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9-06-26 03:01:55 | 作者:今永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20次
朱自清先生是我国现代著名的作家、学者,他生于1898年,逝世于1948年,他的作品集共有二十六部,约一百九十万字,其中以散文成就最高。几十年来,朱自清的散文始终享誉不衰,只要提到现代散文必提朱自清,所有现代散文选集也必选朱自清。他的《背影》《荷塘月色》等散文,甚至编入中学教材,成为学生学习的范文。面对评论家的诸多赞美,朱自清已完全笼罩在大师的光环下。但是,做为现代人的我们,对任何事都不应该受某种光环的影响,在学习朱自清散文优点的同时,也应注意其中的不足。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对于文学语言,上海师范大学的刘叔成在《文艺学概论》中提出了一个共同的、基本的要求:准确、鲜明、生动。这是每一位作家都力求达到的。我国古代的大作家、大文豪无不在语言上下苦功夫,杜甫的“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贾岛的“为求一字稳,耐得半宵寒”等等脍炙人口的诗句,都是作家们锤炼语言的自白。朱自清作为一位散文大家,在这方面却做得很不好。例如《荷塘月色》里的句子“这时候最热闹的,要数树上的蝉声与水里的蛙声;但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我们都知道蝉半夜一般不叫,要叫也是一两只,而且半夜蝉声听来总是让人惊心的,朱自清用“热闹”来形容蛙声尚可,用来形容半夜那一两只孤单的、惊心的蝉声就不妥了,既不符合客观实际,又不符合人们的主观感受。这样的错误一般都出现在小学,朱自清大师却出现在成名之后,令人不可理解。再如《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里的几句“一眼望去,疏疏的林,淡淡的月,衬着蔚蓝的天,颇象荒江野渡光景……天是蓝的可爱,仿佛一汪水似的……远处──快到天际线了,才有一两片白云,亮得现出异彩,象是美丽的贝壳一般。”这三段文字都是写夜晚的天空,但写的都不准确,甚至可以说不符合客观事实。夜晚的天空是蓝色的,但绝不是蔚蓝,蔚蓝从来就是形容白天晴朗天空的。当然,夜晚的天空也不会蓝得可爱,“可爱”一词带有明亮、活泼的感情色彩,如果用来形容星空尚可,用它形容夜晚天空的墨蓝,就有些用词不准确。还有晚上的云,我们都有体会,只有月亮非常明亮,而且云要靠近月亮,或者挡住月亮,才会有明亮感,而朱自清写的月是“淡淡的月”云是“远处──快到天际线了”。我不禁佩服朱自清的眼力,在夜晚不但能看到“蔚蓝”的、“蓝得可爱”的天空,而且能看到远处“亮得现出异彩”的云。
好的文学作品,在内容上一定是层次分明,前后呼应,符合人们的思维逻辑,但是朱自清的有些散文总感觉前后矛盾。例如朱自清的《白采》中的描写,该文前四段介绍了白采的为人以及和作者的书信交往,但未写白采和作者的会面。第四段末尾说到了白采的死,作者表现出了极大的惋惜和愧疚。第五段开头便是:“平伯和我都不曾见过白采,大家觉得是一件缺憾。”根据前文,再看这句,很自然的理解就是“我和平伯”都不曾见过活着的白采。可是第五段却出现了这样的句子:“但平伯终于未见着白采,我竟得和他见了一面”而且还“只匆匆一谈”,读到这里不禁使人迷惑,前后文竟然自相矛盾!仔细分析,才会发觉,错误是在“平伯和我都不曾见过白采,大家觉得是一件缺憾。”这句中少了一个时间限定词,造成了前后文的矛盾。再如《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里的第四段“大中桥外,顿然空阔,和桥内两岸排着密密的人家大异了……我们下船后,借着新生的和河上的微风,暑气已渐渐消散……我们出了大中桥,走不上半里路,船夫便将船划到一旁,停了浆由它宕着。他以为那里正是繁华的极点,再过去就是荒凉了……”这段文字开头已是大中桥外的景色,而且下了船,就该是已经出了大中桥,怎么后文又是“我们出了大中桥”呢?仔细思考,总觉不妥。其实这里是层次顺序没安排好,如果把“我们出了大中桥,走不上半里路”放到“我们下船后”前面,我想文章的层次顺序就会一目了然,再不会出现前面的矛盾和曲解了。
