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年签订都有什么不平等条约?
1、鸦片战争失败 签订《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于1842年8月29日,由清朝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2、第二次鸦片战争失败 签订《天津条约》
《天津条约》是清咸丰八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强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第二次鸦片战争是英、法两国为了进一步扩大侵略特权而对中国发动的侵略战争,爆发于1856年10月,1860年10月结束。1858年,英法舰队在美、俄两国支持下,袭击大沽口。大沽炮台失陷,英法联军进犯天津。
3、甲午中日战争 签订《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
《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
4、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签订《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中国清政府和英、美、法、德、俄、日、意、奥、西、荷、比十一国政府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个不平等条约。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辛丑年,故名辛丑条约。因条约签订日为阳历9月7日,因此有“九七国耻”一说。
扩展资料
清朝末年也称晚清,指的是1840年—1912年。
第一次鸦片战争(1840年)开启了晚清时期,清朝统治力量开始衰落,西方列强迫使清廷签订不平等条约,以武力获得在华利益。第二次鸦片战争使得清朝统治危机进一步加深。
晚清时期,西方资本主义入侵进一步深化,封建统治者赖以统治的农村自然经济开始解体。同时伴随着列强在华设厂和洋务运动的发展,中国出现了民族资本主义。
面临国内外的双重压力,清朝统治之下的各阶级开始了反抗和探索,农民阶级发起了太平天国运动和义和团运动,严重打击了清王朝和西方列强的势力。
同时,晚清时期的文化可发生了转变,开始冲破封建主义的束缚,向西方学习的一步步探索。
清朝在抵抗外侮与内忧的同时,也一直处于改革派与守旧派拉锯的局面。在列强入侵的同时西方科学与文化亦引入中国,让清朝发起一连串的改革与革命,如洋务运动,促使中国文化的成长与新。甲午战争的失败使改革的努力受到沉重打击,并使列强瓜分中国。
清政府签订了哪些不平等条约,这些条约的大概内容是什么?
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
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英舰“汉华丽”号)
中英《南京条约》
1. 割香港岛给英国
2. 赔款2100万元
3. 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 中国东南沿海门户洞开
4. 取消旧的公行制度,英商在通商口岸自由交易
5. 协定关税(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须同英国商定)中国丧失了关税自主权
1843年7月22日(道光二十三年六月二十五)
中英《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通称《五口通商章程》)
内容:
1. 压低关税,进口货物的税率定为5% 中国成为世界上最低税率的国家之一,海关从此也失去了保护本国工农业生产的作用,便利了外国资本主义在中国倾销商品和掠夺原料
2. 领事裁判权,英国侨民在中国犯刑事罪时,由英国领事根据英国法律处理 中国的司法权遭到破坏,外国人可在中国为非作歹
1843年10月8日(道光二十三年八月十五)
中英《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简称《虎门条约》《中英善后条约》)
1. 片面最惠国待遇。今后中国与任何国家签订不平等条约出让新的权益时,亦应准英人一体均沾
2. 可在通商口岸租地、建屋、建立租界
1844年7月3日(道光二十四年五月二八)
中美《望厦条约》
美获得了扩大的领事裁判权,规定不但中国人与美国人之间,而且美国人与其他外国人在华发生的一切诉讼,“中国官员不得过问”。并扩大了关税协定权,规定中国要变更关税税则,必须取得美国的同意
1844年10月24日(道光二十四年九月十三)(法国专使刺萼尼,两广总督耆英在停泊于广州黄埔的法舰阿吉默持号)
中法《黄埔条约》(又称《中法五口贸易章程》)法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共36款,附有《海关税则》。
条约规定除取得英美两国在条约中规定的侵略权益外,还规定允许法国天主教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修建坟地,清朝地方政府负责保护教堂和坟地。
1846年2月(道光二十六年正月),清政府被迫宣布解除1724年(雍正二年)公布的禁止天主教在华传教的禁令。
1858年5月28日(咸丰八年四月十六日)
中俄《瑷珲条约》
俄国侵占中国东北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60多万平方公里
1858年6月13(咸丰八年五月三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俄国驻华公使普提雅廷在天津签订)
《中俄天津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沙俄以调停为名诱迫清政府定立的不平等条约,共十二款
1. 俄国得以在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台湾(台南)、琼州等七处口岸通商,若他国再有在沿海增开口岸,准俄国一律照办
2. 俄国得在中国各通商口岸设立领事官,并派兵船在这些口岸停泊
3. 俄国东正教教士得入内地自由传教
4. 中俄两国派员查勘“从前未经定明边界”实际上是要借此侵占中国领土
5. 日后中国若给予其他国家以通商等特权,俄国得一律享受。
1858年6月18日(咸丰八年五月初八)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美国驻华公使列卫廉在天津签订
《中美天津条约》(原称《中美和好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美国以调停为名诱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共三十款。
