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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古代,一户村民被“村八分”后有改过的机会吗

时间: 2022-08-04 14:01:19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10次

日本古代,一户村民被“村八分”后有改过的机会吗

古代与台湾有关的事,高分

1三国 2隋朝 3元朝 4清朝rnrn 原题是“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写出以下时期发生的历史事件,证明上述论断”
  台湾是我们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同中国大陆的渊源深厚而久远。在远古时代,台湾和大陆本来连在一起。后来由于地壳运动,相连结的部分陆地沉为海峡,台湾遂成海岛。

  台湾海峡的海底就像一条河谷,有向南和向北两大河系,这是当它还是陆地时,被河水冲击、侵蚀而形成的,最深处不过100米,大多数地方的深度只有50米,而在1.5万年以前,东海海面比现在低130米左右,这在地质上说明两岸原来是一个板块,台湾、澎湖等岛屿就在祖国东南沿海的大陆架上,与福建省相连接。

  现代科学还证明,台湾不仅是东海大陆架的一部分,而台湾的基本地形,与大陆的地块相同,在地质成分上,是与福建、浙江两省相同的酸性火成岩体。所以,后来有人送给台湾一个雅号——“浮福建”,意思是说,台湾是福建省漂浮在海上的部分。

  从台湾岛的考古发现来看,祖国大陆的文化在旧石器时代就已传到台湾。台湾各地相继发掘出土的石器、黑陶、彩陶和殷代两翼式铜镞等大量的文物证明,台湾的史前文化与祖国大陆同属一脉。自有史籍记载以来,台湾的开拓、发展和疆域的完整统一,始终是与中华儿女的辛勤劳动和英勇捍卫分不开的。台湾的历史,是中国历史的一个组成部分。

  台湾的早期开发,凝聚着我们祖先的血汗,融汇着我们民族的精神。在中国的史籍记载中,台湾在战国时代称为“岛夷”,前后汉和三国时代称“东鲲”、“夷洲”,隋、唐以后称“流求”,明万历年间正式在公文上使用“台湾”的名称。

  据古文献记载,中国大陆军民东渡台湾,垦拓、经营台湾岛,最早可追溯到1700多年前的三国时代。公元230年(三国吴黄龙二年),吴主孙权曾派将军卫温、诸葛直率领1万水军渡海到达台湾。这是中国大陆居民利用先进的文化知识开发台湾的开始。吴人沈莹所著《临海水土志》中,就曾详细记载了当时台湾的生产和生活形态。到了6世纪末、7世纪初的隋代,大陆和台湾的接触增多。据载隋炀帝曾3次派人到台湾,“访察异俗”,“慰抚”当地居民。是时,大陆和台湾已有贸易往来。此后由唐到宋的600年间,大陆沿海人民,特别是福建泉州、漳州一带居民,为了躲避战乱兵祸,纷纷流入澎湖或迁至台湾,从事垦拓。至南宋时,澎湖划归福建泉州晋江县管辖,并派有军民屯戍。大陆和台湾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联系日渐频繁。

  元代进一步加强了对台湾的管理。公元1292年(至元二十九年),元世祖忽必烈派海船副万户杨祥、礼部员外郎吴志斗和珍部员外郎阮监到台湾“宣抚”。公元1335年(后至元一年),元朝正式在澎湖设“巡检司”,管辖澎湖、台湾民政,隶属福建泉州同安县(今厦门)。中国在台湾设立专门政权机构,也自此开始。

  明朝以后,大陆与台湾的人民往来不绝。公元1402—1424年(明成祖永乐年间),航海家“三宝太监”郑和率领庞大的舰队访问南洋各国,曾在台湾停留,给当地居民带去工艺品和农产品。至今民间传说高雄凤山的特产“三宝姜”,就是郑和遗留下来的。15世纪以后,倭寇不断骚扰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明朝政府在澎湖增设“游击”,“春秋汛守”;同时在基隆、淡水二港驻屯军队。

  到17世纪20年代的明朝末叶,大陆居民开始大规模移居台湾,给台湾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以极大的推动。其时,福建人颜思齐、郑芝龙为抗拒官府欺压,率领闽粤居民迁居台湾,一面从事农耕、贸易,一面组织武装力量抗御倭寇和荷兰人的侵扰。公元1628年(明崇祯元年),时值福建大旱,百姓无以为生,郑芝龙(后官至都督同知)组织灾民数万到台湾,“使垦荒食力”,各地逐渐形成了许多村落。台湾自此进入了大规模的开发时期。

  16世纪中叶以后,美丽富饶的台湾成为西方殖民主义者凯觎的对象。西班牙、葡萄牙等列强相继侵扰台湾,或掠夺资源,或进行宗教文化侵略,或直接出兵占领。17世纪初,荷兰打破了西班牙和葡萄牙人的殖民霸权地位,来到东方,积极参加对殖民地的掠夺。它先后于1602年(明万历三十年)和1622年(明天启二年)两次侵占澎湖。1624年(明天启四年)。明政府出兵将荷兰殖民者逐出澎湖,俘获荷军主将,余众逃往台湾南部,侵占了大员(今台南市安平区)。两年后,西班牙人又从吕宋入侵台湾,占据了基隆和淡水一带。1642年,荷兰人夺取了西班牙人在台湾北部的据点,台湾自此沧为荷兰的殖民地。

  荷兰殖民者盘踞台湾38年,先后在台湾修筑城和普鲁文遮堡(赤嵌楼),作为进行殖民统治的中心。但其占领区实际只有南部沿海有限的地区,以及北部的基隆、淡水两港,而且它的统治一直是极不稳固的。荷兰殖民者对台湾同胞进行残酷的盘剥,不断激起台湾人民的反荷斗争。1652年由郑芝龙旧部郭怀一领导台湾军民发动的起义,是规模最大的一次。起义群众曾一度攻克热兰遮城,6000人在起义中壮烈牺牲。这次起义愈发坚定了台湾同胞收复国土的斗争决心。九年以后,他们终于配合民族英雄郑成功驱逐荷虏,收复了台湾。

