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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学者是怎么论证外国人征服掠夺英国,将之做为私产传承是不合法的

时间: 2022-11-30 15:01:46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88次

英国的学者是怎么论证外国人征服掠夺英国,将之做为私产传承是不合法的

你的同学小A,中考成绩不理想,没有考上高中。他错误地认为自己前途将一片黑暗,从此心灰意冷,

你的同学小A,中考成绩不理想,没有考上高中。他错误地认为自己前途将一片黑暗,从此心灰意冷,一蹶不振。请你用恰当的语气,列举几个自学成才的名人事例来劝说他。不少于100字
自学成才的中外名人

  欧阳修(1007-1073)

  1007年出生于江西吉安县。他四岁时父亲就去世了。母亲为了欧阳修长大能重振家业,对他教育很严格。母亲为节俭开支,用芦苇、木炭做笔,在沙地上写字,教欧阳修认字。两年后,他6岁就已经认识几千个字。后来他母亲没什么可教他的了,他只能自学。他借人家的书,在规定的日期内把书抄完,还给人家。书抄完后再背诵。他10岁时就能写诗了。后来有很多人都来让他教自己的孩子。他长大后对中国文学做出了出色的贡献。成为北宋时期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和诗人。与韩愈、柳宗元、宋王安石、苏洵、苏轼、苏辙、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仁宗时,累擢知制诰、翰林学士;英宗,官至枢密副使、参知政事;神宗朝,迁兵部尚书,以太子少师致仕。卒谥文忠。其于政治和文学方面都主张革新,既是范仲淹庆历新政的支持者,也是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领导者。又喜奖掖后进,苏轼兄弟及曾巩、王安石皆出其门下。
  他的创作实绩亦灿烂可观,诗、词、散文均为一时之冠。散文说理畅达,抒情委婉;诗风与散文近似,重气势而能流畅自然;其词深婉清丽,承袭南唐余风。在滁州时,自号醉翁。晚年自号六一居士,曰:吾《集古录》一千卷,藏书一万卷,有琴一张,有棋一局,而常置酒一壶,吾老於其间,是为六一。
  欧公一代儒宗,风流自命。词章窈眇,世所矜式。乃小人或作艳曲,谬为公词。欧阳修曾与宋祁合修《新唐书》,并独撰《新五代史》。有《欧阳文忠公文集》。诗歌《踏莎行》。并著作著名的《醉翁亭记》。欧阳文忠公近体乐府:欧阳修一生著述繁富,成绩斐然。除文学外,经学研究《诗》、《易》、《春秋》,能不拘守前人之说,有独到见解;金石学为开辟之功,编辑和整理了周代至隋唐的金石器物、铭文碑刻上千,并撰写成《集古录跋尾》十卷四百多篇,简称《集古录》,是今存最早的金石学著作。

  莎士比亚(1564-1616)

  诞生于英国一个内地城镇艾冯河畔斯特拉福。他父亲原是个富裕的小商人,经营玉米、肉类、皮革等买卖,后来因亏本负债,境况日下,莎士比亚在青少年时代没有受过什么系统的教育。他曾经在镇上的文法学校念过书,学了一点皮毛的拉丁文和希腊文。此后他到了伦敦,先在某家剧团里干些杂活,后来参加演出,颇显才华。最后,他自己拿起笔写剧本。那些所谓“文学才子”们根本看不起这位从演员出身的剧作家,说他是“新抖起来的乌鸦”。而莎士比亚并不气馁,更加发奋,大约在他二十八岁左右,就已经取得文学创作的成功了。他几乎每年都要出一两本杰作,目前出版的他的全集中,共有三十八个剧本。作者的这种百科全书般的知识,是怎么得来的呢? 这主要是他具有丰富的生活实践和勤于学习马罗等前辈戏剧大师们的技巧以及当时的客观条件,终于使他成为人类文艺史上的一座高峰。

  富兰克林(1706-1790)

  十八世纪美国杰出的科学家,避雷针的发明者。他出生在一个贫寒的商人家里,自小没有正式读过书。他除了在电学方面有突出贡献之外,在热学、光学、气象、地质、海洋、声学和太阳黑子方面也有研究、贡献和发明。他的著作和发明具有一个共同的特色:确信科学应该用以改善人类生活,增进人类对环境的认识和控制。富兰克林著作甚丰,最有名的是他的自传。他是1956年世界和平理事会号召纪念的世界文化名人之一。

  恩格斯(1820-1895)

  马克思主义的创造人之一,全世界无产阶级的伟大导师。恩格斯的父亲是纺织厂主,1837年,恩格斯中学还没有毕业,就被父亲逼迫去经商。他只读过中学,但善于利用时间,卓有成效地学习,二十一岁时发表论文,批判同时代著名的哲学家谢林。他系统地攻读和钻研了人类所提供的广博渊深的知识,几乎涉及和研究了所有的科学部门,并在许多领域取得了惊人的成就,甚至解决了自然科学的一些领域里的难题,成为一位伟大的无产阶级哲学家、经济学家、军事家、语言学家、文学家、史学家和自然科学家。

  齐奥尔科夫斯基(1857-1935)

  俄国数学家和物理学家,液体燃料火箭的创始者。十四岁开始自修文学和自然科学。1880年起在卡鲁格省巴罗夫县学校里当数学教员,一面继续自修,研究天文学、生物学和化学,并且特别努力研究航空科学。1895年,他发表了人造卫星的图样,提出以人造卫星为宇宙航行的中途基地向月球和其他星球发射火箭的主张,并科学地论证了借助火箭实现宇宙飞行的可能性。1903年,他发表的重要著作《以喷气装置探测宇宙空间》,解决了关于火箭在太空中不受地心引力与介质阻力的影响而运动的问题,并创立了计算火箭速度的著名公式。

  米丘林(1855-1935)

  苏联著名生物学家。十六岁时,还没有读完中学,就被生活所迫,到车站做职员。二十岁时从事园艺研究工作,致力于果木移接的试验。他发现果木在一定环境条件下可以改变品质,并产生新的品种,因此可以使热带果木在寒带生长。他先后创造了三百多种优良的植物品种。他创造性地发展了达尔文主义,把生物学推向一个新的阶段——米丘林生物学。

  比埃尔·居里(1859-1906)   

  法国著名物理学家。他没有正式进过学校,由于努力自修,十八岁时便考得了巴黎大学的硕士学位,十九岁任巴黎大学助教。1889-1891年,发明了在化学分析的应用上很宝贵的“居里天平”,1895年发现了磁性和温度的关系,即有名的“居里定律”。在法国物理学家贝克勒尔发现铀的化合物具有放射性的基础上,居里夫妇继续研究,终于在1898年七月发现了钋,同年十二月发现了镭,从而他们和贝克勒尔共同获得1903年的诺贝尔物理奖金。居里夫妇的科学成果,特别是镭的发现,为人类带来了幸福。由于镭的发现,开始了镭锭治疗肿瘤,进一步又发现了镭能够自发地产生热量,从而揭开了原子能的秘密。1904年,居里被任命为巴黎大学教授,次年又当选为法国科学院院士。

  易卜生(1828-1906)