1. 清政府倘准许其他国家公使驻北京,应准美国一律照办
2. 增开潮州、台湾(台南)为通商口岸后来开埠时潮州口岸设在汕头
3. 耶稣教教士得自由传教
4. 扩大片面的最惠国待遇,即清政府给其他国家的特权,“无论关涉船只海面、通商贸易、政事交往等事情”,美国得“一体均沾”
5. 确定领事裁判权。
1858年6月26日(咸丰八年五月十六)(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天津签订)
《中英天津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共五十六款,附有专条。
1. 英国公使得住北京,并在通商各口设领事官;增开牛庄、登州、台湾(台南)、潮州、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为通商口岸后来开埠时牛庄口岸设在营口,登州口岸设在烟台,潮州口岸设在汕头
2. 耶稣教、天主教教士得自由传教
3. 英国人得住内地游历、通商
4. 英国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往来
5. 中英两国派员在上海举行会议,修改关税税则
6. 中国给英国赔款银400万两
7. 确定领事裁判权和片面的最惠国待遇。
1858年6月27日(咸丰八年)(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法国全权代表葛罗在天津签订)
《中法天津条约》(原称《和约章程》)。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法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共四十二款,另订《和约章程补遗》六款。
1. 法国公使得住北京
2. 增开琼州、潮州、台湾(台南)、淡水、登州、南京为通商口岸(后来开埠时,登州口岸设 在烟台,潮州口岸设在汕头),并在各口设领事官
3. 天主教教士得入内地自由传教;法国人得往内地游历
4. 凡中国与各国议定的税则、 关口税、吨税、过关税、出入口货税,法国都可“均沾”
5. 法国兵船可以在中国各通商口岸停泊
6. 中国给法国赔款银200万两。
1858年11月8日(咸丰八年十月初三)(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上海签订)
《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又称《中英通商章程》)《中英天津条约》 的补充条款。共十款,附有《海关税则》。
1. 海关聘用英人
2. 海关对进出口货一律按时价值百抽五征税
3. 洋货运销内地,只纳子口税百分之二点五,不再纳厘金税
4. 允许鸦片进口,每百斤纳进口税三十两从此,鸦片公开输入,外货充斥中国市场
《天津条约》总结起来为:①外国公使进驻北京;②增开牛庄(后为营口)、登州(后为烟台)、台湾(后选定台南)、淡水(后为汕头)、潮州、琼州、南京、镇江、九江、汉口10处通商口岸;③外国商船和军舰可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④赔款。 《天津条约》及其附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被迫进一步开放,除沿海和长江中下游的主要城市几乎全部被迫开埠通商外,外国为和传教士还可以到内地游历、传教和通商
1860年10月6日(咸丰十年八月二十二)法军进占圆明园
1860年10月7日(咸丰十年八月二十三)英军进占圆明园
1860年10月24日、10月25日(咸丰十年九月十一、十二日)
中英、中法《续增条约》(又称《北京条约》)
1. 增开天津为商埠
2. 允许华工出国做工
3. 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4. 把天津条约中对英法的赔款各增加为800万两
法国还擅自在条约中文本上加上“任法国教士在各省买田地,建造自便”的条文,为扩大宗教侵略制造依据,但法文中并无此项内容
1860年11月14日(咸丰十年十月二日)
中俄《北京条约》俄国借口调停有功逼迫中国签订
将中国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约40万平方公里土地强行划归俄国
1864年10月7日(同治三年九月七日)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俄强行侵占中国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 44万多平方公里二地
1879年10月2日(崇厚擅自与俄国签订)
《交收伊犁条约》(即《里瓦基亚条约》)
中国付沙俄“代收代守伊犁兵费”500万卢布,合银280万两,割霍尔果斯河以西及伊犁南境的大片领土给俄国等等 清政府未承认该条约,于1880年1月光绪五年十二月将崇厚革职查问,并正式照会俄国政府称崇厚所议条约“违训越权”“窒碍难行”。并派清新任驻俄公使曾纪泽于1880年7月(光绪六年六月)赴彼得堡谈判
1881年2月24日(光绪七年正月二十六)(曾纪泽与俄国签订)
中俄《伊犁条约》
收回伊犁九城,取消崇厚所签非法条约中割占伊犁南部大片领土的内容,但是沙俄仍割占霍尔河以西的中国领土 俄占领了伊犁河北岸一片土地,使伊犁无险可守,失去战略意义。
19世纪80年代,中俄根据中俄《伊犁条约》签订了几个边界议定书,沙俄总共割占中国斋桑湖附近7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
1884年5月11日(光绪十年四月十七)(李鸿章、福禄诺在天津签定)
《中法会议简明条款》(又称《天津简明条款》《李福协定》)
规定法国“保护”越南、允许法国在中越边境通商、中国退兵等。
1885年4月4日(光绪十一年二月十九)(英国人金登干以清政府名义签订)
《中法停战条件》
承认《中法会议简明条款》有效;双方停战,法国允将台湾封港事宜撤除,中国从越南撤兵;法国派使来华商议所订条约之细目,再由两国订立撤兵日期。
1885年6月9日(光绪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李鸿章和法国公使巴德诺在天津签定)
《中法会订越南条约》(简称《越南条约》《中法新约》《李巴条约》)
中国承认越南受法国的“保护”;中国同意在云南、广西两省的中越边界指定两处开埠通商;中国日后修铁路时,应与法国商办;法军基隆和澎湖。从此法国的侵略势力伸进我国的云南和广西
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李鸿章与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在日本马关签订)
中日《马关条约》
1. 承认日本对朝鲜的控制
