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2-10 17:01:13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89次
婚姻的本质和意义
你有了解过婚姻的本质和意义吗?婚姻是一种制度,其本质并不是爱情。如果你认为婚姻并不自由,那就需要考虑解放自己的身心了。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婚姻的本质和意义,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婚姻的本质和意义1
马克思主义婚姻观
一、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婚姻
马克思在《论离婚法草案》中明确指出其在爱情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婚姻观,认为有道德、有生命力的婚姻只能建立在男女双方的爱情基础之上,这样男女双方才能够体会到婚姻的幸福、保证婚姻的品质。草案中提到,婚姻不应该具有强迫性,但一旦男女双方踏入婚姻的殿堂中,婚姻中的任何人就一定要遵守婚姻法的规定。因此,马克思在对以往社会生活中的婚姻状态进行批判认识的基础上,辩证地认为只有无产阶级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才符合公民的基本道德素质,才符合婚姻的本质。同时,恩格斯做出爱情是“人们彼此间以相互倾慕为基础的关系”的论断。因此,在现代意义上,爱情是男女之间以互相平等为基础所产生的诚挚的、符合道德的感情关系。
二、婚姻双方应当保持充分的自由
恩格斯认为婚姻自由包含两个方面的要求,即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自由,即择偶与婚姻是双方的自由权利,不受外界社会关系中的任何因素制约。婚姻关系应建立在男女双方的爱情基础之上,而不应只考虑家庭利益和家族利益,否定婚姻的政治性,肯定婚姻的自由性。这从根本上推翻了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下以利益为主的婚姻观。他主张只有推翻资本主义,才能将政治、经济因素等宏观因素排除在婚姻关系之外,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婚姻自由。对于离婚自由,其与结婚自由有相应的爱情因素为主导,只有当夫妻双方之间不存在爱情时才可能结束婚姻关系。恩格斯认为由于夫妻双方爱情消失而造成的离婚不仅对婚姻当事人甚至对于社会都是有利的。列宁也指出,家庭是文明社会中稳固的民主基础,离婚自由并不表示家庭关系的瓦解,而是使家庭关系趋于优化,以达到民主精神在家庭活动中的'巩固与提高。然而,马克思主义提倡的离婚自由是建立在非草率离婚的基础上的,马克思认为已婚的夫妻双方的婚姻自由必须以婚姻的本质为基础,而草率离婚只代表了男女双方或单方面任性、自私的主观意志,忽视了婚姻关系的解除对于家庭其他成员如父母、子女、亲友的影响。
三、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不分地域和时代,婚姻都具有两种属性——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所谓自然属性,即致使婚姻和家庭成立的自然因素。这包括男女之间的生理差别、“性”本能和由此产生的血缘联系。婚姻家庭关系的这种自然属性使得其与其他社会关系区别开来。所谓社会属性,是指婚姻家庭在某种社会制度下的本质属性。婚姻家庭是一定社会关系的结合,既依存于某种社会结构,又影响着这种社会结构。
婚姻的本质和意义21、一夫一妻制和男子的统治,原本是为了保存和继承财产而建立的。
2、婚姻由双方的阶级地位来决定的,因此总是(有着)权衡利害的婚姻。这种权衡利弊的婚姻,往往变成最为粗鄙的卖淫---有时是双方的,而以妻子为最通常。妻子和普通娼妓不同之处,在于她不是像雇佣女工计件出卖劳动那样出租自己的肉体,而是一次永远出卖为奴隶。
3、自从大工业迫使妇女走出家庭,进入劳动市场和工厂,而且往往把他们变为家庭的供养者以后,在无产者家庭中,除了自一夫一妻制出现以来就扎下根的对妻子的虐待还遗留一些以外,男子的统治的最后残余也失去了任何基础。
