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5点钟,突然醒来,看到蚊帐上有个红色光?
这一定是睡梦中的幻觉。也就是在做梦,人做起来抓蚊帐,蚊帐在动,红色光还是在原地,实际上人确实是做起来了抓蚊帐,但是看到的红色发光体是在梦中看到的。人在做梦是都是会随着梦中的情节而动作起来。这在旁人看来明明在睡觉,手脚却在不停的在动。这是人做梦的一种行为,没有什么科学依据或科学解释。
你这种情况一定是幻觉了。凌晨的时候最容易出现幻觉。再就是因为眼睛朦朦胧胧,完全有可能是眼睛发雾引起的错觉。
二维空间的虚像。人体如梦时思维进去二维空间。我们处在三维空间。二维空间的一切都是虚的。所以刚醒来。刚好是一个过度期,比较少见。
凌晨五点钟突然醒来看到蚊帐上有个红色光纹目前情况下这个红色光是可以打死他的
二维空间的虚像。人体如梦时思维进去二维空间。我们处在三维空间。二维空间的一切都是虚的。所以刚醒来。刚好是一个过度期,比较少见。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仿句我喜欢活着,生命是如此地充满了愉悦。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莓像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的张结着。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中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它好像准备着要奉献什么,要展示什么。那柔弱而又生意盎然的风度,常在无言中教导我一些最美丽的真理。
我喜欢看一块平平整整、油油亮亮的秧田。那细小的禾苗密密地排在一起,好像一张多绒的毯子,是集许多翠禽的羽毛织成的,它总是激发我想在上面躺一躺的欲望。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我喜欢观赏这样的布景,我喜欢坐在那舒服的包厢里。
我喜欢看满山芦苇,在秋风里凄然地白着。在山坡上,在水边上,美得那样凄凉。那次,刘告诉我他在梦里得了一句诗:“雾树芦花连江白。”意境是美极了,平
仄却很拗口。想凑成一首绝句,却又不忍心改它。想联成古风,又苦再也吟不出相当的句子。至今那还只是一句诗,一种美而孤立的意境。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能跃过山丘和小河。我总是梦见奇异的色彩和悦人的形象。我梦见棕色的骏马,发亮的鬣毛在风中飞扬。我梦见成群的野雁,在河滩的丛草中歇宿。我梦见荷花海,完全没有边际,远远在炫耀着模糊的香红-一这些,都是我平日不曾见过的。最不能忘记那次梦见在一座紫色的山峦前看日出——它原来必定不是紫色的,只是翠岚映着初升的红日,遂在梦中幻出那样奇特的山景。
我当然同样在现实生活里喜欢山,我办公室的长窗便是面山而开的。每次当窗而坐,总沉得满几尽绿,一种说不出的柔如。较远的地方,教堂尖顶的白色十字架在透明的阳光里巍立着,把蓝天撑得高高地。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以及幽闲的素馨。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十字形的、斛形的、星形的、球形的。我十分相信上帝在造万花的时候,赋给它们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笑颊上的。当寒冷早晨我在巷子里,对门那位清癯的太太笑着说:“早!”我就忽然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我缩在皮手套里的指头不再感觉发僵,空气里充满了和善。
当我到了车站开始等车的时候,我喜欢看见短发齐耳的中学生,那样精神奕奕的,像小雀儿一样快活的中学生。我喜欢她们美好宽阔而又明净的额头,以及活泼清
澈的眼神。每次看着他们老让我想起自己,总觉得似乎我仍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仍然单纯地充满了幻想,仍然那样容易受感动。
当我坐下来,在办公室的写字台前,我喜欢有人为我送来当天的信件。我喜欢读朋友们的信,没有信的日子是不可想象的。我喜欢读弟弟妹妹的信,那些幼稚纯朴
的句于,总是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见南方那座燃遍凤凰花的小城。最不能忘记那年夏天,德从最高的山上为我寄来一片蕨类植物的叶子。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我忽
然感到甜蜜而又沁人的清凉。
我特别喜爱读者的信件,虽然我不一定有时间回复。每次捧读这些信件,总让我觉得一种特殊的激动。在这世上,也许有人已透过我看见一些东西。这不就够了吗?我不需要永远存在,我希望我所认定的真理永远存在。
我把信件分放在许多小盒子里,那些关切和怀谊都被妥善的保存着。
除了信,我还喜欢看一点书,特别是在夜晚,在一灯茕茕之下。我不是一个十分用功的人,我只喜欢看词曲方面的书。有时候也涉及一些古拙的散文,偶然我也勉强自己看一些浅近的英文书,我喜欢他们文字变化的活泼。
夜读之余,我喜欢拉开窗帘看看天空,看看灿如满园春花的繁星。我更喜欢看远处山拗里微微摇晃的灯光。那样模糊,那样幽柔,是不是那里面也有一个夜读的人呢?
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些泛黄的线装书,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那涩黯的纸面蕴含着一种古典的美。我很自然地想到,有几个人执过它,有几个人读过它。他们也许都过去了。历史的兴亡、人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唯有书中的智慧永远长存。
我喜欢坐在汪教授家中的客厅里,在落地灯的柔辉中捧一本线装的昆曲谱子。当他把旧发亮的褐色笛管举到唇边的时候,我就开始轻轻地按着板眼唱起来,那柔美幽咽的水磨调在室中低回着,寂寞而空荡,像江南一池微谅的春水。我的心遂在那古老的音乐中体味到一种无可奈何的轻愁。
我就是这样喜欢着许多旧东西,那块小毛巾,是小学四年级参加儿童周刊父亲节征文比赛得来的。那一角花岗石,是小学毕业时和小曼敲破了各执一半的。那具布娃娃是我儿时最忠实的伴侣。那本毛笔日记,是七岁时被老师逼着写成的。那两只蜡烛,是我过二十岁生日的时候,同学们为我插在蛋糕上的……我喜欢这些财富,以致每每整个晚上都在痴坐着,沉浸在许多快乐的回忆里。
我喜欢翻旧相片,喜欢看那个大眼睛长辫子的小女孩。我特别喜欢坐在摇篮里的那张,那么甜美无忧的时代!我常常想起母亲对我说:“不管你们将来遭遇什么,
总是回忆起来,人们还有一段快活的日子。”是的,我骄傲,我有一段快活的日子——不只是一段,我相信那是一生悠长的的岁月。
我喜欢把旧作品一一检视,如果我看出已往作品缺点,我就高兴得不能自抑——我在进步!我不是在停顿!这是我最快乐的事了,我喜欢进步!
我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像耳环、项链、和胸针。那样晶晶闪闪的的、细细微微的、奇奇巧巧的。它们都躺在一个漂亮的小盆子里,炫耀着不同的美丽,我喜欢不时看看它们,把它们佩在我的身上。
我就是喜欢这们松散而闲适的生活,我不喜欢精密的分配的时间,不喜欢紧张的安排节目。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 我喜欢晴朗的礼拜天清晨,当低沉的圣乐冲击着教堂的四壁,我就忽然升入另一个境界,没有纷扰,没有战争,没有嫉恨与恼怒。人类的前途有了新光芒,那种确切的信仰把我带入更高的人生境界。
我喜欢在黄昏时来到小溪旁。四顾没有人,我便伸足人水——那被夕阳照得极艳丽的溪水,细沙从我趾间流过,某种白花的瓣儿随波飘去,一会儿就幻灭了——这
才发现那实在不是什么白花瓣儿,只是一些被石块激起来的浪花罢了。坐着,坐着,好像天地间流动着和暖的细流。低头沉吟,满溪红霞照得人眼花,一时简直觉得
双足是浸在一钵花汁里呢!
我更喜欢没有水的河滩,长满了高及人肩的蔓草。日落时一眼望去,白石不尽,有着苍莽凄凉的意味。石块垒垒,把人心里慷慨的意绪也堆叠起来了。我喜欢那种情怀,好像在峡谷里听人喊秦脏,苍凉的余韵回转不绝。
我喜欢别人不注意的东西,像草坪上那株没有理会的扁柏,那株瑟缩在高大龙柏之下的扁柏。每次我走过它的时候总要停下来,嗅一嗅那股儿清香,看一看他谦逊
的神气。有时候我又怀疑它是不是谦逊,因为也许它根本不觉得龙柏的存在。又或许他虽知道有龙柏存在,也不认为伟大与平凡有什么两样——事实上伟大与平凡的
确也没有什么两样。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尤其喜欢在雨天去叩湿湿的大门,在落雨的窗前话旧真是多么美,记得那次到中部去拜访芷的山居,我永不能忘
记她看见我时的惊呼。当她连跑带跳地来迎接我,山上阳光就似乎忽然炽燃起来了。我们走在向日葵的荫下,慢慢地倾谈着。那迷人的下午像一阕轻快的曲子,一会
儿就奏完了。
我极喜欢,而又带着几分崇敬去喜欢的,便是海了。那辽阔,那淡远,都令我心折。而那雄壮的气象,那平稳的风范,以及那不可测的深沉,一直向人类作着无言的挑战。
我喜欢家,我从来还不知道自己会这样喜欢家。每当我从外面回来,一眼看到那窄窄的红门,我就觉得快乐而自豪,我有一个家多么奇妙!
