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2-02 13:01:04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1次
无论是在现在还是古代,我们都将保家卫国的人称为民族英雄,比如说抗击倭寇的戚继光,收复台湾的郑成功,虎门销烟的林则徐等等。他们为民族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甚至是在反抗外来民族侵略时奉献了自己的生命。
中华民族是一脉相承,团结友爱,人才辈出的民族,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学校教育中也非常注重对民族英雄的赞扬,这同样也可以激发我们对民族国家的热爱,让我们以国家为荣。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就是一位民族英雄,他就是南宋时期的抗金名将岳飞。
抗金名将守卫家园,却最终含冤而死
岳飞出生在河北西路阴县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据传说岳飞出生时家的上方有像鸿鹄一样的飞禽盘旋,在房屋上方不停的鸣叫,所以父母给他起名为岳飞。岳飞从小学习骑射武艺,喜读兵书、史书,从小武艺突出的岳飞在二十岁时开始了自己的军旅生涯,岳飞刚刚进入军队就展现出了不凡的实力。
靖康元年,金人南下攻宋,宋钦宗性格软弱,不愿意和金人对抗,意欲主动求和,这使得金人非常猖狂。岳飞亲眼目睹了金人残忍杀害人民,他的内心无比愤慨,更加坚定了抗金的意志。岳飞的母亲深明大义,支持自己的儿子上战场抗击侵略,并且还在岳飞的背上刻下了“精忠报国”这四个字。岳飞带着母亲的期盼和对敌人的仇视,他坚定地投身在了抗金前线。
岳飞在抗金的十多年期间,带领着岳家军和金人进行了大大小小百余场战争,成为了金人眼中非常害怕的对手。但是岳飞的抗金步伐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岳飞在前线奋勇杀敌,甚至是多次挫败金人,可是朝中的宋高宗和秦桧却一直想要议和,并且不断地催促岳飞赶快收兵。
岳飞在战场上几乎是成了孤立无援的状态,之后岳飞在逼迫下不得已退兵。岳飞极力反对议和的想法和宋高宗以及朝中很多大臣不同,也使得岳飞和高宗之间的嫌隙越来越大。
绍兴十一年,金国因为无力攻下南宋,于是决定和南宋议和,宋廷更是趁此机会决定打压朝中手握重兵的将领,岳飞就是其中一个。于是岳飞的兵权慢慢被剥夺,秦桧等朝中官员又开始暗中陷害岳飞,甚至朝中官员张俊通过刑讯逼供,企图诬陷岳飞谋反。
最终岳飞的结局我们都知道,他被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赐死,岳飞被赐死时只有三十九岁。岳飞去世的消息让所有的百姓都为他哭泣,金人听到这一消息,更是觉得消除了最大的敌人。
岳飞被诬陷直到宋孝宗即位时才得以平反,岳飞在历史上的功绩是不可磨灭的,他展现出了极高的民族气节和正义之气。在自己的王朝受到侵犯,百姓们饱受战争痛苦的情况下,他组建了一支抗金力量,与当时朝中软弱的主和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以说是用一己之力为南宋守护住了半壁江山。
即使有如此大的功绩,岳飞依然是受到了极其不公正的待遇,最终含冤而死,岳飞的屈辱更是成为了历史上一段令人愤懑不平的结局,这也使得我们今天对岳飞更加敬重、更加怜悯。
被取消“民族英雄”称号,这究竟是为什么?
我们对岳飞的定义一直是民族英雄,因为当时宋金之间是两个政权,金朝的侵略是属于外来政权的侵略。但是现在有人提出将岳飞“民族英雄”的称号去掉,认为金朝和宋朝在现在看来都已经统一了,已经变成了同一民族,如果将岳飞称为“民族英雄”其实是不利于民族团结的,就间接地将当时北方的民族当成了“外族”。
还因为这个原因而将岳飞移出了课本,原因当然就是原来的金朝、匈奴是外敌,而现在是同一个民族。
关于岳飞是否应该被称为是“民族英雄”这一问题,相关的人员也对此做出了回应,首先对岳飞的评价我们一定是不变的,他一定是一个值得敬佩的人,是一个英雄。但是定义为“民族英雄”学界存在着争议,有人认为这样会影响民族间的感情。因为存在着分歧所以不适合将他放在大纲课本中进行学习和讨论,但是对岳飞等历史人物一定是抱着歌颂赞扬的态度。
究竟是不是“民族英雄”这一问题其实没有特别多的必要去争论,民族问题本身就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问题,所以我们大可以避免这种争论,将岳飞作为一种弘扬英雄正气,弘扬精忠报国的对象。去学习其身上的优秀品质、学习其身上公正秉直的一些方面就可以了。
学习岳飞精神,延续其种种优良品质
岳飞的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发扬的优良品质,首先根据历史文献资料的记载,岳飞虽然是南宋时期的大将,一个人带领着岳家军奋勇杀敌,手握重兵,但是他平时的生活其实是很简朴的。全家都穿着粗布衣服,和手下的士兵们同甘共苦,还经常乐善好施,把自己的财产拿去补贴军队的用度,朝中给岳飞的奖赏他也全都拿去犒劳将士了。
其次岳飞除了严格要求自己以外,对自己的子女也是要求非常严格,更是时常勉励自己的孩子要自己为自己争得功勋。并且鼓励孩子们亲自下地劳作,感受生活的艰辛和劳动的辛苦。岳飞还是历史上有名的孝子,母亲生病时亲自侍奉汤药,母亲休息时更是不敢发出一点动静,生怕吵到母亲休息。
最后岳飞骁勇善战,对南宋、对自己的家园、对家园里的百姓都是抱着非常深厚的感情,这种感情使他可以置生命于度外,在战场上奋勇抗敌,用自己的一生都在保卫着自己的王朝。岳飞是一位英雄,英雄就应该被所有人铭记,从岳飞被平反后,历朝历代都将岳飞视为是建功立业的榜样,视为是刚正不阿的名将。所以学习岳飞精神,延续他身上的种种品质就是对英雄的仰慕,就是对英雄的缅怀。
答:千年以来,被冤死的人不计其数,无法统计。另外,我发现,有些人,对“冤”或“不冤”的区分还不甚明了。
举个例子,明成祖朱棣入主南京,想招方孝孺为己用。方孝孺油盐不进,不但不肯归服,反而尖酸刻薄,嘲弄和唾骂朱棣。
朱棣大怒,恶狠狠地警告:“你这样不识好歹,信不信我诛你九族?”