2. 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及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3. 赔款日本军费白银2亿两
4. 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驶入以上各口
5. 日本臣民得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工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时,只按进口货纳税,并准在内地设栈寄存
6. 为保证中国履行条款,日军暂占威海卫。
1896年6月3日(光绪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李鸿章同沙俄财政大臣维特、沙俄外交大臣罗巴诺夫在莫斯科签订)
《中俄秘密协定》(即《中俄密约》,又称《中俄御敌互相援助条约》)
1. 日本如侵占俄国的远东领土及中国领土时,中俄两国海陆军应互相援助,并互相接济军火粮食。
2. 在对日本采取军事行动期间,俄国军舰在必要时可以进出中国的一切港湾,当地中国官吏应以物品供应
3. 中国允许俄国于黑龙江、吉林两省地方修造铁路以达海参崴,修路事项,由华俄道银行经办
该约为中俄第一次对日同盟条约,也是中国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同盟条约。使唤沙俄在“共同防御日本”的幌子下夺取在中国东北修筑铁路的特权
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
中日《通商行船条约》根据《马关条约》签订
承认日本在华离有领事裁判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
1896年10月(光绪二十二年九月)
日本取得在天津、汉口、厦门、福州、杭州、苏州、重庆设立租界的特权。
1898年3月
中德《胶澳租界条约》
中国被迫“租借”于1897年11月20日(光绪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六日)被德国以武力占领的胶州湾
1898年3月27日(光绪二十四年三月六日)
中俄《旅大租地条约》
“租借”旅顺和大连湾(两处已于1897年12月15日,即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被俄国舰队占领)及其附近岛屿和海面,“租期”暂定为25年。租借地的范围包括金州所属,租地以北至盖平为“中立区”。南满铁路由东省铁路公司建造我。俄国还在满州驻扎军队2.5万多人,把整修东北变成俄国的势力范围,并向长城以南扩张。
1898年4月22日、24日(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二日、四日)
日本迫使清政府承认福建为其势力范围
1898年6月9日(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英国公使窦纳乐以法国租占广州湾威威胁香港为借口,强迫清政府签订)
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租占九龙半岛,以扩充香港界址:划九龙深圳湾至大鹏湾的九龙半岛的全部,连同这两个海湾之间的海面,以及北纬22度9分以北、东经113度52分和114度30分之间的全部海面和岛屿,“租期”99年。
1898年7月1日
中英《订租威海卫专条》
英国租占威海卫、刘公岛及其附近岛屿和陆岸,租期25年。
1899年9月至11月,美国国务卿海约翰分别向英、俄、德、日、意、法等国提出的所谓的“门户开放”的通牒。
1. 各国在中国的所谓势力范围或租借地内的任何投资和既得利益,其他国家不得干涉
2. 各国运往势力范围内的货物,均按中国现行关税率收税,其税款由中国政府征收
3. 各国对于进入自己势力范围或租借地内的他国船舶,不得征收高于本国船舶之港口税;或由铁路运输他国货物时,也不得多收高于本国商品的铁路运输费
1901年9月7日(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奕劻和李鸿章代表清政府同英、俄、美、法日、德、意、奥、西、比、荷签订)
《辛丑条约》
1. 赔款白银4.5亿两,以关税、盐税和常关税作担保,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9.8亿两,另有各省地方赔款2000多万两 在4.5亿两的赔款总数中,沙俄抢到了最大的份额,多达1.3亿两,占总额的29%
2. 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中国人不准在界内居住,由各国驻兵把守
3. 拆毁大沽炮台和北京至大沽沿途的各炮台。在天津周围20里内,不得驻扎中国军队,允许外国军队在北京和京榆铁路沿线的山海关、秦皇岛、昌黎、滦州、唐山、芦台、塘沽、军粮城、天津、杨村、廊坊、黄村等12个战略要地驻扎。禁止把军火和制造军火的原料运往中国,以2年为限;列强认为有必要时,还可处长延长禁运年限
4. 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反帝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吏必须保护外国人的安全,否则该官即行革职,永不叙用。惩办“祸首诸臣将”,在侵略者“被虐”“遇害”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五年”
5. 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指定皇族亲贵担任外务大臣,办理对外事宜
6. 清政府分派大臣赴德、日两国谢罪,并在德国公使唤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碑坊;为被毁的外国人的坟茔建立碑碣,以示“昭涤垢雪”《辛丑条约》①赔款白银4.5亿两,以海关等税收作担保;②严禁人民参加反帝活动;③拆毁大沽炮台,允许帝国主义驻兵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④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由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居住。
晚清不平等条约
所有晚清不平等条约,和条约内容自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到1912清朝灭亡的72年间,清朝政府同外国政府或外商、国际组织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契约、协约和合约共1175件。这些约章主要是中国同俄国、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荷兰、丹麦等西方列强和其它国家、国际组织签订的
