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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县制(中央集权制)相比于分封制(欧洲封建制)有哪些弊端

时间: 2022-06-28 12:00:58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6次

郡县制(中央集权制)相比于分封制(欧洲封建制)有哪些弊端

郡县制和分封制哪个好?各有什么优点和缺点?(写详细一些)

分封制是西周王朝巩固统治的重要措施,是周人对被征服土地和人民实行统治的一种措施,也是当时统治阶级内部在权力和财产方面的再分配制度。分封的原则与对象是根据与周王血缘关系的亲疏,功劳的大小(辅佐与同盟)分封,其前提是承认周王的统治,或古帝王之后。在分封中,授民授疆土是分封的核心内容.

商鞅在秦国实施改革废除封分制、建立县制

郡县制和分封制的不同:
第一,传承制度不同。
分封制度萌芽于夏朝,盛行于西周时期,它是国君将田邑赐给宗室臣属作为俸禄的制度。受封的对象有三种类型:一是周王的同姓亲属即王族,二是功臣,三是古圣王的后裔即先代贵族的后裔。不论受封的是谁,一旦被封,都世代相传,即实行世袭制。
郡县制则与此相反,郡县的行政长官郡守和县令,均是由皇帝直接任免的,而且不能世袭,即实行的是任免制。
第二,职责范围不同。
在分封制下,受封的诸侯在封地内不但享有行政统治权,而且拥有对土地和人口的管理权,但受封的诸侯必须对周天子尽一定的义务。例如,必须定期朝聘周王,向周王贡献各种物产,接受周王之命出兵保卫王室或征伐反叛者等,同时对周王的婚丧嫁娶、巡狩等也要尽义务。
郡县制则不同,郡守和县令在辖区内只行使行政管理权,对土地和人口逐渐失去统治权。郡守和县令只负责管理人民,收取赋税,征发兵役和徭役。

第三,“治地”方位不同。
分封制下的封地多位于授封者的周围,其中心地带为授封者,即国君或诸侯直接统治的中心。例如,国君直接统治的地区限于“方千里”的“王畿”之地,畿外之地则分封给各诸侯,目的是保卫王畿的安全,保卫四疆之土。诸侯的直接统治也常在封地的中心,称为“都”城,其附近或边远地区则分封给卿大夫作采邑。卿大夫以同样的原则继续分给士大夫。如此,王畿、“都”城、采邑处于各级封地的中心地带,四周之地均为受封者的封地,形成了不同层次的“众星拱月”的统治网络,体现了“古之王者,择天下之中而立国,择国之中而立宫,择宫之中而立庙”的居中传统观念。
郡县制的情况多有不同。初建时,郡多在边远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地区。如秦南平百越后,设置了南海郡、桂林郡、象郡;北击匈奴,收复朔方后,设置了九原郡。县则地近统治中心的、较富庶的近畿地区。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及政治上和军事上的需要,郡和县的地区分布渐趋一致,最终发展成为郡统县的隶属关系。
第四,历史作用不同。
分封制体现了“薄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一统天下的政治局面,各封国具有保卫王畿、保护国君绝对安全的义务,这和西周时期经济发展水平低、政治不平衡、文化差异较大的情形相适应,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由于各诸侯国在封地上拥有绝对的统治权而变成了大大小小的独立王国。在一定的条件下,这些王国演变成完全独立的国家,直接或间接地威胁国君的安全,酿成了列国争霸,互相兼并,国君权力衰微,大权旁落,最后导致完全分裂的政治局面。春秋争霸局面的形成,可以说是分封制的必然产物。
郡县制的出现及其推行,消除了由分封割据而带来的隐患,使皇帝能够直接控制地方的行政制度,成为中国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统治的组成部分。王夫之说:“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由此可见,郡县制对中国传统封建社会的社会调控产生了深远影响
1)其一,分封制是与宗法制相联系的,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郡县制是在大一统的条件下实行的,是按地域划分的。其二,分封的诸侯王位世袭,并拥有封地;郡县的官吏由皇帝或朝廷任免调动,官位概不世袭,官吏只有俸禄没有封地。其三,诸侯国拥有很强的地方独立性,容易发展为割据势力;郡县则是地方行政机构,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的统一。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中央对地方的制约关系及其地方权力的大小。
(2)通过郡县制,中央的命令可以一级一级地下达,一直到达乡里;同时郡、县的主要官吏,职责各有分工,相互牵制,难以形成个人专权的局面,这样更有利于皇帝对各级官吏的控制。而且,皇帝还可以通过各级负有监察之职的官员和每年年终对官吏的考核,加强对各级官吏的控制。
郡县制好些,这样权利都集中的中央。而分封地就不同了,各地的诸侯都可以建立军队,而且势力硬了之后就会造反。周朝就是这样被灭亡的,汉朝的7国乱,明朝的燕王就是分封的才有能力造反才可以得到皇位

