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的《封建论》,体现了当时社会的什么情景?
这篇文章主要是将封建制(即分封制、分封建国)与郡邑制(即郡县制)相比,论证封建制是过时的制度;同时,以此表达作者的政治观与历史观:论述分封建国这种制度,而作者主要是为了陈述封建制的利弊、来说明郡县制的好处。
对古代社会分封制细致的分析
柳宗元在对古代社会分封制作了细致的分析之后,提出了分封制和郡县制都是历史发展的产物,郡县制代替分封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这一观点。他严厉地抨击了封建藩镇的割据局面,抨击了封建社会“世食禄邑”和“不肖居上,贤者居下”的不合理现象,以不可辩驳的事实说明了郡县制比分封制更为先进和优越,同时对秦始皇的历史功绩及其过失作了客观的评价。
全文立意超群,笔锋犀利,论据充足,论证雄辩,其思想意义和艺术成就远远超过了当时的同类论着,对我国历史上长期争论不休的关于分封制与郡县制孰优孰劣的争论作出了正确结论。就连一贯对柳宗元的政治主张和思想倾向持否定态度的苏轼也不得不说:“昔之论封建者,曹元首、陆机、刘颂,及唐太宗时魏征、李百药、颜师古,其后有刘秩、杜佑、柳宗元。宗元之论出,而诸子之论废矣,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
《封建论》出于圣人的本意
《封建论》首先提出,封建制的建立,不是出于圣人的本意,而是迫于“势”,即形势。这形势是政治形势。柳宗元所说的圣人,不是儒家所尊崇的孔子那样的圣人,那时儒家还没有出现。他说的是“古圣王”,指尧、舜、禹、汤、文、武,他统称为圣人,也即周以前及周初古代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君王。古圣王依靠封建制维护统治的权力,没有诸侯的拥戴,他们坐不稳王位。
所以他们赞成封建制,完全出于私心,《封建论》指出他们是“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但是,诸侯各霸一方,分享统治权力,而且日趋强大,与中央政权分庭抗礼,成为古圣王的直接威胁。这时封建制又成为他们的心腹之患,虽欲去之而力有不逮。所以文章一再强调,三次提出,“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柳宗元在对古代社会分封制作了细致的分析之后,提出了分封制和郡县制都是历史发展的产物,郡县制代替分封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这一观点。他严厉地抨击了封建藩镇的割据局面,抨击了封建社会“世食禄邑”和“不肖居上,贤者居下”的不合理现象,以不可辩驳的事实说明了郡县制比分封制更为先进和优越,同时对秦始皇的历史功绩及其过失作了客观的评价。
体现了当时社会分裂割据的情景,而柳宗元为了维护国家统一,写下了这篇文章来抨击当时的社会制度。
体现了当时社会的阶级场景,也就是说只有贵族子弟才能够当官,才能够考中状元。
贾谊《论积贮疏》反应了我国封建时代怎么的基础经济思想?如何评价这一基础思想?
所谓“积贮”,就是屯积五谷,以防备水旱兵灾。本文首先引用管子“仓廪实而知礼节”和“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的论断,从理论上阐明粮食储蓄对于巩固封建政权的重大政治作用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接着指出西汉建国近40年,由于“生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众”,指出“公私之积,犹可哀痛”,国家时有粮食匮乏导致颠覆的危险。紧接着提出积贮以备灾荒的主张,指出不积贮粮食的危害:一旦发生旱灾,国家无以赈灾;万一边境有急,国家无以筹粮;这样“兵旱相乘,天下大屈”,万一有人聚众作乱,则后果不堪设想。这样就从反面论证了为了内安社会,外御强敌,储备充足的物资是必要的。最后从正面归结到“夫积贮者, 天下之大命也”, 指出“苟粟多而财有余, 何为而不成”、“怀敌附远,何招而不至”的大利。同时,进一步提出了“驱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的具体办法。贾谊在文章中还毫不隐讳地揭露了当时人民备受饥寒的困苦生活,对统治阶级骄奢淫逸、挥霍无度提出严厉的批判,言辞犀利激切。
汉文帝初继位时,由于秦末衰敝的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人民生活得到相对安定,社会呈现出繁荣的景象。但是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统治阶级中“淫侈之俗,日日以长”,权贵豪门大量侵吞农民土地,土地高度集中;农民被迫大批破产流亡,农业遭到严重破坏;粮食匮乏,国家卖官爵,百姓卖子孙,甚至出现了“易子而其骨”的惨状发生。贫富悬殊,“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汉书·食货志》)民不聊生,社会矛盾渐趋尖锐。
贾谊是一个有远见卓识的政治家和文学家。他从缓和阶级矛盾、巩固封建统治的立场出发,不像世俗之士一样,一味地粉饰太平;而是敢于正视现实,揭露时弊。他从太平盛世的背后看到了严重的社会危机,这在他向文帝上的《论积贮疏》中做了大胆的揭露,并提出了他的改革政治的主张。贾谊在政治上是个失败者,但他的政论却能处处针砭时代症结之所在,明确提出改进的措施,对后世的政治和散文的发展,都起过较大的影响。
贾谊上奏此疏后,感动了汉文帝。“于是上感谊言,始开籍田,躬耕以劝百姓。”为了号召人们重视农业,汉文帝籍田千亩,诸侯百亩,每逢春耕前,由天子、诸侯执耒耜在籍田上三推或一拨,进行示范性的耕作,以示对农业的重视。这一举动,也为创造后来的“文景之治”打下了基础据《汉书·食货志》记载:汉兴,接秦之敝,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天下既定,民亡盖臧,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上于是约法省禁,轻田租,十五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而山川、园池、市肆租税之人,自天子以至封君汤沐邑,皆各为
私奉养,不领于天子之经费。漕转关东粟以给中都官,岁不过数十万石。孝惠、高后之间,衣食滋殖。文帝即位,躬修俭节,思安百姓。时民近战国,皆背本趋末。西汉建立初年,社会经济一片凋敝。据《汉书·食货志》记载,那时米价昂贵,饥馑遍地,人与人相食,物资匮乏,连天子出行都弄不到四匹同色的马驾车,将相只能乘牛车。汉高祖刘邦采取了一系列予民休养生息和“重农抑商”的政策,到汉文帝时,社会经济逐渐恢复,但商贾、地主侵夺农民,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广大农民因破产而纷纷流入城市,成为工商业的佣工或无业的游民,官僚、商贾的淫侈之风也日益增长,这些都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粮食的积贮,很不利于西汉封建政权的巩固,同时北方匈奴的威胁也越来越严重,面对这种日益严重的内忧外患的实际情况,贾谊就向文帝上了这份奏疏,建议重视农业生产,以增加积贮。题目《论积贮疏》的意思是:论述有关积贮的重大意义的奏疏。疏,指分条陈述;作为一种文体,它是古代臣下向皇帝条陈自己对某事的意见的一种文件,也称“奏疏”或“奏议”。 这篇奏疏,是贾谊针对西汉初年在经济上所面临的严重危机,提出的要注意积贮的重要论文。它从不同角度论述了加强积贮对国计民生的重大意义,表现出一个地主阶级政治家思想家的远见卓识。他提出的主张,对于维护汉朝的封建统治,促进当时的社会生产,发展经济,巩固国防,安定人民的生活,都育一定的贡献,在客观上是符合人民的利益的,在历史上有其进步的意义。同时,他的重视发展农业,提倡积贮的思想,即使至今,也仍有借鉴的价值。