和约 中方签约人 失地 赔款 签日
1. 中英 广州和约 余保纯 六百七十万两 27-5-1841;
2. 中英 南京条约 耆英,伊布里 二千一百万两 29-8-1842;
3. 中英 南京条约补充条款 耆英 22-7-1843;
4. 中英 虎门条约 耆英 8-10-1843;
5. 中美 望厦条约 耆英 3-7-1844; 6. 中法 黄埔条约 耆英 24-10-1844;
7. 中俄 瑗珲条约 奕山 六十万方公里 28-5-1858;
8. 中俄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13-6-1858;
9. 中美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18-6-1858;
10. 中英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26-6-1858;
11. 中法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27-6-1858;
12. 中英 天津条约补充 桂良 8-11-1858;
13. 中英 北京条约 奕欣 一千叁百万两 24-10-1860;
14. 中法 北京条约 奕欣 25-10-1860;
15. 中俄 北京条约 奕欣 四十多万方公里? 4-11-1860;
16. 中俄 勘分西北界约记 明谊 四十四万方公里 10-7-1864;
17. 中美 增续条约 前美公使蒲安臣 7-28-1868;
18. 中英 新修条约普后章程 不详 23-10-1869;
19. 中日 修好条约 李鸿章 13-8-1871;
20. 中日 北京条约 奕欣 31-10-1874;
21. 中英 烟台条约 李鸿章 13-9-1876;
22. 中俄 里瓦几亚条约 崇厚 2-10-1879;
23. 中俄 伊黎条约 曾纪泽 七万方公里 二百八十万两 24-2-1881;
24. 中法 会议简明条款 李鸿章 11-5-1884;
25. 中日 天津条约 李鸿章 18-4-1885;
26. 中法 新约 李鸿章 9-6-1885;
27. 中英 烟台条约 续增条约 不详 9-6-1885;
28. 中葡 北京条约 奕□ 1-12-1887;
29. 中英 印藏条约 升泰 17-3-1890;
30. 中美 华工条约 杨儒 7-3-1894;
31. 中日 马关条约 李鸿章 二亿两 外送台湾岛 琉球属国 7-4-1895;
32. 中日 辽南条约 李鸿章 叁千万两 8-11-1895;
33. 中俄 密约 李鸿章 3-6-1896;
34. 中德 胶澳租借条约 李鸿章 6-3-1896;
35. 中英 展拓香港界址条约 李鸿章 9-6-1898;
36. 八国联军 辛丑条约 李鸿章 十亿二千二百七十万两 7-9-1901;
37. 中英 续定印藏条约 罗生戛尔曾 7-9-1904;
38. 中日 会议[满州善后条约] 22-12-1905;
39. 中日 二十一条条约 陆征祥 9-5-1915;
40. 中日 军事协定 □云鹏 16-5-1918;(内容太多,你自己百度吧)
条约名称 中方签约人 失地 赔款 时间
中英 广州和约 余保纯 — 六百七十万两 1841年5月27日
中英 南京条约 耆英,伊里布 香港岛 二千一百万圆 1842年8月29日
中英 南京条约补充条款 耆英 — 六百七十万两 1843年7月22日
中美 望厦条约 耆英 — — 1844年7月3日
中英 虎门条约 耆英 — — 1844年10月24日
中法 黄埔条约 耆英 — — 1844年10月24日
中俄 瑷珲条约 奕山 60万平方公里(黑龙江以北) — 1858年5月28日
中俄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 — 1858年6月13日
中美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 — 1858年6月18日
中英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 四百万两 1858年6月26日
中法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 二百万两 1858年6月27日
中英 天津条约补充 桂良 — — 1858年11月8日
中英 北京条约 奕 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 一千叁百万两 1860年10月24日
中法 北京条约 奕 — 八百万两 1860年10月25日
中俄 北京条约 奕 40万平方公里(乌苏里江以东,含库页岛) — 1860年11月4日
中俄 勘分西北界约记 明谊 44万平方公里(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 — 1864年10月7日
中美 增续条约 前美公使蒲安臣 — — 1868年7月28日
中英 新修条约普后章程 — — — 1869年10月23日
中日 修好条约 李鸿章 — — 1871年8月13日
中日 北京条约 奕 — — 1874年10月31日
中英 烟台条约 李鸿章 — 二十万两 1876年9月13日
中俄 里瓦几亚条约 崇厚 — 1879年10月2日
中俄 伊犁条约 曾纪泽 7万平方公里 九百万卢布 1881年2月24日
中法 会议简明条款 李鸿章 — — 1884年11月5日
中日 天津条约 李鸿章 — — 1885年4月18日
中法新约 李鸿章 — — 1885年6月9日
中英 烟台条约 续增条约 桂良 — — 1885年6月9日
中葡 北京条约 奕劻 — — 1887年12月1日
中英 印藏条约 升泰 — — 1890年3月17日
中美 华工条约 杨儒 — — 1894年3月7日
中日 马关条约 李鸿章 3.6万平方公里(台湾及澎湖列岛) 二亿两 1895年4月7日
中日 辽南条约 李鸿章 赎回辽东半岛 叁千万两 1895年11月8日
中俄密约 李鸿章 — — 1896年6月3日
中德 胶澳租借条约 李鸿章 — — 1896年6月3日
中英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李鸿章 新界(租借九十九年) — 1898年6月9日
八国联军 辛丑条约 李鸿章 — 十亿两,实际赔付约60% 1901年9月7日
中英 续订藏印条约 唐绍仪 — — 1904年7月9日
中日满州善后条约 又称《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及附约》 奕劻、瞿鸿禨、袁世凯 — — 1905年12月22日
中俄 满洲里界约 宋小濂 1400平方公里(额尔古纳河北部) — 1911年12月20日
