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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晚期(12世纪及以后)的骑士阶层会以肉类为主食吗,如果不是,他们怎么补充蛋白质

时间: 2022-11-25 13:01:27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6次

中世纪晚期(12世纪及以后)的骑士阶层会以肉类为主食吗,如果不是,他们怎么补充蛋白质

银盘盛珍馐,金杯斟美酒:黑死病是否改变了中世纪英国的饮食?

说到 中世纪的英国 ,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十字军东征、英法百年战争、玫瑰战争,还是骑士精神?这些都是中世纪英国的代表,但 “民以食为天”,饮食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因此,了解中世纪英国各个阶层的饮食情况,也能更加了解当时英国的 社会 文化。

13世纪末到15世纪初是英国政治、经济等 社会 更方面都剧烈变动的时期,1348年黑死病的爆发更是给英国 社会 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同时, 百年战争也在不断蚕食英国的实力,英国经济明显收缩、人口数量锐减。 那么处在这样动荡 社会 背景下的人们都是如何过活的呢?

庄园是西欧封建 社会 农业生产中的一种特殊组织形式, 英国的庄园制度十分典型。庄园里有封建主,也就是俗称的 “贵族” ,他们是英国庄园里的统治阶层, 拥有庄园里的一切。 一般庄园里面都会有可以种植谷物的 耕地 ,还有 草地、牧场、森林、池塘 等能够提供自然食材的区域,此外,面包房和酿酒坊等食品加工处也是庄园里不可缺少的部分。因此, 贵族阶层的食物一般直接来自于自己的领地。

富裕的家庭对于 肉类的消耗十分庞大 ,因为当时的人们认为蔬菜是穷人才会吃的,因此在贵族阶层的饮食中肉类要 占到80% 。当然蔬菜也会出现在贵族的餐桌上,但一般都是以沙拉形式出现,里面还拌有价格昂贵的香料的鲜花, 蔬菜也都被雕刻成各种各样的精美的形状,观赏性要远大于食用性 。

由于教会规定在大斋期以及一些特殊节日之前都不准食用肉类,因此鱼类在中世纪的英国也是食物消耗的大头。 在不能吃肉的斋戒日,贵族的餐桌上便会出现大量鱼类。 在亨利五世和妻子凯瑟琳的餐桌上便经常能见到包括 海豹、狗鱼、鼠海豚、七鳃鳗、鳟鱼 这样珍贵鱼类的鱼宴,很多现在的我们也许连听都没听过,在当时却能轻易出现在贵族的餐桌上。

虽然 食物以奢华为准则,但面包和粥依然是贵族们的基本食物。 只是与穷人的黑面包和淡粥不同,贵族们吃的面包是 柔软香甜的白面包 ,喝的粥里也 加了杏仁和各种调味品 。此外, 贵族的餐桌上还有糖这种奢侈品。 现代 社会 司空见惯的糖,在当时因为技术条件不发达而十分昂贵, 一磅糖可以卖到十便士 ,差不多能抵平民两三天的工资。

中世纪储藏技术落后,食物很容易腐烂变质,而香料味道浓郁,可以掩盖住肉类散发的异味, 因此中世纪厨师在为贵族们准备餐食时,会使用大量的香料。这些香料大多来自于东方,如胡椒、番红花、生姜、丁香、肉豆蔻、干皮等, 价格非常昂贵 。贵族们吃饭必须 佐酒 ,当时常见的有 啤酒和葡萄酒 。啤酒可以自己生产,但 葡萄酒却要从外国进口,因此价格不菲 。然而对于贵族来说,最吸引他们的不是葡萄酒醇厚的口感,偏偏就是能彰显身份地位高贵的高昂价格,因此啜饮葡萄酒成了贵族们的习惯。

贵族们不仅喜欢奢华的食物,更喜欢把这些奢华摊开给别人看。因此在中世纪的英国, 举办宴会成了一种显示财富和 社会 地位的有效手段。 宴会的奢华,不仅体现在琳琅满目的珍馐上,还体现在人们就餐中使用的 餐具 上。当时贵族们使用的餐具几乎都是 金银材质 的,上面还镶嵌有珍贵的宝石。据记载,一个叫做约翰逊的贵族曾花费 11英镑 一次性购买了六只银制高脚杯,而一个骑士一月的工资也不过才两三英镑,可见中世纪贵族在饮食上面的投入之巨。


中世纪后期这段时间里, 由于黑死病和百年战争的对国家秩序的破坏,人口不断减少, 农奴们纷纷逃亡,导致庄园的贵族们无法再得到农奴的无偿服务, 英国庄园从兴盛逐渐走向衰落。 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即使在最困难的时期,英国贵族们依然能够从自家庄园里获得牛羊鹿肉,鱼类和禽类也不会少,哪怕是酿酒用的啤酒花也可以自己出产。 因此在中世纪后期,庄园里贵族的饮食结构和饮食习惯并没有太大改变, 甚至在黑死病结束之后,贵族对于肉类和酒类的需求在数量上反而有所增加。

贵族食物的获得很大程度上要依仗农民的劳动,那么在中世纪后期的英国,农民吃的食物是怎样的光景呢? 农民在当时的英国史占人口最多的阶级和主要的劳动者,他们处于 社会 的最底层,生活艰辛,就连贵族弃如敝履的蔬菜也经常吃不上。 在农民的饮食中占 最大头的是谷物 ,而且主要是 大麦、黑麦和燕麦 。用这些谷物制作而成的 黑面包构成了农民食物中最重要的基本品种 。