  郑成功是郑芝龙之子。生于1624年,早年郑成功以厦门为根据地,起兵抗清,被明桂王封为延平郡王。因进攻南京受挫,后回师厦门,大修船舰,倾力筹划驱逐侵据台湾的荷兰人,收复国土。1661年(清顺治十八年)农历四月二十一日,郑成功留下部分兵力守卫厦门、金门,亲自率领2.5万名将士及数百艘战船,从金门料罗湾出发,经澎湖,向台湾进军。农历四月二十九日,郑军在台南鹿耳门内禾寮港登陆,在台湾同胞的积极支援下,与荷军展开多次激战,最后将荷兰殖民总督和残敌围困在热兰遮城内。郑成功在致荷兰殖民总督揆一的“谕降书”中严正指出:“然台湾者,早为中国人所经营,中国之土地也,……今余既来索,则地当归我”。在围城9个月之后,荷兰殖民总督于1662年(清康熙元年)农历二月一日不得不签字投降。自此,中国人民收回了被荷兰殖民者侵占的台湾宝岛。

  郑成功收复台湾后,废除荷人的殖民制度。改赤嵌楼为承天府,置2县,设安抚司于澎湖,戍以重兵,总称台湾为东都。为纪念故土,改称热兰遮城堡为安平镇。同时实行屯田政策,令数万军眷随军赴各地大肆垦荒,在台湾南部和西部的琅 、彰化、云林、新竹等地形成一大批村镇。

  但郑成功收复台湾不久,即不幸于1662年农历五月八日染病身亡,时年仅39岁。尔后,其子郑经,孙郑克爽前后治理台湾22年。郑氏祖孙三代治理台湾,奖励制糖、制盐,兴办工商业,发展贸易,开办学堂,改进高山族的农业生产方式。这些措施,推动了台湾经济、文化的迅速发展。这在台湾历史上是一个重要的开发和发展时期,史称“明郑时代”。

  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清政府派军进攻台湾,郑克爽率众归顺。自此台湾在清政府直接统治之下。

  1683年,清政府统一台湾之后,翌年在台湾设1府3县,隶属福建省。台湾重新纳入中国中央政府的统一管辖之下,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与大陆的联系更加密切了,成为国家统一整体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从1760年(清乾隆二十五年)以后,出现了大陆居民再度大规模移居台湾的高潮,到1811年(清嘉庆十六年),不包括山地的高山族同胞,台湾居民已超过200万人,较郑氏父子治台时增加近10倍。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清政府陆续在台湾增设行政机构。1885年(清光绪十一年),将台湾建为行省,派刘铭传为第一任巡抚。刘铭传广招福建、广东等地居民迁台,进行大规模的开发,先后设立抚垦总局、电报总局、铁路总局、军械局、通商局、矿油局、伐木局等机构;修筑炮台,整顿防务;架设电线,创办邮电;铺铁路,开矿山,造商轮,发展工商业;兴建中西学堂,发展文化教育等。其中有些建设项目,在当时全国尚属创举。例如台湾铁路不但是全国最早的铁路之一,而且是中国自己集资修成的

  清政府治理台湾的200余年间,台湾的封建经济得到迅猛的发展。全省各地相继出现许多富甲一方的大地主大商人。但与此同时,台湾人民反抗清王朝暴政和封建地主剥削的斗争也不断高涨,且与大陆人民的反清斗争遥相呼应。事实表明,凡较大的起义组织几乎都是从大陆传入的。如1786年台湾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农民起义,就是大陆人民的反清秘密团体“天地会”传入台湾后,由台湾“天地会”首领林爽文、庄大田领导的。起义军众达十数万。清政府调动浙江、湖南、广东、广西、贵州、四川等数省兵力驰台镇压,历时1年2个月,始得平定。太平天国定都南京前后,台湾天地会、小刀会,又与之呼应,多次起义。

  台湾同胞富有高度的民族爱国精神。他们在反抗国内反动统治的同时,为了抵御外患,同全国人民团结一致,同仇敌忾,进行了英勇的斗争。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起,台湾和大陆边沿各省份成为我国反帝斗争的最前线,直接承担着中华民族的忧患。在鸦片战争期间,台湾同胞动员组织了人数2倍于当地戍兵的抗英民团,并捐资输银,共赴国难。他们和官兵一道击退了入侵的英军,粉碎了敌人试图侵占台湾的阴谋,赢得了抗英斗争的胜利。当时台湾兵备道姚莹在其《奉逮入都别刘中丞书》中写道:“台湾擐甲之土,不懈于登陴,好义之民,咸奋于杀敌……卒得保守岩疆,而获安,未烦内地一珍一矢者,皆赖文武士民之力也”。鸦片战争之后,台湾同胞还先后击退了美国、法国和日本的多次入侵。

  早在16至17世纪,日本就曾数次出兵窥伺台湾。19世纪后半叶,日本经过“明治维新”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力图跻身列强,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1894年它发动了中日战争(甲午之战),翌年3月攻占澎湖。腐败的清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将台湾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台湾从而沦为日本的殖民地,开始了长达50年的日据时期。

  日本占据台湾后,在台北设有总督府,作为统治台湾的最高机构。并在各地建立乡镇公所,实行警察、保甲制度,对台湾实施殖民统治和“皇民化”教育。同时,基于发展本国经济的需要,初时把台湾作为其发展农业和农产品加工基地,使台湾加工工业和交通运输逐步得到发展。二次大战期间,日本为配合军国主义的南进政策,又进一步在台湾发展与军事有关的各类工业,扩大了工业在全岛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使台湾开始由传统的以农业经济为主的社会逐步向半资本主义半封建的以工商业为主的社会形态转变。据统计,抗战结束前夕,台湾工业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已由20世纪初期的约占7%上升到约占18%。与此同时,台湾劳工阶级也在此转变中逐步萌芽发展起来。1920年,台湾约有劳工4万多人;至1937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时,增至8万余人;到了1943年,台湾劳工已达20余万人。