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来。虽然过往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分辨他的足音。那是很容易的,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中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英文名字。
我喜欢晚饭后坐在客厅里的时分。灯光如纱,轻轻地撒开。我喜欢听一些协奏曲,一面捧着细瓷的小茶壶暖手。当此之时,我就恍惚能够想象一些田园生活的悠闭。
我也喜欢户外的生活,我喜欢和他并排骑着自行车。当礼拜天早晨我们一起赴教堂的时候,两辆车子便并弛在黎明的道上,朝阳的金波向两旁溅开,我遂觉得那不
是一辆脚踏车,而是一艘乘风破浪的飞艇,在无声的欢唱中滑行。我好像忽然又回到刚学会骑车的那个年龄,那样兴奋,那样快活,那样唯我独尊——我喜欢这样的
时光。
我喜欢多雨的日子。我喜欢对着一盏昏灯听檐雨的奏鸣。细雨如丝,如一天轻柔的叮咛。这时候我喜欢和他共撑一柄旧伞去散步。伞际垂下晶莹成串的水珠——一幅美丽的珍珠帘子。于是伞下开始有我们宁静隔绝的世界,伞下缭绕着我们成串的往事。
我喜欢在读完一章书后仰起脸来和他说话,我喜欢假想许多事情,
“如果我先死了,”我平静地说着,心底却泛起无端的哀愁,“你要怎么样呢?”
“别说傻话,你这憨孩子。”
“我喜欢知道,你一定要告诉我,如果我先死了,你要怎么办?”
他望着我,神色愀然。
“我要离开这里,到很远的地方去,去做什么,我也不知道,总之,是很遥远的很蛮荒的地方。”
“你要离开这屋子吗?”我急切地问,环视着被布置得像一片紫色梦谷的小屋。我的心在想象中感到一种剧烈的痛楚。
“不,我要拼着命去赚很多钱,买下这栋房子。”他慢慢地说,声音忽然变得凄怆而低沉:
“让每一样东西像原来那样被保持着。哦,不,我们还是别说这些傻话吧!”
我忍不住澈泪泫然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喜欢问这样的问题。
“哦,不要痴了,”他安慰着我,“我们会一起死去的。想想,多美,我们要相偕着去参加天国的盛会呢!”
我喜欢相信他的话,我喜欢想象和他一同跨入永恒。
我也喜欢独自想象老去的日子,那时候必是很美的。就好像夕晖满天的景象一样。那时再没有什么可争夺的,可留连的。一切都淡了,都远了,都漠然无介于心
了。那时候智慧深邃明彻,爱情渐渐醇化,生命也开始慢慢蜕变,好进入另一个安静美丽的世界。啊,那时候,那时候,当我抬头看到精金的大道,碧玉的城门,以
及千万只迎我的号角,我必定是很激励而又很满足的。
我喜欢,我喜欢,这一切我都深深地喜欢!我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春天的细雨,在天际的高空里飘下,我喜欢那股扑鼻清香,我喜欢那充满生机的风和暖。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莓像个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地张结着。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一一就位。
我喜欢看秋风里满山的芒。在山坡上,在水边上,白得那样凄凉,美而孤独。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能跃过山丘和小河。我梦见棕色的骏马,发亮的的鬈毛在风中飞扬。我梦见荷花海,完全没有边际,远远在炫耀着模糊的香红。最难忘记那次梦见在一座紫色的山峦前看日出——它原来必定不是紫色的,只是翠岚映着初升的红日,遂在梦中幻出那样奇特的山景。在现实生活里,我同样喜欢山。
我喜欢看一块块平平整整、油油亮亮的秧田。那细小的禾苗密密地排在一起,她像一张多绒的毯子,总是激发我想在上面躺一躺的欲望。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以及幽闲的素馨。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我十分相信上帝在造万花的时候,赋给它们同样的尊荣。
雪花
冬天,最令人陶醉的自然是雪景,雪是洁白,美丽,而可爱。雪那洁白而不刺眼的色彩是最刺眼的,就算是天上的云朵,海上的浪花,在它面前也似乎逊色了。雪总是在人不知不觉的时候,悄悄地来到人世间,它们给房子,树木,都披上了华丽的银装,给大地盖上了厚厚的大棉被,那是,万物都是银光耀眼。
玉屑似的雪末从天空中左摇摇,右晃晃,还挤挤撞撞,就像一个喝醉酒的人在走八仙步。空中,随风飘扬的雪花,一会儿贴在了墙上,一会儿贴在了玻璃上,一会儿上,一会儿下,到处飞舞,好像一个顽皮的小孩与我们玩捉迷藏。雪花落在了房子上,好像给房子戴上了一顶白帽子;雪花落在树枝上好像披上了厚厚白衣;雪花落在了花草的枯枝上,好像带上了一条白纱巾;雪花落在地上,,好似“巧克力奶油派”。片片雪花随风飞舞,好像白色的精灵穿梭于世界各个角落,令大地华光四溢,精彩分呈。
雪越下越大,从一点点的,变成一团团的,似乎从天上撒下来的棉花团。雪花不停地飞舞着,像棉花,似柳絮,如杨花,漫天飞舞。
渐渐地,渐渐地,学停了,万里江山变成了粉妆玉砌的世界。这银色的世界好像只用白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那样,画的主要颜料为银白色,它谱写着一处处生动的景色,银色的世界美丽而祥和。
雪不仅美丽,还为我们带来了快乐。同学们课间凑点雪,团个雪球,向面对的同学打过去,“啪”的一身雪,“哈”的一阵笑,加上“哼,你要小心喽”身上又是一片白,而被“打”者的脸上露出了哭笑不得的神情。就这样,你投我一下,我掷你一下,玩得不亦乐乎!
哦,我喜欢雪花,皑皑白雪漫天飞舞,美丽的雪花,是神奇的大自然赐给人间的奇特风景!
柳树
有两个季节,特别引起我们对柳树的注意,那就是寒冬乍来和残冬将尽的时节.年复一年,我渐渐觉得柳树不仅可爱,而且可敬.
历来的人们对于柳树不知作过多少描绘和评价,但意思大抵都侧重在一个字上,那就是"柔".
《诗经.小雅.采薇》中有诗云:"昔我往矣,杨柳依依."这"依依",就解作"柔也".此后,以柳树状柔美,妩媚的景物,寄缠绵悱恻的情怀者,更是多不胜举.
如果单讲姿容体态,柳树也着实很柔弱 ,千丝万缕,轻盈委婉,同刚直,壮烈的情调,确乎是迥然异趣.然而,刚柔相济,在自然景物中,刚与柔并不一定相互抵牾,倒往往相映成趣.
二十多年前,我曾在仲春时节到过洛阳龙门,伊阙景色,给我留下了难忘的印象:巍峨的东西两山,双双对峙.烟波浩渺的伊水,在两山间汹涌奔流.山苍 苍,水茫茫,雄浑恢宏令人神志飞扬.再看伊水岸边,几处细柳低垂婷婷袅袅;水中柳影摇曳,婀娜多姿.岸上岸下,形动影随,好像对镜凝睇的少女,又如舞袖飘 飘的仙子.这轻盈柔美的风姿,为山河增添了多少妩媚!
但是,轻柔并不是柳树的全部特点,柳树的性格,还有坚韧不屈的一面.说来也许荒唐,树木有时也和人似的,要在特别的时刻,方才显出它特有的品 行.秋冬之交和冬春之交,时序更替,寒暖骤变,正是自然界大动荡,大变迁的特别时刻.在北京,这种变化尤其显得急促.每年的寒冬,似乎都是突然降临,刚刚 还风和日暖,刹那间,塞外寒风像冲破牢笼的猛兽,狂呼怒啸,狼奔豕突而来,自然界顿时陷入一场无情的洗劫,真是个"草拂之而色变,木遭之而叶脱",许多看 上去比柳树坚实,强壮得多的树木,顷刻间都变得枝残叶凋,褪下葱茏的装束,现出摧败的模样,没有胆量和风霜较高下.倒是姿质荏弱的柳树,身处逆境,从容应 变,披一身碧绿翠带,在风矢霜剑中奋力支撑.历来被视为弱者的柳树这时却成了临危不惧的强者.虽然比不得经冬不凋的松柏,却也表现了以弱御强的精神.树木 中如果也流行着各种不同的处世哲学的话,那么,难免会有一些树木,要讥笑柳树枉作徒劳的动力,不知变通之道,是老实疙瘩死心眼儿.果真如此,那一定会有另 一些树木,赞美柳树在风云变色的时刻,坚贞不屈,临难从容,值得景仰和仿效.