  近代欧洲伟大的剧作家之一。幼年因家庭破产,做过药房学徒,经刻苦自修,到二十岁从事创作活动。因写剧本讽刺当时社会,遭到攻击,1864年离开祖国,在国外流浪了二十七年至1891年才回国。易卜生写了二十二个剧本,以《社会栋梁》、《傀儡家庭》、《群鬼》、《国民公敌》等最为著名。

  爱迪生(1847-1931)

  美国大发明家。他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六岁时就参加田野劳动,只在小学里读过三个月书,因成绩不好退学。他自小对实验特别喜欢。因生活所迫,十二岁时开始在火车上实报,十五岁后就在各城市里当电报员。业余不断研究实验,1879年,他改进制造了碳丝白热电灯。他在五十多年的辛勤劳动中,著名的发明有电报自动记录器、扩音器、活动电影机、留声机等,对科学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诺 贝尔 (1833-1896)

  生于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机械师墨纽·诺 贝尔家里。诺贝尔八岁才上小学,只读了两年书便辍学了,在家靠一个家庭教师辅导数理化,此外就是跟着父亲在工厂里做些零星活儿。到十七岁那年(1850年),诺贝尔便以工程师名义远渡重洋,来到美国,在名声显赫的艾利逊工程师的工场里实习。他勤奋学习,刻苦自修,学到了许多新知识。经过种种艰难曲折,他终于在1887年制成了无烟火药,广泛地应用于工业、国防方面。随后,他研究引燃炸药的信管,又制成了一触即发的汞雷酸盐导火管,即常说的雷管。诺贝尔一生献身科学,孜孜不倦,一生共取得三百五十五项发明制造的专利权。

  罗丹 (1840-1917)

  法国现实主义大雕刻家。他生于巴黎一个小职员家中。幼时非常喜欢绘画,曾因专心绘画而荒废别的功课,被普通小学开除。十七岁时投考高等美术专门学校,两次未考中。后来他受雇于雕刻家做助手,经过长期的苦学自修,终成为一大家。他的作品以形态逼真、描摩生动著名,其代表作品有《雨果半身像》、《思想者》、《黄铜时代的人》、《夏娃》等。

  比尔·盖茨

  比尔·盖茨,出生于美国西北角的西雅图市。比尔从小就精力过人,从小就极爱思考,一迷上某事便能全身心投入。从外祖母循循善诱的启蒙教育到父母不辞辛苦地为比尔·盖茨寻找适合他天分发展的社团与学校,无不为他天赋的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清新的空气。
  外祖母特别喜欢和聪明的小比尔一起做游戏,尤其是涉及一些智力的游戏。她教少年比尔下跳棋、玩筹码,还有打桥牌等她所喜欢玩的东西。玩游红时,外祖母总爱对小比尔说:“使劲想!使劲想!”她也常常为比尔下一步好棋、打一张好牌而拍手叫好,外祖母还常常让比尔·盖茨读书,给他讲故事,比尔·盖茨从中受益匪浅。他在外祖母的帮助与指导下,成了兴趣广泛、废寝忘食的读者——读书成了他打发精力的好方式。他十分喜欢他家附近一个图书馆举行的夏季阅读比赛,他总得男孩中的第一,偶尔也会勇夺总冠军。外祖母意识到比尔·盖茨在思维与记忆上的潜力,她总是不失时机地激活比尔这方面的潜能,有时祖孙俩到公园散步,外祖母常会与比尔·盖茨交流下棋的技术或看某篇佳作,让比尔寻找更新下法或表达更独到精辟的见解。
  比尔·盖茨的父母也十分关注孩子的成长。他们在质朴的处世方式中,更多地关心孩子的成长与教育,他们在工作之余总是尽可能地与孩子们呆在一起。一家人不断地进行各种游戏,从棋类到拼图比赛,几乎所有的益智游戏。随着儿子年龄的增长,家庭中的环境已无法满足比尔·盖茨天赋的进一步发挥。小比尔有时会责备母亲智力不足呢!于是,父母把目光投向社会,积极为比尔寻找属于他的空间。在湖滨中学,比尔痴迷上令他今后倾注毕生精力的计算机。
  中学毕业后,比尔·盖茨很想到哈佛大学去读书,这也正是父母们最大的心愿。幸好,比尔·盖茨的父母并没有像其他父母那样把孩子看做自己的私产,必须让孩子们来完成父母喜欢的事。经过冷静思考后,父母放弃了让儿子当律师的想法,让比尔·盖茨在大学领域里自由发展。这一点帮了比尔·盖茨的大忙。但一年后,更大的难题摆在了比尔·盖茨的父母面前:比尔·盖茨要离开哈佛,放弃锦秀学业,与别人一起创办计算机公司! 比尔与父母多次交谈,平静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了解儿子秉性和志向的父母又能说什么呢!或许儿子的天赋与计算机事业是最佳的切合点吧!比尔·盖茨便毅然离开了令亿万学子向往的哈佛大学,开始在软件领域大展鸿图。
  很显然,比尔·盖茨的成功是个人天赋与家庭教育共同作用的结果。比尔的事例告诉我们:其一,我们应不断激活孩子的天赋,注重对孩子天赋的培养与保护。其二,培养孩子的专注能力十分重要。

  数学家 华罗庚

  1910年,华罗庚出生在江苏省的一个小县城——金坛。他小时候,家中清贫,父亲在小镇上开了个小杂货铺,代人收购蚕丝,一家人过着半饥不饱的生活。华罗庚上初中时,对数学产生了特殊的兴趣,他的老师王维克很器重这个聪明机灵的少年,常常单独辅导他,给他出一些难题做,这使少年华罗庚得益匪浅。华罗庚在金坛中学念完初中后,因家里无力再供他上学,只得辍学到父亲的小杂货店里帮助料理店务。可这位酷爱数学的年青人,人虽然守在柜台前,心里经常琢磨的还是数学。王维克老师借给他几本数学教材:一本大代数,一本解析几何,一本微积分。华罗庚便跟着这几位不会说话的老师步入了高等数学的大门。
  华罗庚18岁那年,在王维克老师的帮助下,到金坛中学当了一名会计兼管学校事务工作。他曾回忆当时艰难的生活:“除了学校里繁重的事务外,早晚还要帮助料理小店的事务。每天晚上大约8点钟才能回家。清理好小店的帐目之后,才能钻研数学,常常到深夜。” 不久,金坛县流行伤寒,华罗庚不幸染病,卧床半年。后来病慢慢好了,可是左脚却弯曲变形,落了个跛足的终身残疾。 华罗庚在贫病之中刻苦自学,不但读了许多书,而且还勤于独立思考,敢于向权威挑战。19岁那年,他发觉一位大学教授的论文写错了。便把自己的看法写成一篇文章,题目叫《苏家驹之代数的五次方程式解不能成立之理由》,于次年发表在上海的《科学》杂志上。随后,华罗庚又连续发表了几篇数学论文,署名“金坛人”。
  这个在数学论坛上崭露头角的“金坛人”,引起了清华大学数学系主任熊庆来教授的注意。当他打听到这个数学奇才原来是个只读过初中的小青年时,深为震惊,便写信邀华罗庚来当时北平的清华大学数学系当管理员。
  到清华后,华罗庚的进步更快了。他自学了英语、德语。24岁时,已能用英文写作数学论文。25岁时,他的论文已引起国外数学界的注意。28岁时,他当上了西南联大教授。后来,他又被熊庆来教授推荐到英国剑桥大学去深造。
  在走过坎坷的自学之路后,他成了世界著名的数学大师,国外数学界这样评价他:“华罗庚教授的研究著作范围之广,足可使他堪称为世界上名列前茅的数学家之一”。40年代后期,华罗庚应美国伊利诺斯大学之聘,在那里当教授。  1950年的一天,这位已担任了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所长的著名教授,在填写户口簿时,在“文化程度”一栏里写了“初中毕业”4个字。这虽然使许多人惊讶不已,却是事实:他的的确确只有一张初中毕业证书。这位数学大师的数学知识,几乎都是通过自学获得的!
  1983年10月,华罗庚重游美国,接受了美国科学院外籍院士的荣誉称号。这是美国科学院120年历史上第一次把这个荣誉称号授予一位中国科学家。美国科学院院长在向华罗庚致赞词的时候说:“他是一个自学出身的人,但他教育了千百万的人们。”

