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0-01-22 18:08:46 | 作者:王小二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6次
昨晚,在群内和投资人聊完之后,心情略沉闷,便下楼喝瓶啤酒。当初,是特么谁怂恿我开公司的?
这下好了,硬着头皮也得往前走。
当然,困难肯定是有的。真是一帆风顺,没有遇到一点问题,就把公司做起来了,那多没意思?
但,我对未来依然有必胜的信念,且很坚定。同事老孙跟我说,努力了就好,剩下的看运气。
这句话看似有道理,但仔细揣摩,则未必。
咱们所认为的努力,未必真的是努力,可能是自己误以为自己努力了,或的确努力了,但离真正的努力还相差甚远。
我相信一句话,凡有成者,必然要经历时间的积累。正是由于时间的积累,才具备不可复制性。
至少短时间内,别人复制不了。
想想,还是前几年潇洒。
按照往年的节奏,我现在已经在旅行的路上了。当然,现在也常常在路上,只不过是往返于办公室,家与乡下罢了。
也羡慕过那些公职人员,也遗憾过自己当年为啥一意孤行地离开报社?
那时候,我20岁出头,用现在的话说,那小伙,要身材有身材,要模样有模样,简直帅呆了.......
从那时起,跟着有经验的前辈学习,历练,现在说不定能混个专业编辑的头衔,装装逼,一天到晚,人五人六地坐在办公室里,也挺好。(当然,当编辑,其实是很苦的活。)
可是,这么一来,多半不会有王小二日记的存在。
后来,想想,也无妨了,无非是不同的人生体验罢了。我对自己的评价是,不会写文章的文字工作者。
现在的生活较充实。
早上去办公室,忙活一会,10点左右到健身房,11点半之前准时离开,折回办公室,继续工作。
下午去快递公司,回来写写东西,一天的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
今天在路上,遇见一起车祸,是小事故,一辆轿车与电动车发生了轻微剐蹭,电动车主轻轻倒地,人车都没有大碍。
轿车车身有局部刮痕,司机是个少妇,说话趾高气扬,跟电动车车主说,你把车卖了,都赔不起。
别,别,别,咋回事?
我看得很清楚,即便没有明确的道路路线标识,转弯也得让直行,这特么是你轿车的责任呀!
很明显,这女的是在使诈!
电动车主是位老大爷,看打扮就知道是附近村子里的庄户人家,一直在赔笑脸,换作是俺,我特么就躺地上不起来了........
类似的事情,我在四马路也遇到过一次,当时也是轿车与电动车剐蹭,两车均无大碍。
轿车主是个30来岁的男人,电动车主是美团外卖的骑手,是个20来岁的小年轻。
剐蹭之后,轿车主对着小年轻大吼大叫,质问对方怎么骑的车?
小年轻自然不退让,但是接下来的动作,让我疑惑。
小年轻掀开电动车坐垫,拿出车钥匙,是轿车钥匙,跟轿车主说,白觉得你有车,我也有!
???这是什么情况?有事说事,你掏钥匙干啥?
后来,我琢磨琢磨,可能是小年轻觉得对方说话盛气凌人,觉得对方是因为自己是外卖员,看不起自己,才大吼大叫。
基于此,小年轻掏出了轿车钥匙,以期证明自己,夺回尊严。
没必要这样,完全可以直接报警,因为我闻到轿车主身上一股浓烈的酒味.........
难道是小年轻戴着头盔,没闻到?
很明显,是轿车司机在使诈。之后,轿车主把车挪到路边,将车上的姑娘喊下来,迅速地离开了现场。
走了几步,又扭身,对小年轻说,以后骑车注意点!
这个轿车司机还真有点意思,社会人儿。
当时,我就想起鲁智深在打死镇关西之后,说的话:你特么装死,再装,我还揍你!
之后,智深逃之夭夭。
对于那些酒驾的人,我是真害怕。你要知道,真要是出了啥事,或撞死人了,自己该面临什么样的刑罚?
你觉得不能出事,每一个酒驾的人都觉得自己不会出事,话又说回来,如果提前知道要出事,谁还酒驾呀!
这类人,从前有,现在有,将来还会有。天上有,地上有,地下也有.......
昨晚,我在小卖部喝闷酒,一辆出租车疾驰而来,在小卖部门口停下,车上下来一位中年男子,晃晃悠悠地打着饱嗝,一边打电话,一边说,老板,给我拿两条硬中华,话还没说完,身体趔趄了下,又打了个嗝,说,噢,不,拿软的,软的。
两条软中华,价值1000多块钱。通过对方的电话,我得知,烟是送给正在执勤查酒驾的叔叔的。
事情是这样的:
男子和几个哥们一起喝酒,席罢散去,其中一个哥们酒驾被抓,是醉驾。这个男子准备拿着烟去捞人的。
男子在电话里再三嘱咐被抓的那个哥们,你千万白签字,等我到现场再说,千万白签,千万,千万!
原来,你们都是这么玩的呀,这........
按正常的逻辑,没有内部关系,你就是贿赂,人家也不敢拿。
这中间,需要牵线人。也是在电话里得知的,男子的一个朋友也是叔叔,只不过在另一个路段执勤。
我推测,两个叔叔之间已经互通了电话,男子只需要过去,当面说出这层关系就行了。
当然,必须得带着足够的诚意,你得懂事.......
怪不得,听人说,叔叔不缺好烟抽。原来,这里面有道道。
越是底层的公职人员,越喜欢把手中的权力发挥得淋漓尽致。咱们从另一个角度反推,真是一月两三千块钱,有多少人心甘情愿地干?
看得见的,或许只是点心。看不见的,或许才是主食!
也能理解,大家都不是圣人,都是饮食男女,在体制内,想捞点,也正常,没啥大惊小怪的。
你不要告诉我,当初你上岗,就是单纯地想为这座城市的秩序贡献出自己的光和热,为城市建设肝脑涂地。
这话,你自己信吗?
当然,我坚信,绝大部分,还都是称职的人民公仆,还是铁面无私的战士,还是能经受得住考验的同志,还是无比忠诚的卫士.........
我说的,只是个别现象。在我们这十八线城市,我听说,有的叔叔一月能挣好几万。
我艹,真的假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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