有句农谚,说是"五九,六九,沿河看柳".其实,五九,六九在北京,还是相当寒冷的,冬将尽而未尽,春欲来而未来,加上严寒潮不时南袭,河面 一片冰封.这时候,许多树木挺着光秃秃的枝杈,过着"冬眠"的生活,似乎是在不动声色地静观时局的变化.直到春晖融融,冬寒尽消,大局已定,万无一失,才 肯发嫩条,吐新芽,铺叙锦绣文章.这些迟迟不肯发芽的树木,又大抵是落叶甚早的树木,退不为人后,进不为人前,它们倒真够得精明练达,老成持重.再看那柔 弱的柳树吧,在寒冬余威尚盛时节,就早早苏醒过来,望着冰冻的河面,迎着凛冽的寒风,它微微察觉出一丝春意,于是,不顾一切地率先吐翠,淡淡地披起娇黄嫩 绿的新装.沿河望去,枝梢间烟纱雾彀,一片生机,这情景仿佛一首动人的歌,一首热烈向往春天的歌,一首报告春的信息的歌,一首表达美好信念的歌.我在想: 既然迎春花被人称作报春花,那么,柳树可不可以叫作报春树呢
春来了,万千柳枝在春风中袅袅舞动.柳树是热爱春天的,春天也是热爱柳树的.
秋天,比春天更有欣欣向荣的景象,花木灿烂的春天固然美丽,然而,硕果累累的秋色却透着丰收的喜悦;秋天,比夏天更有五彩缤纷的景象,枝叶茂密的夏天虽然迷人,可是,金叶满树的秋色却更爽气宜人;秋天,比冬天更有生机勃勃的景象,白雪皑皑的冬天固然可爱,但是,瓜果飘香的金秋却更富有灿烂绚丽的色彩秋天来到了树林里,从远处看,黄叶纷落好似成群结对的金色的蝴蝶,它们飞累了,落到了我的肩膀上、头上、脚上把我的思绪从绿色的夏日带到了金色的秋季我一转身,一片桃叶又落在我身旁,我弯腰拾起,捧在手上,细细地端详,好特别地一片秋叶呀!它还没来得急完全退去绿色,仍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香气秋天来到了果园里,柿子弯下腰鞠了一个躬就压得枝头快要折断了,荔枝妹妹太胖了,撑破了衣裳,露出了鼓鼓、白白的肚皮硕大的苹果挂满了枝头,露出甜甜的笑容,或羞涩,或豪放秋姑娘来到农田里,玉米可高兴了,它特意换了一件金色的新衣,咧开嘴笑了,露出满口金黄的牙齿;西红柿为了让自己更漂亮,便把口红涂在了脸上;土豆的兴奋也许太高了,把它那绿色的嘴巴笑破了,露出了黄色的舌头秋天来到了花园里,这儿成了菊花的乐园它们也许是喜欢这沉甸甸的金色,才选择在秋天里绽放自己的美丽菊花的颜色真不少:黄色、粉红色、白色......那大大的花朵,卷曲的花瓣,像一个卷发的小姑娘流连菊园或独自欣赏一盆艳菊,慢慢地陶醉在那股股清香里 秋天,给大地带来一片金黄,给蓝天送去棉花似的云朵秋风,清凉如水,带着一丝寒意染黄了世界
云的千变万化
这个星期是开学以来的第二个星期。一直以来,这么炎热的天气也没有什么变化。突然,在我的无意之间,我发现了这天空上的云朵,每天都有不一样的美丽和形状。 我难以置信,这么热的天气形势,不是应该万里无云的吗?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多漂亮的云朵呢?也许是因为云喜欢看着我们这些孩子的嬉戏耍闹吧! 我看见了。早上的白云,并不是那么漂亮,但是它又那么纯洁,自然,飘飘散散、悠悠荡荡的,随着风,自由散漫,让风吹着,随意飘到任何一处地方。那蓝蓝的天空衬托着雪白的云朵,仿佛一条条白色的美丽丝带在空中漂浮着。
我又看见了。中午的云朵,慢慢的,变得浓郁起来了。也许是因为风把云雾吹到了一起,自己就不愿再分开了。我看着这些云朵,就想起了上次去杭州乐园玩时爸爸给我买的棉花糖。浓浓的棉花糖,,雪白白的云朵,这是多么无暇啊!我真想咬一口,可是又太高了,咬不到。那是白色的吗?嗯,对,就是白色的。不,有的时候可不仅仅只是白色的呢!有的时候,我会傻傻的站着,停止脚步驻足痴望着云朵,由风把他们吹过来,吹过去;吹过来,又吹过去??????于是,我的小脑袋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我前几天看的《绿野仙踪》这本书,听说北风和南风碰在一起会产生龙卷风,我就想:会有龙卷风吗?是什么样子的?是不是很有意思呢??????
我还看见了。吃好饭的傍晚时分。太阳下山啦!所有的云像戏中的脸谱一样变了。有紫的、红的、橘黄的、橙色的、黄色的??????特别漂亮。我想到了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叫《火烧云》,虽然说这里的云没有像火烧云一样美丽、那么旺、鲜艳,但是他想腮红的定出一样那么耀眼。也许说,那片云在别人眼里只不过是一件自然而然的自然景观,可是,我却十分喜欢这些云彩,它们特别美,而且是非常的美,还那么朴素。
云,在我的视线渐渐模糊了。晚上,随着闪亮的星星在天空点缀,随着月光在大地天空的普照,我只见到了朦胧灰色的云雾。风“不近人情”的把漂亮的云儿吹散了,它们“分”了“手”,一点也不“团结”。不过,云可是在天空必不可少的物品呢!云,就是太阳的家;云,就是星星和月亮的棉床;云,晚上的云,就是天空的装扮,美丽的装扮。
原来,在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物,只要描述的好,夸得好,不管在别人的眼中他是什么,在自己的心中,他永远是最美的。我想,也许这就是语言的魅力吧,一种属于人人的权利!
看了一晚的夜空,那些星星呀,为什么一闪一闪的呢?
星星为什么是一闪一闪的
多少年来,星星”一闪一闪亮晶晶“,对我们来说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但是您想过没有,它为什么会”闪烁“!!是因为星星本身发光不稳,忽强忽弱,还是因为太阳或月亮对它的影响?
都不是。原因如下:
宇宙中,那些一闪一闪的星星,我们称之为恒星。恒星是自己发光的。不过,恒星发出的光在到达地球之前,要先经过大气层,问题就出来这儿了。大气层一是密度不同,二是气流不稳定,而且气温和密度随时发生变化,这样就导致了光线在大气层里发生折射,而且折射随时在变,进而产生了星光的闪烁!!!
一闪一闪是因为光线传输受到大气层影响而产生的一种现象,我们看见能闪烁的星星一般是恒星,并不是因为恒星发光不稳定。由于恒星和地球的距离远大于其他行星。所以恒星在我们看来就是一个点,当恒星的光线传到地球时,会受到地球大气层的影响。大气层是流动的,但却不是均匀流动的,当恒星仅有的微弱光线传到大气层时,这些光线会随着大气的不均匀流动而发生不均匀的折射,所以人们看到恒星的光线就是一闪一闪的。如果从地平线上观察星星,会发现它们闪烁的更厉害,这是因为星星的光线从地平线传入到人眼要经历更多的大气折射!
行星之所以不太会闪烁是因为行星距离地球都比较近,看起来并不是一个点,而更像是圆盘,这样行星就有足够的光线传入大气层,以弥补大气流动带来不均匀折射的影响!
事实上,星星本身是不会闪烁的,那么它在我们看来却会一闪一闪的,是因为光线的传播和传播介质的作用。都知道光的传播由于介质不同是会发生折射现象的。而空气是由氧气,氮气,水蒸气,灰尘等等的物质组成的。那么从星星身上反射出的光线在穿过不同的介质的时候,也是会发生折射的,并且空气这种介质的含量是不均匀的,还有由于温度也是不均匀的,光线在空气中传播的路径就是不断变化的,同时大气是在不断运动的,也是在不断变化的,因此来自星星的光线就会一会儿可以进入人眼,一会儿无法进入人眼,我们就会一会儿可以看见星星,一会儿又看不见星星,这样在我们看来,星星就是一闪一闪的了。
通常理解,这是因为地球的外围有一层大气层,就好像水池里的水,当恒星的光线照到地球,经过大气层时,会受到大气的密度和厚薄影响,而大气又不是绝对的透明,它的透明度会根据密度的不同而产生变化,当光线被大气层里面各种不同的气体干扰后,就像看水池里的钱币一样会模糊晃动,我们看起来就像是星星在一闪一闪。
有科学家为此现象提出一个宇宙全息影像假说,科学家发现,在特定的情况下,如果我们把基本粒子——比如说把电子——同时向相反的方向发射,它们在运动的时候能够彼此互通信息!不管彼此之间的距离多么遥远,不管它们是相隔10厘米还是10亿公里远,它们似乎总是知道相对一方的同伴的运动方式,这体现在当一方受到干扰而改变运动方向时,其同伴也会同时改变方向。这个现象的古怪之处在于,它们之间的通讯联系几乎不需要时间间隔,这违反了爱因斯坦的理论:没有任何通讯速度能够超过光速,因为一旦超过了光速,就等于是能够打破时间的界限。被我们认为“无生命”的电子竟然也会在距离如此遥远时互通声气,一起运作,这实在像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幻觉。
此发现意味着客观现实并不存在,尽管宇宙看起来具体而坚实,但其实它只是一个幻象,是一张巨大而细节丰富的全息摄影相片。
看了一晚的夜空,那些星星为什么一闪一闪的呢?
