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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民所止是什么意思 与雍正文字狱有什么关系

时间: 2022-11-10 16:01:28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1次

维民所止是什么意思 与雍正文字狱有什么关系

“邦畿千里,惟民所止”究竟该怎么理解?

邦畿千里,惟民所止的意思是什么?
维民所止
出自《诗经·玄鸟》,原文是“邦畿千里,维民所止”。“维”通“为”,“止”即住所,意思是说:都邑周边千里远,都是商民居住地。
同时也是清朝雍正年间一个文字狱的典型,主考官查嗣庭以“维民所止”为考题,被曲解为“雍正砍头”,“雍正”二字去其头,正是“维止”二字,结果查嗣庭惨死狱中,还被戮尸示众。

雍正期间的文字狱到底是怎么回事?

雍正朝的文字狱


年羹尧案


雍正朝的文字狱始自年羹尧案。年羹尧是汉军镶黄旗人,进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在川藏一带

平叛屡建  雍正功勋,康熙末年授定西将军、兼理川陕总督,一意依附当时还是雍亲王的胤禛。胤禛

继位后,年羹尧备受宠信,累授川陕总督、太保、抚远大将军,爵封一等公。年羹尧又因妹妹是雍

正的妃子,开始居功自傲,胤禛早就想杀一儆百,只是苦于没有借口。雍正三年(1724年)二月,出

现“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天文奇观,臣僚上表称贺,胤禛特别注意年羹尧的奏表,并找到

了“毛病”,一是字体潦草,二是将成语 “朝乾夕惕”写成了“夕惕朝乾”,此语意为终日勤慎,

就是写倒了意思也不变。雍正可不管这些,认为年羹尧居功藐上,心怀不轨,那些对年羹尧有怨怼

的人见皇上带了头,便群起而攻之,于是年羹尧被劾成九十二条大罪。胤禛令年羹尧自裁,亲族、

同党或斩首或流放或贬谪,凡是与他有一丝牵连的人统统受到处罚。

年羹尧死后七天,汪景祺斩首示众,即汪景祺西征随笔案。汪景祺,浙江杭州人,雍正初年,

他的朋友胡期恒任陕西布政使,是其上司年羹尧的心腹。汪景祺前往探访,乘机投书干谒年羹尧,

做了年羹尧的临时幕客。汪景祺这次西游著有《读书堂西征随笔》二卷,献年羹尧收藏。年羹尧得

罪抄家,《西征随笔》被缴进宫中。雍正读后咬牙切齿地在首页题字云:“悖谬狂乱,至于此极!

惜见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种得漏网也。”大约是随笔提及“狡兔死,走狗烹”,本是提醒

年羹尧。胤禛因此愤恨,但是又要表现自己孝道,处罪谕旨只称汪景祺“作诗讥讪圣祖仁皇帝,大

逆不道”。于是汪景祺被定处斩,枭首示众,其头骨在北京菜市口枭示了十年。妻子儿女发配黑龙

江给披甲人(满洲军士)为奴;兄弟叔侄辈流放宁古塔;疏远亲族凡在官的都革职,交原籍地方官管

束。由于牵累的人多,汪景祺侨居的平湖县城甚至传出“屠城”的谣言,居民惊惶逃窜。

与年羹尧有牵连的还有钱名世名教罪人案。钱名世字亮工,江苏武进人,与年羹尧是乡试同

年,大概因此而有交谊。雍正二年(1724年),权势赫赫的年羹尧进京觐见,钱名世赠诗谀颂,

有“分陕旌旗周召伯,从天鼓角汉将军”、“钟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诗句。年羹尧

受诛,钱名世当然在劫难闻逃。雍正给他加的罪名是“曲尽谄媚,颂扬奸恶”。但没有杀他,只是

把他革职逐回原籍,却又御书“名教罪人”四字,命钱名世原籍地方官制成匾额,挂在钱家中堂

上。奇耻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钱名世无脸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孙孙都抬不起头。胤禛