本文理论结合实际,紧密围绕“积贮”的论题,从正反两面逐层深入地来论证中心论点。文章第一段,首先引用管子之言和古人深知民足致治的事实,对古之治天下,重积贮的理论和经验进行了总结,阐明积贮与国计民生的关系,从正面论证了积贮的重要。接着由古及今,联系实际,针对当前生产少,消费多,淫侈之风滋长,不重视积贮,国家有覆亡可能的危险形势,说明不重积贮的危害,从反面论证了积贮的重要意义。这样通过古今对比,理论和形势的分析,从正反两面对中心论点进行了有力的论证。第二段,则就应付自然灾害和战争两个方面,从国家存亡攸关的高度阐明不积贮的危害,从反面进一步论证了积贮的重要。至第三段,则在前面充分阐述的基础上,水到渠成地归纳出“夫积贮者,天下之大命也”的中心论点,并与第二段及第一段的有关部分进行对比论证,阐明积贮之利是关系国家富强的根本大计,重视农业生产,是加强积贮的根本措施,从正面更深入一层论证了积贮的重要意义。文章这样围绕中心论点,引古证今,理论结合实际,进行正反对照,并以确凿的论据,严密的逻辑,层层深入进行论证,把道理说得清楚透彻,有条不紊,令人信服。论积贮疏》是贾谊的名文之一。虽历时2000余年,但其论述“积贮者,天下之大命”的思想,今天依然闪耀着光辉。文章直抒政见,观点鲜明,议论锋利,论证严密,善用对比,笔势流畅,说服力强,有战国纵横家遗风,无论对历代经济政策的制订,还是对后世政论文的发展都有深远影响。
封建王朝
封建王朝是什么意思呢rn是他们很封建迷信吗?不是吧rn请教各位了,谢谢在中国,“封建”的概念可以意指三个不同的对象∶第一是指中国古代的封建,如西周的“封建亲戚,以蕃屏周”;第二是指中国从古代延续到近代的“封建社会”,久讼不已的中国何时进入封建社会与中国封建社会为何长期延续等问题即由此而来;第三是指欧洲中世纪的一种社会制度,它常被看作是各种封建社会的参照原型。我们在上一章已考察了第一种“封建”概念,下面我们将分别论列和比较中、西“封建社会”的概念。
一、“封建社会”概念在中国的由来
中国自从十九世纪中叶被敲开国门,有关中国古代封建的思想性争论便成了绝响。不满现状,立意改革的人们越来越不再瞩目于古代,而是效法西方,信仰“进步”,瞩目未来。但是,“封建”这个词却并未消失,而是反而渐渐获得了新的含义而流行于社会。
“封建时代”的概念
“封建时代”的概念是在将中国历史与西方历史比较中提出来的。1899年,梁启超在《清议报》的第17册(6月8日)和第26册(9月5日)上,刊出了一篇名为“论中国与欧洲国体异同”的文章。梁启超认为∶中国与欧洲国体的相同点在于∶它们都依次经历了家族时代、酋长时代和封建时代这样三个时代,其间中国周代国体与欧洲希腊国体的相同点最多,即同为封建时代与贵族政治、列国分立。此时政府(即贵族)的权力甚重,过于国君,就像欧洲所谓“少数共和政体”或“寡人政体”,尤其是接近于古希腊的斯巴达。又由于作为此社会中之一部分的贵族于平民也甚相亲,所以也可以视这一贵族政治时代为民权稍伸时代。
中国与欧洲国体的相异点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显著不同是欧洲自统一的罗马帝国崩溃以后仍为列国处在分裂状态,而中国自两汉以来却永为一统。中国与欧洲的国体在春秋以前大略相同,而从春秋以后则截然相异。秦废封建置郡县以后,二千年循其轨而不易。虽然西汉有七国之反,晋有八王之乱,明有燕王、朱宸濠之变,但都为时不长,不构成列国之形。至于汉末的州牧,唐代的藩镇,也都是涌乱一时。所以,中国自秦汉以来就可以说是进入了一个“统一时代”。考察其原因,一是因为儒教被定于一尊;二是因为种族的界限在中国不严,不同种族之间可以互相通婚,渐渐就没有了差别。至于一统与列国孰优孰劣,则前者利于安民,后者则由于竞争而能发扬民气。
中国与欧洲国体的第二个显著不同是∶欧洲有分国民阶级之风而中国却没有。与世界万国不同,中国历来此风不盛,至汉以后,尤绝无之。布衣卿相之局已是司空见惯。魏晋九品中正制虽然有“上品无寒门,下品无贵族”的流弊,但这并不是创立这种制度的本意。至于唐以后设科取士,下层平民更是可以“平地青云”。虽然还有皂隶奴才不许登仕版之禁,但这些人其数甚微,不能目为一种阶级。产生这一差别的原因是由于战国时各国不能不延揽人才,敬礼处士,招致客卿,从而破除了世卿的藩篱,而孔子、墨子等圣哲,又都大倡平等之义,孔讥世卿,墨明尚贤,他们的门人弟子多出身微贱,遂使天然阶级之陋习一扫而空。然而,中国无阶级这一情况也是有利有弊,利在国民比较平等幸福,弊在没有竞争,相博而不能使“民气日昌,民智日开”,又由于“被治之民”中的潜在不满者有渠道可以上升为“治人之人”,得到富贵,所以“民气不聚而民心不奋”。
梁启超认为∶尽管统一与分裂,有阶级与无阶级各有利弊,但如果按照文明的公理,则还是以“合邦统一”与“无阶级”为优,所以说,中国的进化,实际上远在欧洲人二千年以前。但为什么现在拿中国与欧洲文明相比却有了天壤之别呢?这是因为在春秋以前中西相差不远,在这之后却是∶初期中国骤进而欧人如旧,后期则是欧人骤进而中国如旧。比方说,西方在古希腊即有民选代议之制,而中国则从来没有听说过,民众也从不自伸其权,这就是由于一统闭关和无阶级而自安之故。因而初看起来,恰恰是学理上的文明阻碍了事实(物质)上的文明。但实质上,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善用此学理。梁启超最后说∶
“此后社会上之变动,将有不可思议者,数千年之无阶级,俄变为有阶级矣。二千年之停滞,既不可以得进步,今日当于退步求进步,或者我中国犹有突飞之日乎?”i
这几乎可以说是一个在上世纪末发出的对于本世纪的相当准确的预告。中国不久就进入了一个广泛动员,进行激烈的阶级斗争和彻底的社会革命的时代,而在经历了种种“不可思议”的“社会变动”之后,直到今天——在已经可以看到二十一世纪门槛的今天,我们也许才可以说,中国看来已经在退出这一过渡时代,而走入一个比较平静相安,经济发展和自然分流的时代。
在梁启超看来,封建时代与他所处的时代是不衔接的,这中间隔了两千多年,这两千多年可以名之为“统一时代”或者说“无阶级时代”。严复的看法稍有不同。1904年,严复出版了他翻译的英国学者甄克思(E.Jenks,1861-1939)的一本书,该书原名为《A History of Politics》(直译为《政治史》),严复易名为《社会通诠》,这还是有道理的,因为该书主要是从社会史的角度来谈政治。在为该书译本写的“自序”中,严复感叹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的历史差异。他接受甄克思的观点∶认为社会进化都是由图腾社会(Totemistic Society )或“蛮夷社会”,进到宗法社会(Patriarchal or Tribal society),再进到今天欧洲的军国社会或“国家社会”,而在宗法社会与军国社会之间,还有一个封建时代。验之于中国历史,严复认为∶中国从唐虞以来直到周代,这两千多年“皆封建之时代”,而宗法也于此时最备,而秦“郡县封域,阡陌土田”,虽然是侵夺民权,属“霸朝之事”,但“迹其所为”,还是要由宗法社会转向军国社会。然而,由秦至今又过了二千多年,今天中国的政治、风俗以及思想文化,都还是未脱宗法。这样,严复就实际上认为中国有四千多年是处在宗法社会之中,而宗法社会又可分为两个时代∶周以前是封建时代,秦以后则是一个向军国社会转变,却仍未脱离宗法社会的时代。ii 中国有史以来的四千多年为一纯粹、完整的单元以及中国社会长期停滞的观点,于此都能发见端倪。
总的说,“封建时代”的概念直接产生于中西比较,并且主要是由西观中;它基本上还是一个历史学上的时代概念,未离史学范畴;它也基本上是从政治(国体)的角度观察,而未涉经济形态;观察比较者的意思虽然是有感于中国相对于西方来说的不进或缓进,但并不是 要为直接行动提供理论指导;最后,在这里所用“封建”的含义与古义基本相合,并无意义上大的转折,所以,论者对西周为封建时代决无疑义,只是上、下限略有不同。
“封建社会”概念的提出
由于我们不是要探讨“封建社会”概念偶尔和个别的使用,iii 而是要探讨在对“封建社会”这一概念进行认真说明的基础上,提出对中国社会历史的一种系统解释,所以,我们发现,在这一意义上,“封建社会”概念的首先提出是在1929年,而恰恰是在这一年提出这一概念应当说是耐人寻味的。
1927年国民党实行“清党”,国共分离,农运、工运等群众运动遭到压制,革命转入低潮,大批热血者不得不重返书斋。1929年,陶希圣在《新生命》1929年第2卷第3-5期上发表“中国封建制度的消灭”,亡命日本的郭沫若以“杜�”的笔名在《东方杂志》1929年第26卷第8-12期上发表“诗书时代的社会变革与其思想上之反映”,当年陶希圣还在新生命书局出版《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一书,由此揭开讨论中国社会历史的一幕。iv
陶希圣在其书中开门见山地提出∶“中国的革命,到今日反成了不可解的谜了。革命的基础是全民还是农工和小市民?革命的对象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还是几个列强和几个军阀?”v
为此,他希望首先研究中国社会的状况和性质,在此的两个中心问题是∶1.中国社会目前是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2.帝国主义势力的侵入是否使中国社会变质,变质又达到什么程度?
