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一德二德三是什么国家?
德意志第一帝国、德意志第二帝国、德意志第三帝国。
1、德意志第一帝国
一般称之为神圣罗马帝国,962年到1157年的官方名称为罗马帝国,在1157年到1512年改称神圣罗马帝国,最后于1512年到1806年因帝国主体民族德意志人意识抬头而定名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
帝国在建立初期是一个普通的封建君主制国家,皇帝拥有实际的权力。后来逐渐成为由数百个更小的诸侯国所组成的徒有国家之名的松散的政治联盟。
在帝国中后期,奥地利大公国的哈布斯堡王朝通过皇室联姻和金钱贿赂,长期垄断神圣罗马帝国皇位长达400年之久,奥地利的首都维也纳也成为帝国的实际上的首都。
1806年,在拿破仑的勒令下,弗朗茨二世于8月6日放弃神圣罗马皇帝尊号,仅保留奥地利帝国皇帝称号,神圣罗马帝国从此灭亡。
2、德意志第二帝国
一般称之为德意志帝国,1871年至1918年的二元君主制联邦制国家。其正式国号为“德意志国”。
1864年-1870年间,普鲁士王国先后通过普丹战争、普奥战争、普法战争三次王朝战争,完成德意志统一。1871年1月18日,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在法国凡尔赛宫加冕为德意志皇帝,帝国诞生。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德国作为同盟国一员参战。1918年末,此时同盟国败局已定,德国内部厌战情绪高涨。
11月3日,由于不满海军部对反战水兵的迫害,基尔水兵起义发生,德国十一月革命爆发。11月9日,由于革命已蔓延至全国,皇帝威廉二世被迫宣布退位并连夜出走荷兰,德意志帝国宣告灭亡。
3、德意志第三帝国
一般称之为纳粹德国,在1933年至1945年期间,由纳粹党执政的德国,其先后有两个官方国名:一是1933年至1943年使用的德意志国;二是1943年到1945年的大德意志。
纳粹德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发起国之一,1939年9月1日,纳粹德国闪击波兰,并与苏联共同瓜分波兰,随后英法对德宣战,引发第二次世界大战。
19454月,苏联红军攻入柏林,30日德国元首希特勒自杀。按元首遗嘱,由海军元帅卡尔·邓尼茨出任总统。5月8日,德国宣布投降。23日,邓尼茨政府解散,纳粹德国宣告灭亡。
历史沿革:
在962年之前,德国、意大利、法国的疆域由法兰克王国统治,后来法兰克王国分裂成东法兰克王国、中法兰克王国、西法兰克王国,这三个法兰克王国奠定了当今德国、意大利、法国的基本疆域。
962年,东法兰克王国的国王奥托一世,得到教皇的加冕而成为皇帝。因为教皇承认东法兰克王国延续西罗马帝国,所以奥托一世把国号改成“罗马帝国”,德意志民族也从这里开始形成。
到了1806年,法兰西第一帝国皇帝拿破仑一世灭掉了神圣罗马帝国,延续了八百多年的神圣罗马帝国至此灭亡。
神圣罗马帝国(德意志第一帝国)灭亡后,境内分裂成了很多个王国。其中,以普鲁士王国最为强大,通过一系列战争吞并从神圣罗马帝国分裂出来的国家。
到了1871年,普鲁士王国的国王威廉一世统一了德国,并加冕成为皇帝,改国号“德意志帝国”,这就是德意志第二帝国。
德意志帝国的国力非常强大,是当时欧洲最强大的国家之一,第一次世界大战也是德意志帝国发动的。正因为德意志帝国在一战中战败,导致皇帝威廉二世退位,德意志帝国也随之灭亡,这一年是1918年。
德意志帝国(德意志第二帝国)灭亡后,德国历史进入共和国时期,成立了一个所谓的“魏玛共和国”,但魏玛共和国也不是正式国号,正式国号是“德意志国”。
到了1933年,法西斯主义者、纳粹党党魁希特勒夺取了国家政权,取缔了魏玛共和国,成立纳粹德国,这就是“德意志第三帝国”,正式国号仍然是“德意志国”。
1945年,德国在二战中战败,纳粹德国宣告覆灭,德意志第三帝国也不复存在。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神圣罗马帝国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德意志帝国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纳粹德国
德国人认为他们的历史上存在过三个帝国,分别为德意志第一帝国、德意志第二帝国、德意志第三帝国。他们认为德意志第一帝国就是神圣罗马帝国,第二帝国就是威廉一世建立的德意志帝国,第三帝国就是纳粹德国。
神圣罗马帝国怎么会是第一帝国呢?东法兰克王国的国王绝嗣,康拉德被推选为东法兰克国王,但从此时起,东法兰克被看作德意志王国,康拉德被看作第一位德意志国王。奥托一世时获得教宗加冕为“罗马人的皇帝”,因此德意志国王兼任神圣罗马皇帝,继承西罗马帝国的帝统。这个政权虽然叫帝国,君主叫皇帝,但帝国并不是德意志的帝国,而是罗马帝国,德意志仅为王国;皇帝也不是德意志人的皇帝,而是罗马人的皇帝,德意志人的君主只是国王,不过是兼任罗马人的皇帝。
二战时期德国的政治制度是什么
二战德国是在希特勒的独裁统治下推行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法西斯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变体)。国家社会主义一般又称作纳粹主义,“纳粹”(Nazi)是德语“国家社会主义者”(Nationalsozialist)的简称,原意是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NationalsozialistischeDeutscheArbeiterpartei,NSDAP,简称国社党)的党员与拥护者。