“包衣奴才”即“家生奴才” 。 “家生奴才”是满语“包衣阿哈”的简称。 汉译为“家奴”、“奴仆”或“奴才”。 历史上满族社会的最低层。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家便是包衣奴才。 包括战俘、罪犯、负债破产者和包衣所生的子女等,有满人,也有汉人。无人身自由,为满族贵族占有,被迫从事各种劳动。即使因战功等而置身显贵,对其主子仍保留奴才身份。
马关条约 辛丑条约
清朝末年的不平等条约都有哪些
一、《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又称“万年和约”、“白门条约”、“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约于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廷代表耆英、伊里布、牛鉴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二、《北京条约》
《北京条约》,包括《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是1860年清朝政府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在北京分别与英国、法国、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清政府委任钦差大臣奕䜣作为谈判及签约代表。签约地点在北京礼部衙门,今天安门广场东南角。
三、《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
四、《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是中国清政府和英、美、俄、法、德、意、日、奥、比、西、荷十一国政府,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于光绪二十七年(辛丑年)七月二十五日(1901年9月7日)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五、《天津条约》
《天津条约》是清咸丰八年(1858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强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英法舰队在美、俄两国支持下,袭击大沽口。大沽炮台失陷,英法联军进犯天津。清政府派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俄、美、英、法各国代表分别签订《天津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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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辛丑条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天津条约
1、中英广州和约
2、中英南京条约(旧称江宁条约)
3、中英五口通商章程
4、中美五口通商章程
5、中英虎门条约
6、中法黄埔条约
7、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
8、中俄瑷珲条约
9、中俄天津条约
10、中美天津条约
11、中英天津条约
12、中法天津条约
13、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
14、中英北京条约
15、中法北京条约
16、中俄北京条约
17、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18、中美天津条约续增条约
19、中日修好条规
20、中日北京专条
21、中英烟台条约
22、中俄伊犁条约
23、中法会议简明条款
24、中日天津条约
25、中法会订越南条约
26、中英烟台条约续增条约
27、中葡北京条约
28、中英会议藏印条约
29、中美华工条约
30、中日马关条约
31、中日辽南条约
32、中俄密约
33、中德胶澳租借条约
34、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35、八国联军辛丑条约
36、中英续订藏印条约
37、中日满州善后条约又称《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及附约》
38、中俄满洲里界约
扩展资料:
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与其他国家签订了一系列的条约,一般认为其中绝大部分都是不平等的。
从条约的签订上看,是经过双方的交涉谈判、共同宣布的平等协定,但实际上两国的谈判总是经过了一场战争——早已腐朽没落的清帝国在对外经济与国防上不是近代帝国主义国家的对手,一场战争下来中国政府很少能从战争中占到什么“便宜”;
反而让其他国家取得战争的主动,迫使中国政府以谈判为手段以避免更大的损失;中国政府的代理人往往在谈判时只有“接受”与“不接受”这样的选择,这些代理人作为一个专制帝王派来的代表,只能为了皇族的利益去签订这些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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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到1912清朝灭亡的72年间,清朝政府同外国政府或外商、国际组织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契约、协约和合约共1175件.这些约章主要是中国同俄国、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荷兰、丹麦等西方列强和其它国家、国际组织签订的,按性质分为八类:1、通商、通邮;2、租地、购地;3、借款、垫款;4、产业、技术;5、军事、占领;6、勘界、划界;7、电信、航空;8、综合、其它.
不言而喻,任何一个民族都不会心甘情愿地将那些理应自己拥有的主权拱手送给别人,任何一个侵略者也都不可能仅仅通过"友好交往"就把这些"特权"轻易攫取到手.事实上,在每一个较为重要的不平等条约订立之前,殖民主义、帝国主义都曾动用兵舰大炮,通过血与火的残暴手段,用野蛮的军事侵略来达到他们的目的.因此,在每一个不平等条约的背后,都蕴含着一个对于中国人民来说是血泪斑斑的悲惨故事.我们从西方列强强加给中国的一系列条约、协定中,清清楚楚地看到:中国作为一个国家为什么地位低下?中国人作为一个民族为什么低下!
积弱的清王朝在强权的威迫下,唯有任人宰割而无力反抗.前后签定了一千一百多个不平等的可耻条约.其中四十多个条约影向深重.条条和约事可鉴,自古外交看强权.强者刀俎弱鱼肉,闭关自守太可怜.