其实大多数星星都是发光发热的恒星。
很多星星都要大过,太阳很多很多。
由于距离我们非常的遥远,所以我们看他们只是一个小小的星星。
对于他们为什么一闪一闪的像眨眼睛一样呢?
是因为大气层。
大气层有薄有厚,而且在不停的流动。
所以说有时遮挡的薄厚不一样,
所以就会出现一闪一闪的现象。
聂华苓的《珊珊,你在哪里》全文
求全文。网上没找到全文:
李鑫跳上十二路电车,将车票交给车掌后,在右边靠车头的位子上坐下来,从裤袋里掏出手帕试去额头的汗,然后又由上衣口袋中掏出袖珍记事本,找到珊珊的地址,他又默念了一遍:“吉林路九十七巷六号。”
他将记事本放回袋内。“十五年了,她该还认得我吧!”
珊珊是走进他人生的第一个女孩,一直供奉在他心坛上最隐秘、最神圣的一角。她象征他少年时代的一个梦,一个飘渺而又美丽的梦。
这时车子已到了北门站,上来一个西装笔挺的中年人。接着这个中年人便和车掌就先买票还是下站补票争执起来。最后是坐在李鑫对面的一位老头儿撕下自己的一张票解决了这场车票争执。
那新上车的人在老先生旁边坐下了,“等一下我下车买了票还你!”他一面说,一面用眼睛狠狠地瞪了车掌一眼。她正在用手绢拭眼泪。
于是老头儿和中年人攀谈起来,说着说着便说到老头儿十几年前还在大陆的时候,在四川当行政专员的事儿。
四川,十几年以前,这些极普通的字眼,在今天的李鑫心中都有了特殊的意义。他可不就是十几年以前在四川第一次看到珊珊?有一天傍晚,他站在门前,远远地,看见大路上有个小女孩背着落日走来,穿着一件柔蓝的衣服,身后是一片耀眼的金辉。
他听见了她的南京腔,和她开玩笑,喊她南京大萝卜,她瞪了他一眼:“我叫赖玉珊,她们都喊我珊珊!”说完连忙用手绢捂着嘴笑。
“哈,妙论!”
李鑫一抬头,那个捂着嘴笑的小女孩不见了,原来是眼面前的老头儿大叫了一声。只听见老头儿和中年人讨论女朋友的标准,后来又谈起写爱情小说的各种主义。李鑫在对面好象坐包厢看戏一样,不觉暗自好笑。他不想再听下去。转过身去看街。
车子正好经过一个小果摊,上面摆满了五颜六色的水果,李鑫一眼就看见了那黄澄澄的橘子。不由自主地又开始回想起当年和珊珊、妹妹一道去橘林偷橘子的情景。
四川的橘子很便宜,他们不是买不起。没有偷窃者的辛酸,有的只是新鲜的刺激,只是青春的焕发。他还记得,那天珊珊穿着一件黑丝绒短外衣,配着一条石榴红的羊毛围巾,她的小脸也像个小太阳一样,照得人的眼发亮,照得人的心暖暖的。
后来,看橘林的高大女人跑来了,李鑫先跳下树,然后站在树下接珊珊下来。她慌忙一跳,正好撞在他的怀里,珊珊的脸一下像火烧似的红了。
等到他们在一座竹林后田田埂上会合,妹妹用裙子兜了一兜橘子,脸像刚出笼的馒头,直冒气。一见面,妹妹就撅着嘴说道:“珊珊,怪你,你放哨的,跑到树上吃橘子去了!”李鑫指着妹妹兜着的橘子笑道:“你呢,你还不是只顾摘橘子去了!”他们讲起刚才的狼狈情景,笑成一团,珊珊差一点儿跌到水田里去了。
“哎哟,笑死人的,我笑不得了!”
李鑫吃了一惊,是谁也在笑?抬起头看向车尾的两个女人,其中一个是早就在车上的那个酒糟鼻子,另一个,大概是在他胡思乱想的当儿上来的吧,只看得见挺在外面的一个大肚子和一双浮肿的脚。两个女人之间有两个小孩跪在位子上看街。
酒糟鼻子突然不笑了,叫道:“你看,那不是崔小姐!在那辆三轮车上!”
“五十岁了,反而打扮得像个妖精。听说她找了一个比她小二十岁的丈夫,哎呀……”那两个女人的声音像夏天的绿头苍蝇一样,挥不掉,打不开。
“你们平时作何消遣?”酒糟鼻子转换了一个话题。
“打打小牌!那天我听了一副好牌啊,你听我说……”
“以后你们三缺一的时候,我来凑一脚!”酒糟鼻子的兴趣来了,声音也宏亮了一些。“你只管来,我打牌呀,可是要看人来,牌品不好的不来;一个小钱一个小钱零掏的不来,我——”
“我也一样,我们的性情倒是很合得来!”
李鑫厌烦得恨不得用手捂住耳朵。不由得又掏出那个袖珍记事本,将珊珊地址默念了一遍:“吉林路九十七巷六号。”他的心开始噗噗地跳了起来。他看到她时称呼什么呢?
还喊她珊珊吗?似乎不太合适;喊她邱太太吗?也别扭。这样一称呼,就像他们之间没有一点儿关系似的,他不甘心!他决定什么也不称呼,只问她一句:“还记得我吗?”她也许起先会怔怔地望着他,然后淡淡地一笑,点一下头。
她现在也许松松地挽了一个髻,用一根柔蓝的缎带绾在脑后,就和他第一次看到她时那衣服的颜色一样,那种柔和的颜色只有配在她身上才调和。
“先生,先生,吉林路到啦!”车掌的声音打断了李鑫的幻想。
他直起身子,看到那酒糟鼻子正对着窗外高声叫道:“邱太太,我哪天来陪你打小牌。你多少巷?我又忘了!”
“吉林路九十七巷,六号!”那孕妇南腔北调地回答。李鑫一下子怔住了!
“慢点!小毛头,你想死呀!”那一声“小毛头”却是纯粹的南京腔,由车外无情地钻进李鑫耳中。
李鑫想扭头去看窗外,但他扭不过去,扶着那冷冰冰的铜柱子,无力地倒在车凳上。
这时车子已到了北门站,上来一个西装笔挺的中年人。接着这个中年人便和车掌就先买票还是下站补票争执起来。最后是坐在李鑫对面的一位老头儿撕下自己的一张票解决了这场车票争执。
那新上车的人在老先生旁边坐下了,“等一下我下车买了票还你!”他一面说,一面用眼睛狠狠地瞪了车掌一眼。她正在用手绢拭眼泪。
于是老头儿和中年人攀谈起来,说着说着便说到老头儿十几年前还在大陆的时候,在四川当行政专员的事儿。
四川,十几年以前,这些极普通的字眼,在今天的李鑫心中都有了特殊的意义。他可不就是十几年以前在四川第一次看到珊珊?有一天傍晚,他站在门前,远远地,看见大路上有个小女孩背着落日走来,穿着一件柔蓝的衣服,身后是一片耀眼的金辉。
他听见了她的南京腔,和她开玩笑,喊她南京大萝卜,她瞪了他一眼:“我叫赖玉珊,她们都喊我珊珊!”说完连忙用手绢捂着嘴笑。
“哈,妙论!”
李鑫一抬头,那个捂着嘴笑的小女孩不见了,原来是眼面前的老头儿大叫了一声。只听见老头儿和中年人讨论女朋友的标准,后来又谈起写爱情小说的各种主义。李鑫在对面好象坐包厢看戏一样,不觉暗自好笑。他不想再听下去。转过身去看街。
车子正好经过一个小果摊,上面摆满了五颜六色的水果,李鑫一眼就看见了那黄澄澄的橘子。不由自主地又开始回想起当年和珊珊、妹妹一道去橘林偷橘子的情景。
四川的橘子很便宜,他们不是买不起。没有偷窃者的辛酸,有的只是新鲜的刺激,只是青春的焕发。他还记得,那天珊珊穿着一件黑丝绒短外衣,配着一条石榴红的羊毛围巾,她的小脸也像个小太阳一样,照得人的眼发亮,照得人的心暖暖的。
后来,看橘林的高大女人跑来了,李鑫先跳下树,然后站在树下接珊珊下来。她慌忙一跳,正好撞在他的怀里,珊珊的脸一下像火烧似的红了。
等到他们在一座竹林后田田埂上会合,妹妹用裙子兜了一兜橘子,脸像刚出笼的馒头,直冒气。一见面,妹妹就撅着嘴说道:“珊珊,怪你,你放哨的,跑到树上吃橘子去了!”李鑫指着妹妹兜着的橘子笑道:“你呢,你还不是只顾摘橘子去了!”他们讲起刚才的狼狈情景,笑成一团,珊珊差一点儿跌到水田里去了。
“哎哟,笑死人的,我笑不得了!”
李鑫吃了一惊,是谁也在笑?抬起头看向车尾的两个女人,其中一个是早就在车上的那个酒糟鼻子,另一个,大概是在他胡思乱想的当儿上来的吧,只看得见挺在外面的一个大肚子和一双浮肿的脚。两个女人之间有两个小孩跪在位子上看街。
酒糟鼻子突然不笑了,叫道:“你看,那不是崔小姐!在那辆三轮车上!”