追溯中国社会的来龙去脉,陶希圣认为∶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社会史的一个关键,中国社会在这时候结束了封建制度,而破坏了的封建仍然在另一个基础上又重建起来,所以,再“叫做封建制度也不确,”而“否认封建势力也不许”。总之,秦汉以后的中国还是在“前资本主义时期”,或者说是一个变质的封建社会,在数千年的历史上,我们看见许多类似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现象,又看见了许多和严正的封建制度相同的现象。家族本位和个人主义的法律,权力主义和个人主义的观念,相互错综。
陶希圣所据以判断的标准“封建制度”,在他看来有两个特征∶1.封建制度是建立在土地制度之上,它的基础是在农村;2.在封建制度下面,土地的领主和掌握治权的是封建贵族。由于这两个特征,所以,在封建制度的时候,没有都市的集中和发达的货币,没有官僚而只有贵族,而中国在战国时就有了相当力量的商业,有了官僚、平民能够作官,所以可以说封建制度已崩坏了。井田坏使土地可以私有,就有了非贵族的地主,后又产生“士大夫而官僚而地主的一个身份”,这些人很保守,不愿都市发生,还是以农村为经济基础,进而压迫商人,故中国迟迟不进。
综上所述,陶希圣由此得出的四点结论是∶1.封建制度在春秋时已经崩坏,中国早已不是封建的国家,只有对外藩的统治仍然是取封建的形式;2.中国政府是地主官僚政府,不奖励商业,商业绝对不发达,尤其是禁止国人从事国外的贸易;3.所以,中国是封建制度崩坏以后,资本主义发达以前以士大夫身份与农民的势力关系为社会主要构造的社会;4.我们若以这一士大夫身份及以这个身份为背景的官僚政府为封建势力,则我们提出打倒封建势力的口号是可以的,而且是应当的,但非打倒封建制度,因为这一制度已经不存在。他还提出,“在此时来解决土地问题,可以打倒士大夫的残余势力,不过不能解除帝国主义通过官僚政府的对中国的统治。”vi
我们由此可以看到,陶希圣所提出的“封建制度”“封建社会”的概念虽然比古代的“封建”概念更重经济而不是政治,即它们主要是从经济上定义的,但是,至少从作者的理解来说,这些概念的涵义与“封建”的古义并无大的违拗,与西方的“封建”概念也基本相同。陶希圣认为∶中国古代的封建制度与欧洲的封建制度只是小异而大同,中西封建制度的共同点均是以土地制为基础,建立了一种人身隶属与保护关系和身份等级制,至于差别则在于∶西周封建比欧洲封建的中央权力似要更大些,卿大夫邑内的人民对诸侯的义务也比对卿大夫义务似要重些。换言之,也就是分裂割据的情况还不那么严重。
陶希圣把战国以后的中国社会称之为“前资本主义社会”或“先资本主义社会”,这不仅反映出他对经济因素的重视,而且反映出他也受到数种社会形态依次递进的“客观发展规律”的影响,按照这一规律,中国封建社会之后的社会(战国之后)必然是资本主义社会,然而它又很不象资本主义社会,无以名之,陶希圣只好称它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后来还有人称它是“后封建社会”,无论“前”“后”与否,总之它很难得到自己一个独立的名称。马克思主义学者则免去这些麻烦,直接称这一战国至清的漫长时期的中国社会为“封建社会”(郭沫若等),或“封建领主社会之后的封建地主社会”(范文澜等),以便它与“资本主义社会”衔接。
当然,陶希圣的如此称谓也可以理解为是一种谨慎的态度,甚至理解为是一种类似于对本质的“现象学的悬置”,即在难于探明现象的本质或性质之前的一种暂时搁置——仅以一种外在的形式标定它或仅仅提出它。王礼锡一度更接近于这种态度,他说∶“自秦代至鸦片战争以前这一段历史,是中国社会形态发展中的一段谜的时代。”vii 我们在陶希圣那里可以发现一种困惑和犹豫不决,由这种态度也就产生出一种使他屡屡遭到批评的“豹变”或“模棱两可”,所以,就在《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这同一本书中,我们又在第50页读到∶“中国社会是什么社会呢?从最下层的农户起到最上层的军阀至,是一个宗法封建社会的构造,其庞大的身份不是封建领主,而是以政治力量执行土地所有权并保障其身份的信仰的士大夫阶级。”在第190页紧接与上文同样的一段话之后是∶“这个阶级的生存赖土地所有权和国家政治地位的取得,而与宗教无关。所以它和农民的势力关系,与封建领主和农民的势力关系是一样。因此,可以叫它作封建势力,又因此可以叫中国社会作封建社会。”在第247页上一个作了进一步区分的结论是∶“八十年前的中国社会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封建社会,八十年来的中国社会是帝国主义侵略下的半封建社会”。viii
这种种解释可以反映出动员和革命的需要和西方社会理论的笼罩性影响。不过,我们通过陶希圣对士大夫身份的重视仍可发现,在西方理论与中国历史之间,他还是相当注意中国历史的特殊性,虽然由于革命时代的眼光,所有这类身份及其派生物自然都要在被扫荡和打倒之列。
与今天中国的政界越来越强调“中国的特色”与“国情不同”迥异其趣,郭沫若在1930年出版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的“自序”中,却是高度强调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性的,他认为那种说“我们的国情不同”的看法为“民族的偏见”,认为就象一个人体,无论红黄黑白,发展都大抵相同一样,由人所组成的社会也是如此。他以一种发现了科学真理,一下子通体透亮的兴奋心情和昂扬、上升的姿态,批评罗振玉、王国维仅仅是“整理”史料,胡适也摸不着“边际”。他承认自己的研究方法是以恩格斯为向导,但同时也认为∶“清算中国的社会,这也不是外人的能力所容易办到。”“事实是中国的史料、中国的文字,中国人的传统生活,只有中国人自身才能更贴切的接近”。“在这时中国人是应该自己起来,写满这半部世界文化史上的白页。”ix
明显地不同于陶希圣的暧昧,郭沫若斩钉截铁的断定“中国的社会固定在封建制度之下已经二千多年”。x 他认为∶事实上不是在西周,而是在周室东迁以后,中国社会才由奴隶制度渐渐转入了“真正的封建制”,春秋的五伯,战国的七雄才是“真正的封建诸侯”,秦只是名目上废封建而为郡县,事实上中国的封建制到最近百年都很巍然的存在着,秦始皇才是在中国社会史上完成了封建制的元勋。xi
郭沫若显然认识到他所说的“封建”与古代的“封建”含义截然不同,所以他反复说“真正的封建制”,“真正的封建诸侯”。他认为∶古人用“变封建而为郡县”来表示周、秦之际那一很大的社会变革,完全是皮相的观察,周时并不是没有郡县,秦以后也并不是没有封建,这些都不必说,而关键在于∶西周事实上完全是奴隶制的国家,而自秦以后的经济组织在农业方面是成了地主与农夫的对立,工商业是师傅与徒弟的对立。“秦以后的郡县制实际上就是适应于这种庄园式的农业生产与行帮制的工商业的真正的封建制度。……所不同的只是封建诸侯的世袭与郡县官吏的不世袭罢了。这可以说是一种封建制度的变体,然而每每都有倾向到世袭的危险,…… ”xii
“封建”的古义在此就发生了一种根本的转折,而这种转折是由郭沫若发其端的, 嵇文甫曾谈到过当时一般学者的感觉∶“郭先生有一个最奇特的论断,就是说秦始皇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完成者。他不承认西周的封建制度,他说东周才是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时代,而秦汉以后才完成是真正的封建社会。我们知道,现在所有各派论中国社会史的,不管他们说秦始皇以后中国已经是商业资本主义社会也好,说秦始皇并未曾破坏封建的基础也好,但是秦始皇对于封建制所起的作用,是破坏的而不是完成的,这一点他们大家都没有什么异议。现在郭先生根本翻过来了。”xiii 何干之在1937年7月由上海生活书店出版的《中国社会史问题论战》中也说∶“在中国过去的八九年间,附和他的人极少,反对他的人却极多。……但是自从1935年以来,郭沫若的中国历史观,好象复活起来。”xiv 十五年以后,郭沫若在“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一文中,也回顾了这一转折,他说∶“旧时说夏、殷、周三代为封建制,以别于秦后的郡县制,这是被视为天经地义的历史事实,从来不曾有人怀疑过,也是不容许人怀疑的。但近年来周封建制被赋与了新的意义,因而三代是封建制之说便发生了动摇。”xv