在白话文刚刚兴起的二三十年代,句法僵硬、累赘,修辞过重、做作,是那个年代的通病,在当代人看来朱自清的文章中到处是“别扭”的句子,如“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荷塘月色》);“于是桨声汩--汩,我们开始领略那晃荡着蔷薇色的历史的秦淮河的滋味了。”(《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他爱唱沙软而重的眠歌的乳母”(《〈忆〉拔》)等等,象这样的句子,非常繁琐、困人,所以当代文人都尽力避免这种句法。对此许多学者、文学家都有过评价,如台湾大学的余光中说“一连串三四个形容词,漫无秩序地堆在一个名词上面,句法僵硬,节奏刻板,是早期新文学造句的一大毛病。福罗贝尔所云‘形容词乃名同之死敌’,值得一切作家玩味。除了三五位真有自觉的高手之外,绝大部分的作家都不免这种缺陷。朱自清也欠缺这种自觉。”,叶圣陶在《朱佩弦先生》中也说“他早期的散文如《匆匆》《荷塘月色》《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都有点做作,太过于注重修辞,见得不怎么自然。”
在朱自清的散文中,大部分都有“我”的形象,而这个“我”基本上可以说就是朱自清自己,那么“我”是怎样一个形象呢?我们不妨先以《关于“月夜蝉声”》来分析。这篇文章的大盖内容是这样:陈少白先生给朱自清写了一封信,信中说蝉在夜晚不叫,《荷塘月色》中的蝉声有误。为此,朱自清请教了昆虫学家刘崇乐先生,刘先生找到了记载夜晚蝉叫的文字。可朱自清给陈先生回信却说自己记错了,蝉在夜晚不叫,自己请教的昆虫学家也说蝉在夜晚不叫,《荷塘月色》那一晚,自己没听到蝉叫,并许诺以后再版时,要删掉月夜蝉声的句子。几年后,陈先生发表了一篇文章,讨论月夜蝉声的问题,并引用了朱自清的回信。这期间,朱自清又有了两次听到月夜蝉声的经历。又过了些年,朱自清写了该文,推翻自己前几年的那封信,说蝉在夜晚叫,《荷塘月色》那晚听到了蝉声。朱自清在文章中表现的如此反复,如此不坚持真理。如果朱自清那晚听到了蝉声,就不该有那样的信,如果没听到,就不该有该文。从这篇文章中我们可以知道,朱自清那晚确实听到了蝉声,而且事后还写了文章,但朱自清为什么要违背自己亲耳听到的事实,违背昆虫学家的原意而写那样的信呢?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不惜用谎言去搪塞、敷衍陈少白先生,省得陈先生再没完没了的多事。可陈少白先生还真多事,偏偏引用自己的信去讨论问题,朱自清不得已才写《关于“月夜蝉声”》为自己辩解。另外这篇文章中还有两个不能证实的疑点:一是朱自清说问了好几个人,都说没听到,朱自清都有三次听到的经验,按概率这“好几个人”怎么也应有一两个人,听到一两次吧。二是说“好容易找到这一段儿”。中国古代有很多关于半夜蝉鸣的记载,如辛弃疾的“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唐代李洞 “梦入连涛郡,书来积雪营。泪随边雁堕,魂逐夜蝉惊。”等等,朱自清是清华大学的中文系教授,应该知道的更多吧。当然,也许是朱自清没问对人和学业不扎实。但《关于“月夜蝉声”》中却无一字就那封信的错误而自我批评,只在第四段为晚写了几年该文而说了一句“一懒就懒了这些年,真是对不住陈先生和一些读者。”,然后就开始教育公众如何观察之难,如何不能以经验推论一些真理。朱自清好文笔呀,说到自己的错误时只说是个“有趣的例子”,在给自己辩解时说“于是自己的经验,认为是记忆错误;专家的记录,认为也许例外。”,在夜晚听到惊心的、不经常叫的蝉声,而且事后还做了记录,请问还能“记忆错误”吗?,既然有例外,自己就不能遇到例外吗?况且有过三次经验!由此可见,这篇文章也是不惜用谎言去搪塞、敷衍关心和喜爱他的读者!文章中这种形象的“我”,我们能学到什么呢?