糊糊汤和麦片粥 在农民的餐桌上也较为普遍,用 大麦发酵而成的淡啤酒是农民的主要饮品 。许多农民或多或少都会生产一些小麦,但这些小麦在交租、缴纳什一税以及其他税务之后基本所剩无几,因此用小麦粉制作的白面包在农民的生活中几乎见不到。

谷物制品在农民饮食中的重要性可想而知,但农民并不仅仅只能靠这些过活。 豆类食物被称为“穷人的肉食” ,营养价值高,也比较容易种植,因此也被端上了农民的餐桌。此外,一些农民为庄园主服务,能够得到一定的津贴,这些 津贴里常包含有少量的乳制品和肉类 。例如诺福克郡塞吉福德的账目中,农民的食物大部分是面包,但也有肉、鱼、乳制品、麦芽等可供食用,只是数量很少。

总体来说,英国农民日常饮食结构十分简单,以谷物为主。但1348年黑死病爆发之后,农民的生活却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 因为这一时期 人口减少 , 人均占有的耕地面积就增加了 。有了更多土地,农民就能种植更多种类的谷物。此外,拥有较多土地的佃户对于劳动力的需求也有所扩大, 工资获得者的待遇也就相应得到了提高 ,生活水平有了改善的可能。

因此 在中世纪后期,英国农民的饮食结构发生了较大的改变 , 从以谷物为主的食物向以肉类、鱼类和乳制品为主转变 。在上面的塞吉福德地区,1348年以前农民们饮食中肉类和鱼类等的比重连10%都不到,到了1407年,肉类、鱼类和乳制品的消耗量已经占到总数的50%以上。其次, 农民们所获谷物的使用状况也有所改变 。1348年以前的农民收获的谷物绝大部分都拿去制作面包,以保证每日的营养摄入,但1348年以后,以苏塞克郡为例,谷物制作面包的比重从一半降到了五分之一,而谷物酿造啤酒的比重却从八分之一上升到四分之一。

此外, 农民的饮食质量也有所改善 。早期用来制作面包的谷物主要是大麦和黑麦,制作出来的面包粗糙难吃,一般只有贵族才能吃上小麦面包。而现在以小麦为原材料的 白面包 却逐渐取代了黑面包在农民餐桌上的地位。13世纪时,农民能吃到少量肉类基本都是熏肉,而到了14世纪, 新鲜的牛羊肉 比重增加。此外,鱼类的供应也从烘干的鳕鱼和腌制的鲱鱼,变成了 新鲜的鱼肉 。

饮食结构的变化对英国农业经济产生了 重要影响 ,在十四世纪后面的几十年里,为适应市场对肉类需求的增加,牲畜的数量逐渐增多, 牧场的面积随之扩大,耕地面积也就相应减小 。更引人注意的是, 用于酿酒的谷物种植面积明显扩大 。其次,饮食结构的变化还 影响到了英国经济地理以及城市自身经济和 社会 结构的复杂改变 。黑死病以后,谷物的区域性要求的变化使得内陆地区谷物产生的重新布局发生了变化,用于酿造啤酒的谷物种植面积的扩大不仅发生在伦敦周边地区,也发生在远离伦敦的地区。

饮食结构的变化也 促进了饮食贸易的发展 。屠夫数量增加,啤酒酿造房也如雨后春笋冒头。 啤酒 经常同准备好的食物一同销售,这反映了中世纪英国人对于啤酒较为持续的需求,不论是购买啤酒的富裕家庭,还是以前难以负担得起啤酒的贫穷家庭。

费尔南·布罗代尔说: “知道你吃什么,就能说出你的身份是什么,食物是每个人 社会 地位的标志” ,在西欧封建 社会 ,饮食中体现出的阶级差别十分明显。

贵族阶层重视饮食质量 ,并且他们有能力去不断改善自己的饮食,因此在贵族的餐桌上都是一些价值昂贵的精致 美食 ;而处于 社会 下层的农民则不同,他们每天疲于奔命,却只能获得很少的报酬,这导致他们无法将心思放在食物的口味、色泽上,只能关心吃什么才能 填饱自己的肚子 。

参考文献:

《牛津英国通史》

《英国 社会 史》

《剑桥欧洲经济史》

《英帝国》

中世纪西欧骑士制度的骑士法规

财产和社会势力授给人们统治的权利。行政服务和占有土地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土地财产决定了政治”(注: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下册,第329页。)。因此,领有一处土地并垄断战争艺术的骑士,被纳入了土地占有权体系和政府管理体系,骑士的社会角色一身兼三,即:军人、地主和行政司法人员。而涉及骑士后两者的权利义务逐渐汇集成法律规范,内化入骑士制度中。 骑士制度的物质基础是采邑,骑士制度的一切内涵都是以它为基础展开的。骑士 采邑又称骑士领或骑士封地。“承担为一个骑士的家庭提供养护费义务的一处采邑就被称为一个骑士的封地”(注: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369页。)。
按西欧封建法规定,骑士采邑是可以继承和转让的。正如法律是经验和传统的产物那样,这一法规也是长期发展的产物。最初,采邑以终身为限,不得世袭。“然而,在11、12世纪,军事形势和法律形势都更加有利于骑士阶级,因而也更加有利于封臣,因为领主有赖于他们去装备服兵役的骑士。所以,封臣能够坚决主张由他的后嗣继承他在采邑上的利益和权利。”
这种权利是通过一种所谓“被占继承土地收回之诉”的特殊令状逐渐推开的(注: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第371页。)。
于是,以长子继承为主的骑士采邑继承制确立起来。如12世纪的法学家格兰维尔说,按照英国的法律,骑士或以军役为条件领有土地者,应该由长子继承(注:马克垚:《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第114页。)。与骑士采邑可以由骑士后嗣继承相伴随,骑士采邑也可以转让。事实上,正是由于这种采邑的层层转让,把骑士纳入了封君封臣体系,即在通常的情况下,一名骑士 可能既是一名领主,又是一名封臣(注:这种情况不是绝对的,正如基佐在谈及法国 骑士制度时指出:“只有领主、封地的所有者才能成为骑士,才能有权成为骑士。这在法国南部稍有不同;在那里,公民们往往也是骑士,而骑士并非纯粹是封建的。甚至在北方,我们也遇到例外的情况;但它们是骑士制度所反对的例外,而且这种例外甚至引起检举、诉讼和法律上的禁止。”见基佐:《法国文明史》第3卷,第133、13 4页。)。 骑士采邑法规的确立在给骑士以经济力量的同时,也赋予了骑士以政治力量,从而使骑士具有一定的行政司法权。
首先,骑士可主持法庭。这种权利尤其体现在身为领主的骑士身上(我们不能忽视大量存在的无地骑士),因为:“每个领主都有权主持法庭,即有权在法庭诉讼中统辖他的封臣——或统辖他的佃户而不管他们是否是封臣,这是那时整个西方的一项基本的裁判原则”(注: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第375页。)。法庭的职责范围很广泛,如包括确定为支持一场战役而应由封臣支付的援助金数额,宣告使用公有地的规定,轻微的犯罪及一定类型的民事诉讼,甚至部分谋杀、抢劫和其他重罪的判决,等等。尽管随着西欧各国王权的不断加强,骑士可主持法庭这种情况不断受到挑战和压制,但这一原则一直顽强地存在到中世纪末。
其次,骑士的其他执法。以较为典型的英国骑士为例,骑士的其他执法包括:
1 、充任陪审团成员,即“4名骑士组成委员会,由其任命其他12名骑士组成巡回裁判的陪审团”(注:布瑞福德·B·布鲁顿:《中世纪骑士与骑士制度》,第289页。)。
2、案件调查。如在刑事犯罪案件中任验尸官,作现场调查和记录等;在民事诉讼中,调查有争议的土地、指定遗孀产和嫁妆、以最后同意方式评估转让的土地、审计处于监护中的财产的数额,等等。
3、疑犯追捕、罪犯看管等,事实上由于英国王权相对强大,繁多的骑士执法义务有时成了一种负担。西欧大陆地区骑士为王权或上级领主履行其他执法义务方面自由度更大一些。
其三,骑士的上诉权。
按封建法的规定,封臣可越过其直属的领主法庭向该领主的上级法庭提起上诉。12世纪,骑士的这种权利已成为法律。例如,英国骑士通过亨利二世的司法改革,获得了这种权利。法国法学家菲利普·德·博马努瓦尔根据其对法国博韦县法律的研究,列举了骑士上诉的理由:“一个骑士可以对他领主的法院的某个判决向更高一级的领主法院提起上诉:
⑴拒绝受理;
⑵错误的判决;
⑶没有管辖权;
⑷认可由伯爵或国王的令状所授权的上诉;
⑸伯爵方面在案件中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比如,当该骑士声称他最近被不公正地侵占了自己完全保有的土地时,就是如此”(注: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第377页。)。尽管骑士上诉权的使用频率和效果有待商榷,但骑士具有上诉权这一事实对西欧法律传统的形成无疑起到了建设性作用。

中世纪骑士文学是什么?

在中世纪,骑士文学曾盛行于西欧。骑士文学是世俗的、非教会的封建贵族阶级的文学。在11世纪和12世纪初,西欧封建制度已确立和巩固,这时封建贵族阶级除了教会文学外,还要求有更直接具体地反映自己的生活和思想感情的文化,骑士文学就是这样出现的。

骑士制度是封建制度的产物。封建领主、贵族为了进行战争和镇压人民,豢养了许多骑士,他们把自己的子弟及中小地主训练成享有特权的骑士阶层,后来领主的家臣和富裕农民也有成为骑士的。由于几次十字军东征中战争的需要,也由于在东征中受到较高的东方文化的影响,骑士的地位大为提高。骑士的信条就是忠君(忠于领主)、护教、行侠、尚武。他们参加各种冒险事业,不仅要保护贵族领主和城堡、国土,而且要效忠和保卫女主人——贵夫人。女主人在骑士心目中像圣母一样神圣,这一点后来发展为对贵妇人的崇拜和爱慕。能为自己“心爱的贵夫人”去冒险取胜,博得贵妇人的欢心,成了骑士最大的荣誉。这一切就构成所谓“骑士精神”。骑士文学就是描写骑士冒险事迹的作品,以及后来大为流行的描写骑士与贵妇人之间英雄美人的热烈爱情的作品。

骑士文学是为维护封建制度服务的,其基本主题只有两个:歌赞对贵妇人的爱慕和对领主的忠诚,而其英雄美人故事也有明显的封建性和矫揉造作的特点。但其中如保卫国家、济困扶危、锄强扶弱、保护妇女、尊敬老人等道德信条,也有符合人民愿望的一面。同时,骑士文学肯定世俗的爱情,歌赞现世生活和爱情的欢乐,这毕竟突破了禁欲主义的束缚,是对宗教教义的背离。因此有些骑士文学作品也有一定的人民性。

骑士文学的主要体裁是骑士抒情诗和骑士传奇。

骑士抒情诗最早是在法国南方普罗旺斯盛行起来的,俗称“普罗旺斯抒情诗”。抒情诗的内容多为歌唱骑士的英勇事迹及其与恋人的悲欢离合,不写爱情的极为少见。普罗旺斯抒情诗有写骑士在乡村苦苦追求牧羊女的“牧歌”,有写骑士与贵夫人幽会及惜别的“破晓歌”,有写关于“典雅的爱情”的对话和争论的“辩论诗”等等。其中最著名的是《破晓歌》。它用热烈的笔调描写骑士与贵夫人幽会,以及破晓时依依惜别的情景。