郭沫若并在此文中继续补充了他的理由,他认为∶古时所说的“封建”是“封诸侯、建藩卫”的事,要在这种含义上说三代或至少周代“封建”是可以说得过去的。但由于古时所谓“国”本是等于部落的意思,所谓“封建藩卫”也不过是建置大小不等的各种殖民地而已。异姓之国大抵是原有的部落,同姓之国则多系从新建设的。《孟子》、《王制》中的五等爵禄、《禹贡》、《职方》中的畿服制,都在周代金文中找不到证据,当时诸侯称谓并无所谓等级,足见等级之制只是后世儒家的依托。王国维更有一个重要发现,便是古诸侯在其国内可以称王。而即便周代确有五等诸侯或五等畿服,“也和我们现代所说的封建社会的观念完全不同。在这儿不容许我们的新旧观念铰线。”xvi
也就是说,这里关键的是,如果“封建”不再被理解为一种“事件”,甚至不再仅仅被理解为一种“制度”,而是要被理解为一种“社会”的话,这样,“封建”就不能只是在一个或一些历史朝代的意义上去理解,而是要在社会结构及其变迁的意义上去理解,而且,它还不是发生在一个社会内部的演变,而根本就是以一个新的社会形态代替旧的社会形态,这样一种变化自然有如天翻地覆,而中国所经历的这种大变动除了近代之外,最令人瞩目的自然是属春秋战国时期,而如王国维、范文澜等人所认为的殷周之际的变化显然比不上这一变化,而且资料不足,至于魏晋之际,唐宋之际更不必说。所以,可能不是别的,而正是抓住社会形态的根本变迁,才是郭沫若等倡导的“春秋战国之际封建说”比较起“西周封建说”、“魏晋封建说”等古史分期说来更吸引人的一个秘密所在。
那么,这一新的“封建社会”的概念是什么含义呢?郭沫若在1930年《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的回答还比较简陋。他说∶“封建制社会和奴隶制社会并没有多么大的悬殊∶只是直接生产者在奴隶制下可以公开地大量屠杀,而在封建制下的屠杀起初是不公开,其后是法律上禁止(当然偷偷打杀仍然是不免的)。又奴隶社会是氏族社会的延续,多量地含有血族的成分,而封建制则是多量地含有地域成分的奴隶制”。xvii 在1945年的《十批判书》中,郭沫若给出了比较完整的“封建社会”的定义∶“现代的封建社会是由奴隶社会蜕化出来的阶段。生产者已经不再是奴隶而是被解放了的农工。重要生产工具,以农业而言,便是土地已正式分割,归为私有,而有剥削者的地主阶层出现,在工商方面则是脱离了官家的豢养,而成立了行帮企业。建立在这阶层上面的国家是靠着地主和工商业者所献纳的税收所维持着的。这是我们现代所说的封建社会。”
简单的说就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其中专制主义是指皇帝权力的高度集中;中央集权是指中央对地方的集权。就是把权力从地方集中到中央最后集中到皇帝手里。
我让你看看几段资料你就知道封建社会的代表—皇帝的面目了。
“公元前一百年,伟大的史学家_身为汉朝太史令的司马迁,正在撰写那部千古不朽的《史记》。突然间,汉武帝下令处死他,原因是_他对迫不得已投降匈奴的大将军李陵表示了同情。为了保住性命完成《史记》,司马迁接受了人类最屈辱的宫刑旄切除生殖器。他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写啊写,写得惊天动地,笔走风云,可当他写到眼前的汉武帝时,再也写不下去了。也许他害怕了,也许,他陷入了困惑。两千多年后,西方最著名的汉学家_哈佛大学教授费正清,也对这件事大惑不解,他说,司马迁,学识渊博_通古晓今,为什么从未考查过皇帝大权合法性的根据在哪里_他随意阉割臣民的权力是谁认可的_为什么皇帝可以做出冲动自发的_无理性的_不可预测的行为,臣民却没有任何一个可以投诉的法庭_这位研究了一辈子中国的西洋人,临终前终于看出了门道。离世前两天,他亲手将一部书稿《中国历史新论》送到了哈佛大学出版社,那上面写着_中国的天子,实在就等于我们所说的"人间的上帝",他的所作所为,正像当今保险业者所说的"不可抗力_天灾",即上帝的作(AnActofGod)。相信永生的西方人敬畏上帝,只关注今生的中国人却是唯恐触怒皇帝。他们的上帝就坐在京城中央宝座上。噢中国人,你惨就惨在,那坐在京城中央宝座上的,不是上帝,而是一个跟你一模一样,与生俱来带着深刻罪性和有限性的凡人。”
“真正把持了神州命脉的不是儒家_而是法家和兵家_两千五百年来_哪一朝天下不是靠刀枪剑戟杀出来_用专政淫威来维系_以仁义道德作粉饰呢”
“有罪的人却充当正义之神,有限的人却握有无限权力,藐小可怜的人却成了目空一切的至高者,压跟儿不认识上帝的人却成了人间的上帝,这不就是全部中国悲剧的总根源_总导演吗”
好皇帝还是有的,但在中国这样的文化系统下,昏君、暴君是占大多数的。
求一篇 评价我国古代封建科举制度的论文
在历史上, 中国教育的一个主要功能就是选拔“人才”。人们接受国家正规教育的主要目的就是为自己能被国家权威部门选上并得到社会的认可(在封建社会,手工艺的学习好象不是正规的国家教育)。这是中国人之所以会拼命学习的根源之所在。正是由于人们学习的主要目的是被选上,取得名誉与地位,所以,人学习的具体内容自然就是权威规范的内容与社会所认可的内容,至于学习的内容与客观实际是不是相符、在生活生产中有没有实际作用,好象学子们没有什么兴趣,在尽力争势夺利的社会环境氛围中,他们也没有时间与精力来学其它“无用”的歪门邪术。
封建社会中的科举制度实际上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功能就是维持国家政权与社会的稳定,这一方面主要在于科举的内容是国家所规范的内容,但更在于其选拔的人才往往都是有利于维持统治的人才,一般人往往很难发觉其中奥妙,可能绝大数封建统治者自己也没有完全明确这一科举制度对维护他们既得的优势社会地位所起的作用。因为表面上看科举制度是社会最公平的制度,因而得到了社会绝大数人的认可与支持,具有非常高的社会公认性。但实际上,却隐藏着很难为人所发觉的玄机。
实际上科举并不是公平地选拔人才。由于科举所规范的考试内容主要是考试学子学习掌握金科玉律的能力,因而科举所选拔的人往往是那些学习能力尤其是记忆力特强的人,实际上人的智商与记忆力绝不是成正比关系,记忆力仅仅是体现人智商水平的一个方面,人的智商主要在于人的逻辑思维能力,主要在于人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尤其在于人寻求新方法解决新问题的创新性能力,但是,综合分析问题能力强的人尤其是自我创新能力的人,他们的记忆能力往往并不强,很多人的记忆力甚至还不如一般的人,因而一般高智商创新性能力强的人往往很难被科举所选上,对于统治者来说这正中下怀,因为智商高的人往往最容易威胁到他们的优势地位,一方面,从统治者个人心理的角度看,一个能力远远强于自己的人在自己的手下,人自然会感到不自在,难以随便地发挥。面对这样的人,一般的统治者往往会往往存在着敬而远之的心理倾向,另一方面,从国家政权的整体看,自我创新性强的人由于综合分析能力强,因而往往容易看出社会的不足之处,他们往往更有可能成为社会革新的领头羊,这对于已经居于优势社会地位的统治者来说是最不愿看到的,因为他们的优势社会地位很可能会在革新中受到损伤甚至完全损失。因而历代统治者除非万不得以,一般情况往往都不愿任用自我创新性强的人。从个人情感的方面看,自我创新性强的人往往自我主见性比较强,往往难以学习接受别人不同的意见,尤其难以接受在自己看来明显错误愚蠢的意见,因而他们往往难以顺从从别人,有时往往只能有意识地强迫自己顺从。统治者自然也不情愿人任用这样的人,相反,那些学习记忆力强的人却明显不一样,由于他们学习掌握别人思想结果的能力强,他们自己的自主性弱,因而往往容易接受别人的意见,容易顺从别人,自然,一般的统治者往往喜欢任用这样的人。更为关键的是,由于学习能强的人,虽然他们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不强,但是由于他们学到的知识往往比较广,他们诡辩的能力往往非常强,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维护一定的立场,他们往往能够找到各种各样的理由。只是他们的理由往往是听上去很有理的理由,并非是客观真实性的理由。
以下是百度文库中的资料,楼主只要点击链接即可下载: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沿革及其影响
http://wenku.baidu.com/view/56cb7731b90d6c85ec3ac6de.html
科举制度(一部介绍中国古代科举的文献)
http://wendang.baidu.com/view/0a7f2768011ca300a6c39048.html
中国古代文学常识(五)——科举制度
http://wendang.baidu.com/view/55e3b602de80d4d8d15a4fb6.html
新手上路,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__^*) !