还命常州知府、武进知县每月初一、十五去钱家查看匾额悬挂情形,如未悬挂则呈报巡抚奏明治

罪。这还不够,当钱名世离京时,雍正又命京官自大学士、九卿以下都作讽刺诗为钱名世“赠

行”,结果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诏作诗。雍正一一过目后,交付钱名世辑成专集,题为《名教罪人

诗》,刊印后颁发全国学校,让天下士子人人知晓。讽刺诗作得够味的给予表扬,不够味的给予处

分。正詹事陈万策诗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异亮工奸”(指南山集案的戴名世,而年羹

尧也字亮工),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雍正夸奖。而翰林侍读吴孝登则因诗句“谬妄”,被发配

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作诗的人当中,有叫查嗣庭的,他批判钱名世“百年遗臭辱簪缨”;有叫谢

济世的,他批判钱名世“自古奸谀终败露”;但是不久,他们就跟着遭殃,亡国奴做猪做狗,仍不

免挨噬。

隆科多是不得不提的人物,他是康熙帝孝懿皇后的弟弟,一等公佟国维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

军统领、理藩院尚书,雍正初年袭爵一等公,授吏部尚书,加太保。隆科多和年羹尧一样,是雍正

的重臣,没有他二人,很难登位,尤其是隆科多,直接参与了弑君改诏篡位。雍正的江山坐稳了,

就要除掉知道秘密的人,年羹尧已除,隆科多也必须死去。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隆科多因私藏

玉牒(皇室宗谱)罪付审,诸王大臣合议劾隆科多犯有四十一条大罪,得旨永远圈禁,家产追补赃银,

其二子也受处分。次年,隆科多死于禁所。

而与隆科多案有关的查嗣庭案结束于隆科多治罪前数月。查嗣庭字润木,号横浦,浙江海宁

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进士,选入翰林,经隆科多保奏授内阁大学士大夫,后又经左都御史蔡

王廷保奏授礼部左侍郎。该文字狱详见清初六家卷查慎行传,雍正五年(1727年)五月,案件结束,

查嗣庭戮尸、枭首,亲族或斩或流放,牵连的江西官员统统革职。不仅如此,由于汪景祺、查嗣庭

都是浙江人,雍正进而迁怒于浙江士人。查嗣庭下狱的次月,即雍正四年(1726年)十月,清廷特设

浙江观风整俗使,专职监视士人,整顿士风(接着东南各省相继设立观风整俗使)。十一月又下诏停止

浙江士人乡试、会试。吏部侍郎沈近思上疏拥护,说汪、查等人使“越水增羞,吴山蒙耻”,条陈

整顿风俗、约束士子的十条建议,雍正批转浙江巡抚和观风整俗使议行。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