分封制和郡县制和中央集权制各有什么利与弊?

分封制度弊:如果诸侯势力做大了 那就不纳贡 不朝拜 尾大不掉 最后谋反。 利:没有什么利处 除非个封王忠心 但是不现实
中央集权制度 利:如果圣君在朝 集大权于一身 就没有掣肘 有着强大的凝聚力和行动力 弊端:昏君在朝 权臣犯上 暴君在朝 民不聊生
分封制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开发了边远地区,扩大统治区域,并逐步构织出遍布全国的交通网略,形成对周王室众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周成为一个延续数百年的强国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举,三省互相牵制和监督,保证了君权的独尊,完善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提高了行政效率

行省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国家的统一,是中国省制的开端,是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

封建时代,分封制与郡县制,各有什么优点,各有什么弊端?

  分封制与郡县制的优缺点
  在分封制时期权力相对分散,诸侯国的存在对帝权产生了制约,作为帝王的行为受到监督,死后以谥法来盖棺论定。对于各国君主也是如此,要求其行为附和王道,先公后私,对公室负责任。由此形成了上下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政治体系。各诸侯国内亦是如此,公卿们监督与制约君主,臣工们监督与制约公卿,乡绅们监督与制约臣工,百姓们监督与制约乡绅。天子以采风形式访查民情,不称职的诸侯会受到惩处,择贤而立。家与国乃是一体,君主与公卿、大小臣工们最初是同祖同宗,同一氏族,部族壮大之后才有了更多的氏族。因为国属于家国,屈原的爱国与爱家是分不开的,屈原与楚王是同宗兄弟,有骨血关系。
  权力分散状态下各国实行自治,齐国以盐海之利迅速富庶起来。其他诸侯国也是同样,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贤良人才受到各国的普遍欢迎,对壮大本国有利。分封制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与创造力,迫使各国的君主择贤而立,公卿之家的继承人也是择贤而立。分封制时期人们只有乡土观念而没有国家概念,臣工们的封邑即为封国,国有大小,而且经常发生变动,国是不确定的。在封国之内臣工们就是君主,公田上的收入归其支配。爱国是一种个人行为与私家行为,与百姓毫不相干。百姓是有迁徙的自由的,可以去任何一国进行生产与生活。
  在分封制状态之下,人们有自由的选择,对于君主没有什么社会责任。抗敌守土是为了保家卫国,而非效忠于君主。农耕社会是聚族而居的,人口流动性很少,社会比较稳定,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是很容易做到的。乡约民俗比帝则更加具有约束力,有恒产则有恒心,很少有人愿意离开乡土,除非为环境所迫。王道思想是社会的主导思想,处于正统地位。欺凌弱小是可耻的行为。乡社是民间地方自治组织,扶贫济困是他们的责任。乡校是人们议事议政的公共场所,也是进行教育的所在。按礼仪;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礼崩乐坏之后,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春秋时期的所有战争均为不义之战,所以各国君主进行言论管制与文化管制。郑国的子产不毁乡校,是个例外。
  实行郡县制之后,有利于天下大一统。贯彻实施秦法彻底改变了数千年的生产与生活秩序,一切权力归中央政府。由于权力高度集中,建立了庞大的官僚体系,法律条文细密,百姓动辄犯法,天下不足二千万人口刑徒多达百万,一个县令就刑民无数,文化管制与言论管制达到了道路以目的境地,说句错话就是灭族之祸。皇帝旨意朝下夕动,无人敢于违抗,公子扶苏接旨后马上自杀。大一统的郡县制有利于上层统治,对于百姓是个枷锁。高度集中的权力失去了监督与制约,握有权力者为所欲为,指鹿为马,秦法可以任意加以解说,事实上是以权代法。当百姓养鸡十只以上,养猪三头以上就成了犯法时,那个法已经变成了恶法。上层权贵们肆意榨取民脂民膏,奢侈腐化,道德沦丧,要求百姓成为顺民已经不再可能了。
  分封制维持了四五百年,郡县制维持四五十年就出现大面积官场腐败,而且愈演愈烈。秦汉以来官僚政体的腐败性已经昭然若揭,魏晋之后更是变本加厉,中央威权一旦失去马上陷入军阀混战状态,比列国纷争更为惨烈,更加血腥。军民百姓十死八九,人相食普遍存在,人性为兽性所取代。在极权统治下,只有官欺民,没有民欺官的,所以社会矛盾激化均为官逼民反,这是由社会体制所决定的。人们怀念王道乐土,对霸道统治畏之如虎。大一统的郡县制事实上从未制约过战乱的发生,而是使得战乱更无秩序,更无规律,晋末的政权换的如同走马灯,有的只存在几十日,几百日,几年,十几年,五胡十六国内国中有国,派中有派,都想争夺中央权力。郡县制对于社会发展而言是个倒退,是私有制的进步,公有制的倒退。华夏社会是一步步倒退的,清末之后倒退到跟着洋屁股后面亦步亦趋,顺风接屁,拾人粪渣,邯郸学步之后只好摸着石头过河了。
  