  从1895年台湾沦失,到1945年重新光复的整整半个世纪中,不堪忍受亡国奴生活的台湾同胞,为了维护中华民族的尊严,保疆卫国,光复失地,与日本侵略者进行了长期的、不屈不挠的英勇斗争,从而在中国人民抗战史上谱写了光辉而壮丽的篇章。

  反对割台议和的斗争 1895年割让台湾的马关条约签订的消息传出后,举国哗然,人人“痛心疾首”,万分愤慨。康有为、梁启超等集十八省举人千余人“公车上书”,反对割地求和,主张变法图强。在北京参加会试的台籍进士、举人,联名上书清政府都察院,痛陈:“数千百万生灵皆北向恸哭,闾巷妇孺莫不欲食倭人之肉,各怀一不共戴天之仇,谁肯甘心降敌!”“以全台之地使之战而陷,全台之民使之战而亡……虽肝胆涂地而无所悔。”清廷各级官吏亦纷纷上书,陈述台湾为中国东南七省藩篱,“今日无台湾,明日即可无南洋;中国虽大,虽一日之间,可以瓜剖立尽”。谭嗣同怒斥清廷“一旦苟以自救”,举疆土而赠之于人,“其视华人之身家,曾弄具之不若”。台湾绅民电奏清廷:“割地议和,全台震骇。……臣桑梓之地,义与存亡;愿与抚署誓死守御。设战而不胜,请俟臣等死后,再言割地……”。

  马关条约签订之次日,全省同胞哭声震天,悲愤无可抑制的台北人民鸣锣罢市,民众拥围抚署,反对割台,并要求饷银不准运出,军械制造局不准停工,税收全部留作抗击日寇之用。丘逢甲等一批台籍士绅还试图以“自主”的办法抵抗日本的占领,建立“台湾民主国”,并要请政府台湾巡抚唐景崧任总统。《自主宣言》中称:“推拥贤者,权摄台政;事平之后,当再请命中朝,作何办理。”但随着唐景崧私自逃回大陆,12天之后,这个“民主国”即告解体。

  武装抗击日寇占领 日军侵占台湾后,清政府敕令其驻台巡抚唐景崧等官员离台。台湾同胞纷纷拿起武器,自行组织抗日民军,保卫祖国疆土。他们持续进行了前后长达7年之久的武装斗争。

  初时,台湾同胞在各地配合一度拒不奉诏的黑旗军首领刘永福等清军官兵在新竹、大甲溪、彰化、嘉义和台南一带与日寇拼死搏斗。他们手拿土枪和长矛,凭血肉之驱,前赴后继,猛扑敌寇。其中尤以彰化和嘉义保卫战最为激烈、悲壮,抗日民军首领徐骧等人、黑旗军的将领以及刘永福新军七星队的大部都壮烈牺牲。一个日本人当时记载道:“不论何时,只要我军(日军)一被打败,附近村民便立刻变成我们的敌人。每个人,甚至年轻妇女都拿起武器来,一面呼喊着,一面投入战斗。我们的对手非常顽强,丝毫不怕死。他们隐藏在村舍里,当一所房子被炮火摧毁,他们就镇静地转移到另一所房子里去,等一有机会就发动进攻。”

  台南抗敌的最后阶段极为艰苦。清政府一再严令禁绝大陆各地支援台湾,黑旗军和民众军械粮饷俱绝,队伍饿极不能起。在此情况下,刘永福坚持抗日5个月后,不得不被迫登轮退返大陆。台南遂于1895年10月20日沦陷。至台南失守时止,台湾军民总共毙伤敌3.2万余人,占日寇侵占初期兵力的一半以上。

  台南失陷后,台湾各地人民继续坚持武装抗日。他们在台北的深坑、云林铁国山,嘉义台南之间的番仔山、凤山附近及屏东潮州等山区先后建立抗日据点。抗日民军队伍少则数百人,多则数千人。他们进攻日寇军营,袭击日寇官署,抗击敌人一次又一次的疯狂扫荡,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简大狮是台北农民抗日武装的领袖之一。1896年元旦,他率领队伍同其他民众武装一道直袭台北,攻入市区。其后,简辗转至厦门。日寇杀其妻以泄愤,并向清政府将他本人索去。简就义前慷慨陈词:“我简大狮,系清国台湾之民。……日人虽目我为土匪,而清人应目我为义民。况自台湾归日,大小官员内渡一空,无一人敢出首创义举,唯我一介小民,犹能取胜众万余,血战百次。自谓无负于清。……愿生为大清之民,死为大清之鬼”。

  辛亥革命前后的武装起义 在日本侵略者的残酷镇压之下,台湾人民的武装抗日斗争经历了一个短暂的低潮时期。1906年以后,在祖国大陆兴起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影响下,台湾同胞又不断地举行爱国武装起义,反对日本的殖民统治。著名的有:1907年新竹的北埔起义;1912年南投的林圮埔起义;1913年的苗栗起义;

  915年台南的西来庵起义等。其中苗栗起义是辛亥革命直接影响下较大的一次爱国抗日斗争。领导人罗福星是孙中山先生的同盟会派赴台湾的人员之一。罗以其家乡苗栗为据点,建立中国革命党台湾支部,在台北、基隆、桃园、台南等地发展组织,宣传革命,筹划起义。事败后近千人被捕,20余人惨遭杀害。罗福星就义前的绝命诗说:“海外烟氛突一岛,吾民今日赋同仇,牺牲血肉寻常事,莫怕生平爱自由。……背乡离井赴瀛州,扫空东庭指顾间,世界腥膻应涤尽,男儿不误大刀还。弹丸如雨炮如雷,喇叭声声战鼓催,大好头颅谁取去,何须马革裹尸回。”西来庵起义是爱国志士八清芳、江定、罗俊等人组织的。他们以台南西来庵等处为据点,训练骨干,筹划起义,号召全省同胞“奋勇争先,尽忠报国,恢复台湾”。参加者遍及台北、台中、南投、嘉义、屏东等地。因事机为日警获悉,余、江等率千余人临时举事,血战七昼夜。起义失败后八清芳等九百多人被处死刑,被日寇滥杀的群众竟达数万人,引起了世界震惊。