  赫胥黎 (1825~1895) , 英国博物学家,

  赫胥黎曾任英国科学促进协会主席, 伦敦大学校长。终身从事自然科学研究, 积极宣传和扞卫达尔文的进化论学说,是第一个提出人类起源问题的学者。他生於英国伦敦西部的伊林, 8 岁时开始上学读书。由于家境贫寒,赫胥黎只读了两年书就停学了。但是他爱好学习,每天坚持自学, 在他自己制订的教育课程表上, 只留下了一个项目:阅读。赫胥黎读书非常刻苦, 每天天不亮就起床读书。因为家里穷, 没钱买书桌, 赫胥黎就点起一支蜡烛,将毛毯披在肩上,然后坐在床上读书。赫胥黎学习兴趣相当广泛, 对什么都感兴趣。开始时想学土木工程, 又想搞桥梁建筑; 后来又转到了医学方面,跟父亲的一个朋友专门学医。由于他聪明好学,很快就掌握了一些医学知识。但是当他想进外科学院进修深造时, 因为年龄小,未能如愿。赫胥黎求知欲非常旺盛, 学习上永不满足, 他在工作之余,又自学了法、德、意、拉丁和希腊等语言,成为一个自学成才的伟大学者。

  在赫胥黎21岁时, 他以海军军医的身份作了他一生中最有意义的第一次冒险远航,根据远航的见闻和研究成果,他发表了论文--《关於水母的解剖学》, 受到了科学界的高度赞扬, 并获得了皇家奖章, 被选为皇家学会会员。从此以后,赫胥黎迈开了更大的步伐。接着发表了一系列专着和论文,很快成为当时英国的一个最年轻、最有希望的科学家。在达尔文发表《物种起源》一书后,他竭力支持和宣传进化学说。为了保卫达尔文的学说, 赫胥黎在以后的30年间, 改变了自己的学术研究方向, 转而研究脊椎动物化石

  达尔文的“自学”:向大自然学习

  1809年2月12日,达尔文出生在英国塞文河畔的希鲁兹伯里小镇上。他的父亲罗伯特.达尔文是当地名医。他的祖父伊拉兹马列斯.达尔文也是位名医,对于生物学的研究极有兴趣,并且还是个提倡生物进化观念的先驱者。
  达尔文可能受他祖父的影响,从小爱好自然。他在很小的时候就想知道各种树木的名称,从10岁开始又搜集各种昆虫、贝壳、鸟蛋和矿石。他对学校里教条式的课程几乎不感兴趣,就和哥哥一起做化学实验,读课外书。有一本名为《世界奇观》的书,描述了古代七大奇观,深深地吸引了他,使他做梦都想到那遥远的地方去亲眼看一看古代的奇迹,以及现有的珍贵植物。
  16岁那年,达尔文和他哥哥一起进爱丁堡大学学习医学.但是,他对医学毫无兴趣,只读了两年就转学了.在两年里,他自己研究动植物学,和几个志同道合的青年经常去潮水退落的沙滩上拣取动物,有时候就一起进行解剖。在暑假里,达尔文和朋友们去旅行和打猎,使他进一步学会了观察和搜集动植物的本领。
  达尔文父亲不理解自己的儿子,认为他不好好学医却终日游手好闲,不求上进,将来一事无成,会给家里丢脸,就让他进了剑桥大学基督学院,使他戴上了神学的枷锁。可是,达尔文没有沿着神学的道路走到底。在剑桥大学期间,他巧遇“伯乐”——有名的植物学教授亨斯洛。亨斯洛精通植物学、昆虫学、化学、矿物学和地质学,长期不断地观察和研究自然。达尔文正是由于他的帮助和指导,才成为一个真正的自然科学家。
  在剑桥大学的最后一年里,有两件事大大地影响了年轻的达尔文。一是他读了两部书:德国自然科学家洪堡著的《南美旅行记》,以及英国天文学家约翰·赫歇耳著的《自然哲学人门》。这两部著作激起了达尔文火一般的热情,他很希望自己能在自然科学的宏大建筑上添加一砖一瓦。另一件事是,亨斯洛教授因势利导,鼓励达尔文努力钻研地质学。达尔文听从他的意见,读了好几本地质学著作,并且在短时期内考察了家乡附近的地质情况,绘制了一套彩色地图。
  达尔文快毕业时,亨斯洛介绍他跟随剑桥大学地质学教授塞奇威克去北威尔士旅行,考察了那里的古岩层地质。在这次旅行考察中,达尔文学会了发掘和鉴定化石,学会了整理和分析科学调查的材料,并且总结出一条十分有益的经验:某些现象如不注意观察,即使有显著的特征也极容易被忽略掉。后来的事实证明,物种的起源和进化,就是一个显著而历来被人们所忽略的现象。
  达尔文的成才走的是一条独特的道路。他虽然受过正规的大学教育,但是他“所学到的任何有价值的东西都是从自学中得来的。”这里所说的自学,首先的和主要的就是向大自然学习。

  国学大师梁漱溟

  与同在19世纪90年代出生的文化大师们,如陈寅恪、胡适、赵元任、顾颉刚、冯友兰、金岳霖、傅斯年、朱光潜等人比较起来,梁漱溟的成才之路较为独特。陈寅恪、胡适等人皆受过大学教育,且多有留学经历,而梁漱溟的最高学历仅为中学。他自己评价说:"像我这样,以一个中学生而后来任大学讲席者,固然多半出于自学。"(《梁漱溟自传》,江苏文艺出版社)"所有今日的我,皆由自学得来。"(同上书)从19世纪末到今天,天资聪颖,入北大、清华等名校深造,受名师指点数载的莘莘学子不知有多少,但能够成为文化大师者,大约难及百分之一;而天资平平(梁漱溟6岁时还不会穿有背带的裤子,读小学时的课业成绩一直在中等以下)的梁漱溟竟能凭借自学而成为出入乎百家,在哲学、佛学、政治学、经济学诸多领域皆有建树的著名学者,实属奇迹。那么,梁漱溟的自学有没有值得今天志于学的人学习借鉴的地方呢?