恩格斯曾说:“破晓歌,成了普罗旺斯爱情诗的精华。”这种抒情诗打破了教会禁欲主义的桎梏,用极美的、精选的语言来描写爱情和情人,用赞美宗教、上帝及圣母的语句来赞美女性,这就有着与封建教会的道德和禁锢对立的一面。恩格斯把这种骑士爱视为“第一个出现在历史上的性爱形式”,他在谈到德意志诗人也学到了这种抒情诗及其主题的时候说:“我们的老沃尔弗拉姆·冯·埃申巴赫也以这种挑逗性的主题留下了3首美妙的诗歌,我觉得这些诗歌比他的3篇很长的英雄诗更好。”

普罗旺斯抒情诗具有独特的细腻纤巧的特色,语言也极精练,马克思恩格斯都对此有很高评价,恩格斯认为这种抒情诗“在新时代的一切民族中第一个创造了标准语言。它的诗当时对拉丁语系各民族甚至对德国人和英国人都是望尘莫及的范例”。法国北部、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及但丁的抒情诗都受到了普罗旺斯抒情诗的影响。

骑士文学的另一种形式是骑士传奇,多为诗体叙事诗,一般较长。这些传奇大都写骑士为博得贵夫人的青睐和获得荣誉而除妖驱魔、降龙伏虎,进行各种冒险的故事,有时也写他们为了护教而征讨异教徒。这种故事大多脱离生活,带有很大的虚幻性。

骑士传奇诗中描写不列颠王亚瑟和他的圆桌骑士的作品数量很多,在英法德等国都产生了这一题材的作品。亚瑟王是公元6世纪的一个历史人物,但骑士传奇诗把他写成了传奇英雄。亚瑟王和圆桌骑士的故事讲亚瑟王屡建奇功,征服苏格兰、英格兰等地。他和美丽的妻子桂内维尔住在一个城堡中,堡中宴会厅里设了一张大圆桌,可坐150个骑士。但圆桌上经常空着一个座位,留待找到那个盛耶稣受难时所流的血的“圣杯”的骑士。在骑士中,有一个显赫的人物兰斯洛特,他与亚瑟王的妻子桂内维尔相爱并幽会。亚瑟发现了这一秘密,与兰斯洛特发生冲突。后来,兰斯洛特离开亚瑟,亚瑟死后他才回来,这时桂内维尔已当了尼姑。这一传奇中关于圣杯的故事有较浓厚的宗教色彩,其他故事则肯定了人们享受爱情和幸福的权利,否定禁欲主义道德,同时,力求把人(骑士)描写为有人性的道德高尚的人物。

骑士传奇中流传很广的还有《愁斯丹和绮瑟》的故事。这一题材的复制品很多,法德意等国都写过这一题材的叙事诗,13世纪时还出现了散文体的传奇。法国文学史家约瑟夫·贝迪埃(1864~1938)曾作了重写。

这个故事叙述英王马尔克派外甥愁斯丹替他去向爱尔兰公主绮瑟求婚,求婚被接受了。但航行归途中,绮瑟却和愁斯丹相爱。绮瑟和英王马尔克结婚后,仍一心爱着愁斯丹。马尔克对他们进行种种迫害,仍不能制止他们相爱,最后一对情人双双死去。

这一作品热烈歌颂真挚的爱情,在忠于封建领主和忠于爱情的矛盾中,愁斯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作品是对封建道德和教会禁欲主义的一个抗议。13世纪流传的《奥卡森和尼柯莱特》,也是著名的作品,以诗和散文交错写成。故事叙述一公爵的儿子奥卡森违背父意,不顾骑士职责,同一个女俘尼柯莱特恋爱,后经过许多磨难、斗争而终成眷属。这些后期的骑士文学,已明显地表现出中世纪骑士精神的衰落和近代反封建反教会思想的萌芽。

骑士文学对后世欧洲文学有一定影响。其中一些作品的浪漫主义因素,在后世的作品中得到继承和发展。骑士文学曲折丰富的情节和细致的心理描写,也为后来的长篇小说提供了借鉴。但其中宣扬封建愚忠,渲染色情和享乐主义的成分,应加摒弃。

求中世纪骑士的礼仪!!!

骑士礼仪

  所谓骑士礼仪,即骑士阶层的仪式和礼节。骑士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必然以其特殊的礼仪将自身与其他阶层区别开来。尤其是礼仪中的仪式部分,在骑士制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位置。由于礼仪是社会观念的反映,中世纪西欧占主流的思想是基督教,因此在骑士礼仪及骑士观念中留下了深深的基督教印记。

  (一)骑士之子洗礼仪式。 按封建法律传统,骑士身份是可以继承的。因此,骑士的儿子尤其是长子,在一出生时就具有了骑士候选人的资格,于是形成了骑士之子初生时的洗礼仪式。该仪式一般分三个过程。 世俗洗浴。骑士之子一出生,立刻在其父亲的指挥下对婴儿进行洗浴,这是出于让骑士父亲回想起很久以前他身为骑士候选人时的誓言。浴毕,婴儿被以双手并于身体两侧、双腿并拢的姿势缚住并包裹,其上覆以华美的长袍。 宗教洗礼。这种洗礼不仅是使婴儿成为一名基督徒,更重要的是,“当他被从神圣的洗礼盘中抱起时,他不仅成了一名基督徒,而且在其内心深处已成为基督教骑士 。”(注:布瑞福德·B·布鲁顿:《中世纪骑士与骑士制度》,第297页。)宗教洗礼之后,举行包括诸如唱歌、跳舞、宴会、游艺等庆典活动,马上比武大会也经常为骑士的新生儿召开,参加活动者往往赠给该婴儿以礼物。

