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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家人要求婚前男方买房只写女方名字

时间: 2022-07-05 08:01:48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7次

女方家人要求婚前男方买房只写女方名字

婚前男方出钱买房只写了女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法律分析: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在房产证上写女方的名字视为是女方的婚前财产。房子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离婚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房屋归女方所有,不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前男方出钱买房,但是只写女方名字,那婚后是属于女方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其实现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就会因为生活上的一些小事情,而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尤其是很多年轻人,相信大家在网上也是看到了关于婚前男方出钱买房,但是只写女方名字的这件事情的时候,那么婚后是属于女方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呢?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在我个人看来,其实我觉得这主要是属于女方,因为它主要是按照合同上面的名字来的,下面我们具体了解一下。

1 属于女方财产

现在对江类似的问题,只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是很普遍的,我们都知道,一般婚前的话,如果男方出钱买了这个房,但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写的是女方,那么婚后这个财产完全就属于女方一个人所拥有。而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2 不看谁付的钱

一般对于将类似的现象,法律,他只是看中合同上面签的名字,而并不是说看是谁支付的钱,这个本身就是出于婚前男方单方的一个自愿的原则,而且他是主动把女方的名字写在财产镇上的,而且也仅仅只有女方一个人的名字,因此在婚后之后,这个财产是属于女方一个人拥有。所以这也就是我们在卖房的时候,很多人都在讨论的一件事情,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到底要写谁的名字?

所以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也应该要更多的去关注这方面的问题,在我个人看来,其实我觉得现在我们社会上所面临的一个普遍的现象,就是离婚率越来越高了,同时这种现象也是非常严峻的,其实在我个人看来,我觉得这也是与我们的生活方式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关系,还是加上现在女性的地位越来越高了,他们本身就在社会上也是拥有的一定的地位,而且赚钱能力也是非常强。

在结婚之后这是属于女方的财产,最主要的也是看名字是谁,是谁的名字,最后的财产就是归谁所有。
当然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现在财产归属看的是谁出钱,而不是房产证的名字。
婚后是属于女方财产,并不是共同财产,共同财产一定要写上夫妻俩的名字。

婚前男方全款出资买房只写女方名字,离婚时房子会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
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房产归谁所有,如果没有签订代持协议,会认定为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会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也就有可能会认定为女方一人的财产。那么离婚时可能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如果是没有购房资格,而将房产登记到对方名下的,则按共同共有来处理。建议男方和女方签订房屋代持协议,如果有签房屋代持协议则会认定为是男方对房屋的出资,如果没有签代持协议则该笔款项可能会认定为男方给女方的借款或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具体的建议咨询家与家律师,律师会根据转账凭证、具体金额、双方约定等情况协助进行综合的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丈母娘要求婚前买房全写女方名字

这个丈母娘有点搞事啊!婚前买房如果是有贷款的话以后也算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没有名字都一样,如果是全款的话那就大条了,发生婚变就是她的财产了。自己考虑吧!

这个问题要看房子是谁买的。
如果是女方买房,房产证上写女方名字是理所应当。
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应该是写男女双方名字。
如果是男方买房子,理当写男方名字,自己愿意也可以把女方名字加上。
如果是男方买房,要求只写女方名字,这就有点过分了。碰上这么不讲理的丈母娘我觉得婚后事儿也不会少,难免会人财两空。
结婚是件大事,需要两个家庭共同努力才能完成。一定好好商量,如果碰上另一方蛮不讲理,建议还是换一个,毕竟是一辈子的大事。
如果丈母娘有这种要求,那就要看买房的钱是哪方出的,如果是男方出全款,肯定不能写女方名字,如果双方各出一半或者男方多女方少就写两个人的名字,单独写女方名字是不可能的,结果是为了能过一辈子,这个要求算什么?岂不是为了财产而结婚吗,有这种想法做法都是不好的,也是事多的丈母娘。
婚前买房是属于个人财产,即是写上女方名字也没有用,她是不受法律支持。如果女方也出资,这样她会受到法律保护。
这种不能答应她的要求,写也是写两个人的名字,为什么只写女孩子的,很明显是把你当外人看了,女孩子都不去说自己的母亲吗?如果不理会你的感受你还是慎重选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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