“五十岁了,反而打扮得像个妖精。听说她找了一个比她小二十岁的丈夫,哎呀……”那两个女人的声音像夏天的绿头苍蝇一样,挥不掉,打不开。
“你们平时作何消遣?”酒糟鼻子转换了一个话题。
“打打小牌!那天我听了一副好牌啊,你听我说……”
“以后你们三缺一的时候,我来凑一脚!”酒糟鼻子的兴趣来了,声音也宏亮了一些。“你只管来,我打牌呀,可是要看人来,牌品不好的不来;一个小钱一个小钱零掏的不来,我——”
“我也一样,我们的性情倒是很合得来!”
李鑫厌烦得恨不得用手捂住耳朵。不由得又掏出那个袖珍记事本,将珊珊地址默念了一遍:“吉林路九十七巷六号。”他的心开始噗噗地跳了起来。他看到她时称呼什么呢?
还喊她珊珊吗?似乎不太合适;喊她邱太太吗?也别扭。这样一称呼,就像他们之间没有一点儿关系似的,他不甘心!他决定什么也不称呼,只问她一句:“还记得我吗?”她也许起先会怔怔地望着他,然后淡淡地一笑,点一下头。
她现在也许松松地挽了一个髻,用一根柔蓝的缎带绾在脑后,就和他第一次看到她时那衣服的颜色一样,那种柔和的颜色只有配在她身上才调和。
“先生,先生,吉林路到啦!”车掌的声音打断了李鑫的幻想。
他直起身子,看到那酒糟鼻子正对着窗外高声叫道:“邱太太,我哪天来陪你打小牌。你多少巷?我又忘了!”
“吉林路九十七巷,六号!”那孕妇南腔北调地回答。李鑫一下子怔住了!
“慢点!小毛头,你想死呀!”那一声“小毛头”却是纯粹的南京腔,由车外无情地钻进李鑫耳中。
李鑫想扭头去看窗外,但他扭不过去,扶着那冷冰冰的铜柱子,无力地倒在车凳上。
于是老头儿和中年人攀谈起来,说着说着便说到老头儿十几年前还在大陆的时候,在四川当行政专员的事儿。
四川,十几年以前,这些极普通的字眼,在今天的李鑫心中都有了特殊的意义。他可不就是十几年以前在四川第一次看到珊珊?有一天傍晚,他站在门前,远远地,看见大路上有个小女孩背着落日走来,穿着一件柔蓝的衣服,身后是一片耀眼的金辉。
他听见了她的南京腔,和她开玩笑,喊她南京大萝卜,她瞪了他一眼:“我叫赖玉珊,她们都喊我珊珊!”说完连忙用手绢捂着嘴笑。
“哈,妙论!”
李鑫一抬头,那个捂着嘴笑的小女孩不见了,原来是眼面前的老头儿大叫了一声。只听见老头儿和中年人讨论女朋友的标准,后来又谈起写爱情小说的各种主义。李鑫在对面好象坐包厢看戏一样,不觉暗自好笑。他不想再听下去。转过身去看街。
车子正好经过一个小果摊,上面摆满了五颜六色的水果,李鑫一眼就看见了那黄澄澄的橘子。不由自主地又开始回想起当年和珊珊、妹妹一道去橘林偷橘子的情景。
四川的橘子很便宜,他们不是买不起。没有偷窃者的辛酸,有的只是新鲜的刺激,只是青春的焕发。他还记得,那天珊珊穿着一件黑丝绒短外衣,配着一条石榴红的羊毛围巾,她的小脸也像个小太阳一样,照得人的眼发亮,照得人的心暖暖的。
后来,看橘林的高大女人跑来了,李鑫先跳下树,然后站在树下接珊珊下来。她慌忙一跳,正好撞在他的怀里,珊珊的脸一下像火烧似的红了。
等到他们在一座竹林后田田埂上会合,妹妹用裙子兜了一兜橘子,脸像刚出笼的馒头,直冒气。一见面,妹妹就撅着嘴说道:“珊珊,怪你,你放哨的,跑到树上吃橘子去了!”
李鑫指着妹妹兜着的橘子笑道:“你呢,你还不是只顾摘橘子去了!”他们讲起刚才的狼狈情景,笑成一团,珊珊差一点儿跌到水田里去了。
“哎哟,笑死人的,我笑不得了!”
李鑫吃了一惊,是谁也在笑?抬起头看向车尾的两个女人,其中一个是早就在车上的那个酒糟鼻子,另一个,大概是在他胡思乱想的当儿上来的吧,只看得见挺在外面的一个大肚子和一双浮肿的脚。两个女人之间有两个小孩跪在位子上看街。
酒糟鼻子突然不笑了,叫道:“你看,那不是崔小姐!在那辆三轮车上!”
“五十岁了,反而打扮得像个妖精。听说她找了一个比她小二十岁的丈夫,哎呀……”那两个女人的声音像夏天的绿头苍蝇一样,挥不掉,打不开。
“你们平时作何消遣?”酒糟鼻子转换了一个话题。
“打打小牌!那天我听了一副好牌啊,你听我说……”
“以后你们三缺一的时候,我来凑一脚!”酒糟鼻子的兴趣来了,声音也宏亮了一些。“你只管来,我打牌呀,可是要看人来,牌品不好的不来;一个小钱一个小钱零掏的不来,我——”
“我也一样,我们的性情倒是很合得来!”
李鑫厌烦得恨不得用手捂住耳朵。不由得又掏出那个袖珍记事本,将珊珊地址默念了一遍:“吉林路九十七巷六号。”他的心开始噗噗地跳了起来。他看到她时称呼什么呢?
还喊她珊珊吗?似乎不太合适;喊她邱太太吗?也别扭。这样一称呼,就像他们之间没有一点儿关系似的,他不甘心!他决定什么也不称呼,只问她一句:“还记得我吗?”她也许起先会怔怔地望着他,然后淡淡地一笑,点一下头。
她现在也许松松地挽了一个髻,用一根柔蓝的缎带绾在脑后,就和他第一次看到她时那衣服的颜色一样,那种柔和的颜色只有配在她身上才调和。
“先生,先生,吉林路到啦!”车掌的声音打断了李鑫的幻想。
他直起身子,看到那酒糟鼻子正对着窗外高声叫道:“邱太太,我哪天来陪你打小牌。你多少巷?我又忘了!”
“吉林路九十七巷,六号!”那孕妇南腔北调地回答。李鑫一下子怔住了!
“慢点!小毛头,你想死呀!”那一声“小毛头”却是纯粹的南京腔,由车外无情地钻进李鑫耳中。
李鑫想扭头去看窗外,但他扭不过去,扶着那冷冰冰的铜柱子,无力地倒在车凳上。
作者介绍:
聂华苓(1925年1月11日- ),女,出生于武汉,湖北应山(现湖北省广水市)人,1948年毕业于国立中央大学外文系,同年以笔名远方发表第一篇文章《变形虫》,《自由中国》文艺栏编辑。
1964年旅居美国,应聘至美国华盛顿《作家工作室》工作,在爱荷华大学教书,同时从事写作和绘画,因创办国际作家写作室,被称为“世界绘画组织的建筑师”、“世界文学组织第一”。
珊珊,你在哪儿?
聂华苓
“喂,喂,等一等!”李鑫跳上车,一把抓住车门后的铜柱,将车票递给车掌,喘
咻咻地问道:“这是十二路车吗?”
车掌绷着她那被职业硬化了的脸,“嗯”了一声,一面将票根递给他。刚从花莲来
台北的李鑫不大习惯这种冷漠的表情,瞅了她一眼,就在右边靠车头的位子上坐下来,从裤
袋里掏出手帕试去额头的汗,然后又由上衣口袋中掏出袖珍记事本,翻了好几页,才找到珊
珊的地址,他又默念了一遍:“吉林路九十七巷六号。”
“小姐!”他转向了车掌。车掌的脸柔和了一些,望着他。
“到了吉林路那一站,请你告诉我一下!”