清王朝签定了一千一百多个不平等的可耻条约.其中四十多个条约影向深重.下面的是其中的四十多个条约
和约 中方签约人 失地 赔款 签日
1. 中英 广州和约 余保纯 六百七十万两 27-5-1841;
2. 中英 南京条约 耆英,伊布里 二千一百万两 29-8-1842;
3. 中英 南京条约补充条款 耆英 22-7-1843;
4. 中英 虎门条约 耆英 8-10-1843;
5. 中美 望厦条约 耆英 3-7-1844; 6. 中法 黄埔条约 耆英 24-10-1844;
7. 中俄 瑗珲条约 奕山 六十万方公里 28-5-1858;
8. 中俄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13-6-1858;
9. 中美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18-6-1858;
10. 中英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26-6-1858;
11. 中法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27-6-1858;
12. 中英 天津条约补充 桂良 8-11-1858;
13. 中英 北京条约 奕欣 一千叁百万两 24-10-1860;
14. 中法 北京条约 奕欣 25-10-1860;
15. 中俄 北京条约 奕欣 四十多万方公里? 4-11-1860;
16. 中俄 勘分西北界约记 明谊 四十四万方公里 10-7-1864;
17. 中美 增续条约 前美公使蒲安臣 7-28-1868;
18. 中英 新修条约普后章程 不详 23-10-1869;
19. 中日 修好条约 李鸿章 13-8-1871;
20. 中日 北京条约 奕欣 31-10-1874;
21. 中英 烟台条约 李鸿章 13-9-1876;
22. 中俄 里瓦几亚条约 崇厚 2-10-1879;
23. 中俄 伊黎条约 曾纪泽 七万方公里 二百八十万两 24-2-1881;
24. 中法 会议简明条款 李鸿章 11-5-1884;
25. 中日 天津条约 李鸿章 18-4-1885;
26. 中法 新约 李鸿章 9-6-1885;
27. 中英 烟台条约 续增条约 不详 9-6-1885;
28. 中葡 北京条约 奕□ 1-12-1887;
29. 中英 印藏条约 升泰 17-3-1890;
30. 中美 华工条约 杨儒 7-3-1894;
31. 中日 马关条约 李鸿章 二亿两 外送台湾岛 琉球属国 7-4-1895;
32. 中日 辽南条约 李鸿章 叁千万两 8-11-1895;
33. 中俄 密约 李鸿章 3-6-1896;
34. 中德 胶澳租借条约 李鸿章 6-3-1896;
35. 中英 展拓香港界址条约 李鸿章 9-6-1898;
36. 八国联军 辛丑条约 李鸿章 十亿二千二百七十万两 7-9-1901;
37. 中英 续定印藏条约 罗生戛尔曾 7-9-1904;
38. 中日 会议[满州善后条约] 22-12-1905;
39. 中日 二十一条条约 陆征祥 9-5-1915;
40. 中日 军事协定 □云鹏 16-5-1918; 资料来自辞海及"出卖中国"一书.
一. 辛丑赔款本为四亿五千万两,平均每名中国人赔款一两,卅九年还清, 年率四厘,母子利息,共约十亿两库平银.另加民间赔款二千多万两.以关税,盐税作保.中国从此失去关税主权,国内工业倍受摧残.
二. 以上是收集到的较为重要的条约资料.
三. 中美增续条约是美前公使蒲安臣未经中国政府同意而私自签定的,当时他任中国顾问.
四. 更须估计当时货币的购买力,如以现时货币计算,可能是百倍或千倍之巨.
五. 列强所强加於中国的灾难是无限的,敬希慎思.
六. 根据瑷珲历史陈列馆的档案,在北京条约中失去领土四十馀万方公里.外蒙未分界中有廿馀万方公里被强夺.加上外蒙的独立,中国共失领土约叁百卅馀万方公里.
七. 根据辞海记载:根据北京条约的内容,才有勘分西北界记约.故两条约中的失地只一次,即四十四万平方公里 (不知那一项符合史实).
损失最大,掠夺最残酷的主要条约具体内容:
一、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主要内容:①割香港岛给英国;②赔款2100万银元;③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④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须同英国商定.
二、1858年中俄、中美、中英、中法《天津条约》主要内容:①外国公使常驻北京.②增开牛庄(后改营口)、淡水、汉口、南京等十处为通商口岸.③外国军舰和商船可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④外国人可以到中国内地游历、通商、传教.⑤清政府赔偿英法两国军费各200万两,赔偿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
三、1860年中英、中法《北京条约》主要内容:①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有效;②增开天津为商埠;③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④准许英、法招募华工出国;⑤对英、法两国赔款各增至 800 万两白银.
四、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主要内容:(1)中国割让台湾及及所有附属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2)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二亿两,相当于当时清朝五年的全部经济总收入.(3)开放沙市、
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以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4)允许日本在中国通商口岸开设工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五、1901年清政府与英、美、俄、德、日、奥、法、意、西、荷、比十一国《辛丑条约》主要内容:(1)中国赔款白银四亿五千万两,分三十九年还清,本息折合九亿八千多万两.(2)
将北京东交民巷划为使馆界,界内由各国驻兵保护,中国人概不准居住.(3)拆毁北京至大沽的所有炮台,准许外国军队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4)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参加反帝性质的组织,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立即革职,永不叙用.(5)改总理各国事物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6)修订商约.清政府同意将各条约中通商行船的内容加以修订,以便利帝国主义扩大对中国的侵略.