传统科举制的技术、制度与政治哲学涵义
——兼论科举制与现代文官制度的根本差异
一、从技术层面看科举:一部有效而稳定的文官机器
经过了一个世纪的政坛风云与官制兴革,人们回首发现:“科举竞争”无论是与我国古代的世卿世禄、察举征辟,还是与外国古代的贵族制、军功制与“奴官”(如近东的所谓马木路克制)制相比,都要合理得多。而科举废除后,我国军阀时代与后来的官制也未见得优于、甚至常常是劣于科举。另一方面现代文官制中的考试制度却有许多类似科举的程式。因此为科举制“平反”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了。当然,对照现代文官制的实践,要挑科举制的毛病也是轻而易举的。诸如考试内容的陈腐、参考资格与考试规则等方面用现代眼光看也并非绝对公平。而当时的官吏铨选中除考试外也还存在着其他非竞争性因素,如世袭、恩荫、荐举、捐官、特授、奴官(太监外任或清时满洲包衣外任之类)等等。但是如果不以现代文明标准苛求前人,则应当说在前近代世界上的确难以找到一种政治人材选拔方式其“公正”性与效率能超过我国科举制度的成熟期。而且成熟期科举制度在严肃科场纪律、实行规范竞争方面的确是我们现行的考试制度所不能及、更是“察举征辟”色彩浓厚、身份与“关系”背景强烈的我国现行干部制度应当借鉴的。
撇开贵族政治(它一般与非中央集权的“软国家”相联系)不谈,历史上凡属中央集权的“硬国家”,无论中外,都有赖于高度科层化的职业官僚政治。印度莫卧儿帝国的曼萨卜达尔(mansabdar)体制有33级官阶,从“十人长”直至“万人长”,都是由朝廷自上而下征召、提拔或降黜的官吏。古罗马基础上建立的拜占廷帝国也有复杂的罗戈瑟特(logothete)文官体制,正是靠了这种体制多民族多元文化的拜占廷帝国才得以与特马(军区)制下军官贵族化倾向以及村社的地方自治倾向相抗衡而维持着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使帝国在内忧外患频仍的几个世纪中得以延续。所有这些官僚体制都有赖于一套中央铨选,考核与“雇用”官员的程序。但是,曼萨卜达尔体制的原则是“军而优则仕”,军事官僚的色彩远过于文职色彩。作为高级“国家雇员”他们脱胎于莫卧儿早期的雇佣军,其成员多为外国(印度以外的西亚、中亚伊斯兰地区)冒险家,缺少文化自律。因此尽管曼萨卜达尔体制以官僚决定薪俸极高而闻名于史,国家对他们也一直拥有任命与考核之权(如所周知,这两点即高薪与考核是当前人们谈论最多的反腐败方法),但这一体制的腐败速度与程度仍然极为惊人,可以说决不下于我国传统的科举官僚体系。[1]
拜占廷的罗戈瑟特官僚体制文职色彩浓厚,而且对于具有政教合一特点的拜占廷东正教帝国来说,这一官僚体制既保持着独立于教会系统之外的世俗性,又具有一定程度的意识形态(宗教)自律。国家对文官的考核内容则包括罗马法之类的实用知识。然而罗戈瑟特在地方行政上的效能受特马军事贵族的制约而十分有限,而且由于政治贵族化的发展,官僚的作用日益减退,到14-15世纪罗戈瑟特大都已成为无权的虚衔。另一方面由于罗戈瑟特多是低薪乃至无薪职,又执掌征收赋税之权,因而腐败也非常严重。最后,这一文官体制的消亡也就成了拜占庭国家灭亡的先兆。[2]
与这些中央集权官僚体制相比,我国的科举官僚体系在文职化、科层化、合理化等方面显然更胜一筹。以科举为“正途”而又以儒家学说为科举考试内容的做法把政权的世俗性与意识形态灌输自然地融合为一体,是我国传统政治的一大创造,它比政教合一体制与纯粹的雇佣官僚制都更有利于传统中央集权国家的发展。“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式的“机会均等”更是在专制条件下最大限度地扩大统治基础的有效办法。我国的传统中央集权体制延续得远比莫卧儿印度或拜占廷帝国为长久,这与科举官僚制胜于曼萨卜达尔或罗戈瑟特之类的外国传统官僚制是不无关系的。而如果以科举制奠定基础的隋唐为界划分我国历史的前后期,也可以看出,后期中央集权国家的凝聚力与稳定程度要大于前期,这与官僚铨选制度由察举征辟到科举考试的演变也密切相关。
当然也必须指出,科举制植根于我国的具体土壤,它与其他土壤上萌发的制度间具有某些不可比性。科举制有赖于单一民族或多民族国家中主体民族在人口、发展水平与文化认同上的巨大优势。象拜占廷、印度那样民族与文化成份高度多元化的国家是难以发展出类似制度的。而他们那种形态的官僚制或许是维护这种传统多元化国家中央集权制度的最佳选择。
二、从制度层面看科举:“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
以考试选拔人材,从技术上讲无可非议。纵使它不应成为唯一的选拔方式,也至少应当是选拔方式之一或者是主要方式。起码在入仕之际并无政绩民望可考的情况下,选拔依据在逻辑上不外乎三者:即知识性考试,身份(门第、出身与其他先天性等级)以及个人与机构的随机性荐举。而考试比论身份“公平”,比荐举“客观”,这本属常识,并不是需要在学术上详加论证的深奥之理。现代文官制度中的考试制与我国历史上从察举向科举的过渡,与其说是谁学了谁,不如说两者都更多地是基于这种人类价值基础上的常识与逻辑。而它们在实行中遇到的阻力也不是因为其优点在学理上难于发现,而是因为它妨碍着某种既得利益体系。
但对于一种政治制度而言,人材选拔毕竟是个技术性问题,而政治制度的核心在于统治的合法性基础。而在这个问题上我国科举制与它以前的世卿制、察举制以及外国的罗戈瑟特等官制一样都是以传统型或卡里斯玛型权威作为其合法性基础的。因而它们与建立在法理型权威基础上的现代文官制度、民主国家的文官制度仍有本质的区别。从这一点上来说,提出所谓“选举制好还是考试制好”的问题来就十分荒谬。民主政治中的选举是解决统治合法性问题的,它与作为人材选拔拔术的考试制并不是一个层面的事物。从某种意义上说,芸芸众生在总体上看是平庸的,为他们中多数意志所左右的选举结果也往往是平庸者而不是“英明领袖”或圣明君主当选。那么民主制意义何在?就在于它确立了统治者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之授权这一原则,从而较好地解决了统治的合法性基础问题。这样的“统治者”以考试选拔公职人员,就与传统帝王以科举引“天下英雄入吾彀中”[3]有了本质的区别。即使后者的科场纪律比前者更严更“公平”,即使后者在技术上可以为前者所效法,这两者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制度的规定性反映在技术上,就形成了现代文官制度与古代科举的一些重大区别。一般地说,现代民主国家的官员实行政务官与事务官分途:政务官(掌权者)直接或间接由选举产生,与政党共进退;事务官(办事者)多由考试录用,按业绩或年资晋升,具有职业化、专业化特点,不受政党进退的影响。而传统科举官僚体制恰恰相反,这类体制谈不上政务官与事务官的严格区分而只有“君臣”之别(严格地说只有皇帝是“掌权者”,而百官都是为他办事的“臣仆”或奴才),但通常中央及地方的各级政要(即现代一般列为政务官的阁员、议员与地方主官的古代对应者)都由考试出身而非经选举。反而是各衙门的办事员即所谓刀笔吏者流并不通过考试,而是由种种不规范途径产生:有由正官“自辟僚属”者,从社会上招募者,经各种关系推荐者,甚至还有“学而劣则吏”、专以科场淘汰所余充之者。在明代后一途径居然成为定式,即“生员入学十年,学无所成者及有大过者,俱送部充吏”。[4]而他们在现代文官制中的对应角色正是考试录用的主要对象。
“政务官”不经选举,“事务官”不经考试,这样一种与现代文官制度完全相反的现象当然不是出于科举制设计者的考虑欠周,而是由政治制度本身的专制性质所决定的。“政务官”不经选举则不对选民负责,难以建立权力约束机制。“事务官”不经考试则会难免素质低劣,“天下之吏,既为无赖子所据。”[5]于是在统治合法性与办事效率两方面都造成了严重缺陷。一方面“政务官”不可一世,往往“官逼民反”,另一方面“事务官”蝇营狗苟,衙门陋规泛滥,明清时常有“衙蠹”之称。这显然不是通过强化科场纪律所能解决的。考试选官在技术上确有优点,但它本身并不能解决制度性问题。相反,制度的败坏却能够歪曲这一“技术”。因此尽管到明代科场纪律已经空前严密:“会试:御史供给收掌试卷;弥封、誊录、对读、受卷及巡绰监门,搜检怀挟,俱有定员,各执其事。”“试日入场,讲问、代冒者有禁。……文字中不许自序门第。弥封编号作三合字。……试士之所,谓之贡院;诸生席舍,谓之号房,人一军守之,谓之号军。试官入院,辄封钥内外门户。在外提调、监试等谓之外l官,在内主考、同考谓之内l官。”然而科场中的腐败现象仍然是层出不穷:“其贿买钻营、怀挟请代、割卷传递、顶名冒籍,弊端百出,不可穷究。而‘关节’办甚。事属暖昧,或快恩仇报复,盖亦有之。其他小小得失,无足道也。”[6]
尽管如此,科举官僚制最大的弊病还不在科场,而在官场。即如黄宗羲所说:“今之取士也严,其用士也宽”。所谓取士之严,指士林出路仅有科举一途,造成严重的人材浪费;所谓用士之宽,指一旦考上即易于“ 进”,致使“在位者多不得其人”,官场气大坏。他由此叹道:“取土之弊,至今日制科而极矣!”[7]