在《关于“月夜蝉声”》中,“我”的形象很不好,那么在其它文章中“我”又是怎样的呢?再以《白采》一文来分析。《白采》中提到两个人,一是白采,一是李芳,李芳是朱自清的学生,他将自己的诗文集交给老师做删改,并嘱他做序,朱自清答应了,可李芳等了半年就突然病逝,死时他还未开始给李芳工作。白采本来和朱自清不相识,但他为李芳的事看不顺眼,就给朱自清写了封信,催他设法将李芳的诗文集出版,并在自己的小说中讥讽了他,没想到却因此认识了朱自清,交了朋友,于是,白采就把讥讽他的话做了删改。朱自清说要给白采的诗写篇评论,白采很高兴地盼望着他的文字,还常常提及此事,但朱自清并不把此事放在心上,直到三年后听到白采的死,才“刚刚写了一页”!朱自清如此对待朋友并不仅仅是李芳和白采,还有《怀魏握青君》中的魏握青,他和朱自清是好友,魏握青要出国留学,在走前要朱自清作些文字送他,朱自清答应了,而且是“一定做”,结果是两年后作了这篇文章。在这两年中魏握青来了两封信,可朱自清只字未复。当然,他起李芳和白采来要幸福得许多,最起码还没“等”到死。从《关于“月夜蝉声”》到《白采》到《怀魏握青君》,这虽然仅仅是他自己的三篇文字,但我们仍可以看出朱自清是一个从不把诺言当事的人,对朋友能拖就拖,敷衍了事的人。这几篇文章只不过提到几个人,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朱自清又有多少个没有记载的白采、李芳和魏握青呢?又有多少个没有实现或没有来不及实现的诺言呢?1932年11月朱自清代表清华大学中国文学系两次上门邀请鲁迅到清华讲演,鲁迅均谢绝,却到其他五所大学做了演讲,不知是朱自清办事不力还是鲁迅“慧眼识人”。
前文所论不过是笔者个人见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谁都可以提出不同看法,但有些问题是原则性的,一旦为公众认可,便不能再任意改动。而朱自清却在《雅俗共赏》一文中犯了一个这样的错误,请看该文中的这一句:“中唐的时期,比安史之乱还早些,禅宗的和尚就开始用口语记录大师的说教。”这句话中,中唐时期和安史之乱的关系有两种解释,第一种是中唐时期包含比安史之乱,我想这是作者的原意;第二种是中唐时期比安史之乱还要早,这种解释有些牵强;但是,不管那种解释都是错误的。所谓“中唐时期”是文学史上唐诗的分期,历史学上并无此分期,现在公认的唐诗分期是明末沈骐在《诗体明辩。序》里的分期,他把唐诗分为“四大家”即:初唐、盛唐、中唐、晚唐,中唐的起止时间是公元766年至公元836年,而安史之乱发生在公元755年至公元763年,就是说安史之乱是在中唐时期之前,正好是盛唐时期。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对历史侃侃而谈,各种历史名词,历史典故满篇皆是,对一字一词考据的细致之极,显示出了作者对历史精深的研究,却出现了这样大的漏洞,几乎使我不敢相信,我宁愿相信中唐时期是盛唐时期的笔误。但这篇文章刊行多年,朱自清未曾更改,只能说明不是笔误,而是糊涂。我不禁为朱自清感到脸红。朱自清糊涂,做为现代人的我们更糊涂,竟然把此文一版再版,对这样一个大漏洞熟视无睹,我们将怎样去教育后代为学要严谨认真呢?
清华大学校园里有“荷塘月色亭”、有“朱自清亭”、有朱先生的大理石雕像,作为对先辈的怀念,无可厚非,但决不能盲目崇拜。朱自清的散文作品,在白话文刚刚兴起的二三十年代,确实称得上精品,在白话文高度发达的今天,他的作品就显得逊色许多,正如清代的一流的诗人,放到唐宋年间就只能算二流诗人一样。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轻视他,朱自清仍是一位重要的作家,做为我们的前辈,他的作品对白话文的普及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做为作家,他的一些作品至今仍能被我们所接受,所学习。有人说作家的重要性有“历史的”和“艺术的”两种,我想朱自清做为一位前辈作家,他对历史的贡献比艺术的贡献要高出许多。
作于多年前,曾在其他网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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