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07-17 21:00:27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8次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句话,出自司马迁所撰写的《史记·商君列传》里面,千百年来传诵不绝,是一个非常富有教育意义的好故事,但是我要告诉你,太子犯法这个故事,其实是假的。
一、太子犯法
元前356年,商鞅被秦孝公任命为左庶长,为秦国变法。商鞅也信心满满,大刀阔斧的准备变法。就在商鞅变法进行了一年多的时候,突然有一位“王炸”级别的人物顶风作案,一度让让商鞅感到非常棘手,这个人是谁呢?根据《史记·商君列传》的记载,这个“王炸”就是秦孝公的儿子,秦国的太子,秦国未来的继承人。
史书记载,太子因触犯了商鞅制定的法律被抓个现行,商鞅在查看完证据材料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按照法律应该判肉刑,什么是肉刑?肉刑是我国上古时代普遍适用的一种非常残酷的刑法,
比如说切掉鼻子,耳朵,肢体等等,总而言之就是要在犯人的身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但《周礼》里面有一个原则:“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也就是说肉刑不能够对大夫以上级别的人使用,为什么呢?一方面是为了保持贵族的体面,同时也是为了保证国君的安全,而且受过肉刑的人心里多少有点变态,他心中有一种怨气,会对国家不利。
所以“刑不上大夫”这是当时各国普遍遵循的一项法律原则,连大夫都不能适用肉刑,那堂堂太子就更不用说了,太子是未来的君主,如果在他脸上划一刀,将来他如何继承王位呢?
二、替罪羔羊
尽管当时的社会风气是如此,但商鞅的字典里面根本就没有特权阶层这四个字,如果太子犯法不处罚,老百姓肯定就会抵制商鞅所推行的新法,如果这个时候商鞅不能秉公处理,那么刚进行1年多的变法,也就到这里为止算是夭折了。
但是太子毕竟是太子,肯定不能让未来的国君是一个残废之人,于是商鞅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找替罪羊。
这个替罪羔羊必须是一个对于太子犯法负有最大的管教义务的这么一个人,商鞅思来想去最后找到两个,人一个是公子虔一个是公孙贾。
这两个人不仅是太子的老师,还是王公贵族,所以要处罚他们两个。在战国时代,但凡名字里面有公子、公孙这样两个字的,一般来讲都是王室成员,是王室的后裔。
公子虔和公孙贾也就都是秦国的王公贵族。《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经过了这件事后,百姓才真正地认识到商鞅这一次变法不是儿戏,不是政治作秀,而是非常严肃认真地贯彻新法。也正是因为“立木为信”和“太子犯法”这一正一反两个典型事例,秦国终于有了一套“使法必行之法”新法也就能够得到比较好的贯彻落实了。
三、历史真相
但是,这个事件却是一个假故事,为什么说“太子犯法”是个假故事呢?根据《史记》记载,秦孝公即位的时候年仅21岁,“太子犯法”这个事件被司马迁记录在孝公七年,这年秦孝公27岁。
父亲也才27岁,孩子能有多大?能犯什么法?
也许你会说,古时候的人结婚都很早,十四五岁结婚生子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如果按照这个说法,那么太子已经12岁左右,如果在现代固然不会承担很重的刑罚,但是古代却已经有刑事能力了。这个说法其实有道理,所以咱们再来仔细地探究一下。太子在秦孝七年的时候究竟多少岁。
这位太子就是后来的秦惠文王,《史记·秦本纪》记载,惠文王三年,王冠。也就是说这一年他行冠礼了,冠礼是中国古代的成年礼,那么中国古代行冠礼一般是在多少岁呢?古书的记载不一致,有说12岁,有说15对,也有的说19和20得,我们保险起见,就取这最大的20岁。
按照惠文王三年的时候,惠文王他是20岁,那么这一年是公元前335年。“太子犯法”是在公元前355年,孝公七年。
往前倒退20年后惠文王还没出生呢,我们知道古人他算年龄算的是虚岁,20虚岁算周岁也就19周岁,往前倒退20年惠文王还在娘胎里。
那有人就说,那有没有可能惠文王是大于20岁行冠礼呢?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先秦历史上有记载的行冠礼年纪最大的是秦王嬴政,就是后来秦始皇。
秦始皇是在22岁那年行的冠礼。但是原因却非常的特殊,因为当时的政权掌握在吕不韦以及嫪毐和太后的手里,这些人不想让嬴政亲政,所以就推迟了他行冠礼的时间。再加上这嬴政他生来身体相对比较瘦弱,跟同龄人相比可能要矮小一点,所以就推迟了。
那就算会文王也是在22岁的时候行礼,往前倒退20年也就二周岁,算成周岁就是一岁,一周岁的小孩他能犯什么法?所以这个记载呢不可信。
四、真实意图
那么“太子犯法”的故事是不是完全就是虚构的呢?也不见得。因为无论是《史记》,还是先秦两汉的其他古籍,有很多都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说商鞅把太子的老师公子虔的鼻子给切了,但是没有说具体什么原因,也没说到底是哪一年。而这件事《史记》中的记载是:孝公十六年的时候,公子虔经常犯法而且死不悔改,于是被商鞅抢抓起来把鼻子切掉了。
司马迁作为历史上著名的散文家和历史学家,他笔下的《史记》的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他对中国历史进程的贡献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但是就是这样一部《史记》,在它的记载的很多历史事实却有很多矛盾与不实之处,这似乎与它的历史地位不相匹配,那么,这些矛盾到底是司马迁自己的失误还是掩盖了事实的真相呢?
我们可以举其中一例,来具体分析,在《史记》当中,有关子婴的身世之谜在司马迁的笔下是这样解释的:“赵高立二世之兄的儿子子婴为秦王”,子婴算是胡亥的侄子了,但是在有些的史书当中,子婴却是胡亥的哥哥,还有的则写道子婴成了秦始皇的弟弟,所以每一个史书都有每一个史书的写法,但是在后人眼里,所谓的史书记载也不过是文人墨客受到政治的牵累,所以他们自己的文章或者对历史的记载都不免有过失也不免受于当时政治环境的压迫罢了。
所以司马迁不存在失误,更大可能是自己没有得到真正的消息。政治环境的复杂,以及古人消息的闭塞,都导致了信息的不流通,所以这就让很多人不免有些误解,司马迁也是人,人孰能无过,我们更不要将他信奉成神仙一样的角色。
所以说,这就是为什么《史记》中,会出现重大错误的原因,并没有大家想的那么严重,只是文人的纰漏和疏忽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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