纳粹德国指在1933年至1945年期间由阿道夫·希特勒和其所领导的纳粹党所统治的德国。纳粹德国有两个官方国名,分别为1933年至1939年使用的德意志第三帝国(德语:Drittes Reich)与1939年到1945年的大德意志帝国(德语:Großdeutsches Reich)。“第三帝国”一词指的是继承了中世纪的神圣罗马帝国(962–1806)“第一帝国”与近代的德意志帝国(1871–1918)“第二帝国”的德国。
纳粹德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发起国之一。奥地利与捷克斯洛伐克分别在1938年与1939年被纳粹德国吞并,其中捷克被直接吞并,斯洛伐克则是纳粹德国的傀儡政权。1939年9月,纳粹德国与苏联共同瓜分波兰第二共和国,挑起第二次世界大战。至1940年,纳粹德国占领了大半个欧洲,其中包括法国。其占领区内的“不受欢迎的人”和另外一些民族亦不断受到迫害。1940年9月27日,德国、意大利和日本签订《德意日三国同盟条约》,结成了侵略性军事同盟,1941年6月22日,纳粹德国对苏联宣战,发动苏德战争,德军一度兵临莫斯科。
在1943年遭到一连串的失败后,战争的天平开始向另一方倾斜。德国城市遭到盟军大规模、有规律地轰炸,而随着战争的进行,德军也面临着资源短缺问题。1945年初,西方盟国自西向东,而苏联则自东向西不断推进。4月,苏军攻入柏林,4月30日希特勒自杀。5月8日,德国投降,并签署投降书,纳粹德国宣告正式灭亡。
1848年革命直到二战,德国在政治上主要是反民主的容克封建保守势力或法西斯势力占统治地位,资产阶级没有确立自己的绝对优势地位,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制度始终未能健全
德意志第二帝国制度问题
威廉一世 任命 奥托 冯 俾斯麦为首相 他应该大权在握 怎么威廉二世上台3年后就把他辞了? 为什么说俾斯麦的权利是皇帝给他就有 皇帝可随时要回来? 威廉二世要他辞职的时候 他不有权吗? 和威廉二世抗争 不行吗? 或在威廉一世的时候篡位 有什么不可以? 也许我说的话 有点可笑 但我对当时的德意志第二帝国的制度一概不知 请各位大师指教 小弟有礼了德意志帝国是容克-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德意志的统一道路决定了国家的君主主义、容克主义和军国主义的特征。1871年 4月16日通过的帝国宪法,宣告德意志帝国是君主立宪制的联邦国家。帝国元首是皇帝,由普鲁士国王担任,有任命宰相和高级官吏、召集和解散议会、宣战、媾和的权力,同时是军队的最高统帅。帝国宰相由普鲁士首相担任,只对皇帝负责。立法权属帝国国会和联邦议会,后者由各邦政府任命的58名代表组成,普鲁士在议会中占有决定性票数,可以否决帝国国会通过的议案。帝国国会由普选产生,其预算权和立法权受联邦议会制约。帝国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皇帝和宰相,容克在各级政府和军队中享有特权。
经济 德意志帝国的成立,扫除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19世纪70年代,帝国颁布了一系列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法案,如银行法、统一货币法、专利权法、统一关税法、统一度量衡法等。通过普法战争,从法国掠得50亿金法郎的战争赔款、阿尔萨斯-洛林的铁矿和钾矿,以及接受和应用其他国家的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生产经验,使帝国的经济得到迅速发展。80年代初以及1890~1893年的经济危机,加速了工业和银行业的集中,90年代完成工业革命。不久,重工业生产超过英国,占欧洲第 一位。
内外政策 德意志帝国前期,内外政策的实际制订者是俾斯麦。其对内政策的出发点是维护普鲁士和容克的特权,照顾大资产阶级的利益。1872年开始反天主教会的文化斗争,1878年公布《社会党人法》,1879年采取高额保护关税政策。外交政策是以争霸欧洲大陆为目标的大陆政策,为此1873年恢复德、俄、奥三皇同盟,1882年订立德、奥、意三国同盟。1888年威廉一世去世,其子腓特烈三世仅在位99天即病逝,其孙威廉二世即位后于1890年将俾斯麦解职,以加强自己的决策权。90年代后期,资产阶级同容克之间进一步融合,对外积极扩军备战,赤裸裸地宣扬侵略、扩张、强权和殖民主义,推行世界政策,要求重新瓜分世界。20世纪初,国内矛盾加剧,与英、俄、法等老牌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也日趋激化,终于导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 。德国在战争中失败 ,德意志帝国终结 希望对你有帮助
统一后的德国实际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
统一后的德国是联邦制国家。
1990年10月3日0时,分裂长达45年之久的德国重新统一。