经浙江总督李卫请求,雍正才解除停止乡会试的诏令,两年后撤消观风整俗使。

谢济世案、陆生楠案

其后又有谢济世案、陆生楠案,两案都胎育于李绂、田文镜互参事件。田文镜是监生出身,从

州县小吏历练而上,雍正二年(1724年)擢受河南巡抚。他政令严苛,嫌科甲出身的官员办事懦缓,

接连劾罢三四员州县官,其中有信旭知州黄振国,系左都御史蔡王廷所荐。

雍正四年(1726年),新授直隶总督的李绂上任取道河南,田文镜循例迎送。科甲出身的李绂忍

不住指责田文镜,说他不该有意蹂躏读书人。于是田文镜上密疏参劾李绂因与黄振国等人科举同

年,所以有意袒护,言下之意是说李绂等人私结朋党。不久,李绂入京觐见,陈述田文镜贪虐及黄

振国等人冤抑情状。雍正稍加调查,就怀疑李绂等科甲出身的人在搞朋党。

同年冬,浙江道监察御史谢济世上疏参劾田文镜十罪。雍正把奏疏退还,而谢济世坚持要上

疏。雍正一怒之下把谢济世革职逮捕,大学士、九卿、科道会审拟斩。由于谢济世所劾与李绂所劾

内容完全一致,都为黄振国鸣冤,黄振国是蔡王廷所荐,蔡王廷与李绂关系亲密,雍正于是认定这

几个人在搞朋党,将谢济世减死发配新疆阿尔泰;蔡王廷降为奉天府尹;李绂降为工部侍郎(不久革

职)。陆生楠,举人出身,以军功迁授吴县知县。引见时雍正见他应对滞讷,“举动乖张”,便把他

扣下来留京学习办事,后改除工部主事。再引见时,雍正见他傲慢不恭,所呈奏折又写有“五经四

书中如‘惠迪吉’、‘从逆凶’,何以异于佛老”等句,觉得是讽刺自己。雍正进而想到他是广西

人,与谢济世是同乡,而李绂原先做过广西巡抚,“平日必有与李绂、谢济世结为党援之处”。于

是命把陆生楠革职,也发配阿尔泰。

陆生楠在阿尔泰著有《通鉴论》十七篇,竟成陆生楠通鉴论案的祸源。雍正七年(1729年)五

月,驻守阿尔泰的振武将军、顺承郡王锡保疏劾陆生楠《通鉴论》十七篇,文中“抗愤不平之语甚

多,其论封建之利,言辞更属狂悖,显系排议时政”,《通鉴论》随本缴进。雍正雍正得奏,于七

月初三日谕内阁,对《通鉴论》中的“狂悖”议论逐条加以批驳。批驳完,雍正“提议”将“罪大

恶极,情无可逭”的陆生楠就地正法,命九卿、翰詹、科道定拟陆生楠应治之罪。从官当然遵旨惟

谨,这年年底,陆生楠在阿尔泰军中处死刑。

锡保在疏劾陆生楠的同时,对谢济世也参了一本,说谢济世所著《古本大学注》毁谤程朱,书

随本缴上,即谢济世注大学案。雍正读过后颂谕内阁,认为谢济世不仅毁谤程朱,而且对时政“恣

意谤讪”,尤切齿于《注》中所去:“拒谏饰非必至拂人之性,骄泰甚矣”一句,咄咄逼问

道:“试问谢济世:数年以来伊为国家敷陈者何事?为朕躬进谏者何言?朕所拒者何谏?所饰者何

非?除处分谢济世党同伐异、诬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一二事否乎?”然后命朝臣议谢济世应治之

罪。众臣拟谢济世与陆生楠一同处死,雍正心血来潮,密谕锡保在杀陆生楠时把谢济世一同绑赴刑

场,最后却宣布谢济世免死,不知当时两人是何感受。

曾静、吕留良案

雍正六年(1728年)九月二十六日傍午,陕西西安的一条大街上,川陕总督岳钟琪正乘轿回署,

突然有人拦轿投书。这就是曾静、吕留良之狱,详见江东义士卷吕留良传。案结处置,吕留良、吕

葆中父子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吕毅中斩立决;吕留良诸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家产悉数没

收。吕留良学生严鸿逵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其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学生沈在宽斩立决;

黄补庵(已死)嫡属照议治罪;刊印、收藏吕留良著作的车鼎丰等四人判斩监候,另二人同妻子流放三

千里外,还有十数人受杖责。而曾静供词及忏悔录,集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刊后颁发全国所有

学校,命教官督促士子认真观览晓悉,玩忽者治罪。又命刑部侍郎杭奕禄带领曾静到江浙一带等地

宣讲,命兵部尚书史贻直带领张熙到陕西各地宣讲。可笑的是老子定案、儿子翻案,雍正曾声

明“朕之子孙将来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躬而追究诛戮”,然而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乾隆帝继

位,尚未改元就公开翻案,命将曾静、张熙解到京师,于十二月把二人凌迟处死,并列《大义觉迷

录》为禁书。(准确的来说,曾静、吕留良案涉及到谋叛未遂,不符合“明清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

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的定义,并非典型的文字狱案件.)