黄宗羲所处的明末,有识之士对科举制的评价已如此恶劣。其在两百多年后的清末变革之潮中之被废除就不难理解了。今人对“废科举”持批评态度者往往责怪清末以来在“西化”之风影响下一切求变的“激进主义”,实则科举名声的败坏早在清末“激进主义”兴起以前、甚至早在国门未开、国人尚不识西学为何物以前就很严重了。今人往往奇怪于当时的中国放着那么多的积弊不改,甚至连男人的辫子也尚未剪掉,便急急忙忙地废除了科举制这个据说是“类似于现代文官制度”的宝贝。其实人们如果注意到反科举的思潮兴起于“西化”之前,也许就不会奇怪了。历史不能假设,但倘无西方入侵,科举制在中国自身的轨道上是否就能一直运作下去,也未尝不是个问题。明末时从皇帝到社会上就已对“制科之弊”怨声不绝。崇祯皇帝因此提拔了非进士出身的陈新甲、孙元化、陈启新等人委以尚书、总督、巡抚等要职,并“为拔贡、保举、准贡、特授、积分、换授,思以得度外之士”。但专制之制不改而考官之技已失,反而把事情弄得更糟。“欲得胜于科目之人,其法反不如科目之详,所以徒为纷乱而无益于时也”。[8]
这段历史几乎可以说就是200多年后废科举后果的预演,它既说明了专制政治不变而只拿考试一法开刀,后果必然不良,也表明了在专制政治下被严重扭曲了的考试选官法本身的危机。对此如果只埋怨清末“激进改制”坏事,也是有失公正的。ッ髑迨贝科场纪律制定得如此严密,何以科举制仍会败坏呢?我以为黄宗羲的一段话道出了症结所在,虽然这段话他并不是专就科举而言的: 后世之法,藏天下于筐箧者也。利不欲其遗于下,福必欲其于上。用一人焉则疑其敛自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行一事焉则虑其可欺,而又设一事以防其欺。天下之人共知其筐箧之所在,吾亦鳃鳃然日惟筐箧之是虞,故其法不得不密,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所谓非法之法也。[9]
为什么“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原因就在于这是一种“藏天下于筐箧”即置天下于一家之私囊的立法。科举制败坏的根源就在于此。今日重新评价科举,这一点是不应回避的。
三、从政治哲学层面看科举:“大共同体本位”与对个性的禁锢
上述黄宗羲的话还可以引起更深层的思考。这段话表明:中国的传统统治者,乃至传统中国人,并不象表面上声称的那样相信“性善论”。他们对人的“自私”与人性的阴暗面可以说是无时或忘,并为此处心积虑地设计“防人”之法。这种中国政治文化中的奇特景观是那些只从儒家圣贤之言来考察“传统”的人难以解释的。明清科场规则之严密,常使今天的科举肯定论者大为赞叹。然而又岂止科场规则,传统中国的“防人之法”达到极高水平的例子可以说不胜枚举。科场防弊达到了每个“考生”派一军人给盯着的地步,官场防弊则达到了本省人不得在本省为官的地步,这就是明清两代发展得登峰造极的回避制。那时除了世袭的土司和法定必须由孔家人任知县的曲阜一地外,全国各地的县官都必须来自外省,甚至本省其他府、县的人也不行,以防同乡结党为弊。就是这些外省人还不能久任,而须频繁调动,以防任职日久形成关系网。对社会上的人际关系,国家也常持以怀疑的眼光,尽量限制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区之间依附关系的发展。甚至对于儒家意识形态极力褒奖的家族组织,专制国家也不象表面声称的那样欣赏。从北魏的废宗主而立三长、明初“浦江郑氏九世同居”被皇帝疑忌为“以此众叛,何事不成?”而险遭杀身之祸,直到清代一些地方官府“毁祠追谱”,抑制宗族势力,专制国家对“强宗右族”的疑惧与礼教对大家族的褒奖始终并存,而且前一因素的实际影响往往超过后一因素。[10]
实际上这一切都可以归之为我国政治文化中以“国家(王朝)本位”来排斥在实践上则崇刑废德、扬忠抑孝、强制分家,鼓励“告亲”,禁止“容隐”,不一而足。《秦律》中关于“妻有罪,其财界夫”,“夫有罪,妻先告,其(妻)财不收”、奴婢“盗主之父母不为盗主”的条款,明确承认父子夫妇各有其财。而秦人世风,则有所谓’借父l,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抱哺其子,与公并踞;妇姑不相悦,则反唇相讥。[12]这里亲情之淡漠,恐怕比据说父亲到儿子家吃饭要付钱的“西方风俗”尤有过之。人性险恶,险恶的人抱成团更难制驭,因此国家应当使人际关系尽量自上而下地“一元化”,即皇帝--官僚--吏胥--下民,而任何横向关系如“朋党”、宗族、同乡等等都应减弱到最低限度。
以后的历代王朝一方面“独尊儒术”,一方面“汉承秦制”,其统治精神多少都具有“儒表法里”的性质:王道其表而霸道其里,德治其名而刑治其实,看似吏的儒化,实为儒的吏化。历代帝王不论口头上怎么讲,实际上对“法、术、势”的重视远超过四维八德。由汉到清的中国基本上仍是“大共同体本位”的,而不是小共同体本位、更不是个人本位的。像古希腊的德莫、古罗马的父权制大家族,中世纪欧洲的村社、行会、教区这类具有自治因素的“非国家”组织所享有的地位,在传统中国是不可想象的。与西方相比,这种传统秩序与其说是“家族主义”的,勿宁说是“国家主义”的。科举制度就是这一特点的产物。从科举考试的内容看它似乎有明显的儒家色彩,然而这一制度本身应当说主要是法家传统的体现。事实上,更能体现儒家性善论与宗法伦理的选官制度应当是由道德偶象式的地方元老举荐“孝廉”、“贤良方正”为官的察举制度。这一制度被废弃并代之以“冷冰冰的”科场角逐无疑是极权国家权威对宗法权威、“法术势”对温情主义占优势的结果。而学界对此似乎尚无足够认识。另一方面,这种选官制度与中世纪西方贵族制的区别也正是“大共同本位”与“小共同体本位”之别的反映。
我们知道,现代化进程的本质内涵是有个性的公民及公民个人权利摆脱传统共同体的桎梏而崛起。而在缺少中央集权专制政体的中世纪西方,“大共同体”长期处在不活跃状态,人的个性发展的主要障碍来自采邑、村社、行会、家族公社等“小共同体”。这些“小共同体”在近代化过程中所受的冲击,与我国法家传统对“小共同体”的否定往往在表象上颇为相似。这就给人以一种印象:似乎古代中国的某些制度是惊人地“现代化”。象科举考试选官制度、回避制度与“现代文官制度”的相似就是如此。类似的还有由于极权国家对于臣民间横向依附关系的限制而形成的民间人际关系“自由化”表象。我国很早就存在着臣民之间的“自由租佃”、“自由雇佣”和“自由买卖”,而很少有西方那样的采邑农奴制以及自治村社对个人的束缚。如果不考虑专制国家对臣民的桎梏,那么我国人民似乎很早就生活在“自由”之中了。
然而这当然只是一种幻象,因为在我国历史上,采邑、村社、教区、行会之类“小共同体”权力的不发达,并不是公民个人权利的发达所造成。相反地,它意味着专制国家这一传统的“大共同体”权力的膨胀,它不仅使公民个人权利无由产生,连“小共同体”的权利也被压抑。它“平等地”剥夺了一切人的公民权利。与其说这样的社会不存在着不自由的农奴,勿宁说不存在的只是“自由的”农奴主,而所有臣民都是专制国家及其人格化体现者(君主)的“普遍奴隶”。关于这一点,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的《水浒》式造反-“庄主”带领“庄客”(或者说是农奴主带领农奴)造专制国家的反-- 成了最好的注解。
使“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的科举制也正是在这一点上体现出它与现代文官制度的最本质的区别。这两者都具有排斥“小共同体利益”的功能,因而在技术上可以十分相似。但前者是从专制国家即大共同体本位的角度排斥“小共同体”,后者却是从公民权利本位即个性本位的角度排斥“小共同体”。考虑到这一点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象黄宗羲那样具有鲜明的个性倾向的中国式“启蒙思想家”在抨击科举制之余,会主张恢复仿佛是更为落后的察举征辟之制:这与社会上的人们宁投“庄主”为“庄客”也不愿做天子爪牙之下的“编户齐民”是一个道理。
现在不少论者从技术上指出科举考试仍不如现代文官制“平等”,这自然是可以讨论的。但我认为这并非问题的关键:公民个性本位还是“大共同体”本位才是根本的区别。科举考试即便再“平等”,只要它是一种排斥个性的“平等”,那么它就并无现代性可言,而只能一种天下臣民“平等”地作为皇上奴才候选人的制度。严格地说,它与天下女子在容貌面前一律“平等”地供皇上“选美”的制度并无实质区别。
在前近代社会中,束缚个性发展的共同体桎梏是多种多样的,而个性发展的进程往往不可能一下同时摆脱所有的桎梏而一步跨入“自由”状态。因此,个性发展的一定阶段就可能表现为桎梏性较小的共同体权利扩张、对主要的共同体桎梏形成消解机与制衡机制。西欧中世纪向近代过渡时“市民与王权的联盟”就是这样。在“大共同体”不活跃的西方,公民权利在一定阶段上与“大共同体”的体现者结盟,联手反对“小共同体”的桎梏,反对领主权与村社陈规,就成为一种积极的进程。而在市民权利成长起来后,便会转而向王权及其所代表的“大共同体”发起挑战,追求个性的进一步解放。
而在传统中国则相反,“大共同体”的桎梏比“小共同体”强得多。因此如果说在西方王权(它在本质上并不是一种市民社会因素)在一定阶段上可以有助于市民社会的成长,那么在中国,或许公民权利在一定时期却需要与某种“小共同体”结盟。我们知道“庄主经济”对于市场经济的根本价值而言是一种落后现象,但正是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庄主经济”色彩的乡镇企业,在冲破大一统命令经济的蕃篱、推动中国走向市场机制与人的个性解放的特定阶段上却发挥了重大作用,从这个角度上看,清末对科举制的否定也许仍不失其积极意义,尽管“废科举”之后出现的替代物并不令人称道(犹如“庄主经济”或王权也并不是市场化进程与市民社会所追求的东西一样),尽管我们现在还要为摆脱这些替代物、实现政治人材选拔方式的现代化进行艰苦的努力。[13]
