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有上百万军队,卫所遍布,将领为何需要靠家丁作战呢?
因为当时宦官专权,他们掌握了军队,将领们无法调动军队,所以为了保家卫国,要靠家丁作战
明朝有上百万军队,卫所遍布,将领需要靠家丁作战原因,主要是受当时制度的影响,当时由于募兵制度逐渐崛起,大量的家丁被收纳其中。
因为家丁都是精壮的士兵转换来的,可以随时上阵杀敌。而且可以取得小规模的胜利。
明朝有上百万军队,卫所遍布,却要靠家丁作战的原因是,当时曾经享誉一时的卫所制度衰落了。
到时将了要依靠嘉定,但并不代表咨询没有实力咨询还是非常强大的
明代,将领为何畜养家丁,这些家丁都作何用,有何原因?
有何原因?明朝将领蓄养家丁,是为了给自己增加兵力,主要是为了让这些家丁能够进行一些战斗,因为在这个明代的中后期,很多的明朝制度被破坏,这也就导致了军队的兵力出现了不够的情况,尤其是很多士兵逃亡到不同的地方,使军队兵力问题越发严重。
当然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很多人就把自己的家丁送往军队成为士兵,来进行守卫边境,抵抗外族的工具。这其中有一部分的家丁是一些被俘虏的外族士兵,这些外族士兵来替明朝的军队效力,虽然可能招收这些俘虏来做家丁有危害朝廷稳定的问题,但是在边境这些招募俘虏来做家丁是非常普遍的,也是很多家丁的重要来源。
再后来也很多犯了一些罪过的人和一些被流放的人也都被称作家丁使用,随着家丁人数的越来越多,所需要的花费也就越来的,从而导致很多将领为了这些家丁开始大量的兼并军屯田,派遣一些氏族来进行耕种,并从中获得一些利益,还有一些人以克扣军饷为名,组织一些士兵来贩卖一些朝廷发放的物资。
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很多人开始通过一些不好的方式来获得金钱,这也导致到了晚期的明朝,一些制度逐渐开始瓦解,边境防备松懈,越来越荒废,虽然有很多家丁,但他们只隶属于一些将领,他们不能承担起挽救大明朝的责任与义务,这也就导致了明朝逐渐走向没落,直至亡国的终点
1、财政不足,级级克扣,导致军饷不足,士兵训练给养有限,有限的军饷只能维持少数精锐,都发现下去,也无法提高全部战斗力。
2、身份维系,忠诚度高,家丁多也是地位的体现。明末是募兵制,家丁跟主将的身份依存度高,更为忠诚,武装家丁的待遇比较好,也有战斗力,关键时刻靠家丁,如李成梁作战厉害,就是家丁很多,努尔哈赤就做过李成梁的家丁。
3、明朝特别张居正之后,财政不足是个大问题,小冰河,灾害不断,国家手里没钱,九边要钱,宗室要钱,士绅不纳粮,军队经常拖欠粮饷,若是财政充足,吏治清明,也不会有清军入关了。
这个家庭是叫你们自己养起来的,其实既保护自己也适用于作战的明朝,很多时候你不要看有她的胃所致,但是胃所致大部分都是虚报的,人数是一个猥琐应该是5000人,但是实际上到了中后期的话为所可能就1000,所以打仗的时候动不动就逃跑。
我们这个家庭就不一样了,家庭就是嗯,明代将领的斯,并这个时候打起仗来都是很拼命的。
明代当时很多官员非常爱面子。家丁多虽然开销大,但面子也很大,这能够说明家里非常的兴旺,是地位的体现,所以将领们才会畜养家丁
明代将领畜养家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而且有一位将军的家丁在防倭御虏的战斗中所爆发出的强悍战力,所以之后大家都开始在家里养家丁。
明朝的屯兵制度
明代的军屯,实质上是封建国家将属于国家所有的荒地授给军士,并用军事编制强迫屯兵进行生产劳动,向封建国家交纳租税;屯田军士不过是拿着武器的国家佃客,即位国家服兵役,又承担沉重的封建剥削。这是一种落后的和残酷的封建生产关系。(杜涛:‘试论明初的军屯’,《云南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2期)因此,要想了解明代军屯的性质,就必须了解作为生产资料的土地的性质以及作为劳动力的军士的来源。