屈大均案

《大义觉迷录》在广东巡讲时,广东巡抚傅泰从张熙供称钦仰广东“屈温山先生”,想起本省

著名学者屈大均号翁山,猜想“温山”是“翁山”之讹。于是追查屈大均所著《翁山文外》、《翁

山诗外》诸书,果然发现其中“多有悖逆之词,隐藏抑郁不平之气”。这样,又一宗思想“悖

逆”案被揭发。屈大均已死三十多年,其子屈明洪(任惠来县教谕)自动到广州投案,缴出父亲的诗文

著作和雕板。案情上报,刑部拟屈大均戮尸枭首;因屈明洪自首,故免死,仅将屈明洪及其二子遣

戍福建,屈大均诗文禁毁。这就是屈大均案,详见岭南三大家卷屈大均传。

裘琏戏笔之祸

然后又有裘琏戏笔之祸。裘琏是浙江慈溪人,少时曾戏作《拟张良招四皓书》,内有“欲定太

子,莫若翼太子;欲翼太子,莫若贤太子”、“先生一出而太子可安,天下可定”等语句,当时颇

为传诵。康熙末年,七十岁的裘琏中进士,后来致仕归乡。雍正七年(1729年),八十五岁的裘琏突

然被捕,原来有人告发他那篇代张良写的招贤信是替废太子胤礽出谋划策。次年六月,裘琏卒于京

师狱中。少年戏笔,老年得祸,真所谓“人生识字忧患始”。

“清风不识字”案

翰林院庶吉士徐骏,是康熙朝刑部尚书徐乾学的儿子,也是顾炎武的甥孙。雍正八年(1730

年),徐骏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错写成“狴”字,雍正见了,马上把徐骏革职。后来再

派人一查,在徐骏的诗集里找出了如下诗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明月有情还顾我,清

风无意不留人”,于是雍正认为这是存心诽谤,照大不敬律斩立决。

雍正十一年(1733年)下诏征举士人,想学康熙重开博学鸿词科,谁知响应廖廖,只得作罢。人

才凋零,文治废弛,一至于此,文字狱的消极影响于此可峥。

“维民所止”案

雍正年间,查慎行的弟弟查嗣庭去江西做考试官,他出了一道作文题 “维民所止”,源出《诗

经·商颂·玄鸟》。原文是“邦畿千里,维民所止”,大意是说,国家广阔土地,都是百姓所栖息、居

住的,有爱民之意。这个题目完全合乎儒家的规范,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当时盛行文字狱,雍正

听说后,觉得“ 维止”两字是“雍正”两字去了头,这岂不是要杀自己的头吗?

这一下不得了,雍正下令将查嗣庭全家逮捕严办。查嗣庭受到残酷折磨,含冤死于狱中,这还

不算,连尸身都不得安宁,受到戮尸之辱。嗣庭的儿子也惨死狱中,族人遭到流放,浙江全省士人

六年不准参加举人与进士的考试。查慎行也受到牵连,奉旨带领全家进京投狱。他在途中写下这样

的句子:“如此冰霜如此路,七旬以外两同年。”后来得以放归故乡,不久即谢世。当年的考生排

名靠前的也遭到了迫害

关于査嗣庭科考案,《清稗类抄·狱讼类》 云:“或曰:查所出题为“维民所止”。忌者谓“维

止”二字,意在去雍正之首也。上闻,世宗以其怨望毁谤,谓为大不敬。”此说常为史家所征引。

据法式善《清秘述闻》载,当年江西乡试三题为“君子不以言举人”一节、“日省月试一

句”、“山径之溪间”一节,并无“维民所止”题。査嗣庭曾著“维止录”,其中记事有于雍正不

利者,如首页云:“康熙六十年某月日,天大雷电以风,予适乞假在寓,忽闻上大行,皇四子已即

位,奇哉。”《维止录》是査嗣庭获罪的原因,疑后人因此附会为试题。

1所有描写鞑子(包括匈奴,契丹,女真等)不好的文字,不是删了,就是改了;
2所有描写汉人抗击异族英雄人物(冉闵等),事迹的文字,不是删了,就是改了;
3所有描写宋朝,明朝等和异族对抗时期的汉人皇朝的政权,皇室优秀的文字,不是删了,就是改了;
4包括以上内容的正史,野史,小说,话本,技术生产类书等(天工开物等)全部删改;技术类书籍里面有大量人物图画,里面有人物穿汉服,没辫子;
5满鞑子现在搞“金源文化”,要找回鞑子丢失的文化,笑话!还要来花汉人的钱,去找回摧毁汉人文化的鞑子垃圾!中华浩劫还没停!