  “五·四”以后的民族解放运动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俄国十月革命和祖国大陆的民族民主革命运动的巨大潮流影响下,台湾同胞进一步掀起了有组织的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潮,并和祖国的革命斗争密切相联系,成为中国民族解放运动的重要一环。1920年1月,受“五·四”运动的直接影响,留日台湾籍青年学生产上先在东京创立“新民会”,并仿照北京的《新青年》发刊《台湾青年》杂志,进行民族主义思想的启蒙宣传。随后,留日和旅居北京、上海、广东、厦门、南京等地的台湾籍学生相继成立“台湾青年会”、“台湾学生联合会”,“中台同志会”等组织。1921年10月以蒋渭水为主联合林献堂等人于台北成立旨在“唤起汉民族自觉、反对日本民族压迫”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启蒙团体“台湾文化协会”,提出“反对民族差别”、“反对奴化教育”,“获得参政权”等口号。广东中山大学等校的台籍学生在郭沫若等人影响下,建立“广东台湾革命青年团”。在该团发表的《告中国同胞书》中呼吁:“勿忘台湾”,“台湾乃中国之台湾,民族乃中国之民族,土地乃中国之土地”。在这同时,台湾各地农会和各种工会组织如雨后春笋,纷纷建立起来。1928年4月,在大陆的台湾籍中国共产党党员和留学日本的共产主义者,在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于上海成立了台湾的党组织,即日本共产党台湾民族支部。台湾新兴的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民众党亦登上政治舞台。各派政治力量急速组合。台湾历史上首次出现了农民运动和工人运动蓬勃发展的局面。同年底“台湾农民联合会”领导下的会员达3万多人。各种工潮此起彼伏,工人的阶级意识迅速提高。他们把自身的经济利益同民族的阶级的利益结合起来,提出了“支持中国工农革命”、“反对帝国主义战争”、“打倒日本帝国主义”等鲜明的战斗口号。

  在台湾民族解放运动高涨的形势鼓舞下,居住在台中浊水溪上游雾社的高山族同胞,因不堪日寇的奴役和压迫,于1930年10月27日举行武装暴动。这就是震憾中外的雾社起义。他们在捣毁十几处日寇警察分所之后,退入深山,同6000多名日本军警激战20余天。许多高山族妇女,为激励丈夫杀敌而无后顾之忧,集体跳下悬崖。最后高山族同胞弹尽粮绝,起义领袖等自戕以殉。

  高涨的民族民主运动猛烈地冲击着日本在台湾的殖民统治。1931年夏,日本殖民统治者对台湾同胞开始全面大镇压,实行白色恐怖。无数台湾同胞、爱国进步人士被囚人铁牢,惨遭迫害。但是,台湾人民并没有被法西斯暴行所征服,他们继续进行各种形式的斗争,直到取得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

  根据历史的事实,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国际协定重新肯定了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的《开罗宣言》中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后又有苏联参加签署的《波茨坦公告》中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中的条款,无条件投降。中国人民经过8年的艰苦抗战,付出了巨大的牺牲,终于同全世界人民一道,打败了日本侵略者,使台湾重新回归祖国的怀抱,结束了台湾同胞蒙受日本帝国主义奴役的屈辱历史。同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在台北举行台湾省日军受降仪式。会后台湾省行政长官代表中国政府正式宣告:自即日起,台湾及澎湖列岛所属的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置于中国主权之下。台湾全省同胞欣喜若狂,家家户户张灯结彩,祭告祖先,通宵欢饮。台北市各界民众数万人举行环市大游行,欢呼回到祖国的怀抱,庆祝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

  抗日战争胜利后,全国人民渴望和平,实现民主,建设独立、自主和富强的新中国;但是依附于美国的国民党政府却发动了全国规模的反共内战。它一方面大举进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广大解放区,一方面对国民党统治区人民疯狂搜刮、大肆迫害,企图把中国重新拖回黑暗的世界。这就不能不激怒了全国人民,迫使人民起来与之进行坚决斗争。1947年2月28日,在全国民主革命的高潮下,台湾全省人民举行了反对国民党政权的武装起义。“二·二八起义”得到全国各阶层人民的深切同情。中共中央给予热烈支持,指出:“台湾人民的武装自卫乃是被迫的,是必要的,是正义的,是正确的”;宣布“解放区军民必定以自己的奋斗来声援你们,帮助你们。”“二·二八起义”在国民党政府的血腥镇压下虽然失败了,但它又一次表现了台湾同胞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

  1949年10月1日,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推翻了国民党政府,新中国宣告诞生。中国历史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纪元。在祖国大陆解放的前夕,蒋介石以及国民党的部分军政人员跑到台湾,他们依靠美国的庇护与支持,在台湾维持偏安局面,使台湾与祖国大陆再度处于分裂状态之中。
孙权去过琉球。郑成功收复台湾

河南男子杀害父亲,村民:死有余辜,父亲究竟做了什么事?

河南许昌,男子小辛开车将父亲辛某撞倒在地,然后在调转车头时辗轧了倒地的辛某,致其死亡。一审法院认定小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小辛不服,提起上诉。


1、都说血浓于水,小辛杀害父亲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原来在2年前,辛某出轨后被妻子周某发现,二人多次发生争吵。每次争吵时,辛某都要打周某一顿。事发前一两天,辛某酒后在家撒野,还拿着刀声称要砍死周某。周某因害怕,便偷偷打电话向儿子求救,儿子小辛立即把周某接到了家中照顾。辛某发现后,打来电话,声称如果周某敢回家就拿刀砍她。事发当天,辛某打电话称要见个面,还说了句:“咱这一家都别过了。” 小辛挂断电话后独自驾车前往。按照小辛的供述,他当时开车撞辛某只是想吓唬他,谁知误将辛某碰到在地,之后在调头返回时,又失误辗轧了辛某。