  (二)骑士侍童成为骑士侍从仪式 立志成为骑士的少年在14岁时要举行一种仪式,获取成为骑士侍从的身份。骑士 侍从是有实力的骑士的随从,无论在战时还是平时,骑士侍从总要伴于主骑士左右。事实上,按照与主人的亲密程度、职责大小,侍从又分为高低不同的等级。其级别分为:贴身侍从、典礼侍从、餐桌侍从、酒会侍从、配膳侍从,等等。 骑士侍童成为骑士侍从的仪式一般是这样的:少年由其父亲领至神父面前,他们每人手中拿着一根神圣的小蜡烛。神父为将由少年单独拥有的剑和腰带祈祷、祝福。随后,为他佩带上象征骑士侍从身份的剑。

  (三)骑士授予仪式 骑士授予仪式是确认骑士身份的仪式。在骑士纵横的整个中世纪时代,它一直是 骑士制度中具有权威性的仪式,成为每一名骑士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关于骑士授予仪式,已有文较详谈及,在此不再赘述。 需要指出的是,该仪式的举行时间除了在一些基督教节日、朝圣或贵族家庭中进行重大活动时之外,还有两种情况:一是在战役前或激战后,该种情况在14、15世纪屡见不鲜。例如1337年,英法战争即将爆发时,英方在3月11日为20名骑士举行了授予仪式。二是国王或大封建主在旅途过程中。这种情况的第一次记载发生在1354年9 月31日,查尔斯四世授予弗朗西斯为骑士。当时,德皇骑在马上,用手拍着佛朗西斯的脖子说:“成为一名好骑士,忠于帝国”。然后,两名查尔斯的随从贵族为他安上了马刺(注:理查德·巴伯:《骑士与骑士制度》,第41、42页。)。

  如果说骑士的各种仪式是骑士制度规范化的一部分,那么,骑士礼节则是骑士制度生活化的一部分,这涉及骑士的衣食住行。例如,骑士要穿着整洁,在领主及贵妇面前保持礼数;站时不要抓挠身体或倚靠着柱子;在让他坐下前不要坐下,骑士侍从不允许与一个骑士共同入座,即使这个骑士是他的父亲也不行;用餐时“不能用肉直接去蘸盐碟里的盐,不能把鼻涕擦在桌布上,不能用小刀剔牙”;出行时“要高贵庄重地走路,不得向动物投掷树枝或石块,不得唤狗咬人,要礼貌待人”;平时“要参加教堂里的宗教活动,要侠媚妇女,要服从主人的命令”(注:约瑟夫·斯瑞:《中世纪词典》(Jospe.R.Strayer,Dictionary of the Middle Ages),纽约1982年版,第660、661页。),等等。虽然涉及这方面的史料更加模糊而破碎,但我们仍能从近代以来的西方礼节中窥其一斑。 由此可见,尽管骑士的仪式、礼节有着世俗的成分,但人们更多体验到的是基督教气息。宗教性渗透到骑士的生活之中,极大地影响了骑士阶层的思想观念。“一个人如果不是基督徒,没有接受过洗礼就不能成为骑士”;“没有信仰,你就不能很好地履行骑士的义务”(注:莱昂·高梯:《骑士制度》(Leon Gautier.Chivalry),纽约1968年版,第10页。)。

  因此,宗教热忱在骑士制度的盛行时期大行其道,骑士被冠以基督教骑士之名。一批骑士之花如一度隶属于教皇的条顿骑士团、医院骑士团、圣殿骑士团成为骑士的楷模。 总之,通过对有形的制度层面的梳理,笔者认为,中世纪西欧骑士制度是指以军事采邑为基础、以骑士服役为表征、以基督教为指导思想、以中小封建主统治为本质的骑士阶层所特有的组织制度、法律规范、道德准则、生活习惯等诸多方面的总称。

  西欧中世纪骑士的武器装备及其演变

  西欧中世纪骑士是职业军人,他们主要的社会职责是从事战争。战斗以及与战斗有关的习武、比武等行为是骑士生活中最重要内容。因此,武器和装备不仅是每个骑士不可缺少的,也与其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那么,中世纪骑士们主要使用什么样的武器和装备?它们又如何不断得到改进?搞清这些问题对我们进一步了解中世纪的骑士生活十分必要。

  一、长矛和剑

  长矛是骑士最重要的武器之一。骑士在战场上与敌人交战,最先使用的武器就是长矛。 中世纪之前的欧洲,长矛在战争中的使用非常普遍,步兵用,骑兵也用。长矛由铁质矛头和木质矛杆组成,比较轻便。古罗马时,步兵和骑兵的长矛既可手持刺杀敌人又可抛出射杀敌人,类似标枪。罗马时代的骑兵为轻骑兵,由于没有马蹬,骑兵无法在混战中稳稳地骑在马背上,他们大多在一定距离之内抛出长矛,射杀敌人。早期法兰克人的长矛主要为满足步兵作战需要,有些矛头带有倒钩,矛杆的大部分用铁皮包住,这种矛刺入人体后,由于有倒钩,造成的伤害很大。如果刺中对方盾牌,持盾牌者很难把长矛拔掉,也很难迅速砍断矛杆,此时,持矛者可使矛另一端搭地,并迅速冲上,用脚踏住拖地的矛杆,压下敌人的盾牌,当敌人的头和胸部暴露的瞬间,用手中的其它武器直取对方要害。(注:A.V.B.诺曼:《中世纪的战士》(A.V.B.Norman,The Medieval Soldier)纽约,1971年版,第12页。)