汉人什么时候把满鞑子文字狱毁掉的书籍找回来?!?!!?
国家应该立项“找回文字狱被毁书籍”!!!
  雍正朝的文字狱
  年羹尧案
  雍正朝的文字狱始自年羹尧案。年羹尧是汉军镶黄旗人,进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在川藏一带平叛屡建 雍正功勋,康熙末年授定西将军、兼理川陕总督,一意依附当时还是雍亲王的胤禛。胤禛继位后,年羹尧备受宠信,累授川陕总督、太保、抚远大将军,爵封一等公。年羹尧又因妹妹是雍正的妃子,开始居功自傲,胤禛早就想杀一儆百,只是苦于没有借口。雍正三年(1724年)二月,出现“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天文奇观,臣僚上表称贺,胤禛特别注意年羹尧的奏表,并找到了“毛病”,一是字体潦草,二是将成语 “朝乾夕惕”写成了“夕惕朝乾”,此语意为终日勤慎,就是写倒了意思也不变。雍正可不管这些,认为年羹尧居功藐上,心怀不轨,那些对年羹尧有怨怼的人见皇上带了头,便群起而攻之,于是年羹尧被劾成九十二条大罪。胤禛令年羹尧自裁,亲族、同党或斩首或流放或贬谪,凡是与他有一丝牵连的人统统受到处罚。
  年羹尧死后七天,汪景祺斩首示众,即汪景祺西征随笔案。汪景祺,浙江杭州人,雍正初年,他的朋友胡期恒任陕西布政使,是其上司年羹尧的心腹。汪景祺前往探访,乘机投书干谒年羹尧,做了年羹尧的临时幕客。汪景祺这次西游著有《读书堂西征随笔》二卷,献年羹尧收藏。年羹尧得罪抄家,《西征随笔》被缴进宫中。雍正读后咬牙切齿地在首页题字云:“悖谬狂乱,至于此极!惜见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种得漏网也。”大约是随笔提及“狡兔死,走狗烹”,本是提醒年羹尧。胤禛因此愤恨,但是又要表现自己孝道,处罪谕旨只称汪景祺“作诗讥讪圣祖仁皇帝,大逆不道”。于是汪景祺被定处斩,枭首示众,其头骨在北京菜市口枭示了十年。妻子儿女发配黑龙江给披甲人(满洲军士)为奴;兄弟叔侄辈流放宁古塔;疏远亲族凡在官的都革职,交原籍地方官管束。由于牵累的人多,汪景祺侨居的平湖县城甚至传出“屠城”的谣言,居民惊惶逃窜。
  与年羹尧有牵连的还有钱名世名教罪人案。钱名世字亮工,江苏武进人,与年羹尧是乡试同年,大概因此而有交谊。雍正二年(1724年),权势赫赫的年羹尧进京觐见,钱名世赠诗谀颂,有“分陕旌旗周召伯,从天鼓角汉将军”、“钟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诗句。年羹尧受诛,钱名世当然在劫难闻逃。雍正给他加的罪名是“曲尽谄媚,颂扬奸恶”。但没有杀他,只是把他革职逐回原籍,却又御书“名教罪人”四字,命钱名世原籍地方官制成匾额,挂在钱家中堂上。奇耻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钱名世无脸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孙孙都抬不起头。胤禛还命常州知府、武进知县每月初一、十五去钱家查看匾额悬挂情形,如未悬挂则呈报巡抚奏明治罪。这还不够,当钱名世离京时,雍正又命京官自大学士、九卿以下都作讽刺诗为钱名世“赠行”,结果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诏作诗。雍正一一过目后,交付钱名世辑成专集,题为《名教罪人诗》,刊印后颁发全国学校,让天下士子人人知晓。讽刺诗作得够味的给予表扬,不够味的给予处分。