  其一是持之以恒。很早就听过一个传说,古希腊那位最有智慧、为追求真理而死的圣人苏格拉底曾开馆授徒。开学第一天,他对所有的学生说:今天只学一件最简单最容易的事,每人将胳膊尽量往前甩,再尽量往后甩,直到300次,以后每天也要这样做。当时学生们都笑了,都甩了至少300次。一个月后,苏格拉底问,有多少人在做甩胳膊300次的动作?90%的学生都举起了手;半年后,苏格拉底又问,有50%的学生举起了手;一年后,苏格拉底再问,则只有一个人举起了手--这个人就是古希腊历史上与乃师齐名的柏拉图。甩胳膊人人都会,每天甩300次胳膊也是一件极容易的事情,但难就难在坚持下去。柏拉图坚持甩胳膊的传说,无非是说明坚持、执着对于成功的重要性。梁漱溟的自学也同样印证了这个道理。他从八九岁开始自学,直至九十五岁高龄辞世,近90年间,一直以书籍为友,以报刊为伴,特别是在奠定其学问基础的青少年时期,梁漱溟生更是孜孜矻矻于自学,无一日间断。当时,他读书看报已经成瘾,以至于"每日不看报,则无异于未曾吃饭饮水。"(同上书)读书读到有这种感受,岂有不坚持下去之理?而一旦坚持下去,离王国维先生所言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境界,也就不会太远了。

  其二是为解决问题而学习。梁漱溟曾多次申明:自己不是学问中人,而是问题中人;自己在哲学、佛学、政治学、经济学等方面的知识,是由于问题逼出来的。否认自己是学问家,那是梁漱溟的谦虚或偏好;但梁漱溟说自己的知识(在我们眼里就是高深的学问)源于问题,却是实实在在的。梁漱溟自小就长于思考,一思考就发现许许多多的人生、社会问题。他又是一个处世极其认真之人,凡是在其心目中成为问题的,他都不会忽略过去,总是极力找寻问题的答案。为了找到令自己满意的关于人生、社会问题的答案,梁漱溟就大量地阅读哲学、佛学、政治学、经济学等方面的书刊,参考别人的意见,琢磨出自己的思想。 其三是博采众家之长。在文化领域,能够被誉为大师的人物,其思想观点必有一定的深度和独特性,泛泛而谈,与他人唱同一个调子者,成不了大师。而大师们深刻、独特的见解不是坐在屋里凭空想出来的,他们的思想火花需要前人、他人观点的启发、碰撞,一般而言,在创造文化成果时,大师们都像蜜蜂采花、酿蜜一样,采得许多朵鲜花,才能酿出一小滴甘甜的蜜。梁漱溟的自学成才也不例外。据梁漱溟自己回忆,他中学时每天必读的报刊有好几种,其中既有中国人主办的,也有外国人主办的;既有拥护改良的文字,也有鼓吹革命的篇章;读书时,无论是佛家的经书还是儒家的典籍,也无论是经济类的读本还是政治类的著述,只要认为和自己所思考的人生、社会诸多问题相关,他都尽可能地去研读,并于研读中进行比较、借鉴,然后,再得出自己关于人生、社会问题的结论。于是,他的《究元决疑论》、《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国文化要义》、《人心与人生》等著作相继问世,他的文化大师的地位,也因此而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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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称日不落帝国,英国崛起的过程是怎样的?

光荣革命后的英国开始挑战欧洲头号强国路易十四法国的霸权,连续投入两场遏制路易十四称霸欧洲的战争,即九年战争(1689—1697)和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701—1713),并取得了巨大成功。

之后,英国在保证欧洲大陆力量格局基本均衡的同时,主要通过成功的海外扩张稳步壮大力量,当1740年前后欧洲大陆局势再度出现动荡之时,英国返回欧洲再次抵制复兴的法国称霸大陆的野心。

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1740—1748)和七年战争(1756—1763)中,英国与西班牙以及与法国之间的战事都爆发于欧洲战事开始之前,由此产生的结果也就自然超出了欧洲,扩展到全世界。

英国不仅通过七年战争维持了欧洲大陆均势格局的稳定,还再度摧毁了法国和西班牙的海上力量,夺取了法国在北美大陆和印度的几乎所有殖民地。

工业革命之后让英国成为经济强权,1815年彻底打赢第二次百年战争后,英国又开始自称日不落帝国,维多利亚时代的大英帝国步入了全盛时期,1938年英国及其殖民地人口达4.58亿,约占世界总人口的四分之一。

扩展资料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大英帝国完成最后一次的大规模海外扩张。英国经国际联盟的批准对原本属于奥斯曼帝国的巴勒斯坦和伊拉克进行委任统治。

而前德国殖民地-坦噶尼喀、喀麦隆部分地区、西南非洲(即今天的纳米比亚)和新几内亚也被划入英帝国的版图(其实西南非洲被归由南非管理,而新几内亚则由澳大利亚统治)。

不过一战之后英国在莱因兰和二战之后在西德的占领区就不被认为是大英帝国的一部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日不落帝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英帝国

崛起的时候,对我们发动了鸦片战争,也许岁月的道路,使我们清醒的同时,也看到了一些人鄙恶
第一个号称日不落的是西班牙。1588年西班牙无敌舰队被英国击败,从此西班牙的海上霸权逐渐被英国取代,英国成为第二个号称日不落的国家
是指太阳无论何时都会照在其领土上的帝国,通常用来形容繁荣强盛、在全球七大洲均有殖民地并掌握当时霸权的帝国。首先是工业革命的兴起,然后是工业得到高速的发展,然后是对外的侵略和扩张。
主要是他们的工业革命带来的快速发展

十六世纪英国教权与王权的变化及原因

王权逐渐大于教权;受到欧洲宗教改革影响
中世纪时期, 西欧世俗政权与教会是并存的两大政治力量, 二者时而勾结、合作, 时而冲突。封建制度确立之初, 教会依附并支持世俗政权, 10 世纪开始, 教会的实力不断增强, 借政治混乱的有利时机, 教皇开始与世俗君主展开了争夺西欧最高统治权的斗争。各国君主为了实现中央集权, 仍想把教会视为统治工具“上帝之城”与“世俗之城”间,因此展开了长期的政治冲突, 这场斗争贯穿了封建社会的始终。本文将以英国为代表来阐述中世纪王权与教权的关系,进而找出这种关系所产生的影响。