  中世纪骑士制度产生之初,骑士们使用的长矛大多延续古罗马和日耳曼式的长矛,但也有一定的改进。由于马蹬的广泛使用,骑士的作战方式发生变化,他们可单手持长矛与敌人厮杀,矛杆的长度和粗度都有增加,矛头已无倒钩,矛尖也变成平缓的菱形或柳叶形,有的矛头下端两边有横凸出来的小“矛翼”。这一系列变化都有利于骑士在马上冲刺敌人时,长矛不至于戳得太深而不易拔出。 12世纪以前,矛杆的前后粗细基本一致,在战场上如需要,长矛仍可被抛出刺杀敌人。1066年的哈斯丁斯战役,法国骑士们正是用这种方式打乱了英国军队城墙似的盾牌阵容。12世纪早期,在某些骑士长矛的矛杆手握处前面有一小圆环,这可能是持矛者在进攻时,为防止冲击的反作用力易使长矛脱手所设。(注:A.V.B.诺曼:《中世纪的战士》(A.V.B.Norman,The Medieval Soldier)纽约,1971年版,第232页。)

  13世纪以后,出现前细后粗矛杆,手握处刻有手握槽柄。这种长矛由于矛杆前端比后面细许多,使长矛大部分重量移至手柄处,易于骑士控制和掌握平衡,槽柄使骑士在冲刺时长矛不易脱手。14世纪,矛杆手握处前面出现一圆形金属挡盘,对持矛的手起保护作用。同时,矛头出现锥形。(注:雷蒙德·鲁道夫:《骑士和骑士制度时代》(Raymond Rudorff,Knights and the Age of Chivalry)纽约,1974年版,第214页。)

  中世纪骑士长矛矛杆很长,在12世纪,矛杆长度不少于8英尺。14世纪末,有矛杆长达15英尺。矛杆以梣木最为普遍,也有用苹果木、锇耳枥木、松木等质地比较坚硬且具一定韧性的木材为宜。 行军途中,长矛通常被斜扛在右肩上(如果是右手持矛)。发现情况准备进攻时,长矛被垂直竖起,底端垫在右马蹬边,或置于右手鞍褥特制的凹槽上。进入进攻距离后,骑士持平长矛,用踢马刺催马向前冲去,矛头稳稳地对准敌人。持矛方式大体有两种:一种为手握矛柄,矛杆底端抵住右侧大腿;另一种是手持矛柄,用臂膀和腋窝稳住矛杆后端。这两种方式都使长矛从马脖上方的左侧伸出,指向敌人。(注:莱恩·高梯:《骑士制度》(Leon Gautier,CHIVALRY)纽约,1968年版,第322页。)

  剑,是骑士另一重要武器,在战场上它往往被用于长矛折断后与敌人近距离的白刃战中。长矛杆容易折断,甚至在一次战斗中会折断几支。而一把好剑往往伴随一个骑士的终生。因此,骑士对自己的剑十分珍视。 剑由双刃剑身、剑柄、剑柄前面的横挡以及剑柄底端的柄锤组成。中世纪早期的剑,与上古时代的剑区别不大,上古时期决定战争胜负的决定性力量是步兵,剑主要由步兵使用。当时的剑剑身较宽,两刃间的距离从上到下宽度一致,剑身带有血槽,主要用来劈砍,必要时还可抛出。骑士军队成为欧洲战场上的主力部队后,剑与长矛一样成为骑士必备的武器。随着剑被骑士广泛使用,一度曾被法兰克人非常喜爱使用的刃部宽阔呈月牙状弯曲的战斧逐渐退居次要地位,单刃长刀也被淘汰,这两种武器更适合步兵双手挥舞。

  大约公元900年左右,剑的形状出现新的变化,剑身从柄部到顶端逐渐变窄,这种剑的重量大多集中在柄部,使骑士单手持剑时感到轻便,易于劈砍和刺杀。中世纪剑的长度,大约为94厘米,其中10厘米左右为柄部,柄部宽55厘米左右。 剑柄前部的横挡与剑身和剑柄呈十字形,11世纪时,横挡的长度有些增加。12世纪,横档与剑身、剑柄垂直相交的形式最为普遍,但也有些剑,两边的横挡呈锐角状向剑身方向弯曲,也有剑的横挡只是向剑身方向微有倾斜。有一把从12世纪保存下来的剑,其横挡两端头,向剑身方向呈直角弯曲,上面雕铸着动物小头像。(注:A.V.B.诺曼:《中世纪的战士》(A.V.B.Norman,The Medieval Soldier)纽约,1971年版,第236页。)剑柄下方的柄锤大多为圆球形、半球形。11世纪出现有一定厚度的圆片形柄锤。12世纪这种形状的柄锤变得普遍。柄锤的重量与剑身重量成一定比例,使持剑者易于掌握平衡。剑柄与剑身由钢铁质材料通体煅造而成。有的剑的柄部用两个夹片与柄芯铆在一起。剑的横挡、柄与柄锤部分往往镶嵌各种宝石,并且有的把圣人的遗骨、遗血、遗发、遗物等铸进柄部和柄锤里面,以求保佑。从《罗兰之歌》对罗兰的宝剑杜论达的描写中可见到:

  “啊,杜论达,

  你是多么圣洁美好,

  你的金柄上镶满神圣珍宝,有圣巴西的血和圣彼得的牙,

  还有我主圣但尼的遗发,

  还有衣服属于圣玛利亚。”(注:杨宪益译:《罗兰之歌》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版,第126页。)

  剑平时被放在鞘中,剑鞘通常由薄木或铁质材料制成,外蒙羊皮纸或丝绸。剑鞘的边缘由铁皮镶住,剑鞘有扣环,用带子穿过,系于腰间。 剑对于骑士不仅仅是一种重要武器,它还有神圣的象征意义。骑士的剑,在授剑仪式上要经神职人员的祈祷。(注:迈克尔·福斯:《骑士制度》(Michael Foss,CHIVALRY)纽约,1976年版,第38页。)

  剑的双刃具有不同意义:一边服务于上帝,打击异教徒和上帝的敌人;另一边保护人民,惩治残害弱者的恶人。剑是正义的象征,骑士随身带剑,并可随时随地

什么是骑士?骑士文学?