方孝孺轻蔑地说:“别说九族,你诛我十族我也不怕。”
朱棣被激得浑身发抖,一拍龙案,好,我就诛你十族!
自古以来,每个人只有九种亲族,没有第十种,要诛十族,怎么诛?
难不倒朱棣。
朱棣吩咐,凡方孝孺的门人、学生,以及曾经和他有过交往的人,凑拼成一族,合计十族,统统杀了。
于是,人头滚滚,血水横流,许多与方孝孺有过交往的人,有的和方孝孺只是泛泛之交,却被硬指成方孝孺的亲属,稀里糊涂地成了刀下鬼。这些人,冤不冤?太冤了。
话说回来,“方孝孺被诛十族”事未必是真事,但在这儿引用至少可以厘清两件事。
第一件:历史上,
象
“方孝孺九族”中那类莫名其妙就死于非命的人,其实有很多的,比如死于地震、海啸、洪水、泥石流等人力不可抗的自然灾害,也有死于战争中的无辜的杀戮,以及近代的空难事实、车祸等等。这些人,本来好端端的,没招谁、没惹谁,突然祸事就降临到了头上,冤吗?从法理上来说不冤,因为他们真的是方孝孺的亲族,是朱棣明明白白指定要处死的人。
掰扯了这么多,其实,我想说的,是千年以来,我觉得史上死得最冤的人之一——武穆岳王爷。
之前,网络上有很多人说岳王爷死得不冤。
为什么说不冤呢?
大致的观点有如下几个:
一、岳飞动辄以辞职相威胁,赵构几次召回都极力回绝,丝毫不给面子,赵构当然要杀他,所以,他死得不冤。
二、岳飞恋栈不去,贪掌兵权,赵构非常不爽,当然要杀他,所以,他死得不冤。
三、岳飞拥兵自重,对南宋朝廷构成了威胁,赵构当然要杀他,所以,他死得不冤。
四、岳飞一天到晚嚷嚷着要“迎归二帝”,赵构当然要杀他,所以,他死得不冤。
五、岳飞不知轻重,擅议皇家事,要求赵构建储,另有用心,赵构当然要杀他,所以,他死得不冤。
六、岳飞抗旨不遵,兴师北伐,赵构指挥不灵,当然要杀他,所以,他死得不冤。
……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赵构杀岳飞的理由是——“岳飞谋反”,而非以上所说的任何一点!
这么说,或许有点绕,有的人可能会懵。
还是举例说明吧。
岳飞的确不满赵构在淮西兵权一事上的出尔反尔,曾提出过辞职。
虽然岳飞辞职的主要原因是对北伐前景心灰意冷;但客观上已经形成了撂挑子要胁朝廷的状态。
那么,赵构如果根据这一条上治岳飞,会有两种不同情形产生。
一、赵构说,你岳飞撂挑子了,态度消极,该杀。
二、赵构说,你岳飞撂挑子了,要胁朝廷,该杀。
第一种情形,岳飞不冤,因为,“撂挑子”和“态度消极”的确是事实。
第二种情形,岳飞死得有些冤,因为,“撂挑子”虽是事实,但“要胁朝廷”只是赵构的猜想,并不是岳飞的初衷。
所以说,“冤”和“不冤”的区别在于:“冤”,是指这人没有做这件事,却被牢牢咬定做了这件事,且不容许他对这件事做出辩白、洗脱;“不冤”是指这人做了这件事,不管这件事合不合理、合不合法,人家就用这件事来针对你,你无可推托。
狼找借口说站在小河下游的小羊弄脏了上游的水,从而吃掉了小羊。小羊是真冤,因为它在下游,根本不可能弄脏上游的水嘛。
狼找借口说站在小河上游的小羊弄脏了下游的水,从而吃掉了小羊。小羊尽管死得无辜,但不能说是冤,因为它在上游,的确弄脏了下游的水。
岳飞之冤,就与之相同。
你可以说岳飞有一千一万个该杀的理由,但你栽赃陷害,硬加了一条根本上就不存在的“谋反罪”来杀害他,就是冤,冤得不能再冤!