秦朝开始实行的郡县制,跟分封制相比,郡县制是否存在弊端?

一种政治制度就像一个硬币,每一个硬币都有正反两方面,一种政治制度也都有好坏两个方面,没有一种政治制度是完美无缺的。郡县制是秦朝使用的一种制度,他改变了前朝的分封制度,这其实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一种很大的跨越。分封制是古代奴隶制社会主要使用的一种制度,新建的封建王朝已经不再使用这种社会制度,秦始皇能够迈出这一步也确实证明他是一个伟大的君王,但是这种政治制度也有很多的弊端。

郡县制秦始皇发明创造的一种新的政治制度。这种政治制度本质上就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让更多的社会资源供给统治阶级享用,底层的人民得到了更少的社会资源,这相对来说是一种社会的倒退。创造历史的是人民群众,发展社会生产力也需要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秦始皇的郡县制大大限制了农民发展得积极性,很多人都不愿意再为国家出力。

郡县制加强了中央集权,让更多的权力把握在统治阶级等少数人的手里。这种统治制度会让决策更加的私人化,民众参与不到制定决策的过程中。大部分权力掌握在统治阶级的手里,这种权利得不到民众的约束,民众和统治阶级的矛盾会不断的加剧,最终到了一种不可调和的地步,就会爆发大规模的农民起义。

不过,郡县制确实是一种意识的进步。他推翻了原来的分封制,符合了当时封建统治阶级控制国家的一种需求,这种社会制度也奠定了2000多年封建王朝的发展基调。后来的封建王朝都是在这种政治制度上发展演变出更多适合自己国家的社会制度。

郡县制克服了分封制对血缘上的克服,但是却从侧面为君主专制主义提供了温床,等级制度进一步加深,而且地方的郡县有可能在内部又造成新的内部分封问题。
郡县制存在的弊端非常的大,因为容易导致地方官员的腐败,最终引发起义。
郡县制加强了中央集权,各地政令一统,一旦朝政混乱,人们就会揭竿而起举兵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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