六,1858年5月28日签订《中俄瑷辉条约》
规定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60多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富饶的领土,割让给沙皇俄国.同时还规定乌苏里江以东4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为中俄共管.两年后,共管被沙皇俄国取消,4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又落入沙俄之手.恩格斯曾经说的“大小等于法、德两国面积的领土和多瑙河一样长的河流”划归了沙俄.
1915年中日“二十一条"主要内容:第一号共四条,要求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并加以扩大.第二号共七条,要求承认日本在南满和内蒙古东部的特殊权利.日本租借旅顺、大连及南满、安奉两铁路期限均延长至99年.第三号共两条,要求把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中国不得自行处理.第四号一条,要求所有中国沿海港湾、岛屿概不租借或割让给他国.第五号共七条,要求中国政府聘用日本人为政治、军事、财政等顾问,中日合办警政和兵工厂.
满清不平等条约一览表
1. 中英 广州和约 余保纯 六百七十万两 27-5-1841;
2. 中英 南京条约 耆英,伊布里 二千一百万两 29-8-1842;
3. 中英 南京条约补充条款 耆英 22-7-1843;
4. 中英 虎门条约 耆英 8-10-1843;
5. 中美 望厦条约 耆英 3-7-1844;
6. 中法 黄埔条约 耆英 24-10-1844;
7. 中俄 瑗珲条约 奕山 六十万方公里 28-5-1858;
8. 中俄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13-6-1858;
9. 中美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18-6-1858;
10. 中英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26-6-1858;
11. 中法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27-6-1858;
12. 中英 天津条约补充 桂良 8-11-1858;
13. 中英 北京条约 奕欣 一千叁百万两 24-10-1860;
14. 中法 北京条约 奕欣 25-10-1860;
15. 中俄 北京条约 奕欣 四十多万方公里? 4-11-1860;
16. 中俄 勘分西北界约记 明谊 四十四万方公里 10-7-1864;
17. 中美 增续条约 前美公使蒲安臣 7-28-1868;
18. 中英 新修条约普后章程 不详 23-10-1869;
19. 中日 修好条约 李鸿章 13-8-1871;
20. 中日 北京条约 奕欣 31-10-1874;
21. 中英 烟台条约 李鸿章 13-9-1876;
22. 中俄 里瓦几亚条约 崇厚 2-10-1879;
23. 中俄 伊黎条约 曾纪泽 七万方公里 二百八十万两 24-2-1881;
24. 中法 会议简明条款 李鸿章 11-5-1884;
25. 中日 天津条约 李鸿章 18-4-1885;
26. 中法 新约 李鸿章 9-6-1885;
27. 中英 烟台条约 续增条约 不详 9-6-1885;
28. 中葡 北京条约 奕□ 1-12-1887;
29. 中英 印藏条约 升泰 17-3-1890;
30. 中美 华工条约 杨儒 7-3-1894;
31. 中日 马关条约 李鸿章 二亿两 7-4-1895;
32. 中日 辽南条约 李鸿章 叁千万两 8-11-1895;
33. 中俄 密约 李鸿章 3-6-1896;
34. 中德 胶澳租借条约 李鸿章 6-3-1896;
35. 中英 展拓香港界址条约 李鸿章 9-6-1898;
36. 八国联军 辛丑条约 李鸿章 十亿二千二百七十万两 7-9-1901;
37. 中英 续定印藏条约 罗生戛尔曾 7-9-1904;
38. 中日 会议[满州善后条约] 22-12-1905;
损失最大,掠夺最残酷的主要条约具体内容::
1.中英南京条约
强占香港。
勒索钜款。中国赔偿英国鸦片烟价600万元、商欠300万元、军费1200万元,共2100万元(广州「赎城费」600万元不包括在内),分4年付清。
五口通商。《南京条约》规定,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英国在五口有权驻领事等官员,商人可以自由通商,不受只准清政府指定的「行商」进行贸易的限制。
控制关税。
领事裁判权。《五口通商章程》规定,凡是英国人与中国人发生「交涉词讼」,或在中国领土上犯罪,其如何定罪,「由英国议定章程、法律,发给管事官(即领事官)照办」,中国官员无权依据中国法律进行判处。
片面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应该是缔约国双方的对等权利。但在中英不平等条约里,却只规定了缔约外国能够片面享受最惠国待遇。《虎门条约》规定:中国将来如「有新恩施及各国,亦应准英人一体均沾」。
2.中美望厦条约
美国人可以到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个港口贸易或居住,并且淮许美国兵舰进入中国海港。