再举一个不恰当的比喻:有一个人平时经常小偷小摸,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但法官从未为此追究他的行为。但是,某日,法官却诬赖他抢劫了银行,将他判处枪毙死罪,那你说,这个小偷死得冤不冤?
英雄永远为后人所纪念,坏人永远为后人所唾弃,岳飞所带领的岳家军得到了敌方金军“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敬仰,按理来说岳飞的评价是盖棺定论的正面评价,是当之无愧的英雄人物,然而在学界,岳飞身上依旧有着一些争议。
满江红·岳飞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在神州大地上,一吟诵这首词,大多数人不约而同想到的便是岳飞,而此间的拳拳报国之心更是令人动容,被列入教材教育孩童理所当然。
然而,不知从何时起,岳飞的《满江红》被替代了,换成了秋瑾的《满江红》,虽说二人都是英雄人物,但此番更改无疑是需要合理解释的。
“俗子胸襟谁识我?英雄末路当磨折”,秋瑾有着忧国忧民的壮志,是近代的一杆伟大旗帜,然而我想,秋瑾大概也不愿岳飞的《满江红》“下架”。
客观地讲,岳飞这首《满江红》是存在争议的,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教材似乎忘了那份民族情感的汇聚,更何况这争议也不过是一份推测而无确切答案。
上世纪30年代起,就有《满江红》非岳飞作的质疑,理由便是岳飞之孙岳珂所编撰的书籍皆未收录,且认为是在明中期才广为流传该词。
然而事实上,元杂剧《岳飞破虏东窗记》中就有化用,且岳飞本身便是能文能武之人。因此,更多的学者并不赞成这一反驳,坚信《满江红·怒发冲冠》是岳飞所作。
可以看出,这一质疑无疑是推测而来的,并没有确切的证据表明,所以怎么能够因为一个不大站得住脚的质疑就否定了数百年来的情感点呢。
前头《满江红》的替换或许还值得原谅,但后头将岳飞作为民族英雄的形象移除就大为光火,“身既死兮神以灵,子魂魄兮为鬼雄”,这合理么。
2003年,岳飞作为民族英雄的形象被移除了历史教材,同样的还有“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而主持这项工作的便是2003年版《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材大纲》的主编——余桂元,因此也惹下了不少争议。
在余看来,岳飞的民族英雄形象是不合理的,理由便是,宋金皆是现如今我们的一部分,只有对抗民族以外势力的人物才称得上民族英雄的称号。
岳飞,字鹏举,宋相州汤阴县(今河南汤阴县)人,是古代著名的抗金名将,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军事家、书法家、抗金英雄,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首。岳飞曾经先后四次从军,参与指挥大小战斗数百次。1140年,他挥师北伐,大败金军,逼近北宋故都开封,后被诬陷入狱。1142年1月,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与长子岳云和部将张宪同被杀害。而这样一位爱国英雄,真的是因为一个“莫须有”的罪名而被杀害的么?
我们先要搞明白“莫须有”这三个字的意思,其大概含义是“应该有吧”,或者是“难道没有吗”是一种虽然不能确定,但也无法排除的反问语气。 所以我们能很清楚明白,莫须有本身并不是一个罪名,它不过是秦桧和韩世忠私下对话时,秦桧对岳飞的案件表明出自己的一个态度而已。然而我们都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因此像这样一个含糊不清的罪名,是绝对不会被天下人所信服的。所以真正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根据史料记载,有人曾经看到过案件卷宗,说上面写着岳飞的两点罪状:第一点是岳飞很早之前就在别人面前说过皇帝的坏话;第二点是在他执掌兵权的时候,经常违抗圣旨。如果真有这两点罪状的话,岳飞最终被杀害也就不难理解了。毕竟得罪皇帝的人一般都不会有好下场的。然而实际上,像岳飞这样一位为民族独立作出巨大贡献的人,理应能够得到些宽恕,可是为何最后还是被杀害了呢?很显然,除了以上记录在案件卷宗的原因之外,还有其他的一部分原因。
当时的岳飞手握兵权,所以在某些方面或多或少会对皇帝造成一定的威胁;其次,一个国家想要百姓安居乐业,一定需要发展国家的经济。然而在当时,岳飞将敌人赶走之后,依旧主张继续讨伐。但是一旦继续出兵,就免不了要将国家财政分担一大部分到供给军队的后勤方面,而当时的南宋皇帝则认为,是时候收手开始将重点放在国家的发展上了,导致二人意见不合,而这也是岳飞违抗圣令的表现。所以在这些种种原因的交融之下,皇帝不得不一找到机会,就会想法设法将岳飞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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