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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如何规定历史上某个国家的历史属于那个国家的

时间: 2022-11-04 15:01:45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1次

历史上如何规定历史上某个国家的历史属于那个国家的

新加坡是怎样独立的?它在历史上属于哪个国家呢?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新加坡是被逼无奈才独立建国的。新加坡也是一个有着血泪史的地方,在近代的时候,在1819年,英国的殖民者就已经订上了新加坡这块地方,在英国的殖民统治之下,新加坡的特色物产地理优势,被充分的发掘了出来,然后到19世纪末新加坡的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但是好景并不长,随着二战的开启,二战的战火从东亚到了东南亚,导致新加坡也受到了牵连,当时新加坡其实还是仍然属于英国的管辖之下,但是在新加坡的英国人,也没有想到日本人居然能够胆大得到对新加坡动手猝不及防的英国人因为没有准备,就这样被日本人赶出了新加坡,然后日本顺手就结果了,新加坡进入了日治时期。不仅如此,自从日本人占领了新加坡之后,就开始对居住在新加坡的华人进行了疯狂的打击以及挤兑。这也就导致即使是住在新加坡的华人,对于日本依然是非常痛恨的。日本对于新加坡的统治并没有持续多久,随着反法西斯战争的全面胜利,日本的统治也就顺其自然的结束了。新加坡接着又接受了,来自英国的管理,于1946年重新进入了英国的殖民体系之中。但是此时的新加坡人们再也不是以往的新加坡人了,他们经历了战争之后,更加渴望自己本地区的民主与自由。在1959年的时候。新加坡正式进入了自治时代。再到后来马来西亚找上了新加坡,希望让他加入自己的联合计划之中,于是新加坡在1963年的时候,正式与英国划清了界限,加入了马来西亚,但是加入这个小团体还没多久,新加坡就被针对了,当时的马来西亚总理东古对新加坡的态度突然转变,开始不断的挑起新加坡内部的冲突,并且开始从各个方面疯狂的打压新加坡,新加坡迫于无奈就只能宣布自己独立建国了。

如何从一个国家的历史来推断一个国家法律制度属于哪个法系

法系

  还原

  1、法系的概念和类别
  法系是在对各国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历史渊源进行比较研究的过程中形成的概念。当代世界主要法系有三个: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以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法律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法系。其他的法系还有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中华法系、犹太法系、非洲法系等。对资本主义法影响最大的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2、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法典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大陆法系最先产生于欧洲大陆,以罗马法为历史渊源,以民法为典型,以法典化的成文法为主要形式。大陆法系包括两个支系,即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法国法系是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为蓝本建立起来的,它以强调个人权利为主导思想,反映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社会经济的特点。德国法系是以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强调国家干预和社会利益,是垄断资本主义时期法的典型。
  属于大陆法系的国家和地区除了法国、德国外,还包括意大利、西班牙等欧洲大陆国家,也包括曾是法国、西班牙、荷兰、葡萄牙四国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如阿尔及利亚、埃塞俄比亚等及中美洲的一些国家,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旧中国也属于这一法系。
  大陆法系的特点:
  (1)全面继承罗马法:吸收了许多罗马私法的原则、制度,如赋予某些人的集合体以特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所有权的绝对性,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某人享有他人所有物的某些权利;侵权行为与契约制度;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结合制度等。还接受了罗马法学家的整套技术方法,如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人法、物法、诉讼法的私法体系,物权与债权的分类,所有与占有、使用收益权地役权以及思维、推理的方式。
  (2)实行法典化,法律规范的抽象化概括化。
  (3)明确立法与司法的分工,强调制定法的权威,一般不承认法官的造法功能。
  (4)法学在推动法律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法学创立了法典编篡和立法的理论基础,如自然法理论、分权学说、民族国家理论等,使法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任务由法学家来完成。
  3、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英国法系,是以英国自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它的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英美法系首先起源于11世纪诺曼人入侵英国后逐步形成的以判例形式出现的普通法。
  英美法系的范围,除英国(不包括苏格兰)、美国外,主要是曾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国家和地区,如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缅甸、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等。中国香港地区也属于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特点:
  (1)以英国为中心,英国普通法为基础;
  (2)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遵循先例;
  (3)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向后看”的思维习惯;
  (4)在法律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作用;
  (5)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
  (6)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
  4、两大法系的比较
  首先,法的渊源不同。
  其次,法的分类不同。
  第三,法典编纂的不同。
  第四,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
  最后,在法律术语、概念上也有许多差别。

蒙古帝国西征属于中国历史吗?历史上的蒙古帝国属于中国还是蒙古呢?