2、根据小辛的供述,他应该是想让法院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根据《刑法》的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具有预见的可能性。只是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轻信能够避免,最终造成他人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且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期限,一般是3~7年有期徒刑。如果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法院并不会因为辛某的恶劣行为,就偏信小辛的一面之词。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辛作为一个成年人,理应知道机动车撞人可能产生的后果,而其驾车撞向父亲的行为,是放任或期待这种危害结果的实现。

因此,小辛具有非法剥夺辛某生命的主观故意,同时也造成了辛某死亡的客观事实,符合故意杀人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终,小辛被判处了无期徒刑。可是小辛不服一审的判决,他认为量刑过重。

3、那二审法院会对小辛减轻处罚吗?在二审期间,辛某的家属均对小辛的行为表示了谅解。二审法院认为,小辛在有自首行为的情况下,一审法院仍判决无期徒刑,显然是量刑过重。根据《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有自首行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没有赔偿,但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而且,警方在检查辛某尸体时,确实发现了辛某身上藏了一把刀,结合辛某所说要一家人都别过了,可以认定辛某主观上具有了杀人的故意。因此,二审法院对小辛的刑期进行了改判,判为12年有期徒刑。


4、最后,辛某已死,小辛坐了牢,这个结果实在令人唏嘘不已。其实小辛完全没必要出此下策。辛某长期对周某实施家暴,小辛可以搜集证据,然后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协助周某与辛某离婚。这两种方法都能帮助周某脱离苦海,又何必采取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式呢?

我想,当周某看到儿子为了保护自己,而杀害生父,最终还被判入狱,她的心应该比谁都痛吧。

这位父亲触犯了道德底线,他把魔爪伸向了儿媳。惹怒儿子,这才导致儿子杀害父亲。今天给大家讲一讲事情的详细经过,看完之后你会发现受害者真的是死有余辜。

出生便是悲剧

李宣理出生在河南的一个山村里,他一出生就充满了悲剧。像山村里的孩子都比较多,在众多孩子里从来没有欢声笑语的声音,因为多一张嘴就代表多养活一个孩子,在李宣理三岁那年亲生父母养不起他便把他送出去了。

李宣理在10岁的那一年,悲剧又发生在他身上,他的养父因病去世,只留下养母和他自己相依为命,养母为了生活带著他马不停蹄地改嫁,就这样李宣理和养母来到了继父李某家中。李宣理成为了李某的儿子。不过李某并不是什麽慈祥的父亲,他在当地臭名远扬,李某的家庭条件也特别贫困,李某30多岁还没有娶妻。

要不是李宣理的养母离婚带著儿子著急改嫁,李某恐怕这辈子都只能打光棍了。李某虽然穷,但是他的小算盘打得可精细。他不会养闲人,所以他娶李宣理养母的原因就是想让李宣理给自己养老送终,平时就带著李宣理一起收废品。

不过李某发现李宣理就是一个木头疙瘩,不仅不认字儿,还不爱说话。说话都说不利索,这哪是什么老实人,根本就是傻子这样的继子养著他根本没用。不仅不能帮自己养老反而还是一个累赘,所以李某对李宣理的待遇一直没有好转过。

平日对这个继子不是打就是骂,根本没有把他当人看,就连李宣理成年之后也不例外,根本没有给他尊严。李宣理想要娶妻生子传宗接代也根本没可能。因为李宣理人傻,成年以后也没有什么积蓄,谁愿意把女儿嫁给他呢?不过傻人有傻福,有一个家庭相中了老实巴交的李宣理硬是要把闺女嫁给他。

继父要求分家

说李宣理走了大运也不是,因为李宣理去对方家了解了一下情况,发现那户人家的闺女患有先天性脑瘫,生活无法自理。智商也非常低下,这样的女儿根本嫁不到好人家,赶紧让她嫁个人算了,李宣理一开始是不能接受的,可是转念一想,反正自己家的条件也不怎么样。

继父的话让李宣理有些著急,因为这么多年来,继父已经成了他的不可缺少的依靠,离开了继父,他根本不知道如何支撑这个家庭,于是他哀求继父不要分家,最终继父同意不分家。

然而谁能想到,继父之所以同意,不是因为同情,而是因为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此时,李宣理的母亲已经过世,年过七旬的继父,内心时常感到孤独,既然现在抓住了李宣理的软肋,那么他又可以肆无忌惮的肆扰儿媳了。

就在父亲打骂自己的那一刻,李宣理看到了桌上的菜刀,他没有任何犹豫,拿起菜刀就砍下父亲的脖子,毫无防备的父亲瞬间血流如注,没多久就倒在地上一命呜呼。

村民感叹

这个家就这样垮了,两个劳动力一个死了,一个要坐牢,从以上李宣理的行为来看,他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考虑到其继父有重大过错,又言语和态度上激怒了李宣理,导致李宣理激情杀人,李宣理可获得从轻或减轻,最终法院判处李宣理无期徒刑,虽然妻子和儿子都由当地相关单位收容照顾,但是对于这个家来说,已经发生的破碎是难圆了。

当然这一切都是李宣理造成的,但假如没有继父这根导火索,炸弹也不会爆,此外现实生活中,类似对于脑瘫患者的侵犯不在少数,因此对脑瘫患者的看护尤其重要,一定要避免他们和品格不好的人独处一室——在管不住自己的人眼中,苹果唾手可得就是一种引诱。

在外地工作的河南小伙庞海亮,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说他在乡下的母亲,在家被人连捅了9刀,心急火燎的他,撂下电话匆忙赶往医院。看到奄奄一息的母亲,庞海亮怒火中烧,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一贯本本分分的母亲,到底是招谁惹谁了?谁又能这么狠心,对母亲下如此狠手?

在一旁护理母亲的媳妇,看到老公急了,吞吞吐吐好半天,才道出了实情:“是你爸拿刀把妈给扎了。”母亲居然是被父亲扎伤的,并且是刀刀致命,庞海亮怎么也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这是怎么回事?

母亲为何会被父亲扎伤?