不知是因为那一声小姐,还是李鑫那一副热切的傻样儿,她点头时竟牵动嘴角笑了
一下,然后转过头去看街,街上正有一个穿着花裙的女孩走过。
现在是下午三点多钟,不是上下班时刻,车上的乘客连李鑫一起才只有四个人。“这
倒象是一辆专车送我去看珊珊的。”他一面想,一面将记事本放回袋内。“十五年了,她该还
认得我吧!”多少年来,每当他想到珊珊的时候,他的情绪早已没有一丝儿波动了。但此刻,
他的心开始有点儿激动起来,不觉将手中的票根搓成了一团。
珊珊是他生命中第一个女孩,一直供奉在他心坛上最隐秘、最神圣的一角。但真正
说起来,他们在一起的时光并不多,他们甚至于没有谈过多少话。他对她的感情是那么飘忽;
他对她的记忆几乎是空无所有,但多少年来,他却常常会想起她。她象征他少年时代的一个
梦,一个飘渺而又美丽的梦。他不是作家,也不是艺术家,但他爱一切美好的事物,好幻想,
好新奇。他早听说珊珊也在台湾,已经是好几个孩子的母亲了。直到这一次因公由花莲出差
到台北,他才有机会去看他。
车子快到第二站,车掌在喉咙管里哼了一声:“有人下车吗?”没人理会,她吹了一
声哨子,车子直驶了过去。李鑫向车上的人扫了一眼:他正对面坐着一个六十开外的老头儿
和一个中年男人,对面靠车尾坐着一个中年妇人。那老头儿方头大耳,端端正正的五官,穿
着一身黄卡叽中山装,李鑫觉得他不是挺有气魄的样子,心想:“这老头儿年轻时必是老太
太们相女婿的好对象。”那中年男人想必是近一两年来才发了福,西装已经胀得扣不上了,
但他看上去并不结实,软稀稀的,象是一皮囊的面糊,这是李鑫看他第一眼的印象。至于那
个中年妇人,李鑫只看到了她那个红头儿酒糟鼻子。
正当李鑫如此打量那几个人的时候,车子已到了北门站,上来一个西装笔挺的中年
人,打着一条红艳艳的麻质领带。“这个人就象是木匠手里的木头人,斧子太利,一溜手把
两边的脸庞削得太多了!”李鑫望着他那尖削的脸似笑非笑地这样想。
“请你先买票!”车掌拦住那上车的人说道。
“我下一站补票!”
“不行,你先买票!”
“我就是不,看你把我怎么样!”那人双手在胸前一叉,硬着脖子。
车掌仍用手拦住车门,脸象刚浆过的粗布,硬板板的。
“你到底让不让我上来?你神气什么?那上车的人用一只手指着车掌的鼻尖喝道:
“你知道我是什么人?我可不是骗你这一张票的人!”他又指了指自己的鼻尖。
“好啦,好啦,我这里有票!”那老头儿撕了一张票递给了车掌。
“谢谢,老先生,”那新上车的人在老先生与那位发福的先生之间坐下了。
“等一下我下车买了票还你!”他一面说,一面用眼睛狠狠地瞪了车掌一眼。她正
在用手绢拭眼泪。
“用不着了!听你口音,好象贵处是江西?”
“不错,你老先生也是江西?”
老头儿微笑着点了点头:“请问贵姓?”
那人连忙在衣袋内掏出皮夹,抽出了一张名片,递给了老头儿。
“啊,作家,是的,作家,是的,是的!”老头儿余音犹缭绕不绝。
另外那个人伸长了脖子看老头儿手中的名片,嚅动着嘴唇念道:“作家齐志飞。”然
后眼珠子一上一下地想了一会,忽然叫了起来:“啊,齐志飞,我拜读过你的小说,什么—
—‘樱花再开的时候’,是吧?”
齐志飞脸上的怒气全消了,堆着一脸的笑,忙将右手伸了过去:“是的,请指教,
请问你老兄——”
那人一面握住了齐志飞的手,一面用左手在自己上衣口袋内,也抽出一张名片,递
给了齐志飞。
“啊,吴大有。你老兄可真了不起,一张名片前后全印满了头衔!这总共有二十好
几个吧!”齐志飞仍握着对方的手不放。
“不敢当,都是空头衔,没有实权的。”吴大有这才将手抽了回去。
这时,齐志飞才想起了他的老乡,转过身来。“请问老先生贵姓?”
“敝姓秦。”
“秦老先生在什么地方得意?”
“我现在是三军总司令,在家管鸡子、鸭子、狗,呵呵,我们现在没有用了!”
“哪里,老前辈,老前辈。”齐志飞欠了欠身子。“你以前在大陆——”
“我以前干过几任县长,在四川干过行政专员,来台湾以后我就赋闲了。唉,这一
说都说十几年以前的事罗!”
四川,十几年以前,这些极普通的字眼,在今天的李鑫心中都有了特殊的意义。他
可不就是十几年以前在四川第一次看到珊珊?她是妹妹的初中同学,那时还是一个十四五岁
的小女孩子,说正读高中。有一天傍晚,他站在门前,远远地,看见大路上有个小女孩背着
落日走来,穿着一件柔蓝的衣服,身后是一片耀眼的金辉,仿佛她就是由那天国的光辉中走
出来的。她和妹妹在一起,他走过去和她搭讪,她除了点头摇头之外,就是用手绢捂着嘴笑。
他听见了她的南京腔,和她开玩笑,喊她南京大萝卜,她啐了他一口:“呸!我叫赖玉珊,她
们都喊我珊珊!”说完又连忙用手绢后着嘴笑。妹妹暗地告诉他,珊珊摔跤摔缺了一小块门
牙,不愿让人看见她的缺牙齿。她笑着逗妹妹:“没关系,她反正比你漂亮,她有个小酒涡!”
小女孩们在一块儿总是唧唧哝哝的,他一走过去,她们就住了嘴;他一走开,她们就大笑。
后来妹妹才告诉他:“珊珊喊你瘦猴儿!”“小鬼!”他笑着骂了一句,但他心里确实恨自己太
瘦。
“哈,妙论!”
李鑫一抬头,那个捂着嘴笑的小女孩不见了,原来是眼面前的秦老先生大叫了一声。
只听见吴大有一本正经地说道:“……我的女朋友可以分三类:一类是父母有地位,小姐自
己没有学问;一类是小姐自己有学问,父母没有地位;一类是父母没有地位,小姐自己也没
有学问。所以——这事很伤脑筋。”吴大有连连摇头。
“你自己结婚与别人父母有什么关系?”齐志飞笑着问道。
“呵,关系可很大,”吴大有双眉紧锁,“有了父母,第一,下女走了,我们可以有
地方吃饭;第二,我们吵直起架来,可以有人从中调解;第三,孩子生多了,可以有人照顾;
第四——”
没等他说下去,齐志飞和秦老先生就哄然大笑了起来;车尾那位酒糟鼻子太太望着
他们瘪了一下嘴;李鑫也抿着嘴想笑。只有吴大有一个人可没有笑意,他好象想起了什么更
重要的事,对齐志飞说道:“齐先生,你写小说是怎么个写法?我要向你请教。我这一辈子,
嗨,”他摇了摇头,“罗罗嗦嗦的事可也不少!可以写好几部爱情小说。”
“写小说可也不那么容易,”齐志飞扬了扬眉尖,“你首先要把你的全部感情放进
去,你必须和你的人物一起哭,一起笑,一起叹气……”
“唉!”吴大有真地叹了一口气,不知是想起了他那悲哀的浪漫史,还是因为有感
于创作的艰难。
“写小说的手法也多得很,一言难尽。”齐志飞沉吟了一下,“至于我自己,我是什
么手法都用:写实主义,浪漫主义,自然主义,象征主义——”他还翻着白眼在想。
“啊,这么多主义!”吴大有一下子愣住了。
“这年头,东一个主义,西一个主义,把人都搅昏了。我们以前就很少听说什么主
义,一样吃饭过日子。”秦老先生摇头叹气。
李鑫在对面好象坐包厢看戏一样,不觉暗自好笑。他不想再听下去。转过身去看街。
车子正好经过一个小果摊,上面摆满了五颜六色的水果,李鑫一眼就看见了那黄澄澄的橘子。
怎么回事?今天的一事一物都与珊珊发生了关联?来台湾十几年,哪一年不看见橘子!唯独这
一次,他就想起了当年和珊珊、妹妹一道去橘林偷橘子的情景。
初冬的太阳照着广漠的田野。田野尽头是一片橘林,好象一道金边,镶在蓝天绿野
之间。珊珊、阳光、田野、橘林。这一切都使人兴奋得心跳。李鑫提议去橘林偷橘子,两个
小女孩拍手叫好。四川的橘子很便宜,他们不是买不起。但那不是寻常的偷窃,没有偷窃者
的辛酸,有的只是新鲜的刺激,只是青春的焕发。少年时代的一切罪过都含有美丽的诗。他
还记得,那天珊珊穿着一件黑丝绒短外衣,配着一条石榴红的羊毛围巾,她的脸也象个小太
阳一样,照得人的眼发亮,照得人的心暖暖的。她和妹妹沿途扯野草编小花篮,一面唱着歌;
他诌些笑话逗她们笑,珊珊笑得好开心,竟忘了用手绢捂嘴。现在回想起来,那些笑话可真
肤浅,但那时候确实使两个小女孩快活得象两只小鹿一样,在金色的田野上跳跳蹦蹦的。他
们分配好了工作:李鑫爬树偷橘;珊珊和妹妹分站在橘林的两头放哨。他们约好了一个最顺
口的信号,假若捉“贼”的人来了,放哨的人只要高呼一声“喂——”他们就逃掉。李鑫一
向是文绉绉的,那一天不知是哪儿来的一股劲,真象个“瘦猴儿”一样,跳下了这一棵树,
又爬上了那一棵,树底下扔了一大堆金光闪闪的“赃物”。有一会儿,他坐在树上,蓝色的
空气中荡漾着橘子的清香,远远地看见珊珊象一只受惊的小兔子,东瞅一下,西瞅一下。他
不禁向她招了招手,她含笑跑来了。他由树上溜下,说道:“来,上去,不要怕,我帮你!他
没想到那小女孩竟是如此灵巧,他没费多大力就帮她爬上了树。他们分坐两上枝桠上。他只
顾拣最大最熟的橘子摘给珊珊,自己也忘了吃,透过密密层层的树叶与橘子,是蓝水晶的天
盖;风,象个调皮小仙人,只用它的小翅膀那么轻轻一扇,他们四周的权叶与橘子就哗哗哗
地逐渐响开来。珊珊坐在树桠上,荡着两腿,一面吃,一面东张西望,嘴边的小酒涡荡呀荡
的,仿佛装满了一涡橘汁似的,李鑫恨不得凑过去用舌尖轻轻舔一口。突然,远处竹林里传
来狗叫声,李鑫抬头一看,不好了,捉“贼”的来了!竹林里跑出了一条狂叫的恶狗,后面
跟着一个头缠白布的高大女人,口里大声吆喝,手里的竹竿不断在地上敲打。李鑫先跳下树,
然后站在树下接珊珊下来。她慌忙一跳,正好撞在他的怀里,珊珊的脸一下象火烧似的红了。
他的脸也热辣辣的,一直热到耳根。他顾不了那一堆辛苦“偷”的的“脏物”了,拉着珊珊
就跑。正在这时,只听见远处有人直着嗓子怪叫:“喂来了,喂来了,喂来了!”那是妹妹的
声音,吓得走了腔。珊珊拉着他的手跑得脸绯红,石榴红的围巾随风飘起,正好拂在他的脸
上。他们和妹妹在一座竹林后田埂上会合了,妹妹用裙子兜了一兜橘子,脸象刚出笼的馒头,
直冒气。一见面,妹妹就撅着嘴说道:“珊珊,怪你,你放哨的,跑到树上吃橘子去了!”李
鑫指着妹妹兜着的橘子笑道:“你呢,你还不是只顾摘橘子去了!”珊珊对他挤挤眼儿,酒涡
又荡了一下。他们讲起刚才的狼狈情景,笑成一团,珊珊差一点儿跌到水田里去了。
“哎哟,笑死人的,我笑不得了!”