骑士(Knight、Cavalier) 骑士是欧洲中世纪时受过正式的军事训练的骑兵,后来演变为一种荣誉称号用于表示一个社会阶层.骑士的身份往往并不是继承而来的,骑士属于贵族阶级的最低层,通常只拥有一小块封地。在欧洲中古时代纷乱的局势中,国王和贵族都需要一些在战争上具有压倒性优势的兵种,为此他们会悉心培育一些年轻人,使之成为骑士。  对于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着种种浪漫的遐想。这多半来自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过着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和巨人,保护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着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令唐·吉诃德颠倒沉迷的游侠小说,或普罗旺斯民谣歌手的即兴创作,充分解释了理想中骑士的行为规范。但是,即便是现代人,也无法时时遵从自己的良知;何况是靠武力说话的过去,骑士行事也常常偏离限定的轨道。   14、15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方式大同小异,国王下面是总管和元帅,他们的职权时而独立时而交叉。再下面是传令官Herald,担任副官、文书和参谋的角色,并且顾名思义的,常被派去对方营地下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清点己方的伤亡,是个全能的职位。下面的作战部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因此,很多教会的行为准则成为了骑士的准则,骑士成为了上帝的战士。当时骑士的准则主要为以下几点:做一个虔诚的基督徒。12~13世纪后,虔诚成为首要准则,信仰基督教既是品质,也是资格,对骑士有了规定和约束。骑士的装备也代表着教义,剑是十字架的象征,盾代表着保护教会的职责,双刃剑则代表了正义的一面和杀敌。而且信仰上帝,骑士也必须有实际行动,为祈祷和忏悔罪行。必须成为保护教会的卫士,世俗国家是上帝在人间的房间,国王是房间的代表,骑士保护国王既为保护上帝,从而转化为保护教会的职责。 ●骑士文学 骑士文学是欧洲骑士制度的产物,是中世纪欧洲特有的一种文学现象,体现了世俗封建主义文学的主要成就。欧洲的封建社会实行的是典型的等级制度。当时的大小封建主之间分为不同的等级,小封建主受封于大封建主而成为“附庸”或“封臣”。这些人后来逐渐发展成为封建主阶级最下层的一个等级或阶层,被称为“骑士”,是大封建主豢养的封建武装。由于征战频繁和骑士阶层的发展,逐渐形成了骑士制度。骑士称号是下层封建主的一种荣誉,封建主子弟只有经过特殊训练和经过举行一定的仪式后,才能受封为骑士。在历史演进中,骑士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寓含骑士精神的道德标准和信条。骑士的信条是“忠君、护教、行侠”,行为举止要求“文雅知礼”。他们在学好武艺的同时,也学习礼仪、作诗和欣赏音乐。骑士把个人荣誉看得高于一切,要在为封建主和“心爱的贵妇人”的冒险和效劳中去获得功名。骑士虽然也效忠宗教,但并不奉行禁欲主义。骑士阶层在11世纪开始的长达200年之久的8次十字军东征中,地位大为提高。特别是在13世纪,骑士制度达到了鼎盛时代。此后,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火枪和雇佣兵的出现,骑士制度逐步走向衰落。在骑士制度出现以后,也出现了反映骑士阶层思想感情的文学。由于骑士出身于封建阶级下层,与史诗和谣曲接触较多;又由于十字军东征中接触到了东方文化,加之虽效忠宗教又不奉行禁欲主义,故骑士文学显示出了独特的文学特征。可以说,各种文化的交融与影响在骑士文学中表现得十分明显。骑士文学的主要内容是描写骑士的冒险经历和骑士的典雅爱情,表现骑士精神。主要体裁是骑士抒情诗和骑士传奇。骑士抒情诗最早产生在法国南部的普罗旺斯。因为法国是骑士制度比较发达的地方,所以骑士文学也最兴旺。而普罗旺斯“在中世纪时代不仅完成了‘宝贵的发展’,甚至还走在欧洲发展的前面”。恩格斯:《法兰克福关于波兰问题的辩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第420页。普罗旺斯的诗歌是在宫廷中发展起来的,它的形式多半借助民歌形式演化而成。其中有短歌、感兴诗、牧歌、小夜曲、破晓歌等。尤以“破晓歌”最为著名。这些“破晓歌”描写的是骑士与贵妇夜晚幽会之后在黎明前分离时依依惜别的情景和感情,有反宗教禁欲主义束缚的作用。恩格斯称破晓歌是“普罗旺斯抒情诗的精华”。骑士抒情诗的作者多难以查考,署名作品多出于骑士之手,如破晓歌作者有阿拉马依、瓦克拉等。大量骑士抒情诗的出现,成为近代欧洲人文主义文学爱情作品的发端。13世纪初,普罗旺斯在北方贵族镇压南方的阿尔比教派时受到破坏,很多诗人流落到意大利,从而推动了那里抒情诗的发展。骑士传奇(“传奇”音译为“罗曼”或“罗曼司”)是一种叙事诗,兴旺于法国北方,其主要内容是写骑士为获得荣誉、保护宗教、或为了赢得贵妇人的爱情而到处冒险,同妖魔鬼怪或异教徒斗争,其中超自然的荒诞故事没有历史依据。十字军东侵时,各民族混聚在一起,互相传述奇闻传说,遂使一些骑士冒险故事越过了国界,同一主题的作品出现在许多民族文学之中。依据骑士传奇的题材来源可分为三个系统:一是不列颠故事系统,指以古代克尔特人的亚瑟王与圆桌骑士为中心的故事诗。其中著名作品有法国12世纪诗人克雷缔安·德·特洛亚的《朗斯洛,或坐囚车的骑士》(1168?)、《伊凡,或狮骑士》(1175?),以及在德、法流行很广的《特里斯丹和依瑟》(12世纪)等;二是拜占庭系统,指在拜占庭流传的以希腊晚期传说为题材的拜占庭故事诗,著名作品有《弗洛阿和勃朗希芙洛》(1170?)和《奥卡森和尼柯莱特》(13世纪)等;三是古代系统,即模仿古代希腊罗马文学作品的叙事诗。亚瑟王与圆桌骑士的故事是骑士传奇最常见的题材。亚瑟王被描写成封建社会中一个有作为的君王。他在卡美罗特城堡中的大厅里,设有一张巨大的圆桌,周围设一百个座位,凡是建有赫赫功勋的骑士均可占一席位,从而引出了许多独立的骑士冒险行侠的故事。这些故事均对后来的英国文学乃至欧洲文学产生过较大的影响。属于亚瑟王传说的较有价值的另一类作品是《特里斯丹和依瑟》,作品用象征的手法歌颂了爱情不可抗拒的力量。由此可见,骑士传奇思想上多种因素杂陈,艺术上具有鲜明特色。在思想上,很多作品美化骑士阶层和骑士制度,宣扬骑士精神,掩盖其为封建主效忠的冷酷残暴的本质,宗教色彩浓厚,这些都是其消极因素。但有的作品反映了封建阶级的内讧和下层人民的反抗精神,歌颂对禁欲主义有冲击作用的爱情,赞美锄强扶弱、保护妇女的侠义行动,这都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骑士传奇的浪漫情调、离奇情节、爱情故事,对后世浪漫主义文学颇有影响。骑士传奇以一两个主要人物的经历为中心线索来构造作品、组织故事,对人物形象及其内心活动描写生动细致,为后来欧洲长篇小说的创作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骑士文学是与教会文学完全不同的一种世俗文学。它产生于十一到十三世纪。这一时期,征战不息的创业时代结束了。由于骑士制度的确立、骑士阶层社会地位的提高,产生了他们自己的精神生活和道德准则。他们突破基督教的出世观念和禁激主义,要求现世享乐,向往世俗的爱情,追求个人英雄主义的骑士荣誉和侠义的扶弱除强的骑士精神以及温雅知礼的骑士风度等。骑士文学就是这种精神特征的集中反映。