4、在包括许多夫妇和他们子女的古代共产制家庭经济中,委托妇女料理的家务,正如男子获得食物一样,都是一种公共的、为社会所必需的劳动。随着家长制家庭,尤其是随着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的产生,情况就改变了。家务料理失去了自己的公共的性质。它不再涉及社会,变成了一种私人的事务。妻子成为主要的家庭女仆,被排斥在社会生产意外。只有现代的大工业,才又给妇女---只是给无产阶级妇女---开辟了一条参加社会生产的途径。
5、如果妇女仍然履行自己对家庭中的私人事务的义务,那么他们就会被排除在公共生产以外,不能有什么收入了。如果她们愿意参加公共劳动而有独立的收入,那么就不能履行家庭的义务。现代的个体家庭建立在公开的和隐蔽的妇女的家庭奴隶制上,而现代社会则是纯粹以个体家庭为分子构成的一个整体。
6、在中世纪以前,是谈不到个人的性爱的。不言而喻,体态的美丽、亲密的交往、融洽的旨趣等,曾经引起异性间的性交的欲望。因此,同谁发生这种最亲密的关系,无论对男子还是女子都不是完全无关紧要的。这距离现代的性爱还很远。在整个古代,婚姻的缔结都是父母包办,当事人则安心顺从。古代的仅有那一点夫妇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姻的附加物。
7、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派生的经济考虑消除之后,才能普遍实现。那时候,除了相互的爱慕以外,就再也不会有别的动机了。
8、(在之前的前提下)一夫一妻制会非常肯定的失掉它因起源于财产关系而被烙上的特征,这些特征就是:第一、男子的统治,第二婚姻的不可离异性。男子在婚姻上的统治,是他的经济统治的简单的后果,它将自然地随着后者的消失而消失。 最后总结一下: 所谓的恋爱自由,自由的追求爱情,在一个资本主义社会是及其困难的存在。所谓的裸婚,本质上体现的就是这个规律!在一个资本主义社会,所谓的婚姻的幸福,也是有且只有在占有社会财富的这个基础上,再加上一点感情或者爱情这种元素来点缀,才会被人赞赏、鼓励、吹捧、膜拜的。 剩女的出现是必然的,甚至可以说是一个资本主义社会必然出现的现实情况。因为这样一个社会是一定要把女性按照她们的身材、学历、外貌来划分三六九等,然后安排进行婚配的,这是错误的规律。 这才是婚姻和婚姻关系,在我们这个社会的本质!
婚姻的本质是男女两人组成家庭,意义是共同生活,创造美好未来,目的是生儿育女,使家族延续。
婚姻作为一种制度,并不是从开始就存在的,本质其实是通过专偶制的安排,确保男性能顺利得到血缘上靠得住的继承人。从广义角度讲,婚姻制度算是父权社会的一种形态,是一个国家得以产生的原因和意识形态基础。所以,我们大可以说,婚姻,其实是由男人制定规则,女性通过从属的方式加入的一种模式。
婚姻本就和利益,保障有着紧密的联系,仔细想想,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区别,就不难看出,婚姻除了有维护稳定这一层意义以外,同时和个人权益保障息息相关。
爱情与婚姻的关系
爱情与婚姻,有三种可能的关系:一是两者互相补充,和谐共容,即爱情与婚姻相容;二是爱情使婚姻恶化甚至使婚姻结束,即爱情与婚姻相互排斥;三是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确定的联系,体现为爱情与婚姻的脱节。因此,爱情不只存在于一夫一妻制中,而一夫一妻制也并不意味着爱情的忠诚。
爱情存在于两性长期的相处过程中。在爱情初期,其表现为爱情双方情感的执着,而长期层面上,则体现在爱情双方互敬互助及长相厮守的深切愿望。爱情可以是感性的,但婚姻却是理性的。婚姻应该意味着永恒的爱情,它应是对爱情的一种承诺,婚姻的产生意味着对家庭、社会和子女责任的诞生,体现了一种成熟的爱情。
只有成熟的爱情才有资格享有幸福和谐的婚姻。法律和道德应该维护的是这种实质上的婚姻。其实,对这种实质上的婚姻,不必需要法律和道德的维系,夫妻双方内心的爱起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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