李鑫吃了一惊,是谁也在笑?扭过头一看,车掌背后有两个女人在笑,其中一个正
是一上车就看见了的那个酒糟鼻子,不知什么时候由对面移到这边坐位上来了。另一个女人,
大概是在他胡思乱想的当儿上来的吧,正好坐在车掌紧背后,只看得见挺在外面的一个大肚
子和一双浮肿的脚。两个女人之间有两个小孩跪在位子上看街。
“哎哟,天下有这种事?自己生孩子生不出来,骂别人,哎哟,我笑不得了!”一听
就知道那是一个南方人打官腔的口音。
“你这一个多大?”酒糟鼻子的声音。
“才一岁半!”
“你也真密,头一个不满一岁就又怀了!”
“告诉你了,我年年大肚子,我早不想要了,就是他爸爸!”
两个女人挤在一堆叽叽咕咕了一阵子,接着又是一阵笑声。酒糟鼻子突然不笑了,
叫道:“你看,那不是崔小姐!哪,在那辆三轮车上!”
“那个老处女!五十岁了!我看了她就恶心,要找男人也不趁早,到老了反而打扮得
象个妖精。你看她那一副干柴象,谁要?”
“你别说,她一个人,总得有点依靠,比不得在大陆。”
“谁叫她年轻的时候田里选瓜,越选越差!到老了就乱抓了。她那男人比她年轻二
十岁,年轻二十岁呀!她可以做他的老娘!那个老处女,我们都叫她老处女。那男人当初追一
个小姐,刚好那个小姐又喜欢他爸爸的一个同事,他有一栋房子,手里还有许多美金,他太
太在大陆,又好看,又能干,他也花了一番功夫才讨到她,花了好大功夫啊!她生肺病,别
的男朋友都走了,只有他天天带一把花去,就只有他一个人天天带一把花去呀。他们家那条
狼狗呀,真凶!我去过他们家,布置得才叫漂亮!那条狗是英国种,他们没有儿子,把狗当儿
子一样……”
李鑫皱了皱眉头,心里想:这真是一只语无伦次的话匣子!对面三个人本来还嗡嗡
的在谈什么,现在也都没劲了。车子象个大摇篮,一颠一晃,再加上窗口射进来的微温的阳
光,秦老先生和吴大有似乎昏昏沉沉地想打盹;齐志飞衔着一根香烟,眯着眼望窗外,大概
又在想他的小说吧。
车掌一声哨子,车子又到了一站,上来了一个女孩子,杏黄衬衫,白毛衣,墨绿裙
子,腋下夹着一本洋装书,她空着位子不坐,偏直挺挺地站在那两个唠叨不休的女人面前。
只听见那个打官腔的女人说道:“我还显得年轻?老罗!我要不是大生小产的这么多胎,比现
在还要显得年轻!我现在都怕照镜子,他爸爸说我变得简直象只大母鸭一样了!”接着是一阵
鸭叫的笑声。
那新上车的女孩,皱了一下眉心,刚好跪着的两个小孩子要转过身坐下来,有一个
孩子又踹了那女孩一脚,裙子上沾一块灰印子,她用手掸了掸,转身悻悻地走到车头来,扶
着司机背后的铜柱了站着。李鑫看了看身旁的空位子,挪动了一下身子,又望了望那女孩。
但她却是个石雕木刻的人,昂着头,尖着鼻子,眼睛盯着前方。
“女孩儿家差不多都是这么怪里怪气的,就象一世界的人都在她脚底下!”李鑫心
里这样想,眼睛仍盯在那女孩的脸上。乍一看,她长得太单薄,尖下巴,细眼睛,但她那修
长的个头,那松散的长发,以及那眉梢眼角所流露的孤芳自常的神情,使人有一股清逸之感。
“这女孩大概二十左右吧!”李鑫如此打量她。但紧接着,他的思想又飘回珊珊身上去了。“胜
利那年在重庆碰到珊珊的时候,她不就是这样的年龄吗?”恍惚之中,他又看见了她远远走
来那风韵嫣然的样儿。
那一年夏天,他大学刚毕业,买好了回家的船票,在上清寺那条路上闲荡。迎面走
来一个女孩,穿着一件银灰撒花府绸旗袍,戴着一副墨镜,打着一把浅紫小阳伞。他的眼睛
不由自主地瞪在那女孩身上,心想:“好一个匀称的身段!”却不防那女孩走近身来,取下墨
镜一笑:“你不认得我了?”他再一
,原来就是珊珊!自从他离家到重庆升学以后,他们有四年没见过面。他第一眼就发觉
她的缺牙齿已经没有了。她已经由一个娇憨的小女孩子长成一个娉娉婷婷的少女了!不知为
什么,那一次见面使他很尴尬,他结结巴巴地什么也说不出来,问了几句不相干的话之后,
就向她要了她寄住人家的地址。她是暑期到重庆考大学的。当天晚上,他在她门外徘徊了好
久才有勇气去敲门,但开门的女佣人告诉他珊珊不在家,刚刚和同学上街去了。第二天一清
早,他就上了船。复员以后,听说珊珊结婚了。“假若那一晚见到了她,她是否——”
这时,只听见他面前“呼”地一下,他眨了一下眼,原来是车上那个女孩的大裙子
在他面前掠过去了。她被他瞪得恼了火,撅着嘴移到对面车尾空位子前站着,谁也别想再看
她。李鑫无可奈何地苦笑了一下,转过脸去看窗外。车子正好走过堤上,远处耸立着火葬场
的黑色烟囱。堤上有一长串人正呜哩哇啦地在送殡。李鑫回头一看,秦老先生和吴大有不再
打瞌睡了,坐直了身子看窗外,齐志飞转身用胳臂碰了一下他身旁的吴大有:“喂,你看了
这送殡的,有何感想?”他嘴角吊着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
“象这样死法也可说是备极哀荣了!”吴大有回答道。
秦老先生转身背着窗外,皱着眉头,看样子,他既不愿看送殡,也不愿听人谈到死
这个问题。
“你猜我想的是什么?”齐志飞嘴角吊着的那个微笑这一下可笑开了,用手整了一
下他的红领带,掸了掸身上的灰,对着窗玻璃上自己的影子得意地瞥了一下。“我们写小说
的人就是要会利用生活。别人看上去没有一点意义的事,在我们眼里就有了意义。你懂吗?
譬如看见了这些送殡的,我一下子就有了个灵感!”