屯军进行屯地生产的土地是属于封建国家的官田。屯地的主要来源包括‘官田’、‘没官田’、‘废寺田’以及‘绝户田’,‘闲田’和‘荒田’等,其中,就其性质来讲都是系官田土,因此,明朝的军屯基本上都是以官田作为屯田。明政府从解决军饷的私利出发,将土地授予屯兵使用,屯兵对生产资料——土地只能在充当屯兵期间使用,在封建国家的官田上从事生产,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更为严苛的是,关于屯田子粒方面,‘不分等则,一概取盈’的原则,再加上不顾实际生产情况,即使是生产受灾了也要求子粒足额交纳,并且屯军要自备差役条件,这些都是对屯军的残酷压迫。
军屯制度是明代卫所兵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封建国家通过军户制度严格控制屯兵,对屯兵实行强制劳动。因此,要了解明代的军屯,就得明白屯军和军户的性质。在明代,当军是一种强制性的差役,据《明史.食货志》载:明初统治者实行‘人户以籍为断’,将天下户分为‘三等:曰民,曰军,曰匠’。为了维持庞大的军队,明政府对军户进行严格的控制,实行世袭军户法,籍不准乱,役皆永充。从性质上来说,军户的军差最为繁重,且是军户对封建国家或代表这个国家的皇帝,在人身依附关系上的封建义务。‘垛集令者,卫所著军士姓名,乡贯为籍,具载丁口,以便取补。三丁以上,卫正军一,别有贴户,正军死,以贴户补之。成祖令正军、贴户更代,贴户单丁者免。其弊也,有逃,有受抑为军,有黠者匿籍,诬攘良民充伍’(吕思勉:《中国制度史》,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这是明初的制度,仍在可承受范围内,直到后来‘重役’的出现,‘重役’就是强令一个军户出一丁以上或三五丁充当正军,军户的负担大到无可复加的地步。此外,作为不从事征操的屯军,仍要军法从事,也就是说屯军的自由受到了更大的限制。
除了这些,屯军还遭受了残酷的封建剥削。照理说,屯军(这里主要是指屯田军余)的主要任务是进行生产活动,并不需要承担其他的劳役,但实际上,屯军除了屯种及支付有关屯种的一切负担外,还被迫承担其他额外的差役,如征操守备、修渠筑堤、转输运粮等。以上还仅仅是官役而已,此外,屯军还经常被很多官僚势要驱使充当私人差役,这些都加大了对屯军的负担,及至后来的屯军出逃,典卖土地等也就不足为奇了。不仅如此,在关于田租方面,屯军受到了压迫比其他的民户等人要深的多,屯地的生产不仅要留作自用,还要上交屯田子粒,而军屯的屯租是民田的三倍多,一般官田的一倍多,与设官田相等,由此便可见一斑。
明朝的军制,开初是寓兵于农。明太 祖朱元璋实行军民分籍制度,编为军户的农民世代为兵。政府把他们按照卫所的编制组织起来,进行屯田。沿边卫所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种。每名军士给田五十亩和耕牛农具。收获所得以十二石归军士自己食用,余下的作为本卫所军官的俸粮和储积。在这种制度下,政府只对屯田情况进行督察,不用给饷。所以朱元璋曾不无得意地说:吾养兵百万,不费民间一粒粟。可是,后来法久弊生,军队的屯田多被军官、豪右和内监占夺。即如卢象升所言:“塞上民田少而军地多。因循日久,俱为豪右所占。是以屯日益窘,军日益贫。甚至当军者无地,种地者非军,豪强侵霸以肥家,公私因是而交困。”英宗以后,沿边的战事逐渐增多,“疆场戒严”,相应而来的是军队训练和戍守的时间增加,农事自然受到影响。还有不少屯地被持敌对态度的少数民族所占领,出现“田在敌外”的情况。军屯既败坏得有名无实,商屯又由于开中盐法的废弛而破坏无遗,朝廷只有从国家财政中拨给饷银。万历以后,国家财政入不敷出,拖欠军饷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加上官吏的克扣,士卒能领到的饷银就很少了。在明末灾荒连年,粮价陡涨的情况下,士兵的生活更陷于绝境。天启七年八月,陕西巡抚胡廷宴的疏中说:
“临巩边饷缺至五,六年,数至二十余万;靖卤边堡缺二年、三年不等;固镇京运自万历四十七年至天启六年,共欠银十五万九千余两。各军始犹典衣卖箭,今则鬻子出妻;始犹沿街乞食,今则离伍潜逃;始犹沙中偶语,今则公然噪喊矣。”
崇祯年间,卢象升任宣大总督时,在巡视山西边防后给朝廷的报告中说:
“今逋饷愈多,饥寒逼体。向之那钱借债勉制弓矢枪刀,依然典卖矣。多兵摆列武场,金风如箭,馁而病、僵而仆者且纷纷见告矣。每点一兵,有单衣者,有无袴者,有少鞋袜者,臣见之不觉潸然泪下。”
“所辖之军,其饷银自去年十一、二月到今,分毫未领也。各军兵虽复摆墙立队,乘马荷戈,而但有人形,全无生趣。往时见臣督临,犹跪路跪门,纷纷告讨。此番则皆垂首丧气而已。彼其心岂不甚苦,势岂不甚危,情岂不甚迫?盖知臣无以应之,讨亦如是,不讨亦如是,故付之含泪不言耳。微臣知此,亦不觉泪从心底出也。况时值隆冬,地居极塞,胡风朔雪,刺骨寒心,微臣马上重裘,犹然色战难忍,随巡员役,且有僵而堕马者。此辈经年戍守,身无挂体之裳,日鲜一餐之饱。夫独非圣明宇下苍生、臣等怀中赤子乎?铤而走险,所不忍言,立而视死,亦不忍见。一镇如此,三镇可知。”
军政败坏还表现为军队战斗力严重削弱,兵变和逃亡层出不穷,军事纪律废弛已极。
明末官军战斗力的脆弱,无论在对满洲贵族的战争中,还是在镇压农民起义的过程中,都可以举出大量的例证,这里就不细说。只附带谈一下家丁和亲军的问题。明后期,将领克扣士卒粮饷是一个极其普遍的现象。他们用脧削所得,过着花天酒地的糜烂生活,且向兵部官员、监视太监和纪功御史等人行贿,营求升迁或开脱罪责。这就决定了他们同士卒的矛盾必然激化,平时摩擦甚多,战时更不可能做到上下齐心。将领们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和地位,采取了自养家丁的办法。他们把克扣来的钱财拿出一部 分,豢养一小批经过挑选的士兵,给予较好的生活待遇和马匹器械等装备。将领即便革职离任,家丁也依旧由他们带回原籍供养。这样,到了关键时刻,家丁就成了将领邀功的王牌或逃命的盾牌。戴笠曾经指出,明朝边将“一万额兵,止有六千,以四千为交际、自给、养家丁之用。沿袭既久,惟仗家丁以护遁、冒功,而视彼六千为弃物。弃物多而家丁少,终不能以御敌。”可见,家丁制度是明朝后期军政败坏情况下出现的一种畸形产物,它标志着官军逐渐由维护整个地主阶级统治的力量,蜕变成为将领们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正是由于存在着这种不成文的家丁制度,我们在论述明末官军时,既要看到它在总体上十分虚弱,又要看到那些军阀们在个别场合,还是可以拿出一批亡命之徒来孤注一掷。
明末的兵变是统治集团危机的一个重要表现。万历以来,军队由于缺饷而哗变的事件已时有所闻。天启年间,福宁、杭州等地也先后发生兵变,还有援辽军队哗变于河北玉田县的事。崇祯年间,情况更为严重,以至于“饥军哗逃,报无虚日。”如元年七月,辽东宁远官军缺饷四个月,士卒们枵腹难忍,群起哗变。辽东巡抚毕自肃、宁远总兵朱梅都被叛兵捉住,“棰击交下”,毕自肃惭愤自尽。又如二年底至三年初,山西勤王兵哗于近畿,甘肃勤王兵哗于安定;崇祯八年,川军哗变,总兵邓 被火焚死;崇祯九年,宁夏饥卒因缺饷而哗变,巡抚王揖被杀。这仅是其中比较典型的例子。哗变的兵丁有一部分参加了农民起义,由于他们受过正规的军事训练,对于提高农民军的作战能力起了一定作用。
卫所是明朝一种屯兵的制度,一卫就相当于一个军事和后勤(军人家属等)的基地,而哨所一般是指简单的军事观察点而已
明朝的军事制度叫做卫所制
算是半兵半民,没什么战斗力
文章标题: 明朝的灭亡是否与后期军队的家丁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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