤的情怀。
徐志摩是“新月派”的代表诗人,他注重形象思维,主张将真实的感情,通过丰富、独特具有诗人内在感受的艺术形象和创设诗的意境来抒发,以期达到融情于景,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
《再别康桥》写的是诗人的离别愁绪,突出的感情是一个“别”字。诗歌重点写的“境”,则是康桥的康河。他敏锐的抓住“金柳”“青荇”“波光”“清泉”“彩虹”“星辉”的具体形象,由近及远、由上而下地勾勒出康河的景观。对“撑篙”的追忆,更是诗人在感到理想破灭后,伤感无奈的“寻梦”联想。诗作巧妙的把气氛、感情、景象三者融为一体,创造出耐人寻味的意境,委婉含蓄的表露了离别愁绪,使诗篇格调轻盈柔和,有一种无可奈何的梦幻般的情调
在语言上喜用迭字强化感情,营造了一个宁静、沉郁的别离气氛,定下了全篇感情的基调,产生了一种轻灵柔和和回环的音乐美感,朗诵时富有一种音节的节奏感、韵律感。
把诗人理想幻灭后的失望、无奈的伤痛、孤寂、落寞的感情表现的更为真切、深切和动人。
康桥,即英国著名的剑桥大学所在地。1920年10月—1922年8月,诗人曾游学于此。
康桥时期是徐志摩一生的转折点。诗人在《猛虎集·序文》中曾经自陈道:在24岁以前,
他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正是康河的水,开启了诗人的性灵,
唤醒了久蜇在他心中的诗人的天命。因此他后来曾满怀深情地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
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吸烟与
文化》)
1928年,诗人故地重游。11月6日,在归途的南中国海上,他吟成了这首传世之作。
这首诗最初刊登在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上,后收入《猛虎集》。可
以说,“康桥情结”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而《再别康桥》无疑是其中最有名的
一篇。
第1节写久违的学子作别母校时的万千离愁。连用三个“轻轻的”,使我们仿佛感受
到诗人踮着足尖,象一股清风一样来了,又悄无声息地荡去;而那至深的情丝,竟在招
手之间,幻成了“西天的云彩。”第2节至第6节,描写诗人在康河里泛舟寻梦。披着夕
照的金柳,软泥上的青荇,树荫下的水潭,一一映入眼底。两个暗喻用得颇为精到:第
一个将“河畔的金柳”大胆地想象为“夕阳中的新娘”,使无生命的景语,化作有生命
的活物,温润可人;第二个是将清澈的潭水疑作“天上虹”,被浮藻揉碎之后,竟变了
“彩虹似的梦”。正是在意乱情迷之间,诗人如庄周梦蝶,物我两志,直觉得“波光里
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并甘心在康河的柔波里,做一条招摇的水草。这种主客观
合一的佳构既是妙手偶得,也是千锤百炼之功;第5、6节,诗人翻出了一层新的意境。
借用“梦/寻梦”,“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放歌,/但我不能放
歌”,“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四个叠句,将全诗推向高潮,正如康河
之水,一波三折!而他在青草更青处,星辉斑斓里跣足放歌的狂态终未成就,此时的沉
默而无言,又胜过多少情语啊!最后一节以三个“悄悄的”与首阙回环对应。潇洒地来,
又潇洒地走。挥一挥衣袖,抖落的是什么?已毋须赘言。既然在康桥涅槃过一次,又何
必带走一片云彩呢?全诗一气呵成,荡气回肠,是对徐志摩“诗化人生”的最好的描述。
胡适尝言:“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
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
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追悼徐志
摩》)果真如此,那么诗人在康河边的徘徊,不正是这种追寻的一个缩影吗?
徐志摩是主张艺术的诗的。他深崇闻一多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的诗学主张,而
尤重音乐美。他甚至说:“……明白了诗的生命是在它的内在的音节(Internal
rhythm)的道理,我们才能领会到诗的真的趣味;不论思想怎样高尚,情绪怎样热烈,
你得拿来澈底的‘音乐化’(那就是诗化),才能取得诗的认识,……”(《诗刊放假》
)。反观这首《再别康桥》:全诗共七节,每节四行,每行两顿或三顿,不拘一格而又
法度严谨,韵式上严守二、四押韵,抑扬顿挫,朗朗上口。这优美的节奏象涟漪般荡漾
开来,既是虔诚的学子寻梦的跫音,又契合着诗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种独特的审美
快感。七节诗错落有致地排列,韵律在其中徐行缓步地铺展,颇有些“长袍白面,郊寒
岛瘦”的诗人气度。可以说,正体现了徐志摩的诗美主张。
文章标题: 徐志摩的诗再别康桥有资格称得上好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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