一、中世纪前期英国王权与教权的关系
中世纪前期的英国封建王权,脱胎于带有日耳曼部落原始军事民主制遗风的盎格鲁撒克逊的“蛮族”王权 ,随着基督教的传播与社会封建化的拓展而逐渐形成。英国封建王权自 9--10世纪开始孕育 ,最终确立于1066年的“诺曼征服”,并在12世纪进一步强化。
在基督教的神权政治文化传统中 , 蕴含着浓厚的“王权神授”的神权政治理念。基督教的王权神授理念 , 在中世纪初期的西欧社会开始得以广泛而深入地传播。其时 , 王国间的兼并战争与民族、部族间的冲突此起彼伏 , 阶级的分化与对抗日益加深。在剧烈动荡的社会环境中 ,“蛮族”王权与教会为求得生存发展 , 密切配合 , 相互为援 , 竭力构建“神命”王权支配的统治秩序 , 由此而鼓吹提倡王权神授的说教。随着基督教神权政治文化传统的不断积淀 , 由王权与教会策划的国王涂油加冕典礼应运而生。自基督教 6 世纪末传入后 , 英格兰也逐渐受到其神权政治文化传统的浸染 , 国王涂油加冕典礼随之产生并流行开来。
教会的神权政治文化传统 , 有力地促使原始孱弱的“蛮族”王权向神圣的“基督教王权”转化。这一中世纪初期西欧政治史上的重大历史变革 , 在当时的英格兰最为显著 , 由此而为英国封建王权的兴起开辟了道路。随着教会王权神授理念的传播与国王涂油加冕典礼的实施 , 英格兰王权孱弱的局面渐趋消失。通过该典礼 , 国王成为“承蒙上帝恩典”来统治国家的“神命之王”,任何人都须服从他 , 反对国王就是反对上帝 , 就要受到神的严惩。随着国王的神化 , 英国王权自 9 世纪开始强化。国王的公共政治权威逐步树立 , 并得到了法律的确认与保护。王国的重大法权亦归王掌握 , 其具有普遍公法效力的有关“王之和平”的规定 , 将损害王国安定之罪行收归王家法庭审理。国家的地方行政制度分郡制 , 也相继建立。此外 , 国王还组建了包括封建臣属服役部队、地方民团和雇佣军在内的王国武装力量。可以说 , 正是借助于教会神权政治文化传统的推动 , 英格兰的“蛮族”国王才得以不断突破日耳曼原始军事民主制习惯的桎梏 , 初步树立起君主的神圣权威与尊严 , 创建了雏形的国家体制。这样 , 就为“诺曼征服”后英国封建王权的确立 , 奠定了稳固的基础。
1066 年诺曼底公爵威廉对英格兰发动的“诺曼征服”,威廉获得一国之君和封建宗主的双重政治身份与地位 , 构建起强大的封建王权。随后教会的神权政治文化传统在英国封建王权的巩固和发展上,同样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在“诺曼征服”过程中 , 为在英国建立神圣的王权 , 威廉于戎马倥偬之中迫不及待地在1066 年圣诞节让约克大主教在西敏寺为他按旧制涂油加冕。涂油加冕典礼将威廉从一个外来军事征服首领和尚有封臣身份的公爵,转化成神圣合法的王国君主。从此,威廉公爵就以神命的英王威廉一世的身份君临王国。此后,经过王权与教会的精心设计,国王的涂油加冕典礼渐趋完善,成为英王国的一项隆重的宗教--政治礼仪制度。同时也正是因为这种仪式才使贵族们的离心因素得以减轻。涂油加冕仪式以特有的神权政治的象征意义展示,国王是神命的一国之君 ,任何人都须服从其权威 ,否则就要受到国王从而也是上帝的惩罚。通过这一典礼,国王的封建宗主形象大为淡化,并可借托神意突破封建习惯的限制,进一步拓展其作为国家最高公共政治权威的君权,遏止封建离心因素的滋长。可以说,在教会神权政治文化传统的长期熏陶下 ,12世纪时,英王作为神命的最高公共政治权威的形象,逐步在王国中牢固地树立起来,得到了社会各阶层的普遍认同与广泛崇拜。
就教会而言,为获得庇荫,它致力于神化和辅佐王权。但教会毕竟是一个以教皇为神权领袖、具有特定神权机构与制度的国际性宗教组织 , 它的神权政治的理想目标 , 乃是要建立一个既能庇荫教会、又不干预教务的神命王权。因此 , 它既支持王权又欲限制王权 , 意在摆脱王权对教权的束缚。
罗马教廷神权的膨胀及其对英国政治的不断干预 , 成为此时英国教、俗权力矛盾的催化剂。此前的教皇虽然已是西欧公认的宗教领袖 , 但实际上各国教会多由本国王权控制。自 11 世纪中期始 , 教皇就利用克吕尼改革运动来强化神权权威。在这一过程中 , 罗马教廷的神学家竭力阐发神权政治文化传统中教、俗权对立的固有内涵 , 提出了有别于传统的新神权主义的政治学说 ,否定王权直接源于上帝的“神授”原则 , 并依据“灵魂”统治权高于“肉体”统治权的信条 ,鼓吹教皇权为上帝所授 , 王权为教皇所授 , 教皇有权废黜君主 。与此相应 , 教廷还在 12 世纪中期将教会圣礼固定为 7 项 , 将国王的涂油加冕典礼排除在圣礼之外。同时 , 教廷与各国王权展开旨在控制各国教会的“授职权”之争 , 英王国成为教廷攻击的一大目标。王权与教权的主要斗争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教职任命、授予权和司法权的争夺上,而这种斗争的目的无非是想扩大自身的势力,获得更多的权力。然而 , 只要社会性质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 , 两者之间的政治联合必然要居于支配地位 , 其权益纷争必然要处于从属地位 , 并且最后将以相互妥协而告终。

二、中世纪后期英国王权与教会权的关系
13世纪,教皇英诺森三世时天主教会达到了极盛,它承担了教育功能、政治功能、经济功能、甚至军事功能,其权力得到了最广泛的扩展,欧洲各国对教皇政治的干涉、经济剥削等行为都强烈不满。从13世纪中叶开始,教会对人民的控制,对国家的干预都远不如从前,其普世的统治效果也大为削弱。人民对世俗政府的忠诚与服从的习惯已经确立,人民愿意为了国家而非如从前那样为了教会而牺牲其财产甚至生命。14世纪初王权对教皇的愤慨化为了具体的行动。法王菲力四世首先向教皇公开挑战,他最大的成果是把教皇囚禁在法国南部小城阿维尼翁,使之完全处于法王掌股之中了。同时英王爱德华一世也发动了对教皇的攻势,宣布听命于教皇的英国教士不合法。英国的反教皇斗争便由此轰轰烈烈地展开了。14世纪帕度阿的马西留斯著《和平保护者》一书,主张教会在政治上的权威应该剥夺,而国家对其子民,不论世俗或教会,都要运用至高无上的权威。在信仰上统一的教会,应该在政治上划分出多个国家的教会,它们忠于各国的世俗统治者,而非忠于教皇。这样的对主权国家的歌颂与忠诚,使普世主义的精神再也不能控制人们的头脑。自14世纪后漫长的300年间,英国王权和教权在不断的合作与斗争的制度化进程中而走向强大、衰落。在双方的关系中,斗争日益成为了主流形式,合作则往往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互相利用的产物。
从爱德华三世起,历任英王反抗教皇最有力的表达是颁布一系列的反教皇法令,并不断得到强化。法案的颁布打击了教皇在英国的经济和司法权力,削弱了教皇的影响,壮大了国王的实力。1366年,国会彻底解决了英王约翰1213年臣服于教皇,把英国变为教廷的属国的难题。与从法律上确定“反教皇法令”相适应,英王还支持直接反教权运动。牛津大学神学教授威克利夫谴责教皇对财富的贪欲,主张教会应由世俗君主统治,王权高于教权。这些论述迎合了国王贵族掠夺教会财产的需要,也得到了许多平民的欢迎。另一方面,英王积极地支持民族语言,英语的使用、发展、传播有助于反教权斗争和民族意识的增强。14世纪,英国社会兴起了一股以本民族语言--英语排斥居于优势地位的拉丁语的潮流。英国社会各界都为此而努力,为反教皇斗争准备了条件。英国社会反教权运动和英语发展激发的民族意识,毋庸质疑加强了英国人反教权斗争的实力,利于王权的强大。
16、17世纪初,都铎君主把14、15世纪对教皇斗争引上了宗教改革之路。适应了英国全社会的需要,并产生重大影响。然而,宗教改革遭到了天主教势力的强烈反对,甚至爆发了声势浩大的叛乱运动。尤其玛丽女王以虔诚的天主教徒的身份几乎断送了宗教改革的前程,而其妹妹伊利莎白女王则进行了新教权威的重建。伊利莎白改组了政府和主教团,又颁布新的法令,否定教皇权威,禁止向教皇交付一切款项,不准想教皇上诉,女王是英国教会至高无上的管理者,要求使用新公祈书。新教徒可接受,天主教徒也感到满意。于是,女王以温和的方式调解了新教和天主教的矛盾。女王的宗教改革大功告成,威胁也随之而来。教皇1570年下诏革除伊丽莎白的教籍,废除臣民对女王的效忠。他有威慑力的办法是派满腔热情受训于罗马的英国传教士回国完成他的意愿。女王对威胁自己统治的传教士给予了严厉的惩罚。在其统治时期约250人为了信仰而丧命。女王在位的最后一年,她和国会进一步巩固了宗教改革的成果。最后,英国天主教徒教授到了250位牧师和35,000位信徒。英国王权与教权的斗争最终以英国民族宗教的建立而宣告了王权的彻底胜利。
与英国王权、教皇相互斗争的同时,二者也存在合作的空间。在政府和国会中,高级教士担任王国的高级官员,出入宫廷。他们协助国王治理国家,也利用种种权利制约王权强大,有时王国中亲近教皇的中间力量。这些教职人士多为王国的重臣,是国王御前会议的核心成员,尤其常常掌握了王国的司法大权,即大法官的职位。这时教职人士在国会和政府比例很大,他们成为英国王权和教皇间联系的一个强有力的纽带,甚至是最好的纽带。这种方式为英国王权和教皇的合作构建了良好的基础。14、15世纪,英国王权和教皇的合作还因双方的积极主动时而出现。理查德二世曾要求教皇帮助他惩戒不驯服的臣民,在天主教会大分裂期间,英王支持罗马教皇反对敌人。然而,双方的这种合作实际意义不大。