正詹事陈万策诗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异亮工奸”(指南山集案的戴名世,而年羹尧也字亮工),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雍正夸奖。而翰林侍读吴孝登则因诗句“谬妄”,被发配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作诗的人当中,有叫查嗣庭的,他批判钱名世“百年遗臭辱簪缨”;有叫谢济世的,他批判钱名世“自古奸谀终败露”;但是不久,他们就跟着遭殃,亡国奴做猪做狗,仍不免挨噬。
  隆科多是不得不提的人物,他是康熙帝孝懿皇后的弟弟,一等公佟国维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军统领、理藩院尚书,雍正初年袭爵一等公,授吏部尚书,加太保。隆科多和年羹尧一样,是雍正的重臣,没有他二人,很难登位,尤其是隆科多,直接参与了弑君改诏篡位。雍正的江山坐稳了,就要除掉知道秘密的人,年羹尧已除,隆科多也必须死去。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隆科多因私藏玉牒(皇室宗谱)罪付审,诸王大臣合议劾隆科多犯有四十一条大罪,得旨永远圈禁,家产追补赃银,其二子也受处分。次年,隆科多死于禁所。
  而与隆科多案有关的查嗣庭案结束于隆科多治罪前数月。查嗣庭字润木,号横浦,浙江海宁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进士,选入翰林,经隆科多保奏授内阁大学士大夫,后又经左都御史蔡王廷保奏授礼部左侍郎。该文字狱详见清初六家卷查慎行传,雍正五年(1727年)五月,案件结束,查嗣庭戮尸、枭首,亲族或斩或流放,牵连的江西官员统统革职。不仅如此,由于汪景祺、查嗣庭都是浙江人,雍正进而迁怒于浙江士人。查嗣庭下狱的次月,即雍正四年(1726年)十月,清廷特设浙江观风整俗使,专职监视士人,整顿士风(接着东南各省相继设立观风整俗使)。十一月又下诏停止浙江士人乡试、会试。吏部侍郎沈近思上疏拥护,说汪、查等人使“越水增羞,吴山蒙耻”,条陈整顿风俗、约束士子的十条建议,雍正批转浙江巡抚和观风整俗使议行。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经浙江总督李卫请求,雍正才解除停止乡会试的诏令,两年后撤消观风整俗使。
  谢济世案、陆生楠案
  其后又有谢济世案、陆生楠案,两案都胎育于李绂、田文镜互参事件。田文镜是监生出身,从州县小吏历练而上,雍正二年(1724年)擢受河南巡抚。他政令严苛,嫌科甲出身的官员办事懦缓,接连劾罢三四员州县官,其中有信旭知州黄振国,系左都御史蔡王廷所荐。
  雍正四年(1726年),新授直隶总督的李绂上任取道河南,田文镜循例迎送。科甲出身的李绂忍不住指责田文镜,说他不该有意蹂躏读书人。于是田文镜上密疏参劾李绂因与黄振国等人科举同年,所以有意袒护,言下之意是说李绂等人私结朋党。不久,李绂入京觐见,陈述田文镜贪虐及黄振国等人冤抑情状。雍正稍加调查,就怀疑李绂等科甲出身的人在搞朋党。
  同年冬,浙江道监察御史谢济世上疏参劾田文镜十罪。雍正把奏疏退还,而谢济世坚持要上疏。雍正一怒之下把谢济世革职逮捕,大学士、九卿、科道会审拟斩。由于谢济世所劾与李绂所劾内容完全一致,都为黄振国鸣冤,黄振国是蔡王廷所荐,蔡王廷与李绂关系亲密,雍正于是认定这几个人在搞朋党,将谢济世减死发配新疆阿尔泰;蔡王廷降为奉天府尹;李绂降为工部侍郎(不久革职)。陆生楠,举人出身,以军功迁授吴县知县。引见时雍正见他应对滞讷,“举动乖张”,便把他扣下来留京学习办事,后改除工部主事。再引见时,雍正见他傲慢不恭,所呈奏折又写有“五经四书中如‘惠迪吉’、‘从逆凶’,何以异于佛老”等句,觉得是讽刺自己。雍正进而想到他是广西人,与谢济世是同乡,而李绂原先做过广西巡抚,“平日必有与李绂、谢济世结为党援之处”。于是命把陆生楠革职,也发配阿尔泰。