母亲吴桂娟回忆说,4月16日晚上,她干完农活回到家,没过多久,在外面喝得晕晕乎乎的丈夫庞喜军就回来了。为了不让丈夫再喝,吴桂娟把酒藏了起来,然后就睡觉了。不一会儿,丈夫也上炕了,但睡到9点他不睡了,在地上来回地走。

当时,吴桂娟听见丈夫在屋里不停地踱步,不知过了多久,脚步声弱了下来,她也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突然,一股凉气把她从梦里惊了起来。吴桂娟回忆说:“我看见他拿刀扎我,一下子就惊醒了,我跟他就抢起刀来。”

从梦中惊醒的吴桂娟,又恐惧又惊讶,只是靠着下意识的本能,和丈夫抢起刀来。争夺中,吴桂娟喊小儿子:“洋洋,你爸拿刀扎我了!”小儿子庞海洋听见后,进屋就给他爸眼睛一拳,这才把刀抢下去。然而,此时母亲已经身中7刀,血流如注。

见此情景,庞海洋赶紧去找叔叔帮忙。但就在此时,丈夫庞喜军又拿刀给妻子吴桂娟身上补了两刀。刚才还是同床共枕的丈夫,忽然之间就变成了手拿杀猪刀的恶魔,而且,朝发妻身上扎了7刀还不够,还另外补了两刀。父亲为什么会对母亲下如此狠手呢?

“畏罪自杀”?父亲稀里糊涂死了

庞海亮打算马上回去,向父亲问个明白。庞海亮和弟弟回到家一看,这个不久前还凶神恶煞的爹,此刻缩在炕上,仿佛被吓破了胆一样,浑身打颤,抖个不停。庞海亮问庞喜军:“爸,你对我妈这么狠,你后悔吗?”但庞喜军说不出来话。

看到父亲吓成这样,庞海亮刚刚燃起的一腔怒火灭去了一半,想想当务之急是应该回去照顾躺在医院里还没有脱离危险的娘,临走的时候,他交代弟弟庞海洋留下照看家里,别让父亲寻了短见。

救母心切的庞海亮,找亲戚朋友借了一些钱,马上赶回了本溪,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刚到医院,一个可怕的消息就又传过来,父亲庞喜军自杀了。

原来,有村民告诉他:“看到庞喜军时,他在那山坡上,头冲上,脚冲下,这么趴着。”母亲在医院抢救,还没脱离危险,父亲又不明不白地死了,接到这个消息的庞海亮,强挺着踏上了回家的路,一进门,就看到了父亲冰冷的尸体。

给父亲收拾遗体时,庞海亮看到他头上有伤口,以为是在山上跌倒磕伤致死的。父亲从穷凶极恶到战战兢兢,如今是一具再也说不出话的尸体,这接二连三的变故,让庞海亮呆若木鸡,这时候,在一旁的爷爷开了腔:“我看他东倒西歪的,我说你回家躺一下,喝完酒回家就趴着了,我也没想到他会走。”

据庞海亮的爷爷回忆说,那天上午庞海亮走后,庞喜军就离开了家,直到当天下午3点,庞喜军还没回家,大家这才着了急。一个多小时后,庞海洋和邻居终于在离家500多米远的山坡上,找到了父亲的尸体,庞海洋发疯般的叫了起来:“我爸没有了,我爸死了。”邻居们帮着庞海洋把尸体抬下了山,等到哥哥庞海亮赶回来的时候,家里人已经开始料理后事了。

此时,庞海亮以及爷爷全家人、全村人都认为,庞喜军是畏罪自杀。而此时,对于心力交瘁的庞海亮来说,他心里最痛恨的就是那一个“酒”字,如果不是因为这个“酒”字,父亲就不会喝多,不喝多了就不会失控,就不会用杀猪刀去捅母亲,也就不会畏罪自杀。

事情的前因后果真的就像庞海亮想的这样吗?庞喜军的死讯很快传到了警方的耳朵里,警方介入以后,又会有什么样的新发现呢?

出人意料,15岁儿子杀了父亲

据河南派出所副所长崔玉龙介绍,4月18日早晨5点10分,三台子村村支部书记打电话说,他们一个村民叫庞喜军,17日死亡了,家属的意思是,18日要出殡,要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

死了人要出殡这正常,可老庞家这个丧事却有点蹊跷,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死亡的人,应该是在第三天出殡,在家死亡的或非正常死亡的,都要在派出所开一个死亡证明,才能进行火化,而老庞家却是第二天5点10分打电话就马上要,这个情况引起了警方的关注,警方决定,马上到庞家去调查一下情况。

到庞家后,崔玉龙征求了家属的意见后,查看遗体时发现,庞喜军左眼眶青肿特别严重,而且头部左边有五厘米左右的外伤伤口,而且还有血迹。经询问庞海洋得知,庞喜军死时头上枕着一件上衣,腿朝天仰着,手里还拿着一把草。

崔玉龙觉得,这种现象很不正常,庞喜军的死不像庞家人说的那么简单,所以马上让法医对尸体进行了仔细的检验,这一下,发现了大问题。据法医介绍,打开庞喜军颅腔之后,脑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基本可以排除颅脑损伤的可能,结合颈部的勒痕,他们分析死者应该是死于窒息死亡。

这下,庞喜军的死亡原因来了个180度大转弯,由自杀变成了他杀!这个结论,可以说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可是令人惊讶的事情还在后面呢。警方传唤了庞家的两兄弟,庞海亮和庞海洋,可是还没有到警方开始问,15岁的海洋把头一扬,说出了一句震惊四座的话。

庞海洋说:“我就说了吧,我把我爸杀了。”庞海洋年仅15岁,因为家里穷,从初一开始他就辍学在家,帮忙干活了,这个稚气未脱的孩子,会狠心杀死自己的父亲吗?民警不信,庞家人更是不相信。

庞海亮的爷爷说:“我们不相信,说海洋把他爸杀了,真的不见得。”庞海亮的妻子也认为:“我到现在也不相信凶手是海洋,我绝对不相信是他。因为海洋是好孩子,在家孝顺父母,谁能相信儿子会去杀爹?不可能。”

不管庞家人如何不敢相信,小小年纪的庞海洋还是坚定地承认是他杀死了父亲,而庞海洋说,他杀爸爸的原因很简单,因为父亲不死,他们全家都不得安生。父亲庞喜军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能让海洋如此咬牙切齿地恨?

