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07-19 10:00:01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19次
一般情况下是用5mm左右的玻璃最多。
楼房双层玻璃厚度一般为5mm+6A+5mm、5mm+9A+5mm、5mm+12A+5mm,其中5mm表示前后两片平板玻璃的厚度,中间的6A、9A、12A表示的是中空的距离,目前只有玻璃幕墙工程对中空厚度有具体标准规范,要求厚度不得小于9mm,除此之外,其他工程都没有具体的标准要求。
双层玻璃的厚度没有一个标准,通常来说高层会用厚度为5到6毫米的钢化玻璃,若是玻璃太薄,使用起来也是会存在一些安全隐患的。双层玻璃是把两片玻璃均衡隔开,再使用了专用的粘结剂将周围封起来,这样中间也就形成了气体空间,起到了隔热隔音的效果。
1、填充惰性气体氩和氪
所谓的中空玻璃,并不表示玻璃夹层中就是真空的,合格的中空玻璃会在夹层中填充“氩”或者“氪”,增加传热系数极限值,使其隔热保温性能更好。目前市面上有一些私人的小作坊,为了减少制作成本,只会将两片玻璃简单的黏在一起,并不会注入氩和氪,其保温隔热的性能差很多。
2、玻璃间夹带孔的铝条
如果购买到保温隔热性能差的玻璃,常常会应为气候等原因,导致夹层起雾、发花的情况,所以很多工厂在制作中空玻璃时,会在在玻璃中间安装带孔的铝条,然后在孔中防止颗粒状的干燥剂,这样的方法只能一时防止起雾,解决不了长远的问题,所以在购买的时候,必须要确认这一点。
优点
钢化玻璃
第一是强度较之普通玻璃提高数倍,抗弯。
第二是使用安全,其承载能力增大改善了易碎性质,即使钢化玻璃破坏也呈无锐角的小碎片,对人体的伤害极大地降低了。 ;钢化玻璃的耐急冷急热性质较之普通玻璃有3~5倍的提高,一般可承受250度以上的温差变化,对防止热炸裂有明显的效果。是安全玻璃中的一种。为保障高层建筑提供合格材料安全性作保障。
缺点
钢化玻璃的缺点:
1 .钢化后的玻璃不能再进行切割,和加工,只能在钢化前就对玻璃进行加工至需要的形状,再进行钢化处理。
2 .钢化玻璃强度虽然比普通玻璃强,但是钢化玻璃有自爆(自己破裂)的可能性,而普通玻璃不存在自爆的可能性。
3 .钢化玻璃的表面会存在凹凸不平的现象(风斑),有轻微的厚度变薄。变薄的原因是因为玻璃在热熔软化后,在经过强风力使其快速冷却,使其玻璃内部晶体间隙变小,压力变大,所以玻璃在钢化后要比在钢化前要薄。一般情况下4-6MM玻璃在钢化后变薄0.2-0.8MM,8-20MM玻璃在钢化后变薄0.9-1.8MM。具体程度要根据设备来决定,这也是钢化玻璃不能做镜面的原因。
4.通过钢化炉(物理钢化)后的建筑用的平板玻璃,一般都会有变形,变形程度由设备与技术人员工艺决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装饰效果(特殊需要除外)。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第六条
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1、 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2、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玻璃在框架中装配完毕,玻璃的透光部分与玻璃安装材料覆盖的不透光部分的分界线)离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3、幕墙(全玻幕除外)。
4、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
5、观光电梯及其外护围。
6、室内隔断、屏风。
7、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拦板和中庭内护栏板。
8、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9、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包括1、门玻璃2、安装在门上方的玻璃 3、安装在门两侧的玻璃,其靠近门道开口的竖直边与门道开口的距离小于300mm )。
扩展资料:高层使用玻璃种类:
1、吸热玻璃
吸热玻璃是在玻璃液中引入有吸热性能的着色剂(氧化铁、氧化镍等)或在玻璃表面喷镀具有吸热性的着色氧化物(氧化锡、氧化锑等)薄膜而成的平板玻璃。
吸热玻璃一般呈灰、茶、蓝、绿、古铜、粉红、金等颜色,它既能吸收70%以下的红外辐射能,又保持良好的透光率及吸收部分可见光、紫外线的能力,具有防眩光、防紫外线等作用。
吸热玻璃适用于既需要采光、又需要隔热之处,尤其是炎热地区,需设置空调、避免眩光的大型公共建筑的门窗、幕墙、商品陈列窗,计算机房及火车、汽车、轮船的风挡玻璃,还可制成夹层、中空玻璃等制品。
2、热反射玻璃
热反射玻璃是表面用热、蒸发、化学等方法喷涂金、银、铝、铜、镍、铬铁等金属及金属氧化物或粘贴有机物薄膜而制成的镀膜玻璃。热反射玻璃对太阳光具有较高的热反射能力,热透过率低,一般热反射率都在30%以上,可达60%左右,且又保持了良好的透光性,是现代更有效的防太阳玻璃。
热反射玻璃具有单向透视性,其迎光面有镜面反射特性,它不仅有美丽的颜色,而且可映射周围景色,使建筑物和周围景观相协调。
其玻璃背光面与透明玻璃一样,能清晰地看到室外景物。热反射玻璃适用于现代高级建筑的门窗、玻璃幕墙、公共建筑的门厅和各种装饰性部位,用它制成双层中空玻璃和组成带空气层的玻璃幕墙,可取得极佳的隔热保温及节能效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二)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三)幕墙(全玻幕除外);
(四)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
(五)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
(六)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
(七)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拦板;
(八)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九)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
(十)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
(十一)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
扩展资料:
高层建筑窗户玻璃不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处罚: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一)因安全玻璃本身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的,安全玻璃生产企业负相应法律责任,质量监督部门应对其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强制性认证机构应按相关规定撤销其认证证书。
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认证机构应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对违反本规定销售不合格安全玻璃的单位,其销售的产品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的,销售单位应负相应法律责任。
(三)对违反本规定进口不合格安全玻璃的贸易关系人,其进口产品造成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的,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对违反本规定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对违反规定销售不合格安全玻璃的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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