  陆生楠在阿尔泰著有《通鉴论》十七篇,竟成陆生楠通鉴论案的祸源。雍正七年(1729年)五月,驻守阿尔泰的振武将军、顺承郡王锡保疏劾陆生楠《通鉴论》十七篇,文中“抗愤不平之语甚多,其论封建之利,言辞更属狂悖,显系排议时政”,《通鉴论》随本缴进。雍正雍正得奏,于七月初三日谕内阁,对《通鉴论》中的“狂悖”议论逐条加以批驳。批驳完,雍正“提议”将“罪大恶极,情无可逭”的陆生楠就地正法,命九卿、翰詹、科道定拟陆生楠应治之罪。从官当然遵旨惟谨,这年年底,陆生楠在阿尔泰军中处死刑。
  锡保在疏劾陆生楠的同时,对谢济世也参了一本,说谢济世所著《古本大学注》毁谤程朱,书随本缴上,即谢济世注大学案。雍正读过后颂谕内阁,认为谢济世不仅毁谤程朱,而且对时政“恣意谤讪”,尤切齿于《注》中所去:“拒谏饰非必至拂人之性,骄泰甚矣”一句,咄咄逼问道:“试问谢济世:数年以来伊为国家敷陈者何事?为朕躬进谏者何言?朕所拒者何谏?所饰者何非?除处分谢济世党同伐异、诬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一二事否乎?”然后命朝臣议谢济世应治之罪。众臣拟谢济世与陆生楠一同处死,雍正心血来潮,密谕锡保在杀陆生楠时把谢济世一同绑赴刑场,最后却宣布谢济世免死,不知当时两人是何感受。
  曾静、吕留良案
  雍正六年(1728年)九月二十六日傍午,陕西西安的一条大街上,川陕总督岳钟琪正乘轿回署,突然有人拦轿投书。这就是曾静、吕留良之狱,详见江东义士卷吕留良传。案结处置,吕留良、吕葆中父子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吕毅中斩立决;吕留良诸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家产悉数没收。吕留良学生严鸿逵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其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学生沈在宽斩立决;黄补庵(已死)嫡属照议治罪;刊印、收藏吕留良著作的车鼎丰等四人判斩监候,另二人同妻子流放三千里外,还有十数人受杖责。而曾静供词及忏悔录,集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刊后颁发全国所有学校,命教官督促士子认真观览晓悉,玩忽者治罪。又命刑部侍郎杭奕禄带领曾静到江浙一带等地宣讲,命兵部尚书史贻直带领张熙到陕西各地宣讲。可笑的是老子定案、儿子翻案,雍正曾声明“朕之子孙将来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躬而追究诛戮”,然而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乾隆帝继位,尚未改元就公开翻案,命将曾静、张熙解到京师,于十二月把二人凌迟处死,并列《大义觉迷录》为禁书。(准确的来说,曾静、吕留良案涉及到谋叛未遂,不符合“明清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的定义,并非典型的文字狱案件.)
  屈大均案