1990年10月3日零时,对于8000万民主德国和联邦德国人民来说,是一个非同寻常的时刻,在柏林帝国议会大厦前,伴随着联邦德国的国歌声,特制的旗杆上徐徐升起了黑红黄三色的联邦德国国旗。这一仪式向全世界宣告,分裂长达45年之久的德国重新统一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分裂为民主德国和联邦德国两个国家。1955年又分别加入华沙条约组织和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两德长期相互对峙。1989年底,民主德国政局发生激烈变化。1990年3月,基督教民主联盟主席德梅齐埃上台组阁,两德政府正式谈判统一问题。5月18日,签署了关于建立两德货币、经济和社会联盟的国家条约。规定从7月1日起,两德都使用西德马克,国家的经济基础是社会市场经济,实行西德的劳动法规。8月31日,又签署了关于两德实行政治统一的第二个国家条约。规定民族恢复1952年7月行政区划改革前的5个州建制,东西柏林合并成一个州,于10月3日按西德《基本法》集体加入联邦德国。
9月12日,两德外长又与美苏英法外长签署最后解决德国问题的条约,使德国的统一得到前战胜国的同意。1990年10月3日,民主德国正式加入联邦德国,两德实现统一。12月2日,全德举行议会选举。基督教民主联盟获胜,科尔任统一后德国的第一任总理。
统一后的德国,继承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基本宪政制度。
国号、国旗、国徽等沿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国号、国旗、国徽。
政治制度是议会制民主共和制,总统是虚位国家元首。总理由联邦议院的多数党产生。内阁对议会负责。
国家结构是联邦制。
宪法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
统一后的全德政府积极致力于东部经济的发展,目前东部经济已经比东德时代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仍然落后于德国西部。
起初统一后德国首都在波恩,后来迁回柏林。
1871年 普法战争胜利后统一的德国:德意志第二帝国
德意志第二帝国是指1871年,随着德意志统一的完成,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称帝建立的帝国。该帝国在1918德国十一月革命中被推翻。这个存在了半个世纪的帝国是何种政体?现行高中《世界近代现代史》教材中,没有作具体说明。但主流历史学家普遍认为它应该是二元制君主立宪制政体。
君主立宪制是近代西方国家政体的主要形式之一,是资本主义国家以世袭君主(皇帝、国王、天皇)为国家元首,君主的权力按宪法规定受到一定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实行君主立宪制的国家,由于国情不同,君主的权力、地位亦有很大的差异,所以,君主立宪制政体又可分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二元制君主立宪制的特征是:君主的权力虽受宪法和议会的限制,但是,国家实际权力并不在议会手中,而是掌握在君主手中,君主是国家真正的权力核心,内阁是君主行使政权,治理国家的机构,首相由君主任命,内阁按君主的意志行事,只对君主负责,不对议会负责。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特征是:国家的实际权力掌握在议会和政府手中,政府对议会负责,君主只是国家的象征,统而不治,君而不主。
1871年1月18日,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称帝,帝国建立。4月16日,召开制宪会议,通过了德意志帝国宪法,即:1871年宪法。宪法第五条规定:“帝国立法权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行使之。帝国法律应取得两个议会必要的多数同意”。第十一条规定:“联邦的主席职位属于普鲁士王国,普鲁士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以帝国名义宣战,同外国缔结同盟及条约,委派并接受使节。以帝国名义宣战,必须取得联邦议会的同意,除非联邦的领域已遭受攻击……”。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德国1871年宪法确立的是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政体。因为宪法规定立法权属于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正常的情况下,皇帝以帝国的名义对外宣战,必须征得联邦议会的同意,皇帝的权力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但是,由于宪法同时又赋予了皇帝极大的权力,如:规定帝国皇帝有宣战、媾和、缔约、召集和解散联邦议会,任免官吏等权力,帝国宰相只对皇帝负责,皇帝有对宰相的任免权。十九世纪末,帝国权倾朝野,名重一时的“铁血宰相”俾斯麦,就因为新继位的皇帝威廉二世不能忍受他功高震主,他不得不乖乖辞职,含泪引退,流亡英国。以上事实说明,德意志第二帝国,既不是君主专制政体,也不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政体,而应属于君主立宪制中的二元制君主立宪制政体。