美国货进出口,中国海关收税必须和美国领事商议。
美国人在华犯法,「中国官员不得过问。」
容许美国人在五口「自行建楼,并设立医院、礼拜堂及殡葬之处。」
3.中英法俄天津条约
外国公使驻北京
开牛庄(后改营口)、登州(后改烟台)、台南、淡水、潮州(后改汕头)、琼州、汉口、九江、江宁(南京)、镇江为通商口岸
中国海关雇用外人
外国人可在中国传教、游历通商
外国人往内地游历通商;外国商船可在长江各口来往
中国给英国赔款银400万两,法国200万两
4.中英法俄北京条约
开天津为商埠
准许华工出国;割让九龙司地方给英国
发还天主教资产
对英、法赔款增加到800万两
5.中俄瑷珲条约
中、俄两国以黑龙江及额尔古纳河为界,以北属俄国,以南属中国。
黑龙江下游以南、乌苏里江以东直至鄂霍次克海沿岸之地,由原属中国所有改为中、俄两国共管。
俄国船只在黑龙江及乌苏里江上拥有通航权。
6.中俄伊犁条约
中国要「偿还」俄国占领伊犁的「费用」五百万卢布。
中国要将伊犁以南的特克斯河流域平原地带「割」与俄国。
修订一八六三年【塔尔巴哈台界约】所规定斋桑湖方面的中俄国界及通商事务,以利于俄方。
7.中法新约(地点在天津)
中国放弃对越南之宗主国地位,承认越南为法国「保护国」
中国在中越边界附近择二地为对法「通市」的商埠。
法国在中国西南各省拥有兴建铁路的特权。
8.中日马关条约
中国完全放弃对朝鲜的宗主权
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给日本。
中国开放江南的苏州、杭州,以至长江中上游的重庆、沙市, 对日通商,日本并享有通至此等口岸的内河航行权。
中国允许日本在各通商口岸有设厂权,并享最惠国待遇。
中国「赔赏」日本军费二万万两。
9.中俄胶澳租界条约
租借山东半岛南部的胶州湾及其铁路权给德国
10.旅大租地条约
旅顺「租借」给俄国作为军港,大连「租借」给俄国作为商港,均以二十五年为期,但「可以延长」。
在「租借期」内,中国军队不得驻在旅大地区。
俄国再取得由旅大至哈尔溃之铁路修筑权(包括后来之所谓「南满铁路」),以及铁路沿线之利益独占权。
11.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租借「新界」予英国,共九十九年。
12.辛丑和约(满清政府与11国公使订约)
惩办端郡王戴漪等排外大臣。
两年内禁止军火输华。
中国向11国「赔款」四亿五千万两(分三十九年偿付,连本息共近十亿两)。
作为偿付赔款的抵押,中国海关所收之关税、盐税,均为外国控制。
各国自管北京使馆区。
大沽口至北京之间的全部炮台,全部拆毁。
清廷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
13.东三省善后协约
日、俄分别于中国东北撤军后,清廷开东北三省之十六处城镇作为商埠对外开放(盛京省之凤凰城、辽阳、新民屯、铁岭、通江子、法库门,吉林省之长春、吉林、哈尔溃、宁古塔、珲春、三姓,黑龙江省之齐齐哈尔、海拉尔、瑷珲、满洲里。
日本取得东北南部之安奉铁路之管理经营权。
在东北的奉天(今潘阳)、营口、安东(今丹东)等城市,划定日本「租界」等等。
14.黄埔条约
取得与英【南京条约】、美【望厦条约】相同之利益。
15.中英烟台条约
英国人得到进入中国西南边境「游历、探路」的权力。
他们如果由中国内陆经西藏前往印度,清政府需通知驻藏大臣协助通行。
16.烟台条约续增专条
鸦片入口,每箱(百斤)向海关一并缴纳税厘一百一十两(正税三十两、厘金八十两)后,由华商持凭单运往内地销售,中途不再征收任何捐税。
17.英藏拉萨条约
藏一切对外交往都必须经英政府批准;在中印边境的噶大克建立商埠;增开第二处商埠江孜。条约还规定赔付英军进藏所花费的七百五十万卢比,限七十五年内缴清
18.塔城界约
割让新疆西北,自沙渍达巴哈起,葱岭止约五十八万平方公里
19.穿鼻草约
(1) 割让香港
(2) 赔烟价六百万元
(3) 恢复广州商务
20.广州和约
7日之内缴广州"赎城费"600万元,赔偿英商馆损失30万元,清军退驻广州城外60英里,赎金交清后,英军退出虎门。
21、《满州里界约》
《满州里界约》共两条,其主要内容是:中俄两国重定由塔尔巴干达呼第58界点起,至阿巴该图第63界点,并沿额尔古纳河,至该河与黑龙江会流处止的国界。
1911年(宣统三年)5月,此次界务交涉,本应按照旧约规定,双方共同履勘水陆两界,但结果却完全超出了会勘的范围和旧约的规定,以致新设界点位置及水路国界与旧约不符。陆路边界线的6个界点全部南移,致使中国丧失数百平方公里土地。水路在界约中虽载明以额尔古纳河为界,但右岸应属中国的许多洲渚,却以臆造的“额尔古纳河旧河道”为借口,划归俄国。《满洲里界约》将旧约作了有利于俄国的修改,并就此重新划定了国界,是有损于中国领土主权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清王朝签订的最后一个丧权的边界条约。
中国从此一穷二白了!
中英广州和约中英广州和约
2、中英南京条约(旧称江宁条约)
3、中英五口通商章程
4、中美五口通商章程
5、中英虎门条约
6、中法黄埔条约
7、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
文章标题: 清末的那些不平等条约,如果要写成平等的形式该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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