  《大义觉迷录》在广东巡讲时,广东巡抚傅泰从张熙供称钦仰广东“屈温山先生”,想起本省著名学者屈大均号翁山,猜想“温山”是“翁山”之讹。于是追查屈大均所著《翁山文外》、《翁山诗外》诸书,果然发现其中“多有悖逆之词,隐藏抑郁不平之气”。这样,又一宗思想“悖逆”案被揭发。屈大均已死三十多年,其子屈明洪(任惠来县教谕)自动到广州投案,缴出父亲的诗文著作和雕板。案情上报,刑部拟屈大均戮尸枭首;因屈明洪自首,故免死,仅将屈明洪及其二子遣戍福建,屈大均诗文禁毁。这就是屈大均案,详见岭南三大家卷屈大均传。
  裘琏戏笔之祸
  然后又有裘琏戏笔之祸。裘琏是浙江慈溪人,少时曾戏作《拟张良招四皓书》,内有“欲定太子,莫若翼太子;欲翼太子,莫若贤太子”、“先生一出而太子可安,天下可定”等语句,当时颇为传诵。康熙末年,七十岁的裘琏中进士,后来致仕归乡。雍正七年(1729年),八十五岁的裘琏突然被捕,原来有人告发他那篇代张良写的招贤信是替废太子胤礽出谋划策。次年六月,裘琏卒于京师狱中。少年戏笔,老年得祸,真所谓“人生识字忧患始”。
  “清风不识字”案
  翰林院庶吉士徐骏,是康熙朝刑部尚书徐乾学的儿子,也是顾炎武的甥孙。雍正八年(1730年),徐骏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错写成“狴”字,雍正见了,马上把徐骏革职。后来再派人一查,在徐骏的诗集里找出了如下诗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于是雍正认为这是存心诽谤,照大不敬律斩立决。
  雍正十一年(1733年)下诏征举士人,想学康熙重开博学鸿词科,谁知响应廖廖,只得作罢。人才凋零,文治废弛,一至于此,文字狱的消极影响于此可峥。
  “维民所止”案
  雍正年间,查慎行的弟弟查嗣庭去江西做考试官,他出了一道作文题 “维民所止”,源出《诗经·商颂·玄鸟》。原文是“邦畿千里,维民所止”,大意是说,国家广阔土地,都是百姓所栖息、居住的,有爱民之意。这个题目完全合乎儒家的规范,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当时盛行文字狱,雍正听说后,觉得“ 维止”两字是“雍正”两字去了头,这岂不是要杀自己的头吗?
  这一下不得了,雍正下令将查嗣庭全家逮捕严办。查嗣庭受到残酷折磨,含冤死于狱中,这还不算,连尸身都不得安宁,受到戮尸之辱。嗣庭的儿子也惨死狱中,族人遭到流放,浙江全省士人六年不准参加举人与进士的考试。查慎行也受到牵连,奉旨带领全家进京投狱。他在途中写下这样的句子:“如此冰霜如此路,七旬以外两同年。”后来得以放归故乡,不久即谢世。当年的考生排名靠前的也遭到了迫害
  关于査嗣庭科考案,《清稗类抄·狱讼类》 云:“或曰:查所出题为“维民所止”。忌者谓“维止”二字,意在去雍正之首也。上闻,世宗以其怨望毁谤,谓为大不敬。”此说常为史家所征引。据法式善《清秘述闻》载,当年江西乡试三题为“君子不以言举人”一节、“日省月试一句”、“山径之溪间”一节,并无“维民所止”题。査嗣庭曾著“维止录”,其中记事有于雍正不利者,如首页云:“康熙六十年某月日,天大雷电以风,予适乞假在寓,忽闻上大行,皇四子已即位,奇哉。”《维止录》是査嗣庭获罪的原因,疑后人因此附会为试题。

为什么“维民所止”四个字会构成文字狱?

民间盛传清雍正四年(1726年),江西乡试主考查嗣庭引用《诗经》中“维民所止”为考题,被人诬告为“雍正去头”,引怒龙颜罪获戮尸,满门抄斩,家族被株连者达几十人。近三百年来,这则文字狱故事在民间广为流布。

文章标题: 维民所止是什么意思 与雍正文字狱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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