1990年统一后的德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议会共和制联邦共和国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于1949年5月生效。1956年、1968年曾作过较大修改。1990年8月两德“统一条约”对《基本法》某些条款又作了适应性修订,10月3日起适用于全德国。《基本法》规定,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外交、国防、货币、海关、航空、邮电属联邦管辖。国家政体为议会共和制。联邦总统为国家元首。议会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联邦议院行使立法权,监督法律的执行,选举联邦总理,参与选举联邦总统和监督联邦政府的工作等。联邦议院选举通常每四年举行一次,在选举中获胜的政党或政党联盟将拥有组阁权。德国实行两票制选举制度。根据德国《选举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具有德国国籍的公民都有选举权,每位选民拥有两张选票。第一票用于选出选民所在选区的议员候选人,并根据简单多数原则,由获得选票最多的人当选。选民的第二票用于选举政党。各党获得第二票的多少将决定其在联邦议院中拥有席位的比例,对该党能否上台执政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参加联邦议院的各党议员分别组成议会党团。联邦参议院参与联邦立法和对联邦的行政管理施加影响,维护各州的利益。按各州人口比例由各州政府指派3~6名州政府成员组成参议院,共69席。议长由各州州长轮流担任,任期1年,总统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代行总统职务。联邦政府由联邦总理和联邦部长若干人组成,联邦总理为政府首脑。联邦宪法法院是最高司法机构,主要负责解释《基本法》,监督《基本法》的执行,有16名法官,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各推选一半,由总统任命,任期12年。正、副院长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轮流推举。此外设有联邦法院(负责民事和刑事案件)、联邦行政法院(负责一般行政司法案件)、联邦惩戒法院(负责公职人员违纪案件)、联邦财政法院(负责财政案件)、联邦劳工法院(审理劳工案件)、联邦社会法院(审理社会福利纠纷)和联邦专利法院(审理有关专利问题的案件)。各级法院设检察机关,任务是对违法、犯罪提出起诉,但不受法院的管辖,不干预法院的审判工作,也不独立行使职权,而受各级司法部门的领导。联邦行政法院设联邦最高检察院,由联邦检察长和数名联邦检察官进行工作。德国的政党有:德国社会民主党、绿党、基民盟、基督教社会联盟、自由民主党、民主社会主义党、德国共产党、共和党等.
统一后的德意志加盟共和国(Nazi Deutschland)是美利坚合众国在欧罗巴洲一一个州,实施军国主义,所以出兵科索沃,继而在伊拉克、阿富汗动武。
国家政体为议会共和制。联邦总统为国家元首。议会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联邦议院行使立法权,监督法律的执行,选举联邦总理,参与选举联邦总统和监督联邦政府的工作等。联邦议院选举通常每四年举行一次,在选举中获胜的政党或政党联盟将拥有组阁权。德国实行两票制选举制度。根据德国《选举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具有德国国籍的公民都有选举权,每位选民拥有两张选票。第一票用于选出选民所在选区的议员候选人,并根据简单多数原则,由获得选票最多的人当选。选民的第二票用于选举政党。各党获得第二票的多少将决定其在联邦议院中拥有席位的比例,对该党能否上台执政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参加联邦议院的各党议员分别组成议会党团。联邦参议院参与联邦立法和对联邦的行政管理施加影响,维护各州的利益。按各州人口比例由各州政府指派3~6名州政府成员组成参议院,共69席。议长由各州州长轮流担任,任期1年,总统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代行总统职务。联邦政府由联邦总理和联邦部长若干人组成,联邦总理为政府首脑。联邦宪法法院是最高司法机构,主要负责解释《基本法》,监督《基本法》的执行,有16名法官,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各推选一半,由总统任命,任期12年。正、副院长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轮流推举。此外设有联邦法院(负责民事和刑事案件)、联邦行政法院(负责一般行政司法案件)、联邦惩戒法院(负责公职人员违纪案件)、联邦财政法院(负责财政案件)、联邦劳工法院(审理劳工案件)、联邦社会法院(审理社会福利纠纷)和联邦专利法院(审理有关专利问题的案件)。各级法院设检察机关,任务是对违法、犯罪提出起诉,但不受法院的管辖,不干预法院的审判工作,也不独立行使职权,而受各级司法部门的领导。联邦行政法院设联邦最高检察院,由联邦检察长和数名联邦检察官进行工作。德国的政党有:德国社会民主党、绿党、基民盟、基督教社会联盟、自由民主党、民主社会主义党、德国共产党、共和党等.