三、通过英国王权与教权关系看其对社会的影响
中世纪英国王权与教权既斗争又妥协的这种关系,同时也折射出其他西欧国家王权与教权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所造成的主要影响是教会法的产生。11世纪后期和12世纪早期,专职法院、立法机构、法律职业、法律著作和“法律科学”,在西欧各国纷纷产生,这种发展的主要动力在于主张教皇在整个西欧教会中的至上权威和主张教会独立于世俗统治。这是一场由教皇格列高利七世在1075年发起的革命,是一次跨越民族的革命,是一次在教皇领导下遍及欧洲的为神职人员利益而反对皇室、王室控制以及封建权贵控制的革命。这一革命的后果之一便是促成了教会法的形成,而它的最大贡献就在于导致了教俗两界的分离,由此所释放出的能量和创造力是极其巨大的。
在格列高利七世之后,教会具备了近代国家的大部分特征。它声称是一种独立的、公共的权威。它的首脑教皇有权立法,而且在事实上教皇格列高利的继承者也颁布了稳定连续的一连串法律;有时他们是以自己的权威颁布,有时他们是借助于召集的教会会议颁布的。教会还通过一种行政管理等级制度执行法律、教皇通过这种制度进行统治,就象一个近代君主通过其代表进行统治一样。更进一步说,教会还通过一种司法等级制度解释和适用它的法律。教会行使着作为一个近代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教皇势力的扩张与适应民族国家的产生而出现的王权的加强,导致两者的冲突不可避免,有时甚至异常激烈。为了不至于双方在冲突中同归于尽,教皇与王权不得不谋求一定的妥协。诚如伯尔曼所言,暴力既不能使革命的一方获得最后的胜利,也不能使对立的一方获得最后的胜利。教皇革命以新与旧的妥协而告终。如果暴力是助产士,那么法律就是使小孩最终成熟的老师。……最终的解决方案在德国、法国、英格兰和其他地方都是通过艰难的谈判达成的,而在这种谈判中,所有各方都放弃了他们最激进的要求。平衡最终由法律确立起来。我们可以更明确地说,教权与王权的妥协使得双方在社会中,都不能取得绝对的压倒一切的权威。这无疑为法律取得权威性地位创造了契机。教权与王权的对立为法律具有高于政治权威的至高性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伯尔曼指出,在西方,虽然直到美国革命时才贡献了“宪政”一词,但自12世纪起,所有西方国家,甚至在君主专制制度下,在某些重要的方面,法律高于政治这种思想一直被广泛讲述和经常承认。人们常争辩说,君主可以制定法律,但不能专断地制定,他应受法律约束,除非合法地修改它。王权与教权的冲突与战争也为近代民主宪政提供了最初的实验场所。例如,在英国《自由大宪章》(1215年)素来被称为英国最早的宪法性文件,而“无地王”约翰(1199-1216年)之所以签署这一限制君主权利的文件,恰恰是为了联合大封建主、骑士和市民阶级利益。在法国,历史上最早的三级会议的召开也是起因于王权为了在对教权的斗争中获得广泛的支持。1296年,教皇卜尼法斯(1294—1303年)公开反对教会向世俗政权纳税,法王腓力四世则针锋相对,禁止金银出口,断绝了教廷从法国得到了财政收入。为了在与教皇的斗争中获取广泛的支持,法王腓力四世在1302年召开了由僧侣、贵族、第三等级市民的代表参加的“三级会议”,从此“三级会议”成为法国政治生活中的一部分。
另外,教权与王权的对立使政治权威被分成教会政权和世俗政权两个部分,而这又使多种司法管辖权成为可能。在同一社会内部各种司法管辖权和各种法律体系的共存和竞争正是西文法律传统最突出特征。伯尔曼指出:“十二世纪初至十三世纪末是西文法律传统成形的时代,它有一个特点,即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刚刚建立的法律体系,形成多个司法管辖权并存的局面。许多刑事和民事罪行同时为教会法规和世俗政权的法律所涵盖。不仅如此,多种司法管辖权的存在也促进了法律的系统化、合理化。教会法体系和世俗法体系的格局,转而导致了在教会法律秩序内部各种世俗法律体系的复合体,而更特殊的则是导致了教会法院和世俗法院并存的管辖权。而且,为了保持复合、对抗法律体系间的复杂的平衡,就必须使法律系统化和合理化。这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西方的法律传统。教会法是西方第一个近代法律体系。教会法的那些重要结构要素,如教会婚姻法、财产法、契约法等,都自然进入到作为二元格局之一的世俗法律体系之中。
英国中世纪教会的存在及其与世俗王权的对抗,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淡化了王权与家庭血缘关系对个人的约束。在上帝和人的关系面前,家庭的血缘身份关系是那样的微不足道;而在神法面前,世俗的身份法、特权法亦显得有些无足轻重了。这样,便削弱了传统的血缘纽带和世俗权力对人们的束缚,并且认可一些与传统相冲突的新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则。正如西方学者所认为的那样,这种状况在西欧社会导致了三个后果:第一,大大削弱了个人与家庭的联系,并逐渐减弱了个人对家庭在心理上的依赖;第二,教会对个人心灵的绝对控制成为个人反抗任何形式的思想控制的焦点;第三,促进了前工业社会的个人“原子化”,使个人先摆脱家庭,继而最终摆脱教会之类的权威而获得独立与自由。
再一方面,教会在西欧中世纪的强势存在,造成了宗教势力与世俗政治势力之间的制衡,客观上为人们提供了一定的自由空间。尽管从整个历史进程来看,这两种势力或此消彼长,各有占统治地位的时期,或势均力敌,而且互有渗透,但总体而言,基本上形成了两相匹敌的政治法律权威,即精神的权威和世俗的权威,达到“恺撒的归恺撒,耶稣的归耶稣”所言的状态。既然不存在绝对、唯一的权威,也就不容易产生钳制一切的专制。“一个追求自由的人可以两边躲藏——得罪了世俗政府,可以躲到教会;得罪了教会,可以请求国王的庇护,”教会与世俗政府之间的张力给人们带来了一个相对自由的空间。