骑士文学大多取材于民间传说和史诗,其基本主题大都是封建骑士的建功立志、侠义冒险、崇拜贵妇人及爱情至上等。大致可分两类:一类以骑士和贵妇人的爱情波折为主要内容,常用抒情诗来表示。法国南部普洛旺斯的“特鲁巴杜尔”(即行吟诗人)的情歌即是最有代表性的骑士抒情诗。其中《破晓歌》描写天将破晓,骑士与贵妇人离别时两情依依、难舍难分的场面最为精彩。《破晓歌》堪称普罗旺斯情歌曲精粹,在包办婚姻的中世纪,“至高无上”的骑士之爱是历史上第一砍出现的个人之爱。另一类以骑士征战冒险、建功立业为主要内容,常用骑士传奇的形式来表示。中古西欧主要国家都有关于亚瑟王传奇的故事,其它骑士传奇大多以亚瑟王和他的一百五十个“圆桌骑士”的故事、“圣杯的故事”为基本内容整理改编。所以,不列颠系统的《亚瑟王传奇》是中古西方骑士传奇文学中影响最广、最有代表性的系统。属于这个系统的骑士传奇,在英国最杰出的是《高文爵士和缘衣骑士》;法国最典型的骑士传奇是《郎斯洛》,还有韵文传奇《布鲁特传奇》。德国的《特里丹和绮瑟》是以后加进不列颠系统的。第二系统是法兰西系统。法国西部是骑士文学的中心,这儿的行吟诗人称“特鲁维尔”。这个系统的骑士传奇多取材于查理大帝和他的骑士们的征战故事,如《罗兰之歌》等。它与英雄史诗不同之处在于,骑士传奇并不拘泥于史实,“特鲁维尔们”为突出骑士文学冒险、爱情、宗教三大主题可以有目的地进行虚构。第三系统为古代系统,它以古希腊、罗马的特洛伊战争、亚历山大征战等古代史诗为题材。骑士文学在文学发展史上的意义表现在,现代长篇小说的种籽已经在这种作品中成熟了。

法国是骑士文学最兴盛的地方。主要体裁有抒情诗和叙事诗(诗体传奇)。骑士抒情诗的中心地是法国南部的普罗旺斯,作者主要是封建主和骑士,也有少数是社会下层出身的人。法国北方骑士文学的主要成就是骑士叙事诗。骑士文学也表现出一定的反封建精神 .

文章标题: 中世纪晚期(12世纪及以后)的骑士阶层会以肉类为主食吗,如果不是,他们怎么补充蛋白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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