德意志帝国的国家制度
德意志帝国是容克-资产阶级专政、带有浓厚的封建主义、军事官僚主义和资本主义色彩后起的国家。德意志帝国的统一道路决定了国家的君主主义、容克主义和军国主义的特征。
1871年4月16日通过的德意志帝国宪法,宣告德意志帝国是君主立宪制(二元制)的联邦制国家。
帝国元首是皇帝,由普鲁士国王担任,有任命宰相和高级官吏、召集和解散议会、宣战、媾和的权力,同时是军队的最高统帅。
帝国宰相由普鲁士首相担任,只对皇帝负责。
立法权属帝国国会和联邦议会,后者由各邦政府任命的58名代表组成,普鲁士在议会中占有决定性,可以否决帝国国会通过的议案。帝国国会由普选产生,其预算权和立法权受联邦议会制约。
帝国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皇帝和宰相,容克资产阶级在各级政府和军队中享有特权。 德意志帝国前期,内外政策的实际制订者是俾斯麦。其对内政策的出发点是维护普鲁士和容克的特权,照顾大资产阶级的利益。
1872年开始反天主教会的文化斗争,1878年公布《社会党人法》,1879年采取高额保护关税政策。外交政策是以争霸欧洲大陆为目标的大陆政策,为此1873年恢复德、俄、奥三皇同盟,1882年订立德、奥、意三国同盟。
1888年威廉一世去世,其子腓特烈三世仅在位99天即病逝,其孙威廉二世即位后于1890年将俾斯麦解职,以加强自己的决策权。
90年代后期,资产阶级同容克之间进一步融合,对外积极扩军备战,赤裸裸地宣扬侵略、扩张、强权和殖民主义,推行世界政策,要求重新瓜分世界。
20世纪初,国内矛盾加剧,与英、俄、法等老牌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也日趋激化,终于导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
德国在战争中失败,1918年的德国十一月革命推翻霍亨索伦王朝的统治,德意志帝国终结。 容克原指无骑士称号的贵族子弟,后泛指普鲁士贵族和大地主。起源于16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基本消亡。在德国文献中容克被分为作战容克、宫廷容克、议院容克和乡村容克等不同类型。
在德国历史上真正起过较大作用的是乡村容克。乡村容克指普鲁士的贵族庄园主,主要是征服易北河(Elbe)以东地区并在那里进行殖民的德意志骑士领主的后裔。他们集领主权与乡村政权于一身。
16世纪,容克为了扩大谷物生产,大量强占易北河以东农民的份地,以农奴的劳役经营商品生产性的大庄园经济。乡村容克具有粗犷、暴戾、眼光狭隘的特点。
1653年,勃兰登堡大选帝侯腓特列·威廉赐予容克以“完全支配”农民的权力,并给予免税等大量经济优惠。
在1807年开始的施泰因和哈登堡改革中,容克受到重大打击。
19世纪以来普鲁士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全面瓦解了容克的经济基础——封建庄园。为此普鲁士王朝把重要军官职位和政府官位赐给容克作为补偿。
1848年德国革命后,容克的庄园经济逐渐转变为资本主义性质的农场,大部分容克开始资产阶级化,但仍保留许多封建残余。在容克庄园中,雇农仍然处于半农奴的地位。
这种在保留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条件下,用资本主义剥削逐渐代替农奴制剥削的方式,被称为普鲁士道路。
容克地主阶级在政治方面属于极端的保守主义,主张君主专制,崇尚武力,赞成对农业采取保护主义,其代表人物是俾斯麦。
1871年普鲁士“自上”统一德意志,标志容克资产阶级统治的最后形式。帝国国会中的德意志保守党和国会外的农民同盟均代表容克利益,军队中的军官也多出身于容克,从而使整个德意志帝国打上容克的烙印。
魏玛共和国时期,容克敌视共和政体,支持阿道夫.希特勒执政。
文章标题: 德意志第二帝国时期是否存在国务卿这一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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