嗜酒如命终酿如此家庭悲剧

按庞家人的说法,庞喜军平时好吃懒做,全家生活的压力都落在了孩子母亲吴桂娟的身上,懂事的庞海洋,总是尽可能帮母亲负担家务。而庞喜军除了好吃懒做,最大的毛病就是嗜酒如命。

据庞海亮说:“家里一年到头种点粮食,都给他换酒,喝酒抽烟了。”没钱还好喝,一来二去,老庞家所在的三台子村一共有7家小卖店,庞喜军都有欠账,而且都是不少的酒账。一家开小卖店的村民说,庞喜军欠了他2000多元钱,他这个账从开店至今这么多年了,从来没清过账。

庞喜军每次喝醉后,都会把家里闹个鸡飞狗跳。摔盆砸碗,打骂妻儿,都成了家常便饭,这一幕幕都在两兄弟心中打下了深刻的烙印,对于弟弟海洋对父亲的恨,哥哥海亮也是感同身受。庞海亮说:“从小我妈就老被他打,谁也拦不住,谁拦就打谁,打我妈我就只能干看着,要不就是出去找人。”

为了孩子,善良的吴桂娟忍下了,但母亲的一忍再忍,并没有换来父亲的感激,反而惹来了一场杀身大祸,看到善良的母亲落得如此下场,平日里沉默内向的庞海洋,再也忍不住了,深埋在他心头的怒火终于爆发了出来。那天下午的4点左右,他瞒着家人,在离家不远的山上找到了喝得大醉的父亲,他怀着复杂的心情,用手扼住了父亲的喉咙。

证据确凿,全村人却下跪求情

谋杀亲爹证据确凿,可这在外人看来大逆不道的行为,在庞家所在的村子里却得到了完全不同的评价。一个村民说:“他爸不打他妈,他也不能出这事,他也只不过是气过头了,他妈现在还生死不明。”

还有村民认为:“俺觉得不怨孩子,孩子小,你看他妈,被他爸扎成那样,孩子很激动,所以对他爸那样,这也是情有可原的。”

被杀的父亲没人同情,都说死有余辜,而这个杀父的不孝子,却惹来了乡亲们的同情,为了保住海洋的命,村里三百多人联名上书替他求情。而在记者采访中,已经85岁高龄的爷爷和乡亲们,都跪在地上,请求放过这个年仅15岁的孩子。

庞海亮的爷爷领着全家人跪在地上,哭着对记者说:“你们来了也求求你们,你看我们家就这个情况,求你们想想办法帮帮忙,给我孙子想办法把他保出来。”

看到这一幕,每个人都会觉得心酸,如今母亲吴桂娟已经康复出院回家了,可是这个家和以往不一样了,家里一下就少了两个人,这对于吴桂娟,还有家中85岁的老爷爷来说,都是很难接受的现实。

特别是小海洋,被警方刑事拘留了以后,这个家庭少了一个主要的劳动力,本来就已经很艰难的家庭状况,更是雪上加霜了,而且除了这些以外,留在母亲吴桂娟心头的伤痕,恐怕在很长时间内都难以康复。

民警代波告诉记者:“去他家时,我们特别特别的心酸,他爷爷85岁,老泪纵横地说,我儿子庞喜军死了,我一滴眼泪都没流,你看你把我孙子带走,还不如我去呢。我们都不希望这个案子发生,当时我们也流眼泪了,但是没办法,感情,代替不了法律。”后来,庞海洋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这位被害父亲,背着儿子做出了欺负儿媳事情。也正因如此,才让男子愤怒失控,做出了伤害自己父亲举动。当村民得知事情真相后,纷纷发表感慨,觉得这位父亲死有余辜。他们在内心里,同情男子的人生和遭遇。

多舛人生,男子经历令人唏嘘

事件中男子,出生于贫穷农村,其亲生父母,在他三岁时候,因无力抚养,选择将他送人。

来到养父母家中后,男子过了几年幸福日子;养父母待他视如己出,加上男孩身份,使得他备受关心和疼爱。

这样幸福日子,并没有一直伴随男子。在他10岁那年,人生再次发生了转变,养父不幸因病去世。养母独自抚养孩子困难,便带着他改嫁。也正是这一次改嫁,造就了他的悲惨人生。

新的继父并非善良本分的人,因为好逸恶劳而在当地出名。继父30多岁,还没有结婚,也正因如此,才会被迫接纳母子二人。

继父内心有自己盘算,他想着让男子,给自己养老送终。一开始对男子还算温和、友好,时间长了以后,家庭开销使得他对男子态度,慢慢发生了转变。

平日里对男子非打即骂,在该上学年龄,也不让男子上学。反而让其跟随自己,一起拾捡破烂收废品。

复杂的成长经历,使得男子性格内向,不喜欢说话,也不愿同他人打交道。加上家境贫穷,使得男子到了适婚年龄,结婚却遥遥无期。

内心虽然羡慕同龄人成双入对,可他也深知自己条件不好,不会有人愿意将女儿嫁给自己。后来有一户人家,托人主动上门说媒,表示对方愿意将女儿嫁给男子,只要男子一家对女孩好就行。

得知这个消息,男子内心激动不已。了解之下才明白,对方肯将女儿嫁给自己的原因。原来女孩患有先天性脑瘫,就连生活都不能自理。

大失所望的男子,本想拒绝这门婚姻。可经过养母劝说,便同意了这门婚事。凭借他的家庭和个人条件,如果错过这门亲事,这辈子再想结婚,也就变得更加困难了。

继父行为不端,男子杀父犯错

男子所娶女孩,虽然患有疾病,却能够生育。婚后不久女孩就怀孕了,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也让木讷男子,脸上多了很多笑容,言语也多了一些。