总之,公务员任职资格考试作为选拔官员(主要是初入仕途的事务官员)的技术手段,如果不是最好的,至少也是必不可少的。传统科举考试在这方面的确能给人以不少启示。但这一技术手段受基本政治制度(主要是统治合法性的产生机制)制约,正是由于这种制约,科举官僚体系在“官”无选举、“吏”无考试这两点上都根本迥异于现代文官制度,它的积弊及最后被废除都有其内在原因,并不能全归咎于“全盘西化”或“激进主义”。最重要的是:科举官僚制的政治哲学基础是强调“大共同体本位”(君国本位)的传统法家政治理念(因此我认为有必要重新审视所谓儒家文化及其相关概念,诸如性善论、家族本位与“德治”理念等在“中国传统”中的实际地位,至少它与书本上的地位大异其趣)。它与以个人本位(在法理上即公民权利本位)为政治哲学基础的西方文官制由于都排斥“小共同体本位”(家族、社区或利益集团本位),因而可能会有某些技术上的相似。但两者在深层次上的根本区别却可能比它们各自与“小共同体本位”的距离更大。因此,绕开深层次的变革直接借助于那些技术上的相似而从传统官制跨入现代文官制度,恐怕是一厢情愿的空想。在科举制退出历史舞台百年之后,客观地重新评价这一制度并在技术意义上借鉴科举制是完全必要的,但作为历史问题我们不应借弘扬所谓“保守主义”而完全否定“废科举”,作为现实问题我们更不能指望仅靠考试取官就能解决政治体制现代化的出路。
注释:
[1] R.C.Majumdar, H.C.Raychaudhuri and K.Datta, An Adranced History of India. Macmillan,1978.PP.549-556 [2] W.E.Kaegi,Byzantine Empire:Bureaucracy. N.Oikonomides,Logothete.Bath in Dictonary of the Middle Ages.Vol.2,PP.471-475;Vol.7,P.642. [3] 《唐摭言》卷一。 [4] 《明史》卷六九《选举一》 [5]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吏胥》。 [6] 明吏》卷七0,《选举二》。 [7]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取士》。 [8]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取士》。 [9] 《明夷待访录·原法》 [10] 参见秦晖:《宗族文化与个性解放:农村改革中的‘宗族复兴’与历史上的‘宗族之谜’》,《中国研究》(东京)1995年8月号,28-31页。 [11] 《韩非子·备内》 [12] 《汉书·贾谊传》,今本贾谊《新书·时变》文略异。 [13] 关于“大共同体”、“小共同体”及个性发展(现代化)进程间的关系,详见注[10]秦晖,25-31页。
科举兴衰
科举制度在中国实行了整整一千三百年,对中国以至东亚、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隋唐以后中国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莫不受科举的影响。
科举原来目的是为政府从民间提拔人材。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改善了用人制度。最初东亚日本、韩国、越南均有效法中国举行科举,越南科举的废除还要在中国之后。十六至十七世纪,欧洲传教士在中国看见科举取士制度,在他们的游记中把它介绍到欧洲。十八世纪时启蒙运动中,不少英国和法国思想家都推崇中国这种公平和公正的制度。英国在十九世纪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务员叙用方法,规定政府文官通过定期的公开考试招取,渐渐形成后来为欧美各国彷效的文官制度。英国文官制所取的考试原则与方式与中国科举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纳了科举的优点。故此有人称科举是中国文明的第五大发明。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
从宋代开始,科举便做到了不论出身、贫富皆可参加。这样不但大为扩宽了政府选拻人材的基础,还让处于社会中下阶层的知识份子,有机会透过科考向社会上层流动。这种政策对维持整体社会的稳定起了相当的作用。明清两朝的进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有读书但未作官的“寒门”出身。但只要他们能“一登龙门”,便自然能“身价十倍”。历年来千万莘莘学子,俯首甘为孺子牛,目的多亦不过希望能一举成名,光宗耀祖。可以说,科举是一种拢络、控制读书人的有效方法,以巩固其统治。
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材。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中国,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
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虽然这种推动是出于一般人对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对知识或灵性的渴望;但客观上由于科举入士成为了风尚,中国的文风普遍得到了提高。明清两朝时,中国的读书人以秀才计,大部份时间都不下五十万人;把童生算在内则以百万计。当中除少数人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外,多数人都成为在各地生活的基层知识份子,这样对知识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而且由于这些读书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产物,学习的亦是相同“圣贤书”,故此亦间接维持了中国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统一和向心力。
科举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主要在其考核的内容与考试形式。由明代开始,科举的考试内容陷入僵化,变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实际学识。大部分读书人为应科考,思想渐被狭隘的四书五经、迂腐的八股文所朿䌸;无论是眼界、创造能力、独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大部份人以通过科考为读书唯一目的,读书变成只为做官,光宗耀祖。另外科举亦局限制了人材的出路。到了清朝,无论在文学创作、或各式技术方面有杰出成就的名家,却多数都失意于科场。可以推想,科举制度为政府发掘人材的同时,亦埋没了民间在其他各方面的杰出人物;百年以来,多少各式菁英被困科场,虚耗光阴。清政府为了奴化汉人,更是严格束缚科举考试内容。清代科举制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就算在科举被废除以后,它仍然在中国的社会中留下不少痕迹。例如孙中山所创立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规定五权分立,当中设有的“考试院”便是源出于中国的科举考试传统。另外,时至今日科举的一些习惯仍然可以在中国大陆的高考中看见。例如分省取录、将考卷写有考生身份信息的卷头装订起来,从而杜绝判卷人员和考生串通作弊、称高考最高分者为状元等等,俱是科举残留的遗迹。
中国古代封建王朝的体现
最好详细点,因为我要写论文 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中国社会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这五个漫长的历史时期。在中国封建社会(公元前475年-公元1840年)即战国时期开始至鸦片战争结束这2315年的历史长河中,虽然封建割据势力之间的混战和农民起义从未停止过,但还是相对出现过相对安定的时期,并有五个发展的鼎盛时期。
陈胜、吴广首创的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战争(公元前209年-公元前207年)以疾风暴雨,催古拉朽之势推翻了秦王朝的残暴统治。为了争夺皇帝位,汉王刘邦和西楚霸王项羽又展开了长达四年之久的楚汉战争。结果刘邦打败了项羽。公元前202年刘邦做了皇帝,建立了汉朝,建都长安,历史上叫做西汉。 凤凰博客/B3v'A.cW0R
在长达七年的战争之后,社会已满目苍夷,十分贫困。汉高祖刘邦采纳大臣陆贾“休养生息”的政策,使社会经济得到了初步的恢复和发展,为后来的文景之治奠定了基础。 凤凰博客U}5L}^/p C
汉高祖以后的几位皇帝汉文帝刘恒(汉惠帝刘盈之子,汉高祖刘邦之孙)、汉景帝刘启(汉文帝刘恒之子,汉高祖刘邦之曾孙)推崇“清静无为”思想,继续推行休养生息的政策六、七十年。农民可以比较安定地生活和生产,人口增殖了,社会经济发展了,国家也富裕起来了。到汉武帝刘彻初年,国家的粮仓满了,新谷子压着陈谷子,一直堆到露天的地面上。府库里藏着大量的钱,因多年不用,穿钱的绳子烂了,散钱无法计算。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文景之治”。