英国历史上被侵略过几次?各是什么国家什么时候

英国历史上被侵略过4次。

1、日耳曼:从5~6世纪日耳曼人入侵,到17世纪中叶资产阶级革命爆发,是英国封建生产方式形成、发展和衰落的时期;学术界亦有把诺曼征服视为英国中古史开端的观点。

2、盎格鲁撒克逊:居住在德国易北河口附近和丹麦南部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以及来自莱茵河下游的朱特人等日耳曼部落,从5世纪中叶起陆续侵入不列颠。入侵过程延续约一个半世纪。入侵者洗劫城镇和乡村,不列颠人被杀戮或沦为奴隶,有的被驱赶到西部、西北部山区,或被入侵者同化,形成后来的英吉利人。

3、丹麦:879年,阿尔弗烈德大王和丹麦人订立条约,将英吉利东北部划归丹麦管辖,称为“丹麦区”。

4、法国: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丹麦维京人后裔)于1066年率军入侵,同年10月进入伦敦,加冕为英王威廉一世(1066~1087在位),史称“征服者威廉”,诺曼王朝(1066~1154)由此建立。

扩展资料:

英国全称为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由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组成,而整个英国的历史也就是由这四个区域的历史交织组成。

1535年威尔士成为英格兰王国的一部分,1588年格拉沃利讷海战打败西班牙无敌舰队使英国挫败了国外天主教势力的入侵,基本消除了天主教的威胁,巩固了宗教改革的成果。1640年英国在全球第一个爆发资产阶级革命,成为资产阶级革命的先驱。1649年5月19日宣布成立共和国。1660年王朝复辟,1688年发生“光荣革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

1707年英格兰与苏格兰合并,通过七年战争英国奠定日不落帝国的基础,并获取了海上霸主。1801年又与爱尔兰合并。拿破仑战争后英国完成了日不落帝国的霸业。18世纪后半叶至19世纪上半叶,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完成工业革命的国家。

19世纪是大英帝国的全盛时期,1914年占有的殖民地比本土大111倍,是第一殖民大国,自称“日不落帝国”。

参考资料:

英国历史-百度百科

英国南面隔英吉利海峡(the English Channel)、多佛尔海峡(the Straits of Dover)与法国相望,东面和东南面隔北海(the North Sea)与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遥对。距 欧洲大陆最窄处的多佛尔海峡仅三十公里宽。英国的领土主要包括大不列颠岛和爱尔兰岛东北部。大不列颠岛包括三个地区:英格兰占南部和中部,威尔士占西部山地半岛,苏格兰占北部;其中以英格兰最为重要。大不列颠岛是欧洲第一大岛,海岸非常曲折,长达一万一千四百五十公里。英语就是在这样的地理环境中形成的。为了说明英语的起源,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英语形之前的英国史前史。文物考查已经证明,古代印欧游牧部落西移之前今天的不列颠诸岛上已居住着旧石器人(Paleolithic Man)。那时,不列颠诸岛和欧洲大陆是连成一片的,英国和法国之间还没有今天的英吉利海峡和多佛尔海峡,莱茵河(the Rhine)与泰晤士河(the Thames)之间尚由其支流相接、今天的英国仍属欧洲大陆的一部分。大约在距今九千年的时候;由于地壳的变迁,大不列颠诸岛从欧洲大陆分离出来。所以史前的旧石器人能够在不列颠定居下来并不足为怪。曾任过英国首相的温斯顿·邱召尔Sir Winston Churchill)(1874?/FONT>1965)在其《说英语的民族史》(History of the English Speaking Peoples)一书中,曾这样描写居住在不列颠的旧石器人:很明显,那些赤身裸体或只披着兽皮的男人和女人或觅食于原始密林之中,或涉猎于沼泽、草滩至于他们所说的语言,尚无史料可查。大约在公元前3000年,伊比利亚人(Iberians)从地中海地区来到不列颠岛定居。他们给不列颠带来了新石器(Neolithic)文化,同时征服了先前在那儿居住的旧石器人。大约从公元前500年开始,凯尔特人;(Celts)从欧洲大陆进犯并占领了不列颠诸岛。凯尔特人最初居住在今天德国南部地区,他们是欧洲最早学会制造和使用铁器和金制装饰品的民族;在征服不列颠之前,他们曾征服了今天的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等地区;来到不列颠后,一部分凯尔特人在今天的爱尔兰和苏格兰定居下来,其余的一部分占领了今天的英格兰的南部和东部。每到一处,他们都对伊比利亚人进行残酷的杀戳。凯尔特人讲凯尔特语。今天居住在苏格兰北部和西部山地的盖尔人(Gaels)仍使用这种语言。在英语形成之前凯尔特语是在不列颠岛上所能发现的唯一具有史料依据的最早的格言。
公元前55年的夏天,罗马帝国的恺撒大帝(Julius Caesar)在征服高卢(Gaul)之后来到不列颠。那时,他的目的未必是想征服不列颠,而是想警告凯尔特人不要支持那些居住在高占的、正受罗马人奴役的凯尔特同族人。恺撒大帝的这次‘不列颠之行’并没有给罗马帝国带来什么好处,相反却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他的威信。第二年,即公元前54年的夏天,恺撒大帝第二次亲临不列颠。这次,他在不列颠岛东南部站稳了脚跟,并与当地的凯尔特人发生了一些冲突。恺撒大帝虽然取胜,但并没有能使凯尔特人屈服。不久,他又回到了高卢;在以后的大约一百年间,罗马帝国并没有对不列颠构成很大的威胁。
英国历史上的真正的“罗马人的征服”(Roman Conquest)是在公元后43年开始的。当时罗马皇帝克罗迪斯(Claudius)率领四万人马,用了三年时间终于征服了不列颠岛的中部和中南部随后,整个的英格兰被罗马牢牢控制了。,随着军事占领,罗马文化与风格习惯渗入不列颠。罗马人的服装、装饰品、陶器和玻璃器皿很快在不列颠得到推广;社会生活开始:“罗马化”这必然导致拉丁语在不列颠的传播。在以胜利者自居的罗马人看来,凯尔特人无疑是“低贱的”,凯尔特语自然不能登“大雅之堂”那时,在不列颠,官方用语、法律用语、商业用语等均是拉丁语;拉丁语成了上层凯尔特人的第二语言。这就是凯尔特语词汇为什么很少能幸存下来的历史原因。在今日英语中,只是在一些地名和河流名称方面还保留着凯尔特的词汇成分。例如the Thames ,the Cam,the Dee ,the Avon , the Esk , the Exe , the Stour , the Aire , the Derwent , the Ouse , the Severn , the Tees , the Trent , the Wye等,均是凯尔特人命名的河流。在Duncombe, Winchcombe, Holcome, Cumberland, Coombe 等地名中,也可看到凯尔特语cumb (=deep valley::深谷)一词的成分,在Torcross , Torquay,Torrington等地名中,尚保留着凯尔特语torr (=high rock or peak;高岩或山顶)一词的成分。英国著名城市多尔佛(Dover)、约克(York)的名称也源于凯尔特语。罗马人占领不列颠长达四百年,直到公元407年,罗马人才因罗马帝国内外交困不得不开始撤离不列颠。
大约在公元449年,居住在西北欧的三个日耳曼部族侵犯不列颠。他们是盎格鲁(Angles)、撒克逊人(Saxons)和朱特人(Jutes)他们乘船横渡北海,借罗马帝国衰落、自顾不暇之机‘一举侵入大不列颠诸岛。他们遭到凯尔特人的顽强抵抗,征服过程拖延了一个半世纪之久:到了公元六世纪末,大不列颠请岛上原先的居民凯尔特人几乎灭绝,幸存者或逃入山林.或沦为奴隶。这就是英国历史上发生的“日耳曼人征服”,亦称“条顿人征服”Teutonic Conquest)。这次外来入侵.对英语的形成起了十分关键的作用(见附图一)。
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属古代日耳曼人。分市在北欧日德兰半岛、丹麦诸岛、德国西北沿海一带。在罗马帝国时期,他们往往统称为“蛮族部落”。他们从事畜牧和狩猎,过着半游牧的生活,且很早就知道农耕。他们的土地是氏族的公有财产,农业经营带有原始的流动性质。随着社会的发展,氏族公社逐渐解体,出现了氏族贵族和军事首领。他们的财富和权势在频繁的掠夺中剧增。军事首领名义上是由民众大会推选产生的,实际上都出于同一家族。恩格斯曾把这种氏族部落的管理制度称作军事****制;他这样写道:“其所以称为军事****制,是因为战争以及进行战争的组织现在已成为民族生活的正常职能。邻人的财富刺激了各民族的贪欲。这些民族把获得财富看成是最重要的生活目的之一。他们是野蛮人。进行掠夺在他们看来是比进行创造性劳动更容易,甚至更荣誉的事情。以前进行战争,只是为了对侵犯进行报复,或者是为了扩大已经感到不够的领上;观在进行战争,则纯粹是为了掠夺,战争成为经常的职业了。“ 这些所谓的‘蛮族”,在摧毁当时罗马帝国的奴隶制,以及推动西欧封建制度的诞生过程中,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
征服不列颠后,盎格鲁人主要占领了洪伯河(the Humber)以北地区;撒克逊人主要占领了泰晤士河以南地区;朱特人主要盘踞在英格兰东南端的肯特(Kent) 和南汉普郡(Southern Hampshire);以及位于英格兰之南、靠近今天的朴次茅斯(Portsmouth)的怀特岛(the Isle of Wight),形成许多小国。公元七世纪初,这些小园合并为七个王国:南部有撒克逊人的威塞克斯(Wessex)、萨塞克斯(Sussex)和埃塞克斯(Essex);东北部和中部有盎格鲁人的梅尔西亚(Mercia)、诺森伯里亚(Northumbria),和东盎格里亚(East Anglia);东南部有朱特人的肯特(Kent)王国。各国竞相争雄,达两百年之久;在英国历史上称为“七国时代”(the Anglo-Saxon Heptarchy)。这三个日耳曼部族虽然有各自的方言,但这些方言均属低地西日耳曼语(Low West Germanic)。有许多共同之处.因此三个部落在语言方面基本上是相通的。他们都使用一种叫做茹尼克(Runic)的文字。这种文字是古代日耳曼各民族通用的文字.它的字母主要由直线组成,以便于刻在木头或石块上,是一种由古希腊语和拉丁语发展起来的北欧碑文字。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逐渐形成统一的英吉利民族.他们各自使用的方言也逐渐溶合,出现了一种新的语言枣盎格鲁撒克逊语(Anglo-Saxon)。这就是古英语。它是在特定的地理和历史环境中,经过一系列民族迁移与征服的过程所形成的。
那么English和England的名称是如何来的呢?原来,凯尔特人将征服他们的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习惯地统称为Saxons(撒克逊人)。早期拉丁语学者仿照凯尔特人的习惯.也将这三个日耳曼部族称作Saxones.并将他们征服的不列颠称作Saxonia。随后,Angli和Anglia在拉丁语著作中分别代替了Saxones和Saxonia。到了公元700年所有的人都把当时通行在不列颠岛上的语言称作Englisc(盎格鲁人一直就是这样称呼其使用的语言的),三个入侵的日耳曼部族则统称为Angelcynn(=kin of the Angles即“盎格鲁人的家族”)到了公元1000年整个国家则被称作Englaland (=land of the Angles盎格鲁人的土地)。由于语言内部在发音和拼写方面发生了演变Englisc和Englaland才变成了今天的English和England。
记不太清楚。大体上有:1罗马帝国占领不列颠岛南部(时间记不清)2北欧维京海盗(公园8-10世纪)3西班牙(无敌舰队被英国击败)公元16世纪 4拿破仑战争(特拉法尔加海战中被纳尔逊击败)公元18世纪 5二战不列颠之战(英国首遭空中入侵)1940年
罗马帝国入侵,北欧海盗入侵,西班牙入侵未遂,拿破仑入侵未遂,希特勒入侵未遂
先是尼安德特人,后来又被许多不同族群侵略,之后有记载的是伊比利亚人,然后是凯尔特人,之后是罗马人,再后来是蛊格鲁撒克逊人,然后是丹麦人,再后来是法国人和维京人的威廉公爵.之后荷兰执政率领400艘舰队入侵并吞并了英国,从而联统了英国和荷兰,然后是苏格兰人带领军队入侵英格兰联统了英格兰和苏格兰.
西班牙无敌舰队在英国岛近海遇到大风暴,导致损失了1/3的舰队,之后在英国登陆行动中被欧洲联合舰队和英国陆军击败.在英国的维京人统治者被推翻后,英国依然有1/5的土地属于挪威-丹麦联合王国的维京人.挪威-丹麦联合王国,苏格兰,爱尔兰,法国,教皇,贵族同盟,摄政王,英国的五个王子和法国的威廉公爵开始展开对英格兰的争夺,特别是教皇革除了英国最有权势的王子的教籍,并号召全欧洲对英国进行讨伐,所以威廉公爵捡了大便宜,编造了那位王子曾经说过要帮威廉夺取英国王位之后又背信弃义的借口,借教皇的名义来征服英国,结果天主教的英国群众纷纷倒向威廉.
罗马帝国入侵,北欧海盗入侵,西班牙入侵未遂,拿破仑入侵未遂,希特勒入侵未遂.
文章标题: 英国的学者是怎么论证外国人征服掠夺英国,将之做为私产传承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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