常言道“福兮祸之所伏”,幸福、平静的生活下,实则酝酿着更大“风浪”。多一个人多张嘴,女孩不能工作赚钱,使得一家人生活压力倍增。

这样情况下,精打细算继父,提出了让男子和自己分家,各过各的日子。男子自身赚钱能力不强,看着怀孕的妻子,深知自己不能分家;便哀求继父不要分家,原以为会费尽波折,才能改变继父意见,不曾想没几天,继父竟然同意不分家。

男子一开始不明白,继父为什么会改变主意,直到他撞见继父和自己妻子,躺在一张床上,就明白了其中缘由。

见此情景,纵然男子木讷老实,也按捺不住内心怒火。有生以来第一次,指着继父鼻子大骂。自知理亏的继父,也第一次没有同男子争辩,灰溜溜回到自己房间。

本着“家丑不可外扬”原则,加上继父已经知道错了,男子也就没有追究继父责任,也没有告诉养母。一家人还像以前一样,正常生活作息。

不曾想继父不知悔改,安分一阵后,再次做出了侵犯儿媳事情。这一次事发后,继父非但没有觉得羞愧,反倒理直气壮,指责男子,说他和妻儿都由自己养活,没有资格生气。

气急之下的男子,跑到家中厨房,拿着菜刀砍向继父。就这样结束了继父生命,也将自己送进了监狱。

村民们得知这件事情后,对男子遭遇很同情,对其继父行为痛恨不已。很多人都觉得继父死有余辜,自己行为不端,反倒让男子因此受累。

这位父亲触犯了道德底线,他把魔爪伸向了儿媳。惹怒儿子,这才导致儿子杀害父亲。今天给大家讲一讲事情的详细经过,看完之后你会发现受害者真的是死有余辜。

出生便是悲剧

李宣理出生在河南的一个山村里,他一出生就充满了悲剧。李宣理在10岁的那一年,悲剧又发生在他身上,他的养父因病去世,只留下养母和他自己相依为命,养母为了生活带着他马不停蹄地改嫁,就这样李宣理和养母来到了继父李某家中。

要不是李宣理的养母离婚带着儿子着急改嫁,李某恐怕这辈子都只能打光棍了。李某虽然穷,但是他的小算盘打得可精细。他不会养闲人,所以他娶李宣理养母的原因就是想让李宣理给自己养老送终,平时就带着李宣理一起收废品。不过傻人有傻福,有一个家庭相中了老实巴交的李宣理硬是要把闺女嫁给他。

继父要求分家

就这样李宣理和刘姑娘结婚了,不过婚后的生活并没有好转,一家的吃喝拉撒更加困难,多了一个人就等于多了一碗饭,这就是多了一个累赘。

刘姑娘不能工作,这让继父的压力更大。所以继父提出赶紧分家,你们小两口自己过去对此,李宣理不愿意,因为李宣理表示自己根本没有办法养活妻子和即将出生的孩子,现在分家根本不可能。所以李宣理哀求父亲不要分家,后来继父也同意了李宣理的要求。

直到后来李宣理发现继父真正不分家的原因,他发现继父竟然和妻子躺在一张床上,这让李宣理非常生气,指着继父大骂,而继父也知道自己做错了,所以直接跑回了自己房间,逃离现场。

李宣理并没有过多的追究,因为他明白现在如果失去父亲,那自己和妻儿的生活就无法正常运转本。以为父亲能忏悔自己的过错,可是继父看到李宣理没有追究后变本加厉。李宣理彻底被激怒了,他失去了理性,拿起旁边的菜刀就砍向继父,继父当场丧命,而李宣理犯下了血案,他主动拨通了报警电话。

村民感叹

这让村民纷纷感叹到死有余辜,而且还表示根本不相信李宣理杀人。仔细想一想李宣理父亲的作风,就算被杀也是死有余辜。李宣理肯定有他自己的原因,李宣理肯定是被逼无奈才持刀杀人的。虽然李宣理持刀杀人是有情可原,但无论如何他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因违规土葬,贵州一村民葬后遗体被抢,入土为安后是否还可以火化?

因违法丧葬规定,贵州一位被土葬的村民的遗体被挖出后抢走,我认为入土为安后不应该再强制火化。

一、前言

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大国,上下五千年文化里我国保留下来了许许多多的传统文化。

这些传统文化中有些是糟粕,如今或者已经被抵制消除或者被改造后以正确的方式留存着,其中传统丧葬文化就是一个被改革后继续流传着的传统文化。

在古代,人们都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即使是死后也要保持尸体的完整性,否则就难以安息。而到现代,由于土地紧张以及为了环境安全,传统土葬已经被禁止,去世的人要火化后才能入土安葬。


然而在某些农村地区,还是有老一辈的人不能接受土葬,在去世前要求后人为自己土葬,比如标题中的这位老人就是违规土葬后又被挖出尸体,不过虽然土葬是禁止的,我却认为已经土葬的尸体不应该再被挖出重新火化后安葬。

二、老一辈思想比较传统

现在大部分要求土葬的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他们的思想不像年轻人一样先进,比较传统。

他们活了一辈子一直认为入土为安才是正确的,如果临到死的时候有人告诉他不能土葬必须火葬,他们接受不了是很正常的,不应该强制要求他们这批老人去接受。

制度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应该有一定的过渡期,给老人们适应和接受的机会。

三、死者为大

一个已经土葬的人,意味着他已经体面的接受了亲人的道别,体面的与这个世界道别,如果单单为了火葬再将他的尸体挖出来其实是对死人的不尊重,违背了死者为大的原则,略显不人性化。


综上所述,我认为已经入土为安的人不应该再被挖出来进行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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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是不可以的,即便假设杨某将其母亲土葬的行为不合法,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合理性和相关习俗,执法必须要“人性化”,这样才能让社会更加和谐
一般来说入土之后就不能火花了因为有“入土为安”这一说法,入土后再被火化会被视作不祥。
可以火化,现在人们的尸体都会被火化的,因为火化之后的尸体比较好储存,也比较环保。
文章标题: 日本古代,一户村民被“村八分”后有改过的机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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