二、开皇之治:
东汉未年爆发了以张角为首领导的黄巾起义。那时,群雄并起,逐鹿中原,从东汉至南北朝的数百年间,割据政权彼此征战不断。三国鼎立后,魏、蜀、吴的君主曹操、刘备、孙权之间的相互争战、西晋未年的八王之乱、十六国期间的淝水战争以及南北朝统一前的无数战争使得社会动荡不安,社会矛盾、民族矛盾日益加剧和尖锐。人们流离失所、民不聊生。公元581年,北周外戚杨坚夺取政权建立隋朝,定都长安(现今的西安),年号“开皇”。
隋文帝即位后,实行政治、经济多方面的改革,开科取士,广选人才。同时他自已以身作则,崇尚节俭,反对奢侈、贪污和铺张浪费。隋初形成了崇尚节俭的良好社会风气。
隋文帝在位23年,国家统一、安定。人民负担较轻,经济繁荣发展。长安、洛阳一带修建了许多大仓库,储积的粮食、布帛、钱币一直用到唐朝初期。全国的户口总数增加近一倍。史称隋文帝的统治为“开皇之治”。
三、贞观之治:
w BU5g Q.jF/m2_Kn0 隋文帝杨坚的次子杨广在弑父、屠兄篡夺帝位后一味地骄奢淫逸,横征暴敛,营建东都洛阳,修造豪华宫殿,广纳嫔妃,开运河,多次游幸江都(现今的杨州市)并多次发动对高丽(现今的朝鲜)的战争。无休止的徭役和兵役迫使千千万万农民背井离乡,流离失所,大量的田地荒芜。农民只得靠野菜、树皮充饥度日。有些地方甚至发生人吃人的惨案。由于隋炀帝的残暴统治,天下大乱,各地群雄并起,当时的割据势力竟达六十四处之多。公元618年,一代暴君隋炀帝在江都被部将宇文化及所杀。终年50岁。
在战火连天,群雄逐鹿的形势下,晋阳(现今山西太原附近)守将李渊父子经过七、八年的争战,力扫群雄,统一全国,建立唐朝,定都长安。后经过玄武门之变,唐高祖李渊退位,次子李世民继位做了皇帝,年号“贞观”。
唐太宗李世民吸取隋朝灭亡的教训,认识到皇帝要勤于政事,大臣要廉洁奉公,政府要轻徭簿赋,发展生产,统治才能巩固 ,国家才能富强,人民才能安居乐业。他善于用人和纳谏,从善如流,集思广益,任命富于谋略的房玄龄和善断大事的杜如晦做宰相;重用直言不讳、敢犯颜直谏的昔时仇人魏征(原是太子李承乾的“洗马”曾向太子建议除掉李世民)做言官来监督自已。他开科取士、广纳贤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改革朝政,励精图治,把个社会治理得繁荣昌盛,民富国强。和亲西藏,繁荣丝绸之路、唐僧西天取经、鉴真东渡等都为当时的太平盛世增添了几笔重彩,并留下许多佳话。历史上称这个时期为“贞观之治”。
四、开元盛世:
唐太宗病故后,他的小儿子李治继承帝位,因高宗李治生性懦弱、体弱多病,皇后武则天替他处理政事,逐渐掌握大权。高宗去世几年后,武则天做了我国历史上的第一位女皇帝。她继续推行唐太宗发展生产的政策,不拘一格地选拔、重用人才,励精图治,为以后的“开元盛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公元705年,宰相张柬之发动宫廷政变,武则天被迫退位,不久便死去。她的儿子李显、李旦先后继位做了皇帝。因二位皇帝懦弱无能,至使政局动荡不安。宫廷经常发生复辟和反复辟以及阴谋夺取政权的斗争。为了阻止武三思、韦皇后之流企图篡夺大唐天下的阴谋,在这历史的危急关头,相王(曾做过睿宗皇帝,他的哥哥中崇皇帝复辟后仍做相王)李旦之子(武则天的孙子)李隆基和他的姑母太平公主(高宗和武则天唯一的亲生女儿)发动了宫庭政变。李隆基在刀光剑影之中夺取了帝位,才使动荡不安的政局稳定下来。他继位后肃清武氏、韦氏余蘖,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任用熟悉吏治的姚崇、宋璟为宰相,励精图治,在唐玄宗统治前期的二十九年(开元三十年改元为天宝元年)内,政治安定,经济繁荣发展,诗词、歌赋、戏剧、书法及文学艺术都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唐朝进入了全盛时期。史称“开元盛世”。
五、康乾盛世:
明未农明战争推翻了腐朽的明王朝。闯王李自成在北京做了43天的大顺皇帝。由于山海关守将吴三桂降满,与关外清朝摄政王多尔衮的军队里应外合在山海关的战场上打败了闯王李自成。农民军失利后被迫向陕西撤退,数年后被吴三桂剿灭。清朝入关后,在孝庄皇太后大玉儿(清太宗皇太极的皇后、摄政王多尔衮的嫂嫂)、谋臣范文程,摄政王多尔衮的努力下,大玉儿六岁的儿子福临成为清朝入关后大清朝的第一位皇帝顺治皇帝。
在孝庄皇太后和众位顾命大臣的辅佐下,顺汉皇帝发奋图强,励精图治,为以后的康乾盛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虽说他后来为孝庄皇太后下嫁多尔衮、自已的爱妃董小宛去世看破红尘,离家出走到五台山当了和尚。但他对盛世的功绩是不可磨灭的。
福临当和尚后,他的第三个皇子玄晔继承帝位(8岁登基,14岁亲政),在位61年,年号“康熙”。康熙皇帝亲政后在孝庄皇太后及四位顾命大臣的辅佐下,灭明裔、诛鳌拜、削三藩、扫叛王、降台湾、和俄罗斯、签订尼布楚条约(大清朝与国外列强所签订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平等条约)、服喀尔喀、平准噶尔;并六次南巡体察民情、国情,制定强国富民的政策。他的文治武功为大清朝的繁荣兴盛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功绩。
清圣祖康熙死后,他的第四个皇子胤禛继位,在位13年,年号“雍正”。雍正皇帝虽然是个刻簿寡恩、阴狠毒辣的主子,但他仍然继承先皇的遗志,励精图治,生产得到进一步发展,国家更加富强。后被冤案屈死的吕留良的后人吕四娘所杀。
雍正皇帝死后,皇四子弘历继承皇位,在位六十年(退位后仍掌握大权4年),年号“乾隆”。他继位后,朝政宽平,政局稳定,定苗疆、收台湾、海内承平、四夷入贡、八方称臣、万国来朝;国内民丰物阜,呈现出一派太平天下繁荣发展的景象。康熙皇帝、雍正皇帝、乾隆皇帝这134年的统治时期,历史上称之为“康乾盛世”或“康、雍、乾盛世”。
纵观中国王朝这五个鼎盛时期,时间最长的竟达134年,时间最短的也有23年,其余均为几十年不等。在那种制度下,鼎盛王朝何以能鼎盛?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治而乱,乱而治。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由于分乱的缘故,人心厌分、厌乱;思合思治。这就是人心所向,即所谓“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五个鼎盛时期的前期都是战火连天或内乱不止,人民流离失所,苦不堪言,因此久思和平,向往合治,而聪明的统治者这时迎合了人民的意志,得到了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所以才会有盛世的成功。
二、 上述统治者都能吸取前朝覆灭的教训,对人民作出一定的让步,在施政中轻徭役,簿赋税,减轻人民的负担,取得人民的拥护和支持。这就是象我们今后天所说的“以人为本”。唐太宗李世民曾对他的大臣们说:人君是舟,人民是水,水即可载舟,水也可覆舟。因此要爱民如子。这样就大大缓和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矛盾,消除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从而有了通过大治而达到盛世的社会基础。
三、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开科取士,不拘一格地大胆选拔人才,重用人才。真正做到了地尽其用,人尽其才。五个鼎盛时期名相、名将、名才辈出,为盛世的繁荣发展起到了火车头的作用。
四、从上至下,特别是皇帝本人能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带头示范廉政奉公,执法如山。提倡艰苦节俭,反对贪污浪费。禁止奢侈腐败,严惩贪官污吏。为盛世的发展扫除了一切社会丑恶现象和障碍,向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
五、都有贤内肋和贤名臣的辅佐,能与皇帝同心同德,为皇帝出谋划策,与皇帝分忧,与皇帝一道共创盛世辉煌。其中唐太宗李世民的皇后长孙无垢及隋文帝杨坚的皇后窦氏更为贤德。
a+@ed(~3t^0六、政宽人和,广开言路,从善如流,集思广益,制定符合国情实际的政策、剿抚并用,平息内乱和外患,广结友邦,团结少数民族,“天下和同一家”为盛世的繁荣发展赢得了宽松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唐朝和清朝的和亲政策可见一斑。
质言之,各封建王朝的兴盛时期既有它们的共同处,也有自已的不同点,但都有一定的局限性,这是社会性质所决定的。“以铜为镜,能正衣冠;以人为镜,能明得失,以史为镜,能知兴替。”让我们永远牢记这几段历史吧!
我只是照抄.其他的要你去理解.也不知道是不是你想要的.不行的话,就请下楼继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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