“啊!”吴大有脖子一伸。
秦老先生也好奇地转向齐志飞,张着嘴听他讲。
“我突然想到一个爱情故事:一个男的死了,他在生时一表不凡,风流倜傥——”
“就和你老兄一样!”吴大有打断了他的话。
齐志飞笑了一下,急忙又拾起了自己的话。“有两个女的同时爱他,一个象月亮,
温柔美丽;一个象太阳,热得象一团火——”
“那真艳福不浅!”吴大有又忍不住插了一句。
“呵呵!”秦先生的兴致更大了。
“你听我讲,”齐志飞又用胳臂碰了一下吴大有,“这两个女的都爱他。好,那个男
的死了,两个女人都来送殡,这一下了可碰上了!”齐志飞还用两个食指头尖互点了一下。
“嘿!那她们还不打起架来?”吴大有一脸严肃的神色。
“呵呵,有意思,有意思!”秦老先生连连点头。
“哪里还打得起架来!”齐志飞不屑地望了吴大有一眼,“她们碰上了之后——”他
用手摸了一下他那油光水滑的烦恼丝,“嗯——,这以后我还要想一想,还要好好地想一想。”
齐志飞歉然一笑之后,便不作声了。
李鑫正高兴可以安静一会儿了,车掌背后那两个女人的声音又象夏天的绿头苍蝇一
样,嗡到这边来了,挥不掉,打不开。
“……我这个儿子呀!”是那南腔北调的声音,“他爸爸象命根一样。你看,跟他爸
爸一模一样!他和其他几个小鬼是不同,我打针催生把他催下来的呀,就是要他刚好在腊月
初六那一天生,命才好!果然他就不同,会看人脸色,花样又多,从不吃亏,说话跟大人一
样,有板有眼,刁得很!……”
“你们平时作何消遣?”酒糟鼻子显然对别人儿子不感兴趣,转换了一个话题。
“打打小牌!嗨,前天我和了一副巧牌!”
“怎么样的一副牌?”酒糟鼻子的兴趣来了,声音也宏亮了一些。
“条子清一色,一条龙,还有一般高!”
真叫绝!以后你们三缺一的时候,我来凑一脚!”
“你只管来,我们那里有三个脚,你来了总凑得起来。我打牌呀,可是要看人来,
牌品不好的不来;一个小钱一个小钱零掏的不来,我——”
“我也一样,我们的性情倒是很合得来!”
他们俩人越谈越亲热,最后酒糟鼻子竟把别人命根子儿子抱在怀里,说要认他做干
儿子。车子正经过翻修的马路,碰着了一个大坑,猛然颠动了一下。“哎哟!”那女人一双手
捧着大肚子叫了一声,“他老是不要我出来,我在家闷不住,就带两个孩子出来逛逛街。”
“你们先生真好,疼你得很!”
“哪个先生不疼太太!”那南腔北调的声音更扬高了,“我打牌,他就乖乖地守在旁
边,乖乖地。我打一夜,他就坐一夜,你叫他去睡,他都不睡。有一次,别人都看不过去了,
劝我不要打了,说他第二天要上班。我说:“不行!我这一百三十六张可比他亲爱得多!”
两个女人又咯咯笑了一阵。
李鑫厌烦得恨不得用手捂住耳朵。他看了看表,车子已走了二十五分钟了。他转过
头去问车掌:“怎么还没有到?”
“修路嘛,车子要绕路走。快了!”这一次,车掌可多说了两句话。
快了!他快要看到分别十五年的珊珊了!不由得又掏出那个袖珍记事本,将珊珊地址
念了一遍:“吉林路九十七巷六号。”他的心开始噗噗地跳了起来。他看到她时称呼什么呢?
还喊她珊珊吗?对一个做了几个孩子的母亲仍叫小名,似乎总不太合适;喊她邱太太吗?也别
扭。这样一称呼,就像他们之间没有一点儿关系似的,他不甘心!他决定什么也不称呼,他
只要用眼睛那么深深地望她一眼,再低声问她一句:“还记得我吗?”她也许起先会怔怔地望
着他,然后淡淡地一笑,点一下头。于是,她的酒涡又轻轻一荡,缺牙齿又露出来了。啊,
不,那是她小时候的样儿,她在重庆时就没有缺牙齿了。他极力要幼想出珊珊此时的神态,
但那捂着嘴笑的娇憨神情,在树上荡着两条小腿吃橘子的贪婪样儿,总是来打扰他的幼想。
她现在也许松松地挽了一个髻,用一根柔蓝的缎带绾在脑后,就和他第一次看到她时那衣服
的颜色一样,那种柔和的颜色只有配在她身上才调和。她不象小时候那么爱笑了,静静地抱
着孩子坐在角落里,眼睛里有一种少女时代所没有的东西,迷迷蒙蒙的,看起来叫人有点儿
愁。她一定会叫她的孩子们来挨着他。他会特别喜欢她的女儿,因为她更象她妈妈小时候的
样儿。他要把她女儿抱在身上,问她认不认得他。她当然认得他的,因为妈妈常常向孩子们
讲到他,用一种低沉的、柔美的声调讲到他。
“先生,先生,吉林路到啦!先生!”
李鑫惊得一抖,转过头去,已经有人下车了。
“我喊了你好多遍啦,吉林路到啦!”车掌说道。
李鑫忙站起身来,但手上的票根不知到哪儿去了。他弯着身子,在位子上下四周一
一看过,都没有。
“快点啦!只等你一个人!”车掌已将哨子放在嘴里。
他直起身子,那酒糟鼻子正对着窗外高声叫道:“邱太太,我哪天来陪你打小牌。
你多少巷?我又忘了!”
“吉林路九十七巷,六号!”那南腔北调的声音在窗外回应。
李鑫一下子怔住了!
“慢点!小毛头,你想死呀!”那一声“小毛头”却是纯粹的南京腔,由车外无情地
钻进李鑫耳中。
一辆大卡车从公共汽车旁擦了过去。
李鑫想扭头去看窗外,但他扭不过去,扶着那冷冰冰的铜柱子,无力地倒在车凳上。
“你到底下不下车呀!”车掌发火了。
“我——我不下车了!”李鑫吃力地说出了这句话,眼睛愣愣的。
车掌不耐烦地吹了一声哨子,咔哒一下将车门关上了,咕噜了一句:“莫名其妙!”
车上的人都觉得李鑫的神色不对。秦老先生摇摇头:“唉,这年头,古怪事越来琥
多!”酒糟鼻子弯着身子,伸长了脖子来看李鑫;吴大有转动着他空洞的眼珠子看看这个,
看看那个,不知道自己究竟应该如何反应;齐志飞若有所思地望着李鑫,然后掏出了记事本,
在上面沙沙地写着,说不定李鑫这一下子就荣任了他那篇送殡小说的主角。
连那个高踞在世人之上的女孩竟也扭过头来瞅了李鑫一眼。
(选自《台湾轶事》,北京出版社1980年版)
《珊珊,你在哪儿?》作者聂华苓,1925年生于湖北应山县。1949年去台湾,开始
发表作品。1964年赴美定居,后与丈夫安格尔共同创办爱荷华大学“国际写作计划”。已出
版短篇小说集《翡翠猫》、《一朵小白花》、《台湾轶事》及长篇小说《失去的金铃子》、《桑青
与桃红》、《千山外,水长流》等。聂华苓的作品以深邃的历史感表现现代中国的沦桑变化,
抒写台湾中下层人们的乡愁和海外浪子的悲歌。创作坚持“溶传统于现代,溶西方于中国”
的艺术追求。
《珊珊,你在哪儿?》是聂华苓的短篇力作。它透过主人公李鑫乘车寻访昔日女友
而不得的惆怅,表现了大陆流落到台湾的小市民的理想失落与人生随俗,也揭示出台湾社会
的颓败世风。为了有力地凸现作品的今昔对比角度,小说采用了意识流手法,巧妙地将今昔
时空有机地交织在一起。追忆住昔,缅怀青春与故土,多以美的色调,渲染出如诗如梦的氛
围;静观现实,感知台湾的人情世风,多以白苗笔触,展示出社会灰色的众生相。李鑫乘车
去看望十五年未见的女友珊珊,一路景物不时触动他美好温馨的有关大陆的回忆。童年时代
的珊珊,仿佛天国光辉里走出来的小天使,和李鑫结伴去桔园偷桔子的情景,如同美丽缥缈
的梦。这位嫣然飘逸的少女,引起李鑫无限的情思。多少年来,“珊珊是他生命中第一个女
孩,一直供奉在他心坛上最隐秘、最神圣的一角。”但汽车即将到站时,李鑫忽然发现现实
展示给他的珊珊,竟是同车的那个挺着大肚子,津津乐道于打牌经的家庭妇女!昔日的珊珊
一去不复返,当年的小天使变成了俗不可耐的小市民。面对传统的失落,美好的幻灭,纯情
的消逝,作品发出了“珊珊,你在哪儿?”的痛切呼唤。
这篇小说艺术构思巧妙,叙述视角独特,有一种出奇制胜的艺术效果。把主人公寻
访女友的故事浓缩在途中汽车上,从这个窗口观照了社会的人情世态,可谓匠心独运。一面
是李鑫如诗如梦的回忆,一面是车厢里庸俗浅溥的谈吐,理想与现实的反差鲜明可鉴。读者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都会随李鑫的回忆去编织珊珊的美好形象,但作品结尾却陡然一转,出人
意料地将这美丽梦幻粉碎。小说由些激发出来的现实惆怅和世风感慨也更加深刻、动人。
顶个..我老婆也叫珊珊,
找到了偶也看看
去 www.booktide.com/ 看看~
文章标题: 有没有人晚上醒来后看到闪光的物体,还会变形,你会触摸到它,光团会包裹你的手,是幻觉吗
文章地址: http://www.xdqxjxc.cn/jingdianwenzhang/1618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