蒙古帝国西征倒底属不属于中国历史呢?这个话题很敏感,如果放在国外那可能扯一大堆,欧美历史学家把蒙古西征看得比元朝都重要,尤其俄罗斯还时不时因为西征这事把他拍成电影,喜欢选择在蒙古国取景,而不是国内有众多名迹的横店,毕竟蒙古历史肯定离不开中国元素。俄罗斯拍了部《拔都汗》挺有意思的,可剧情过于西化,相对于前两部《成吉思汗》哪还是有差距的,俄罗斯在拍,日本也在拍,就连美国也在跟风,拍了部《马可波罗》。为什么国外这样纷纷热捧元剧,而中国却显得很冷淡,《成吉思汗》虽然很成功,可《忽必烈》却一直迟迟未拍,众多元史资料欠缺,断层严重。


蒙古帝国不单纯是中国王朝,它最主要还是世界帝国。不但拥有中国,还拥有俄罗斯,波斯,中亚,等国。所以说,蒙古西征不属于中国历史,它已经跑到中国之外打仗去了,怎么能以中国自居,现在教科书上也没有过多提及蒙古西征,包括成吉思汗和忽必烈之间那段历史,反而蒙古国却把它看的很重,各个地方有蒙古帝国全盛版图,还有蒙古帝国历代君王雕像,像成吉思汗,窝阔台,拔都,蒙哥等,这也难怪中国为什么不过多提及,归根结底它就不是中国史。忽必烈之前那段元朝历史不叫元朝,而叫大蒙古国,国都在哈拉和林,就是今天的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附近,成吉思汗包括窝阔台大部分在蒙古国地区活动,皇营迁来迁去,还是在哪转悠,他们并没有用中原皇帝称号,改年号,和国号,而用代表草原的汗来称谓,可见他们对汉法不屑一顾。蒙古帝国之所以分裂主要是因为忽必烈的汉法导致,西方诸王不承认,那蒙古西征不算中国历史。


蒙古西征范围很广,第一次西征由成吉思汗主导到中亚,伊朗,第二次则由拔都率领到俄罗斯,欧洲。第三次则由旭烈兀统帅到伊拉克,叙利亚。这三次西征后,蒙古帝国瞬间快要征服全世界,当时大部分高度文明都在蒙古铁蹄之下,印度当时以北也沦为蒙古手下。蒙古西征建立了好多个汗国,波斯伊儿汗国,俄罗斯金帐汗国,中亚察合台汗国演变帖木儿帝国,后来印度也有莫卧儿国,最后统一了印度。俄罗斯也不例外,金帐汗国也分裂好多汗国,都成了当地政权,波斯也一样。中国的元朝呢,早已分奔离西,明朝哪能有时间将它们臣服到脚下呢,如果明朝继承元朝疆域,发动西征,征服帖木儿帝国,那它的西征才算中国历史,可他没有这样做,反而仍在中国发展自己的王朝。蒙古帝国那段历史不被提及,最主要还是它属于草原帝国,而非中原王朝,蒙古帝国中央在外蒙,语言,文化,政治都相对靠近草原,他们并没有以中原正统自居,离农耕文明还相差甚远。

而忽必烈元朝被证实,是因为它各方面达到要求,所以被当做中原王朝,忽必烈建立行中书省制,建都北京,建立元朝,统一中原,改年号,称皇帝,祭天,祭祖,朝服礼仪,尊孔儒之道,元帝国南迁农耕地区正好印证它属于中国历史。忽必烈建元后,还把以前几位大汗以中原皇帝定位,采用蒙汉双重身份,成吉思汗为太祖,窝阔台为太宗,贵由为定宗,蒙哥为宪宗,元朝似乎把之前蒙古帝国合法化了,但仍改动不了原有的规则,他和阿里不哥之争就证明他是不合法的,窃取蒙古帝国权利,他只算革新派而已,元朝建立,蒙古帝国分裂就证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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